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自治区、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返工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
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2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实现构建和谐平安兴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对发生在车站、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群聚集场所,因人群密集、秩序失控造成严重影响治安、交通秩序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对全县区域内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处置工作具体负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预防为主,工作在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预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可能引发拥挤事故的各种因素。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县公安局各警种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事故发生,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并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及时处置,科学应对。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拥挤事故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林周县处置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应急指挥部,为全县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
2、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县分管副县长李辉担任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武装部、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这些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3、各单位主要职责是:
(1)县委办公室:做好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把握对内、对外新闻舆论导向,减小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3)县委政法委:协调我县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的有关工作。
(4)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我县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和加强重要设施、技术装备的立项和投资安排。
(6)县公安局:制定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方针和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县应急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相关活动情况的搜集、整理、评估、核实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形势,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8)县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9)县卫生局:为我县应急处置和紧急求援提供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组织协调药监、医药部门提供药品保障。负责组织救护车辆、专家和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视情况安排附近医院做好病房、器械、药品和医护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上报伤员的救护情况。
(10)县住建局:加强县城公共交通、县城水源地、供水、供热、供气、紧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的安全与防范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程抢险和有关保障等工作。
(11)县供电公司:担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抢险,确保电力供给等工作。
(12)县水利局:负责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全县水利设施、设备、水源的安全。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矿井、人防设施等地下工程的抢险救护工作。
(14)县汽车站:为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提供公路运输保障。
(15)县政府法制办:提供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法律保障。
(16)消防大队: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工作。
(17)乡镇政府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单位等部门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
(二)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组织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突发事故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Ⅰ级)
人群密集场所,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二)重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Ⅱ级)
人群密集场所,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三)较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Ⅲ级)
人群密集场所,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1、县公安局制订针对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有效的预防、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事故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2、预警信息。
(1)在户外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人员密集拥挤,道路、桥梁等狭窄通道严重堵塞,现场警力无法疏通;
(2)在室内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严重超员,人员无序聚集,正处失控状态;
(3)在车站售票处、搞开业庆典和促销的商厦等人群聚集场所,人员密集、通道堵塞,秩序失控;
3、信息报送。县公安局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预警或报警信息,在立即报告县政府的同时,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4、预警发布。县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实际情况、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同时应及时向县政府、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行动
县公安局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
1、情况属实的: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并考虑事故的实际情况、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必要时上报县政府、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1、启动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由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及市公安局。
2、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拥挤事故正在发生的处置方法:
(1)发生拥挤的通道或场所的执勤民警要告知观众不要惊慌、不要拥挤,必要时启用广播系统发布通告,同时迅速截留过往人员,组织分流、疏散、抢救,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调动警力赶赴增援,采取用人墙形成分流通道进行隔离,或分段组织疏散撤离。
(3)重点维护通道(楼梯)狭窄处、人员拥挤处的秩序,保护妇女儿童先行离场,对起哄、故意拥挤以及趁火打劫的,要给予警告或实施强制措施。
(4)组织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或立即送医院抢救。
拥挤伤亡事故已经发生的处置方法:
(1)迅速实施现场管制。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警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治安管制,对重点部位实行守护。通过现场管制,切实起到震慑犯罪、稳定民心、控制局势的作用。
(2)迅速疏散群众。要引导现场人员和车辆有序离开现场,防止挤、踩、压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要维护好现场和通往医院的交通秩序,保证救护车辆畅通无阻;场外执勤人员要疏散围观群众,并协助维护好交通秩序。
(3)迅速救护伤员和被困群众。要积极协同卫生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4)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及时组织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搜集并固定事故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对嫌疑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控制和讯问,并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和经过进行调查。
(5)迅速恢复现场秩序。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现场秩序。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者家属安抚工作,将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3、应急结束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按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二)恢复与重建
