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时间:2021-01-16 10:50:20 初中 我要投稿

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中国学校教育大体上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其中,中学又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就是初中,高级中学就是高中。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中山市港口镇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我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我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当年港口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本市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3)镇内跨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4)父母一方为我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港口中学招收:中心小学、民主小学、群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大南中学招收:大丰小学、中南小学、下南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新迁入户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本市跨镇区、本镇跨区及父母一方为本镇户籍的学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第二批:政策性照顾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第三批:积分入学

  初中一年级按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在港口中学、大南中学就读。

  三、实施程序

  (1)信息登记。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就读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全镇各小学要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网上新生信息登记,各村(社区)要跟踪落实并确保辖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新生信息登记。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6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3)志愿填报。

  ①通过信息审核,符合我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我镇安排其入学。

  ②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4)学校录取。

  ①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我镇在6月21日前核实,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②我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我镇招生方案执行,在7月20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入学注册。

  ①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②市直属学校和镇区公办学校分别于7月13日、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各小学于7月30日前把本校港口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分别报送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7月15日前,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把有关新生“注册须知”等资料送到各小学,由各小学派给本校港口镇户籍的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港口中学和大南中学通知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生和积分生注册安排。

  (6)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的、父母一方为港口户籍的非中山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政策性照顾生的家长或监护人于6月15日—19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填写《入学申请表》或《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验证资料(见其他说明及附件2),地点:港口镇政府一楼108室。

  (7)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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