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煤保供方案

时间:2022-11-18 19:16:56 方案 我要投稿

供暖煤保供方案范文(通用2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暖煤保供方案范文(通用20篇),欢迎大家分享。

供暖煤保供方案范文(通用20篇)

  供暖煤保供方案1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西长寿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宿舍取暖方式。空调和电热。

  教学楼取暖方式暖气。教学楼门口挂上棉门帘。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电工张金有负责冬季用电的统一开、停(严禁学生操作),以保护变压器和线路的.安全。

  3、教室、办公室等校舍门上加装棉门帘,防止密封不严造成的跑暖漏热等现象。

  4、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供暖设备,11月10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确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断电人走。

  8、值班领导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9、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因事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代值人员与当值人员负有同样责任。

  10、各校加强取暖期间值日和领导带班工作,按时接交,不能准迟到、早退或途中离岗,严禁漏值漏岗。

  11、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触电事故。

  12、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12、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13、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4、当电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电费,以保证正常供暖。

  15、当取暖空调和电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供暖煤保供方案2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安全值班人员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值班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三)应急保障措施

  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

  1、购买安装必要的电暖器,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供暖煤保供方案3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略

  2、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5、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疏散引导组:

  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通讯联络组

  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救护安全组:

  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把各项消防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源。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供暖煤保供方案4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暖煤保供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燃煤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需完成480户电取暖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能定改,循序渐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统筹考虑本地采暖实际,技术路径可行性和资金投入能力,确保稳妥有序。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以电定改的基本要求,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积极鼓励采用投资少、成本低、可持续的新型方式;建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保证实施效果,让群众用得起、用的好。

  二、改造区域及时间节点

  20xx年度全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工作在将军营镇横河村(253户)和两间房村(227户)实施。改造工作在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改造方式及补贴政策

  (一)改造方式。节能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一拖一)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空气源热泵(连接原有暖气、地暖)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

  (二)改造标准。以彻底替代燃煤采暖为出发点,由用户自行选择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进行电取暖改造。

  (三)补贴标准。

  1、设备补贴。替代设备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购买,所购设备均含安装费用,依据《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电取暖替代燃煤取暖,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300元,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700元,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元/户;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0元/户。剩余部分由改造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参考《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制定运营补贴办法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最高补助1200元/户。采暖季结束后,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根据煤改电取暖户台账,核算用电费用,由省级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拨付。

  (四)补贴认定。一户居民(以户口本为准)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取暖设备或1台空气源热泵设备;一个房证有多间房屋、家庭成员均已结婚成家但在一起居住的,凭家庭居住人员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可按自然户享受补贴。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

  1、确户台账建立:全面详实摸清该区域原取暖房屋面积、拟改造方式等基础数据,为下阶段采购安装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将军营镇政府)

  2、电力设施改造:对纳入电取暖改造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进一步调研,按照各乡镇给出的确户台账进行电网配套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招标工作(20xx年7月30日―20xx年8月29日)

  完成方案起草及报批下发;政府采购招标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的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改造实施阶段(20xx年8月30日—20xx年10月15日)

  对安装区域电力网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电网平稳运行。中标企业设备到场完成安装任务,并保证所安装设备安全平稳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对所安装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及时分析评价设备运行效果,有效控制运行问题,提升设备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

  (五)售后服务

  工程验收后,落实中标企业的售后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的清洁取暖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原则,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张亚东任组长,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建国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任由县住建局姚鑫同志担任。

  (二)部门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做好电取暖替代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部门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指导、制定资金补贴程序和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改造进度的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电取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办理电取暖项目招标审批手续;电取暖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将军营镇做好电取暖项目招投标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按照省、市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加电取暖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做好电取暖质量监管,设置质量监督电话,全程监管质量。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将军营镇负责电取暖项目的推广和实施,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范围内电取暖政策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组织招投标、改造对象的确定安装、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信息和档案的收集汇总;负责分布式光伏选址和宣传推广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信息收集并按要求时间报送进展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组织供电、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常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供暖煤保供方案6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市政发〔20xx〕7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改善寿阳县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在寿阳县县域内实施居民户用“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寿阳县电力负荷实际,20xx年拟实施居民“煤改电”工作任务总数752户,总面积77525.7平方米。其中:平舒乡段王村228户,面积23492平方米;马首乡马首村424户、吴逯垴村100户,面积54033.7平方米。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预计于年内10月20日前完成。

  后期目标任务根据煤改电工作进度适度增加。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引导用户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采暖设备。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因素,结合我县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居民采暖习惯、居民房屋的结构多样性及居民电采暖方式的运行效果及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试点指导、稳步推进

  在20xx年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煤改电”试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煤改电”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

  三、补贴政策

  (一)电网改造配套工程费用。“煤改电”电网改造配套工程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各给予工程造价15%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中供电公司承担。

  (二)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直系亲属一宅多户共住,按一户计。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但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0元/户,剩余三分之一由居民用户负担。

  对纳入改造能积极配合按时间进度电采暖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并且正常运行一个采暖季后的居民用户,县政府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以居民用户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给予13%的奖励。

  (三)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1、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峰谷分时电价执行。

  2、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3、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0.4770元/千瓦时。)

  (四)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实行“乡镇收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统一结算”的程序,政府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五)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20xx年县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六)施工中,改造户在本户宅基证或房产证面积范围之外产生的电网升级费用,由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乡镇、村牵头,中标企业、改造户参与,三家共同研究解决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宣传

  县政府召开“煤改电”工作动员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有关乡镇根据本方案,对本乡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安排部署。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的网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配合,通过上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采暖“煤改电”改造,并进行摸底调查。