县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事故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交通、治安秩序。
(2)县应急指挥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统计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护、丧葬抚恤以及恢复、重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预备队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二)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并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防护、救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全县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4
为规范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积极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积极快速的做出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华山街道办事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和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成员。
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帮助协调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问题,负责(配合)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制定地质灾害等防治责任;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街办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听从领导安排,通知街办全体人员各就各位,及时报告区相关部门。
1.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街道党工委书记毕经海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协调工作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协调处置工作;
(2)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于涛担任事故现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全面工作,指导、组织街办工作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和区级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3)办事处副主任李刚负责事故善后事宜,安抚伤员情绪及相关政策宣讲,做好伤员安置工作;
(4)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世新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物资运送、发放,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维稳。
2.党政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向区级有关部门请求应急人员、物质、资金等方面的支援,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处置动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善后事故调查工作,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伤员救助和安置情况。
3.应急办、武装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按要求部署所属应急民兵分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报应急民兵救援情况;维护好事故发生点的社会治安,及时掌握事故点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4.应急办、社会事务科:做好伤员登记安置工作,对伤员进行政策宣讲,向区级相关部门寻求政策支持,实施救助,并协助指挥部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排好伤员生活。
5.党政办、财政所:积极组织协调救援物品、资金的筹集和调运。对救援物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救援物资进行监管、发放。
6.纪委:对于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一)一般火灾:一般火灾是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当辖区某场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并且聚集人群呈现增加趋势,同时聚集人群情绪激动的情况时,为防止聚集人群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对聚集人员进行劝离、驱散。
(三)爆炸事故: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爆炸物、疑似爆炸物,随时威胁到在场人员时,立即上报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启动本预案,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四)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聚众斗殴等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时,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同时对在场无关人员进行疏散,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时,视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险情发布及信息传播
接到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时,由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给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再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上报区相关部门;出现趋势时,社区网格员必须立即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经区相关部门发布事故预报后,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知责任人迅速组织人员通过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通知全体险区内群众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四、群众撤离及伤员安置
当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安全事件时,所在的社区成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按照公布的应急撤离安置点组织转移准备,受威胁群众应服从街道、社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到避险安置点进行安置。出现的人员伤亡必须到所设定的`救护单位进行及时的医治,并以“先人后物”的原则,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定避险路线及避险场所,并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做到当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快速作出反应,或在应急救援中有不力行为的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5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调查与评估组。由街道监察部门、安委办、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
社会动员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并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
善后工作组。由派出所、街道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与发布
根据街道各部门职责的分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综治办与城市管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发布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预警信息。
(三)报告
1.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需向省、市、区报告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动态报告现场情况。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
4.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外进行联系,通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涉外部门、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按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由省政府对外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四、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街道报送最新动态,向社会发布最新消息。
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现场处置
紧急情况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市110指挥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对于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
(三)新闻报道
1.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和信息的主导权,做好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紧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关,并及时与上级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宣传的领导应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为保证现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划定警戒线,规定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的新闻报道,需要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发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媒体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的发布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回答境内外记者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四)善后处理
