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区小升初招生指南

时间:2021-02-19 09:15:05 初中 我要投稿

重庆沙坪坝区小升初招生指南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沙坪坝区小升初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招生对象

  具有沙区户籍的满小学修业年限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有小学学历的16周岁以下的沙区户籍校外少年儿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

  1、区内小学毕业的沙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原则。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接收中学免试入学。

  2、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统筹安排的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3、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入学指标派位入学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大学城第一中学的.初中招生仍按照“区域划片、多校对口、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各校按照2018年划定的学区范围保持不变(自起大学城人民小学、大学城第三小学两校沙区籍毕业生全部对口入学重师大附中,不再继续实行原过渡期选择性入学办法)。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沙教委发〔2004〕110号)文件精神,统筹规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除原有的东部四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其它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区教委中招办确定的各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5、特殊情况入学

  (1)父母系边海防部队和流动性单位(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长期在异地工作而寄居在亲属家并持有市内长期居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在服务区对口学校按流动人口入学办法优先登记。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对沙坪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其实际服务区域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申请由区教委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3)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4)大学城各高校教职工子女、微电园、物流园、配住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中招办协调并指定学校入学。各校有义务接收区教委中招办指定入学的学生。

  6、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所在入学区域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网上信息填报

  义务教育阶段5月10日起,非沙区小学应届毕业学生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0日起,未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非沙区小学应届毕业学生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招录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

  三、报名登记时间和地点

  1、对口派校学生(含重点中学初中指标到校学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29日—6月30日。对口中学在6月26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到相应的对口小学。

  2、重点中学初中指标到校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29日—6月30日。各重点中学在6月26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到相应的小学。

  3、区外就读的沙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29日—6月30日,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4、流动人口子女报名登记时间:7月5日—7月6日。

  5、报名地点:各中学校。各中学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将学生报名招录信息录入到“沙坪坝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系统”中。对口派校学生和重点中学初中指标到校学生报名信息上传截止时间7月3日;非沙区小学应届毕业的沙区户籍学生和流动人口子女学生报名信息上传截止时间7月9日。

  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无法登记报名的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入学资格要求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全区中学剩余学位情况在8月底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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