  (二)确户定点

  由各乡镇负责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住户的申报,并负责审核;结合采暖实际,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由工信局牵头,各乡镇、村具体实施,确定本年度改造户,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及补贴预算等工作。

  (三)电网配套

  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负责加快电网配套建设;积极向国家电网争取“煤改电”项目和资金,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扩容达到“煤改电”取暖要求。同时,严格落实居民取暖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居民取暖供电保障工作。

  (四)工程招标

  根据定点确户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我县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我县实施“煤改电”的设备类型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五)协议签订

  由各乡镇、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本辖区内的改造户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协议。其中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质量安全事项、完工时限等。协议一式四份,中标施工方、改造户、乡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执一份,协议由各乡镇统一收交,核实汇总。

  (六)实施改造

  根据乡镇审核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认定,申请供电部门“煤改电”专用电表。由乡镇组织“煤改电”用户,在具备改造实施条件后,及时启动改造工作,实施中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每户施工完毕,施工方要及时填报由“施工方、监理方、户主、乡(镇)政府”四方签字确认《工程现场验收单》。

  (七)工程验收

  各乡镇、村对“煤改电”工作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方纠正到位。各乡镇组织,村委具体负责,将辖区内今年完成自检合格的“煤改电”户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并保管,档案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现场验收单等。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能源、应急、财政、各乡镇、村委参与,对“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在媒体上公示“煤改电”改造户验收名单。验收完毕后统一移交到县能源局进行后续管理。

  五、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和督导督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煤改电”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责任人;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煤改电”供暖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县能源局查处。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牵头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组织验收等工作;

  (四)县能源局

  1、负责协调市级“煤改电”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2、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或个人)向已煤改电居民销 劣质散煤的行为查处。

  (五)国网寿阳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六)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八)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引导和鼓励公众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

  六、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和优惠政策落实

  (一)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运行的奖励资金由各乡镇、村负责。各乡镇、村将符合奖励条件的居民户数按照要求统计绘制成表,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能源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居民清洁取暖奖励资金。

  (二)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补贴执行。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向改造居民收取应由居民承担的。工程费用并交付中标方,中标方收到费用后实施改造安装。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施工方依据验收结果造册报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申报补贴。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11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50%,20xx年4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45%,剩余5%的补贴资金作为中标企业的质保押金,三年后付清。

  (三)县供电公司做好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的执行落实,并将电价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能源局。

  (四)县财政局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和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寿阳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史洁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郑顺朝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工信局、能源局、马首乡政府、平舒乡政府、应急局、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名单附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姜连军兼任,具体负责寿阳县“煤改电”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民生工程,要责成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体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煤改电”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要将“煤改电”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

  (四)严格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要组织专人对“煤改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对不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提出问责意见,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供暖煤保供方案7

  一、总则

  目的:本工程位于舟山金塘岛西南方向。本地区由于受季风不稳定性的影响,冬季多大风,常伴有大雨。故工地施工,工地船舶的防寒潮大风措施特别重要。为规范管区预防寒潮大风的工作程序,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防范寒潮大风,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编制理由和依据编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

  1-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方案》

  1-5《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冬季施工危险源有:寒潮,大风,冰冻,雨雪天气,防寒取暖的安全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相关人员组成的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

  2、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组长:

  组员:

  3、职责

  (1)组长——全面领导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大风方案的实施。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防冬季寒潮工作,负责防冬季大风方案的全面实施;

  (3)组员——负责分管的防冬季寒潮工作,落实防寒潮大风措施。

  (4)防寒潮大风值班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三、应急方案主要工作

  水上应急工作

  1、参加本项目现有施工船舶主要有:吹砂船4艘,运砂船20艘,对拉船4艘,扭王块安装运船3条,抛石船2条。共计33艘船舶。这些船舶均为自航船舶;项目部按照施工区域的分别,对采砂、吹填等不同区域的船舶,选择周围相应的锚地避风,以满足撤离、避寒潮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

  2、参与施工的各船舶应做好防寒潮大风抢险的准备工作,包括防寒潮大风物资的准备,机械设备的完好,通讯设备的畅通,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寒潮大风来临前夕,调度部门应坚持每天按时收气象报告并做好记录,当收到寒潮大风预警消息时,应报告项目经理,并主动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寒潮大风的的发展趋势,遇有情况及时通报各施工船舶及部门。

  4、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所属班组的各施工船舶进行一次针对船体安全状况、主机、舵机、锚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5、当海上中心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消息,24小时内沿海将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所有项目停止作业,并有序安排各施工船舶撤离施工水域,进港避风。各船舶的船长、轮机长、水上施工单位负责人、陆上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岗,并保证足够岗位人员,做好船舶及陆上防寒潮大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集中到项目经理部,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撤离工作顺利进行。

  6、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后应将锚位详细报告项目部,并保持通讯,AIS全面开启。项目部调度室通讯将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所属避风船舶应加强值班,船长亲自指挥,必要时备妥主机、发电机,派人到船艏看守锚链,随时将锚链方向和受力情况向船长报告,根据风向转变及时调整锚链长度。

  锚泊中的船舶应经常利用卫导、AIS等设备,校对锚位,随时注意对周围船舶的动态变化,发现他船走锚立即与其联系,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相互碰撞。

  7、寒潮大风警报解除后,项目部组织船舶有序撤离锚地,进入工地恢复施工。

  8、当发生重大险情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除向公司调度和当地海事或海上救援部门报告外,项目部防台领导小组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