1.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法人、个人、境外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社区建设办、司法所要不断完善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方案。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集中统一、资源共享的应急数据平台(应急人员通讯联络数据库、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警力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应急征用或租用设备数据库等),整合应急资源,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专家以及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人员的分布、联系方式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本地区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和相关的医院和专家,明确相应的应急反应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数据库,要明确武警、公安等各种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8.经费保障。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相关保障制度,以及在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地区社会动员数据库,要明确社会动员有关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相关的保障制度,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社会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于应急疏散人员,同时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毒区、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征用、租用设备档案数据库,要明确被征用、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姓名、设备存放地点、征用或租用设备名称、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应急征用、租用机制,对应急征用或租用用于抢险工程机械、汽车、船只等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六、奖惩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七、附则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以增强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课程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内容,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学决策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救援队伍。
(三)演习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不断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要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6
根据《贺兰县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导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
全县23座加油站(贺银加油站、宏兴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宝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卖场、永泰百货、新百联超市、双宝超市、阳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二)安全隐患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或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负责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隐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治理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留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从促发展、保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安全隐患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企业要认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7
根据文艺街道公共聚集场所环境复杂,人员比较密集,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特点,为了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积极救助事故死、伤者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应急救援工作反应迅速、处置果断、自救和他救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实行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救援体制。
二、工作原则
(一)组织指挥、警力编程、财务保障等三到位,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应对有序,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人为本,专职队伍和群众相结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办事处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负责。
三、实施方案预警级别和应急处置
(一)预警级别
1、Ⅰ级重大事故(用红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Ⅱ级较重大事故(用黄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3(含3人)至9人(含9人)以上安全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用蓝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轻伤1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用橙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场所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发生Ⅲ级以上安全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四、组织机构
设立人员密集场所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组长:易德文文艺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高佳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应急组:各大办、各社区负责人
保障组:党政办、财政所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陈喜清担任。
(二)各专业组职责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办事处联同供电公司负责落实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辖区派出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5、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6、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办事处民政部门、司法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
五、预测、预警
(一)信息传送和报告
办事处安监办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编写上报。
(二)信息报送时限
Ⅲ至Ⅳ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60分钟内上报到区指挥中心;I至II级突发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指挥中心,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
(三)预警级别发布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负责预警发布;如出现II级、I级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迅速到达指挥所,开展紧急指挥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发生II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报案时,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小组各成员;
2、小组成员接通知后,需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救援措施。
(二)分级响应
1、Ⅲ至Ⅳ级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调集力量,迅速出动进行灭火救援任务,并将有关信息上报区安委会。
2、I至II级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同时,要对事故做进一步核查了解,将详细情况上报区安委会。
(三)指挥程序
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由现场最高领导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织调配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救援、信息、电力、社会秩序等)。
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突发灾害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现场指挥部周围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工作部位。
