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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老龄办等11部门《关于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和全市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特制定《2018年**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我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将坚持创新发展、项目推进、家庭关怀、共建共享的原则,大力实施“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重点围绕老年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疏导、社会参与等方面,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共同参与,引入专业力量,扶持打造一批老年精神关爱品牌项目,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主要任务
1、探索养老与教育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是提升晚年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要充分依托利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在街道(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托老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有针对引进教学资源,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演活动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法规、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要积极推动广播电视开放大学、市县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为街道(镇)、社区(村)老年学校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服务,建立学习辅导站点,满足基层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学的需求。
2、丰富老年人文体活动。市、县两级老龄办要在“敬老月”、老年节期间,组织开展老年文体展演、送优秀文艺节目到社区和养老机构、慰问百岁老人等系列庆祝活动;联合当地体育局、老年体协共同做好2017年**省老年体育节**分会场的各项赛事活动。各县(市)区要注重培育选树一批优秀老年文体团队,发挥其丰富基层社区老年精神文化体育生活的示范指导作用,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文体活动品牌。
3、重视老年心理关爱服务。市、县(市)区要扶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依托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积极构建老年心理关爱服务网络,重点做好病残、空巢、丧偶、临终等老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市老龄办拟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师范大学、**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主城区老龄办的协调配合下,开展“我实习、你受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大学生服务社区老人,通过“少敬老”行动,让老年人亲近青年人、得到专业服务,也为大学生回馈社会、奉献爱心提供平台。
4、鼓励老有所为。市、县(市)区要积极支持各级老年协会、老年体协、老年科协、老年法律等老年社团,组织引导低龄健康、有专长、有热情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公益、养老服务、纠纷调解、邻里互助、科技文化、关心教育下一代等事务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各地要探索建立老年人参与志愿行动的工作机制,开展“老有所为”模范人物评选和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建立老年志愿者登记制度,确保2017年底辖区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口比率达12%以上。
三、工作措施
今年的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继续以项目为载体,从3个层次予以推进。
1.积极争取省级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市、县(市)区老龄办要宣传动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踊跃参加省级老年精神关爱项目的投标申报工作,严格审查投标单位条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
2.做好市级老年精神关爱项目申报实施。市老龄办面向主城区围绕老年教育、文体休闲、心理健康和社会参与4个方面,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实际打造可实施、可持续,且受老年人欢迎的精神关爱服务项目。
3.推动县(市)区自主实施老年精神关爱项目。支持各地统筹使用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争取老年精神关爱服务专项经费,针对辖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老年精神关爱项目的创建评审。
4.市级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开发区老龄办、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本着自愿原则,推荐申报1—2个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分别于6月底前填写项目立项表(见附件1),10月上旬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报市老龄办政宣处筛选。市老龄办将于10月下旬对入选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并对达标项目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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