  9、避风锚地

  (1)金塘沥港锚地

  该锚地位于施工区域的西北侧,距离施工区域1公里,水深情况良好,是避大风较理想的水域,适合施工船舶避风。但水域面积不大,船舶容纳量有限,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船舶的增多,需另备避风港口。

  (2)舟山定海老塘山避风锚地

  该锚地位于舟山本岛西南方向,距离施工区域约28公里,水深情况良好。锚地毗邻册子水道,是避风较理想的锚地,适合施工船舶避风。

  陆上应急工作

  冬季寒潮大风前期间,项目部将组织对本项目工作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认真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1、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办公区域排水是否畅通,对住在宿舍面迎风的员工转移至安全地点,防止项目部及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路面、工作平台有冰雪堆积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临舍、灯架、雨棚、标语牌等抗大风强度是否达到,不牢固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不能加固的必须立即拆除,以确保安全,施工遇到有大风、雪、降温等天气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立即下达停止施工指令,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期间,派专人进行施工范围内作业内容的巡检,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以便采取措施。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谨其他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应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员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现场火源管理,现场值班房屋、临时工棚内严禁存放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5、在发生特大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大堤防护工作

  在大风到来之前,要做好大堤的防护工作,现阶段大堤的施工方式是打砂袋前进50米后,紧跟着要做好铺设无纺布,碎石垫层以及扭王字块的安装工作。堤心及护面结构的工程量都比较大,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大风来之前能够马上投入施工防护。

  撤离前对大堤上的施工设备做好加固,机动设备驶离大堤并停放在安全位置。

  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对大堤的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四、防寒防冻措施

  (1)防冻工作重点是做好生产现场室外人员、各热控仪表表管、各汽水系统阀门、管道防冻工作。机组停运后主要是水和油压系统的防冻工作,暴露在室外的管道要做好保温措施,如覆盖草袋、麻袋等保暖材料。

  (2)运行中的管道应使汽水流通,长时间不用或检修的设备应将余水放尽。对使用0#柴油的机器可采取加防冻剂等适当的防冻措施,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3)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大风、雾雪恶劣天气,汽车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和超载。冰雪路面施工车辆轮胎必须安装防滑链条,且慢行稳走,特别要注意坡陡弯急处。长途行车驾驶员应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尽可能避免夜间长时间行车,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应做好换季保养和维修及保暖措施,做好冰雪路的防滑措施,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水箱缸体冻裂等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雪天严禁吊装作业。

  (5)冻凝的铸铁阀门等要用温水或少量蒸汽慢慢加热,防止骤然受热损坏,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6)保证劳务工有良好的过冬环境,项目部统筹考虑,杜绝用电乱拉乱扯,对临时用电由执证上岗电工统一按照规定布设,驻地配齐消防器材,防止触电和失火,确保安全用电,安全过冬。

  五、督促与整改。

  (1)项目部将在检查的基础上,提出对施工船舶和施工班组的书面整改要求,同时,督促限期整改完成。

  (2)在冬季寒潮来临前,项目部加大对防寒潮的宣传力度,着重检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各船各施工班组安全渡过寒潮季节。

  (3)寒潮季节派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及时通知施工船舶和班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收到可能遭受影响的寒潮大风消息后,立即按照应急方案执行。

  六、应急演练

  在上级批准和指导下,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防寒潮大风”应急救援方案演练。

  供暖煤保供方案8

  一、目的

  为明确以运行总监为组长的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设备做好保温措施;做好冬季正常生产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方案》。

  他们针对供暖管网有可能冻结的表管都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了保温处理;要求运行人员要在防寒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和对运行记录的规范管理,并作好事故预想;检修人员加强消缺及缺陷的管理工作,提高消缺的质量和速度,真正做到小缺陷不隔夜,大缺陷连续处理,切实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确保崇明城桥污水处理厂厂的安全渡寒和安全生产。

  二、使用范围

  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方案》仅适合于本污水处理厂防寒防冻事故的防范和和应急救援。

  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3.1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构成

  污水处理厂的“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是防寒防冻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运行总监、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及综合管理员组成。

  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在启动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方案》时,由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全厂防寒防冻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3.2防寒防冻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方案》的制定、审查、和修订。组织实施本《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方案》演练;检查落实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四、防寒防冻应急反应程序

  1、在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在入冻前由运行总监组织对厂内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同时要求各工种相应成立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

  2、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由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协调解决。

  3、各部门的检查重点应为:关键设备、水管路以及水表等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电线电缆、仪表等。

  4、各部门要储备好冬季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做好室内设备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5、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实施防寒防冻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冻害事故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冻办公室汇报,准确讲清人员受伤或设备受损实际情况以及汇报人及通信联络办法。

  7、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将险情上报防寒防冻应急组长,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抢险方案。

  9、若是设备受到侵害,领导小组应通知检修人员准备抢修材料,到达现场抢修。

  供暖煤保供方案9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冬季内的顺利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防范措施

  1、加强对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机电、生产班组加强对主厂房及附近的管道、闸阀的检查及维护,对裸露在外的管道及闸阀进行保暖处理。

  2、生产班组在交接班时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好备用设备及停开的设备放水工作;裸露在室外的各个闸阀要保证有较小的水量,以防冻裂。

  3、主厂房、外围皮带走廊、产品仓和原煤仓、新老筛分楼的门窗要关严,破损窗户及时修复或封堵,作好室内保暖工作。

  4、日常生产中,停车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的,停用设备要求每两小时空车运转一次;各个泵及管道要进行放水,保持冷却泵正常开启。