各协调管理机构和电力、通信、公安、人防、环保等专业性强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的种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相关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指挥平台的等级。依据专业特点建立各类咨询专家和现场操作专家队伍,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发生一级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有关人员和专家要运用各种紧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迅速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适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领导指挥决策参考。
(四)信息报道
媒体监管与协调。发生特大、特殊突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通稿、专家评论或事件公告。有关新闻稿件统一由办事处宣传部门负责审核。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并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调查、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公司公共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办公区域。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应急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四)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报告程序
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下班后期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有效做好现场处置。
五、应急措施
(一)事故灾害
1、火灾。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负责
2、交通事故。
公司交通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上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
(二)社会安全事件
1、盗窃案件。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2、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3、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三)自然灾害
破坏性地震。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窃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9
1总则
1.1基本情况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个,已建成自来水厂十座,日公共供水设计能力136.5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覆盖面积约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输配水主干管总长1400余公里,供水服务人口250余万。现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和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昆明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
1.2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安全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05]19号)、《自来水经营授权书》或《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法律文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务区域处置因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城市安全稳定供水和对社会经济稳定构成危害和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影响供水安全的事态变化启动应急预案或转入正常供水工作。有关部门、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要求,负责影响安全供水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2、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决策指挥机构: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安监、公安、监察、卫生、城建、环保、消防、防震减灾、供电、财政、商务、工商、发改委、水利、民政、节水办、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紧急处置、救援工作。
2.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门分管
领导担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协调,措施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3应急队伍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防震减灾、公安、卫生、环保、城建、安全生产监管、部队、节水、水利、供电等部门组成,并按各自职责负责完成突发事件处置时的专业应急抢险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市发改委和财政牵头,供水企业、民政、商务、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征用应急物资、运输、设备、食品、药品、场地等组织、调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3)事故调查与评估组,由市安全监管和公安牵头,卫生、监察、环保、保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确定安全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并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牵头,市政公用局、民政、卫生、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理遇难者遗体;理赔、救助捐赠等工作。
3、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和影响的严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应急响应分为4级。以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表示。与之对应的四个预警标识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1一般性(IV级)事件:
(1)城区DN800以下管线、部分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由于管道负压回流、管道施工、管网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网水质交叉污染,影响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当出厂水水质、管网水质受到轻度污染,主要感观指标超过1倍以上;用户反映水质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局部地区每天超过20项次;管网局部地区用户末梢无余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3)供水能力5万吨/日以下的水厂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导致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城市安全供水;
3.2较大(III级)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线、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原水水质受到污染,现有净水工艺难以解决,对出厂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用户反映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每天超过100项次以上;
(3)各类灾害事故导致供水能力5—10万吨/日水厂停产,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2—5万人停水超过48小时的事件。
3.3重大(II级)事件:
(1)供水能力10—20万吨/日(含10万吨)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
(2)0.5吨液氯瓶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造成任何一项毒理学、放射性指标超标;管网水质超标导致群体性用户出现不良反应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3.4特别重大(I级)事件:
(1)供水能力20万吨/日以上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5万人以上停水超过48小时;
(2)水厂氯库发生意外导致严重泄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统遭到人为投毒,导致严重后果。
4、应急处置原则、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处置安全供水突发事件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服从调遣、处置迅速;协同应对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则。”
4.2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要渠道。事件发生,要求按规定按时限逐级上报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早报告、快处置、定性质、保安全、快恢复”。
4.2.1信息报送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需在1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需在4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事件,需在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2.2处置程序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由供水企业按内部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发生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下述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时,办公室和各应急队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由于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现有供水生产工艺不能确保水质达标时,供水企业应果断停止供水生产,由供水主管部门协调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分析污染原因并妥善解决污染事故,待水源水质恢复正常后,或通过改造、完善制水工艺能使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该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间,通过多水源供水调度措施,取用备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车送水或调用瓶装水的方式解决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问题;