  5、冬季生产中,外部现场严禁用水冲刷地面、皮带走廊及楼梯,防止地面结冰,危及行人安全。

  6、厂内员工在上下楼梯时,禁止将手插进口袋内不扶扶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外楼梯严禁行人通过。

  7、介质、絮凝剂、凝聚剂以及所需备品备件准备要充足,避免因雨雪天气造成以上物品无法按时送到而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

  8、各门帘要在冬季到来之前全部悬挂完毕,对各个区域暖气管路进行全面排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供暖。

  9、准备充足的胶皮管等物品,如有管路冻结能够及时处理。

  二、事故处理方案

  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或管道冻住事故,不能强行启动设备,应用胶皮管子接暖气进行化冻,完全化冻后方可启动设备。

  三、职工取暖。

  1、对各岗位的暖气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岗位暖气都能正常取暖。

  2、随时检查厂房各门窗情况,及时提醒职工做好自身保暖工作。

  四、责任落实。

  1.各班组长及值班领导是本单位防冻防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冻防寒工作负责。

  2.本厂生产现场不设任何形式的烤火炉及电气取暖设备。私自使用的按厂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3.对没有按照本方案进行防冻防寒责任落实的班组及个人,当发生冻坏设备的事件后,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上下楼梯不扶扶手及走各个精煤仓及矸石仓外楼梯的职工按制度严格处理。

  5、对于易发生高空坠冰的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立隔离带,防止高空坠落冰块砸伤职工。

  供暖煤保供方案10

  一、目的:

  为克服冬季气候严寒困难,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冬季生产中防寒防冻积累经验。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主要成员:

  各单位负责人、驻矿项目经理

  工作成员:各单位、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预警小组

  组长:

  成员:

  三、防冻预警系统: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打电话给当地气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会上汇报,在当地气温降至零下14-16℃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四、防冻措施:

  (一)正常检查阶段

  1、各单位列出重点防冻部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冻工作,并成立防冻重点检查和抢修小组,报工作小组备案。

  3、当气温在0-零下14℃时,各单位检查小组组织防冻重点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防冻记录,并每天向防冻领导小组汇报。

  4、物业处检查所有室内外供水、供暖管路,对管路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处理,防止管路冻裂、冻堵现象。

  5、各单位要及时将防冻液注入支架内,以防将支架冻坏。

  6、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重点项目部位防冻检查。

  7、技术部负责对出厂的支架进行逐架检测,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注足防冻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冻、影响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维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充注防冻液的工艺标准。

  (二)预警启动阶段

  当防冻预警系统启动后,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1、物业处要保证6T锅炉正常运转,当6T锅炉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立即投用10T锅炉;

  2、当出现供电故障时,物业处要在保证水暖管路不被冻住时,及时将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将管路冻裂。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所辖区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厂房的保暖工作。

  4、办公室要及时给车辆加防冻液和防滑链,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5、如为雨雪天气,各级人员作巡回检查及操作时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滑倒伤人。

  6、经营规划部提前准备所有防冻、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当发现到矿支架上冻无法下井时,上井支架防冻,在井下注防冻液后再上井,施工项目部和公司技术部分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压软管立即对支架立柱、片阀、管接头等容易上冻的部位进行供暖、化冻,把影响时间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8、当启动应急方案后,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安排。

  五、防冻材料准备(由经营规划部准备在仓库内)

  1、喷灯10个;

  2、氧气、乙炔各30瓶;

  3、柴油暖风机3个;

  4、棉绒手套300副;

  5、镐、铁锹各20把;

  6、汽油500升;

  7、焦炭10吨;

  8、焦炭炉20个;

  9、劈柴2吨;

  10、高压软管100m,管接头10个;

  11.工业用盐500Kg。

  供暖煤保供方案11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 xx、xx、xx、xx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方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 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供暖煤保供方案12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xx年改造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改善民生和大气环境质量,坚持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持续发力攻坚,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改造任务。

  二、目标任务

  在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基本完成改造的县(市、区)查漏补缺,做到应改尽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的要求,组织实施剩余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力争在20xx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户内改造任务,20xx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如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等不可抗力影响,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改造任务完成期限参照省政策另行调整。

  三、改造方式

  (一)气代煤。在电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用气问题。在完成精准确村确户的基础上,细化和优化村外、村内户外、户内、验收通气4个控制环节,根据“采暖设备安装与管网建设并行施工”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有序实施,设备安装和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完工确户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及早落实20xx年供气合同,千方百计确保新增民生用气。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改造,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住建厅颁布的《河北省农村地区气代煤技术规范》等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把材料进场关、设备检测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村内户外管网穿越或跨越道路工程,优先采用架空跨越方式。确需地下穿越的隐蔽工程部分,穿越方式和埋深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工程监理实行旁站,全程监督施工过程,留存监督记录。

  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职能,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切实打造质量放心工程。

  各县(市、区)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上下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村干部要发挥在施工一线的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电代煤。进一步优化采暖设备技术路线和产品,优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达到节能高效、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改造效果。

  1.保障电网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要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的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根据确定的电代煤改造任务,积极跑办省电力公司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科学组织电网改造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保证用电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改造工作。

  2.选好采暖设备。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电采暖设备,电采暖设备户均新增负荷需在7千瓦以下。主要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5千瓦以下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热+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设备,其他电采暖设备作为补充。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原则上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实施的电代煤采暖设备安装、户内线路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电代煤产品安装和施工质量安全。电网建设改造要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供电公司要积极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户表以上线路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户表以下30米以内线路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负责,超出30米部分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三)新型能源。各县(市、区)在电力负荷和气源保障无法满足的区域,可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实际采暖需求,积极探索新型能源替代,最大限度实现清洁能源方式供暖。

  (四)洁净煤推广。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明确洁净煤推广区域和任务,同时做好洁净煤的生产和储备工作。既要坚持不懈推广清洁煤,又要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四、保障措施

  (一)精准确村确户。精准确村确户是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双代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确村确户实施办法》(石代煤办〔20xx〕12号),坚持“科学确村、精准确户”的原则,3月底前务必完成本辖区20xx年计划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确村确户工作。

  (二)优选采暖设备。根据目前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发展趋势和运行使用情况,淘汰能耗高、质量差、运行不稳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采暖设备。各县(市、区)要聘请采暖设备行业专家,筛选出功率低、能效高、质量可靠、服务到位、经济实用、群众满意度高的产品。要通过选用具有一定实力的知名品牌厂家直供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设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

  20xx年气代煤采暖设备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关于公布燃气采暖热水炉型号变更登记目录的通知》(石代煤办〔20xx〕34号)要求择优选取。20xx年电代煤采暖设备招标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要求确定,主要采用热泵技术设备;其他类型设备选择1-3家作为应急或补充使用,不再大范围推广。今年受疫情影响,时间较为紧迫,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招标方案,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招标工作。

  (三)提高气源保障能力。市发改委要组织协调加快气源项目谋划和建设推进,增强供气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制定和完善居民取暖用气应急预案,实现域内燃气企业之间管道互联互通,提高应急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资金筹措。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清洁取暖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各级支持政策,及时筹措地方承担资金,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五)严把采暖设备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标企业采暖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对销售的产品要不定期、不定时的抽取样品,检查产品质量。对采用非法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厂家,要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通知相关县(市、区)负责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由当地负责招标采购的有关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召回、更换等措施。坚决清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按照中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和材料、材质销售产品的企业,确保采暖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

  五、支持政策

  20xx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按照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石财建〔20xx〕75号)执行,其中20xx年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用户当年运行补助仍按我市20xx年标准执行,其他年度运行补助标准不变;20xx年地源热泵(含空气源热泵)、洁净煤支持政策按我市20xx年政策执行;其他政策不变。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采取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在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将清洁取暖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进一步完善辖区组织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组织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20xx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监管、验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洁净型煤确村确户台账建立、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等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跟踪监管;散煤管控,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行为;洁净型煤和新型能源产品的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公服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计划内电代煤户表以上配套电网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取暖季结束后,依据政府确村确户台账,向当地政府提供当年电代煤用户取暖季用电量,配合政府做好电代煤取暖季用电统计工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把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加强双代政策和采暖技术知识的培训,确保把双代工程资金补贴等相关政策理解到位、宣传到位。要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张贴宣传海报(宣传画),农村大喇叭广播,电台电视台滚动宣传,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等,大张旗鼓营造氛围。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能听的懂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工程建设。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发改、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支持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组织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优化流程,密切配合,提质增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市双代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办法,进一步充实督导内容,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和聘请第三方专业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帮助立行立改,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确保双代工程采暖设备和运行补贴政策的公开、透明,避免群众误读、误解,要在工程管网建设、采暖设备购置和安装、运行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参加,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双代工作的政策执行、工程推进情况,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以周通报、双日通报、每日通报等方式通报工程进展、存在问题和进度排名。各县(市、区)要指定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上报的工程数据要确保真实、可靠。

  供暖煤保供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xx〕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xx〕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xx-20xx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多种方式、统筹兼顾。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实行整村连片推进,深入宣传发动,落实配套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资力度,开展光伏+电代煤试点示范,减少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三、实施方式及任务

  (一)电代煤。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减少与气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投资效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约6.2万户电代煤改造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卫生所)、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根据电网承载力,提出电代煤确村确户和单位改造初步意见,各县(市、区)会同当地供电公司予以确认,全市汇总平衡后确定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

  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坚持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按照《关于下达石家庄市“煤改电”采暖项目电采暖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相关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技术力量和中标企业,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科学确定技术路线,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对实际取暖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单间取暖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连续供暖居民住户可选用蓄热式电暖气,同样条件只在夜间采暖的间断供暖居民住户也可选用直热式电暖器(电加热器)。要指导居民住户选择适宜产品,原则上一户居民只能选择一家企业的产品,购置电采暖设备的居民姓名要与电表登记姓名相一致。

  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创新取暖技术,对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和产品,全市统一安排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再进行推广;开展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选择有经验和实力,在行业内信誉良好的专业公司,采用多种运作模式,利用电代煤居民住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确保居民每年不低于200元/kw收益。20xx年具有整村推进电代煤取暖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示范。试点村由县(市、区)推荐,市气代煤电代煤领导小组确认后实施。

  (二)气代煤。根据资源禀赋情况,鼓励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继续按照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的总体要求,在电代煤不能覆盖的平原农村居民住户推广户用燃气采暖热水炉,同时解决炊事用气。各县(市、区)要组织居民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相关要求和有关程序选择适用产品。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单位用户原则上不实施气代煤。20xx年各县(市、区)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气代煤任务视气源落实情况另行安排。

  (三)洁净型煤。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用尽用,实现全覆盖。

  四、支持政策

  (一)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继续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xx〕35号)文件执行。

  (二)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参照气代煤补贴标准给予补助(冀财建〔20xx〕275号)。