(2)当供水输配水管网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供水企业应采取控制供水管道闸门、抢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污染管道等措施,减少并控制污染影响的范围、彻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污染物,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间,供水企业通过供水调度或用送水车等方式向停水区送水,确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对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等)遭人为投毒引发的水质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发的水质突发事件,产权单位和用户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污染的储水,对被污染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经取样分析化验,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停水期间,供水企业用送水车送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应急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水厂事故、输配水管网事故、电力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导致城市大面积停水,各应急队伍应按各自职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决各类事故,并使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企业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源分配计划,制定供水调度方案上报供水主管部门,针对停水区域和水厂分布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发生各类突发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厂提供源水,导致各水厂停产,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应及时启用城市地下水,并积极组织调配桶装水和瓶装水供应,解决必要的饮水问题,同时,应加大、加强节约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须应采取限时、限量、分片供水等应急措施。
5.3发生漏氯事故的应急处理
(1)自来水生产用氯涉及储存、运输、使用几个环节,发生大面积漏氯应采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原则;
(2)发生漏氯事件,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制定的漏氯处置预案立即组织处理工作;若供水企业不能自救处置时,应立即报告供水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市政府启动《昆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0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排查、消毒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后勤全体成员
4、学生治疗、管理、家长(学生稳定组):
组长:
成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中心校、县教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分析了可能引起学生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
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
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中心校、县教育体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根据各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谊,如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1
为确保业主及客户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流感、集体性发热、流脑、食物中毒、非典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及时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助理,各管理处(部门)经理及主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措施
(一)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
(二)建立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定期组织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健康教育。
(四)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场所、阴沟等进行定期消毒、除"四害"及消杀等。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在第一时间内以口头汇报或电话形式向公司服务清洁部报告。
(二)服务清洁部确认信息后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指导服务清洁部将信息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及时送患者到隔离室进行隔离,并协助相关单位护送病人到医院就诊。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五)服务清洁部加强对大厦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进行消毒以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六)在控制疫情期间,公司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与客户单位密切配合,坚持每天进行症状检测,如发现有相似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隔离和就医。
(七)服务清洁部每天追踪发病动态,认真做好每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统计工作,以完成传染病发病等的续报工作。
六、事后处理
(一)当最后一例病例确认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才可以结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小结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2
为了认真做好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消防部队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根据《甘肃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针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大型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倒塌、化危品泄漏等灾害时,根据消防部队特大安全灾害事故中所担负的任务和要求,从思想、组织、装备、措施上做好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准备,确保发生此类事故后能够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充分发挥消防队伍的优势,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抢救人员生命和保护财产。
二、情况设置
假设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或xx地发生一起特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倒塌和化危品泄漏等特大灾害,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命令。和政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命令后,迅速调集部队赶赴事故现场,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的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现场的灭火、抢险、排险、排毒和救援等紧急处置工作任务。
(二)职责及任务
1、现场指挥:
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应急救援大队全体队员
职责及分工:
(1)进行侦察、救人、灭火、抢险、排险、排毒、洗消等战斗行动的落实;
(2)拟定应急救援实施措施,研究解决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组织指挥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
(4)发布战斗行动命令。
2、机动增援组:
组长:消防大队参谋
成员:消防大队文员
职责及分工:
(1)根据上级指示,迅速调整增援力量;
(2)督促检查增援部队的准备情况;
(3)领导、调动、集结、运送增援力量。
(4)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筹划、统一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认真搞好物资供应,集中力量搞好饮食、灭火器材、灭火剂、燃料和空气呼吸器给氧的补给,并加强管理,以防丢失,确保安全
四、力量调集
(一)一出动:
和政县应急救援大队对:水罐消防车1台,参战官兵10人。
(二)二出动:
当灾害事态特别严重,大队在实施紧急救援中确认力量不足时,立即报请州消防支队调集增援力量紧急增援,应急增援力量由州消防支队领导视现场具体情况并根据作战需要下达调动命令,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及车辆装备器材及时到位。
五、作战力量编程
灭火作战组:
组 长:专职消防队队长
由专职消防队水罐车1台、3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按照火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做好其它事故的应急处理及疏散工作。
侦察组:
组 长: 专职消防队指导员