  (三)电代煤工程增加的户表以上供电网络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以下线路改造费用由电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应就近安装至电代煤居民住户墙上,否则产生的线路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对采暖设备超过630千瓦的用户需采用高压供电方案,供电公司负责高压线路投资,配电室及低压线路投资由用户自行承担;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发电上网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保障工作。

  (四)对居民购买洁净型煤按照300元/吨给予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石家庄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管委承担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运行、燃气使用、供暖保障等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验收监管等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散煤管控、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电代煤、光伏试点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及补贴资金代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高效审批机制。各县(市、区)和行政审批、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园林、交通、水利、安监、质监、交管、消防、供电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行政审批局要指导各县(市、区)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审批保障,研究制定有利于保障气代煤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切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操作性较强的审批流程,遇有问题及时协调优化完善。清洁取暖工程涉及的电力设施、燃气设施等,涉及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调整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统筹调剂,优先予以保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各燃气公司、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和各级供电公司要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后期安全稳定运行。

  (五)保障资源供应。各燃气公司是气源保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新增气量测算和资源争取工作,签订供气协议,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应急供气方案,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措施,推进应急储备设施建设,确保供气安全;供电公司要加大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力度,满足供电保障和增容需求;继续完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保障洁净型煤供应。鉴于我市天然气供应冬夏峰谷差巨大,已影响到供气和供热安全,要严格落实市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建筑电能供暖的意见》(石发改运行〔20xx〕368号)相关要求,严格限制新增建筑采用天然气取暖,除大型综合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暖制冷外,住宅小区等其他建筑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气供暖。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洁供暖的正面舆论引导。重点从居民的角度,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对改善生活质量和健康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主动自愿参与、科学安全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供暖煤保供方案14

  为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积极推进山区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制定延庆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加大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北京世园会场馆周边及相关道路沿线村庄清洁取暖改造力度。剩余尚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和优质燃煤招标等工作,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评估(包括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评估);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

  (一)对外部管网建设的支持政策

  1.电网及线路改造。10KV以下、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住户户内线路(即住户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由相关区政府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2.天然气管网改造。区域调压站(不含)或接气点至调压箱(含)段的燃气管线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调压箱到住户燃气表(含)之前段(即村内管线)的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二)对清洁取暖设备的支持政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三)对运行使用的支持政策

  1.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

  2.天然气价格支持政策。调整农村地区市政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并执行相应阶梯用气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为25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为2500至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执行市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同时,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天然气分户采暖给予每立方米0.38元补贴,补贴用气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820立方米。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的,高出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气价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新建再生水(污水)余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

  (五)对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住户在自有住房、村集体在公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采暖设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热泵、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有关区要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地区住户和村集体实施太阳能取暖项目整体打包,以一个整体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

  (六)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政策。

  (七)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

  需冬季取暖的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农业设施外墙实施保温改造,由各区统筹使用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

  (八)对“减煤换煤”的奖励政策

  市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本年度通过“五个一批”方式实施“减煤换煤”工作的给予每吨2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减煤换煤”工作;尚未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农村地区住户,烟煤炉具更换为优质燃煤炉具,由市财政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1/3进行补贴,每台最高补贴700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九)对炊事用液化石油气下乡的支持政策

  村镇配套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费用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承担,新增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专用配送车辆购置费用等由供应企业承担。市财政按每瓶液化石油气(15kg装)25元、每年每户不超过8瓶的标准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享受平价气供应的除外)进行补贴。

  (十)对节能保温改造和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的支持政策

  市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在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前先进行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另外,市财政对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山区极端气温低、基础设施差、供暖周期长、设备选型难等特点,稳妥有序开展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技术路线,加大多能联动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和取暖效果;要稳步开展高海拔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级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工作支持力度,完善补助政策及奖励方式;有关区要出台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山区农村住户改得起、用得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大对各有关区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相关区政府签订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拆迁、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列入“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村庄,同步做好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和运行维护

  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区、镇、村职责分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完善设备选定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做好设备产品展示,依法保障住户自主选择权利。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明确各类设备和优质燃煤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和督导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估,并通过市级“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行维护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使住户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常识,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取暖。

  (四)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供暖煤保供方案15

  为加快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和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站在讲政治、保民生、改善大气质量的高度,认真落实《河北省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坚持一手抓既有设施安全运行,一手抓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落实、部门指导,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积极开展“光伏+”和“光热+”等多种清洁能源试点,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同时,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既有气代煤、电代煤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多种举措做好应急储备,有效应对极寒天气,确保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一)县城清洁取暖:10月底前,县城区完成35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置换工作,清洁取暖率达到98.8%。

  (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坚持整村推进和连片推进,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完成315户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工作;石墨烯采暖设备完成推广试点5000户。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区清洁集中取暖

  1、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入市项目,着力推进新华热电、华电北城、安能钢厂等废热替代区域的大温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废热利用率。

  2、实现对西岭热三、安能钢厂、玉石高营等天然气供热锅炉采暖区域的热源替代。

  3、完成华电裕华热电厂5台70MW燃气调峰锅炉项目建设,新增供热能力7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石热九期燃机项目对石热燃煤热源的清洁替代。

  4、严格落实规划,推广使用桥东、桥西污水处理厂中水供热,其他供热方式作为补充。

  5、结合新建筑项目区位实际,优先使用原生污水热源供热,节能减排,废物利用。

  6、加大循环化工园区工业余热供热建设力度,发掘工业余热的供热能力。

  7、在城乡结合部、县城因地制宜,优先发展浅层地热、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

  8、控制新增天然气供热,鼓励存量天然气供热锅炉进行节能改造。

  (二)全力推进气代煤工作

  1、严格落实目标任务,稳妥推进工程实施。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扎实有序加快推动气代煤工程建设,10月底所有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试运行条件。未经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县(市、区)不得随意扩大改造任务。

  2、尽快签订供气合同,确保居民用气安全。我省今年新增气量基本确定,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各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7月底前必须签订供气合同。针对今年用气量增加较大的`实际,各燃气公司要提前谋划,加紧建设涵盖本经营区域内燃气用户的储气调峰设施,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应急供气方案,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千方百计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3、优化工程审批环节,加快建设手续办理。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我省气代煤工程建设程序办理有关规定,按照“提速不违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立项、土地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四个审批阶段,每个审批阶段明确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做好保障。

  4、严格企业准入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市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的总体要求,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5、精心组织工程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想方设法排除干扰施工的各种因素,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做好居民采暖炉设备选型、采购和宣传发动,按照户内、村内户外、村外、验收通气4个控制节点组织好工程施工。提前做好壁挂炉和管材等工程物资储备,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6、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等技术规范施工。农村地区气代煤工程必须全部安装报警器、电磁切断阀、物联表等安全保护装置。

  7、加强燃气设施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市、区)要对照省20xx年考核验收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气代煤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切断阀、报警器、燃气连接管、电线缠绕、双火源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部位,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燃气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职能作用,由村两委干部与村燃气协管员、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共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实现农村燃气监管制度化、专业化,保证气代煤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8、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各县(市、区)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群众宣传安全用气常识。要在用户家中燃气设施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警示标志,定期上门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常识、隐患处置常识和燃气事故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安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的氛围。

  (三)着力推进电代煤工作

  1、加快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原则,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动员各乡镇和村两委迅速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并具备试运行条件。考虑电网承载能力,未经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县(市、区)不得擅自增加电代煤目标任务。

  2、做好电采暖设备选购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选取市场上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实力的品牌产品推荐给电代煤居民,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7月底前完成电代煤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监督施工企业依据国网公司“煤改电”电网建设改造技术规范,按要求运作建设,做到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土建一次建成;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统筹做好工程设计、物资招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衔接,明确各节点要求,确保“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煤改电”用户供电延伸服务,供电公司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户表以上工程,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保证用户采暖用电用的上、用的好。

  (四)做好新型取暖试点工作

  各县(市、区)要从市“双代”办筛选的太阳能入围企业中选定项目实施企业,采取居民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企业出资三种模式,积极协调实施企业与当地供电公司和试点村进行对接,加快筛选确户,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切实做好气源和电力保障

  (一)加快天然气气源项目建设推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明确分包领导、责任人,死盯死守,千方百计加快推进,保障气源供应。要重点加快中石化鄂安沧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沧州-鹿泉段)、河北昆仑中科燃气管道有限公司鹿泉-元氏-赞皇输气管道项目、石家庄华博燃气有限公司高邑-赞皇天然气管道项目、河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井陉-井陉矿区天然气管道建设,确保10月底前建成投用。

  (二)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推进。20xx年,全市重点加快主城区东南LNG储气站(高新区)、西南LNG储气站(桥西区)建设,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具备投用条件;重点加快推进鹿泉区宜安LNG储气站、藁城区金藁LNG储气站建设,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具备投用条件。有关县区和项目单位要加紧项目建设推进,确保如期建成投用,为履行好民生用气保障责任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要根据《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和省要求,落实地方储气设施建设责任,制定完成储气设施专项计划,并确定今年三季度前要开工的项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制定支持储气设施建设政策,分层次稳步推进,并明确储气设施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建设施工进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总体把控可投用设施完成进度,防止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各县(市、区)应与所辖区域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签订储气责任书,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主体责任,力争20xx年底前,最迟20xx年采暖季前形成不低于其年度销售合同销售量或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20xx年采暖季之前,对尚未达到要求的部分要在10月15日前通过购买或签约调峰能力的办法,履行应承担的储气能力社会责任。

  (三)提高保障电力供应能力。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分配的目标进行改造,同时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保障电力供应,市供电公司要加快电网改造步伐,确保目标任务内的电代煤户电力供应,市“双代”办要密切关注电力保障问题,加强与县(市、区)、电力公司沟通对接。市“双代”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提前谋划20xx年“煤改电”工作,尽早确村确户,市电力公司根据20xx年“煤改电”区域范围,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推进35kV到220kV变电站的建设,保证用电需求。

  五、支持政策

  根据冀代煤办〔20xx〕29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体现清洁取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按市政府印发的全市20xx年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要将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在手上,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细化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以赴推动。

  (二)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宣传,同时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大张旗鼓营造氛围等形式,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

  (三)加强资金筹措及管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农牧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节能环保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市审计局要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检查,严防骗取、套取补贴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市委组织部将双代工程完成情况列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双代”办要制定督导检查办法,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随机督导和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五)严格落实燃气供应范围。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建筑电能供暖的意见》(石发改运行〔20xx〕368号)相关要求,除大型综合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暖制冷外,限制新增建筑采用天然气取暖,住宅小区等其他建筑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气供暖。

  (六)严格落实采暖设备招标价格。各县(市、区)要组织居民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等文件和有关程序选择适用产品,督导各采暖设备企业严格落实中标价格,避免因恶性竞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给农村居民用户造成损失。

  (七)加强信息报送。市“双代”办建立工程进度周报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上报数据要真实、可靠。