成 员:由专职消防队2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侦察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害现场的情况,查明有无被困人员及数量,有无爆炸、可燃物存在,查明灾害现场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抢险救援组:
组 长:专职消防队抢险救组组长
由专职消防队3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一是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二是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适时进行破拆、疏散,积极引导被困人员,营救伤员,疏散贵重物资等工作。
供水组:
组 长:消防大队参谋
任务分工及职责:负责火场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供水,确保供水不间断。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接警出动
1、接警:县公安局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时,电话员要问清和记准事故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地填写出动命令,快速发出出动信号,根据事故等级,立即调集县应急大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出动:应急救援大队的全体备战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按照战斗编成,着装登车,携带装备和有关资料,立即奔赴事故现场。
3、出动途中保持与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络,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有关情况。大队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和当时的气象条件,可预先确定处置方案和力量部署,确定是否通知专家组到场,并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4、指挥员可根据现场情况,预先暂停车队行进,集中人员搞好个人防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调度指挥中心。
5、增援力量在接到命令后,应按指令迅速集结,选择就近路线奔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增援。
(二)战斗展开
1、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现场前方指挥部,大队指挥员参与前方指挥部指挥工作。
2、各参战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停靠于有利位置,并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战斗展开。
(三)侦毒检测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和指挥部命令,大队指挥员要迅速组织侦检小组进行侦毒检测,检测毒气浓度,采集毒物样品,确定毒源相应的处置方法,测定毒气扩散区域,配合警戒小组确定现场警戒区和安全区的界线。
(四)控制危险区域
1、实施警戒;
2、消除火源;
3、维护秩序。
(五)救援灾区人民
1、组织人员疏散;
2、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六)处置毒源
1、堵漏;
2、输转;
3、除污。
(七)洗消作业
1、对毒气泄漏区参战人员进行洗消;
2、对事故现场车辆装备器材及设备进行洗消。
(八)清理现场
1、对有毒化学事故中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与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要组织力量尽快予以清除,严防对人和环境的继续危害与污染。
2、及时组织人员收整器材。
3、由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处置情况的记录,参战力量的统计,现场力量部署图的拟制,为搞好战评总结积累资料。
七、具体要求
1、所有参战人员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充分认识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危害性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应急救援大队要进一步强化战备执勤工作,切实做好随时出动的充分准备,做到闻警立即出动,群策群力、紧密配合,力求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大队要对本辖区的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油库、化危品仓库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反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依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3、当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发生时,大队依照上级指示视情况下达等级战备命令,全县公安消防部队随即进入戒备状态,取消正常探亲和休假,并切实抓好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及救援物资的落实。
4、各级指挥员在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战斗中要科学决策,实施统一指挥,当事故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正确把握进攻与撤退的有利时机,坚决克服组织指挥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指挥部的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应与危险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并根据现场实际和气象情况设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根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性质及危险特性,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切实加强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7、实施洗消作业时,要遵循“既要消毒及时,彻底有效,又要尽可能不损坏染毒物体,尽快恢复其使用价值”的原则,严格按照洗消程序和标准进行洗消,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注意观察参与处置毒气泄漏人员的身体状况,必要时进行健康检查。
8、救援行动结束归队后,要全面细致地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清洗、检测和维护、保养,并组织全体人员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3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抢救、疏散、宣传等工作小组;
(1)联络宣传组组长为曹金泉,值日教师为成员
(2)抢救小组组长为王国强及相关班主任;
(3)疏散组组长为程秀林。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各工作小组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到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通畅,各司其职。
二、各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检查;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
2、联络宣传组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3、抢救小组职责:组织安全技能演练,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送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4、疏散组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发展工作。加强学学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三、运行机制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最先获悉可能发生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者,应立即向校长或值日教师报告,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波及范围,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2、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学校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进岗到位;通知下属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学校相关人员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学校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1、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3、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三)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内各处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疫情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校师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时,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2、学校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散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平时应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
(五)后期处置措施
(一)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过后,学校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案,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二)追究责任,实施奖惩
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四、其他
学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督促各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和各处室要根据本校实际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顺利进行。
全体教师应长期开通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随时获悉突发事件信息,保障应急预案迅速启动。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4