  供暖煤保供方案16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xx〕57号)文件精神,弥补新型城市化建设中农村供暖设施建设的短板,推动我市20xx年农村供暖工作更好开展,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冬季供暖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实施农村温暖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统筹兼顾、绿色环保"的基本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机制体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暖覆盖率。到20xx年底,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全部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农村供暖的技术支持政策、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进行农村供暖试点,以点带面,为全面推进农村供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重点

  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

  1、统筹推进农村供暖试点工作

  20xx年,重点解决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的清洁供暖问题,同时在全市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首先进行农村供暖试点。在农村供暖试点的选择上,要结合各地先进供暖经验,借助美丽乡村建设这个契机,优先在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及20xx年度省市两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农村供暖试点,发挥出美丽乡村在资金、群众基础、基础设施、人员方面的优势;将农村供暖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把扶贫工作重点村纳入农村供暖试点的重点考虑范围。

  2、合理选择农村清洁供暖方式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冬季清洁供暖要求,对于能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尽量接入管网;对于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清洁供暖方式;鼓励各区市探索以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为热源的供暖方式。

  3、精确摸底并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

  农村供暖是一项普惠性的民生工程,涉及的面广,各镇、各村、各户的情况千差万别。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掌握农户的情况及改造进度,高效开展工作,各区市要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试点村进行全面精确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区市摸底建立的台账要于6月底前报市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住建局)。

  4、科学制定20xx年农村供暖实施方案

  各区市加快制定本区市的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20xx年农村供暖的目标任务、试点选择、资金补助方式、实施步骤及督导考核方式等内容,同时要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7月 底前,农村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供暖试点村的供暖设施安装工程全面开工,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验收。

  5、及早做好明年农村供暖的计划安排

  各区市要在抓好上年农村供暖实施方案落实的同时,根据农村供暖规划和相关的技术导则,本着农户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及时做好摸底调查,科学论证农村供暖项目,制定明年的供暖计划,并于今年1 1月底前将计划报至市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已经建立了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村供暖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区市政府(管委)是农村供暖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有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清洁供暖工作,确保上级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2、加大资金投入

  市级财政将加大对农村供暖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一户一改一补"的原则,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各区市也要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增加农村供暖投入。

  财政补助标准:市级财政承担的农村供暖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不高于40%,其中农村供暖试点村每户最高补助1000元、每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最高补助10000元。各区市财政资金补贴按不少于市级1:1比例配套,费用数额以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市级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供暖工程验收完成后,各区市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验收报告、供暖改造用户台账及资金分配方案报市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联席会议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下达各区市。

  3、强化督导检查

  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汇总、通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严防出现冒领、套取、侵占专项资金问题。市农村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区市工作的督导、调度,对各区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进度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约谈有关负责人,以严厉的问责,倒逼各项工作的落实。

  供暖煤保供方案17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介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介休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保证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指挥协调到位、信息调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压力传导,有力推进“煤改电”改造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中标企业、监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细化责任内容,完善推进措施,扎实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建立用户档案

  建立煤改电用户档案,以居民签字、村组(社区)审核、乡镇(办事处)确认的形式确定煤改电用户信息;企业建立设备台账、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前后对比图;监理开展现场监管、工程质量验收;能源局汇总确认。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煤改电惠民工程。

  (三)签订承诺书

  中标企业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强化督导

  加强督促督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掌握一手情况,强化过程监督,形成逐级延伸、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

  供暖煤保供方案18

  一、背景依据

  为有序推进我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按照《晋中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市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发〔20xx〕3号)和《祁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祁政发〔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根据电力发展现状和改造规划,结合群众意愿,合理确定“煤改电”到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到村户的指标任务。

  (二)群众自愿。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房屋布局构造,群众在中标备案认可的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中自主选择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在政府推荐的改造方式中自主选择改造方式。

  (三)阳光运行。在祁县电视台、县委县政府的网站公开“煤改电”专项行动方案,公开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报名中标备案事项等,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推动。在改造户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村委会强化组织领导,为改造户提供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相关服务。

  (五)安全第一。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本着对改造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做好安全放心的安装;同时,改造户为采暖设备施工商安全安装提供一切便利。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计划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含太阳能+电辅热)7046户,其中:整村分户式“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4797户;“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900户;重点区域散户“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1349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动态调整。

  四、涉及范围

  (一)整村改造:西六支村、永兴庄村、南社村、大贾村、塔寺村、张家堡村。

  (二)“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谷恋、雅安、大韩;韩家庄、左墩村、修善村(“太阳能+电直热”集中供热)。

  (三)重点区域内散户(不包括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

  五、补贴政策

  经我县20xx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可执行采暖季电价及资金补贴(含20xx年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执行采暖季电价及享受资金补贴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户式政策可集中用于“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一)采暖季电价。对经20xx年、20xx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整个采暖季用电量不超过13000kW·h(含本数)用电价格为0.2862元/kW·h。超出13000kW·h(含本数)的部分用电价格为0.5070元/kW·h。电费政策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政策确定。

  (二)资金补贴。对经20xx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的资金补贴分为设备补贴和运行费用补贴。

  1、设备补贴按照居民所安装的设备总价,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补贴设备总价的三分之一,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县财政一次性补贴3300元。补够设备总价为止,设备补贴富余部分不予发放,补贴后不足部分由用户自己承担。

  2、采暖季结束后,对经20xx年、20xx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运行费用补贴在采暖季优惠电价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对居民采暖设备用电各补贴0.1元/kW·h,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kW·h(含本数),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供暖煤保供方案19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xx-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实施范围、序时进度、工作程序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xx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编制《招标方案》;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四、设备选型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根据省、市电力部门相关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水县20xx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供暖煤保供方案2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xx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热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政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l/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台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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