为了确保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能够及时进行调解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便于日后的事故调查取证,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施工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项目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值班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2、职责:
组长:全面领导项目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统一指挥应急响应与准备工作,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全面、统一调配。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组长因特殊情况不在场时行使组长的权力和职责,总体协调各部门在紧急应变中的分工合作,根据现场需要进行合理的统一指挥调度。
各组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各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公共关系;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指挥下,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资料。
二、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狠抓公司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符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做到“防范胜于救灾”。
(2)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教育。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紧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3)认真落实《劳务管理制度》、《安全劳务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做好各方面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避免出现较大的公共纠纷。
(4)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项目部接到现场有关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协调员到现场根据事件的类别情况进行调停、协调、救援等工作,同时如有伤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与附近医院取得联系进行紧急救护,纠纷事故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交通事故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消防事故与当地消防局联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使突公共安全紧急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态的扩大。
(5)现场保卫人员配合其它单位的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隔离、疏导工作,预防事故进一部扩大,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逃逸。救援组配合相关单位实施抢救工作,避免救护人员伤亡,快速投入抢救工作。
(6)抢救结束后工地安全员,做好伤、亡经济损失的统计,上报公司。协助上级各部门调查、处理。形成事故报告,汲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1、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如纠纷事件、交通事故、消防事故等,除应按照以上程序组织调停救护外,还应立即报告公司,并在10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2、公共安全事故报告应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和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控制等情况。
3、项目部安排专职人员配合上级部门组成的的事故处理小组展开调查。
四、平时应急准备
1、加强劳务队伍的引进和管理,在引进劳务队伍时,必须选择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建立劳务队伍信誉评价制度,定期对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等方面予以评价,对信誉好的劳务队伍可长期聘用,对那些信用不好的劳务队伍实行清除制度,一旦出现违法乱纪行为,上报集团公司并在全集团公司内通报,在公司范围内不得聘用。
2、严格执行铁道部、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对于因劳动力不足的项目,一律采用聘用具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人员和将劳务工编入自己工班班组的“架子队”模式管理,杜绝分包现象,确保工程质量和不发生劳务纠纷。
3、要对劳务工进行人性化的管理,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劳务工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福利,做到与正式职工一视同仁。使他们能够愉快的参加劳动和挣钱。
4、对所有劳务工必须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确保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工程管理,按期进行劳务工费结算。采取项目部代付形式,按期直接把工资发放到劳务工手中,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劳务工工资的现象。确保劳务工队伍的稳定。
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业余文化娱乐,给劳务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休息、娱乐环境,同时给劳务工进行定期的思想动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荣辱观,克服自卑、偏激、仇视、嫉妒等心理,将矛盾及时进行化解,防止出现矛盾激化导致公共安全事件。
7、加强对沿线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工作,发现由于工程施工、征地拆迁等引起的矛盾,应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的激化。
五、应急救援措施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局成绵乐指挥部及相关单位,如医院(120)、交警(112)消防(119)等。
2、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带领救援队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或求助关部门、单位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3、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六、预案启动
1、施工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目击者或小组成员的事故报告后,预案即为启动。
2、预案启动后由项目部调配车辆,协调组和救援成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将现场情况及时汇报给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本着高效原则组织抢救,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受伤人员。
七、预案解除
预案解除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紧急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
2、事故现场伤员解救完毕;
3、事故现场不安全因素已完全得到消除;
4、事故现场已经事故调查组勘察完毕。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5
第一部分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在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反应和救护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应急干预预案》的规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明确在面临突发事件发生时医院各有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衔接,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二、工作任务
组建队伍,完善设置;平战结合,规范流程;强化培训,模拟演练;有效应急,科学救治;督查落实,依法管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职工、病人或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应急准备
一、健全组织
为了强化危机意识,积极应对医院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组,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或其授权的分管院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下设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和心理危机干预组,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一)应急处理指挥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抢救小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
职责:
(1)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组长发布应急处理指令,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类应急处理行动,调用救治物品、设备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事件情况以及紧急处理工作情况;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研究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案,落实病人诊治、预防和控制等各项任务。
(3)各相关部门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针对本科室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及时排查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4)组织全院医疗力量,合理安排抢救与各项日常医疗工作
(5)现场指挥抢救,协调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保障部的配合。
(6)根据抢救需要,与其他各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络,增加后勤、保卫等部门的支持。
(二)医疗救治组
组长:分管临床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门办主任、抢救小组成员、各大科主任、大科室护士长、医技科主任
职责:组织安排医疗救治工作,协调有关专家会诊,确定落实救治方案。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各种相关法规,服从医院领导,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外出要向医务科、护理部请假。
(3)平时坚持学习与各类突发事件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及时将抢救过程向医院领导汇报。
(5)对突发情况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不断改进应急抢救预案。
(6)学习和掌握《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心理危机干预机动队
职责:根据浙江省、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应急干预预案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成员名单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科长、药剂科室主任、膳食科长、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设备负责人、仓库管理员等
职责:做好各类水、电、气供应与物资保障,车辆协调安排,及时疏导人群、维护治安、保护事故现场等
(1)平常与公用事业、公安、消防等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将这些单位的联系方法在院内公示,以便在自身无力抢险时,能及时得到外援支持;
(2)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病人的人身安全
(3)做好各类物资保障工作;
(4)做好救护车辆的维护工作。
二、监测与预警
(一)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等)的管理;总务科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
(二)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部门要注重信息互通、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所属各科、部门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三、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二)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同时通知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同时根据事件性质与需要向属地派出所、街道汇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医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发言人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六)凡有下列情况,医院的每一位职工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逐级向科室及院领导报告。
医院范围内突然发生3人(含)以上重伤(车祸、爆炸、食物中毒等)等突发事件。包括:暴力或恐怖事件;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遇有严重工伤、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发生病人逃跑、自杀或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接上级部门要求医院进行院外抢救或心理危机干预任务;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应急程序
(一)院内急救
1、个体突发事件:
医疗线:
(1)当医院内任何一处发生或接受单个抢救病人时,立即实行就地抢救或尽快将病人移到离意外发生地最近的有救护和通讯条件的地方,实施紧急抢救。
(2)相关专业的专家到位后实施进一步抢救,如发现病情需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时,该医师应及时向总值班报告病情。
(3)对危重、疑难病例,总值班或医务科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紧急会诊,制定抢救方案和步骤。
行政管理线:
(1)医务科、总值班接到急救信息后,即向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情况,同时赴急救地点。
(2)如病情复杂和紧急,需其他相关专业专家协助时,由院长、分管院长或医务科长、总值班下令:
①呼叫相关科室主任;
②开启院内呼救系统;
③通知院抢救领导小组成员。
(3)医务科或总值班,分管院长或院长接到上述紧急情况后,须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指挥、组织、协调。
2、群体突发事件:
医疗线:
(1)当急诊室接受了同一事件(或活动)有三人以上的急救病人时,除必要的抢救外,视病情轻重决定呼叫步骤:病情轻,先直接呼叫医院总值班,后电话呼叫有关科室值班医师:病情重,立即开启院内呼救系统,后呼叫医院总值班。
(2)值班医生接到急救信号后,必须立刻赶赴急救室协助抢救,临时指挥由已到场中的相关科室职称职务最高的医师担任。
行政管理线:
(1)医院总值班接到急救信号后,应一边赶赴急诊室,一边通知业务院长和医务科,及时组织抢救小组成员到位抢救。
(2)院长、业务院长组织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和临床医技科室人员积极配合抢救。
(3)预防保健科视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立即报告区、市、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二)院内急救
1、信息接收窗:
医院急诊科和/或事发地点→医院总值班→院办、医务科→分管院长→院长。
2、一般救治流程:
(1)当信息接收窗口接到院外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治信息时,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汇报情况,总值班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根据急救情况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设备科等相关性质职能科室下达急救指令。
(2)各行政职能科室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和人员,确定急救人员名单,准备抢救仪器和设备、药品、车辆及后勤物资,院级抢救小组必须在接到指令后5-10分钟内出发赶赴急救点,并及时将情况反馈至院长和/或业务院长。
3、特殊救治流程:
当接收到的信息情况紧急、责任或任务重大,院长和/或业务院长直接向有关人员和科室发出特别指令,下达急救方案。
4、病人入院后,按院内急救流程图执行。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启动医院应急预案,需经医院领导批准,由应急指挥组长发布启动指令。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为医院最高领导,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对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后勤保障组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物资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房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五、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及应急医疗救治专家小组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保证通讯工具的`通常。医院各科室值班手机保持通畅,医院在急诊科设置急救呼叫系统。
(二)队伍保障
大力加强医疗救治人才资源储备,积极培养结构合理、训练有素、德才兼备的各类医疗急救人才,重点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技能、有实践经验、高素质的高级医疗救治人才,特别需要加强复合型高素质现场应急医疗救治人才的培养。确保救治相关疾病的人员配备、专业培训、病种管理及设备到位。人才的选拔、培训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创新医疗救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和优化环境,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并切实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生活待遇,解决后顾之忧,稳定专业队伍。
(三)药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医院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要建立健全药品、救护设备、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平战结合,确保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所需的医药器械等物资的应急供应。
(四)救治演练
配合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的模拟演练,确保掌握相关领域的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演练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医疗救治、个人防护等,以不断提高我院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总体应急能力和水平。同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医疗救治演练。
六、督查落实
医院各职能部门应不定期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状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七、善后总结
突发情况一经处置完毕,应及时地进行善后总结,组织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总结工作的得失,对不足之处做出调整改进,形成新的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相关文章: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通用19篇)01-03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方案(精选14篇)01-04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方案(精选11篇)01-05
密集场所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方案(通用9篇)01-03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方案范文(通用5篇)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