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方案合集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管理方案 篇1
针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经过我们现场考察以及根据校方的要求,为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与生活、按时作息、及时上课,我们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的物业管理分为三大块: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一、安全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参与的共管机制。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以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协调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物业管理运作,物业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上阶段的物业管理情况,增强沟通,促进了解,有利于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2、从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校方联手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使学生在宿舍有一个行为规范,便利于管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着制服、标志明显。
4、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表,我们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务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4、抓好消防工作,把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校方合作在学生宿舍每层楼设置灭火器、紧急备用灯、张贴禁烟标志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好学生的防火监督教育工作。
5、24小时全面监管。保安与舍管不间断24小时巡逻,保障学生不受侵害,保障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宿舍楼内的治安环境,保障学生人身与物品安全。
6、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纺人确认后,本校人士可入内,校外人士须在保卫处等待。
(2)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
(3)按校方规定开关宿舍大门,非规定时间一律拒绝进入宿舍。
(4)每天查寝,对外宿、缺寝人员以及熄灯后点蜡烛、讲话者进行登记,及时回报给校方。
(5)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6)开展意见调查,物业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周到、方便的物业管理服务。
6、员工服务态度:员工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热情服务,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移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
7、我方不承担因学生自身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学生上课后,清洁工再进行清扫。
2、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3、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以儆效尤。
4、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至内。清洁标准: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50厘米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
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楼梯的标准是: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悟迹等;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三、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1、建立巡视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巡视水电及公共设施。巡视内容:
(1)检查学生生活区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无杂物,发现后做好记录,落实清理工作。
(2)检查生活区内路灯及楼梯照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有无损毁公共设施,包括门窗、床铺、桌子、室内照明、电线等,如有上述情况,立即进行维修,如属人为破坏,立即进行制止并视破坏情节轻重报校方后给予一定的处罚。
(4)检查各类管道电线有无破损、断裂、生锈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保证各类管道电线正常使用。
(5)检查学生生活区大门、围墙等设施是否完好。
(6)配电部分电缆沟(竖井)无水渍、杂物、鼠害,楼层配电箱外观美观、完好、清洁、开关运行无影响等。
2、水电工24小时值班,并把每个水电工的紧急联系方式脚校方一份,以务出现突发事件后联系。
3、宿舍楼内所有因维护不善而损坏的财物由我方承担,但我方不承担大修、更新换旧以及新投入设施项目的费用。
物业管理方案 篇2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物业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能够胜任物业管理、物业开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岗位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各类物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及能力:
1. 掌握物业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2. 全面学习和掌握各类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酒店等)的运作与管理;
3. 具有运用物业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语言交际与公关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5. 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物管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6. 熟悉我国关于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7. 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掌握有关物业管理问题研究的方法,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物业管理概论与实务、物业管理法规、物业智能化系统、物业设备管理、建筑学原理、建筑识图、电工电子技术、公共关系学、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专业英语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部分(物业管理模拟操作、物业公司实地考察、企业业务实习等)、物业行业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五、学制、授予学位
学制:4年(允许修业三至七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六、课程设置、学分分配及毕业学分要求
1. 理论课程
2. 实践课程
七、教学进程计划
1. 物业管理专业总周数分配
2. 物业管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3. 物业管理专业教学进程计划(理论教学)
物业管理方案 篇3
一、绩效考核总则
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规范物业公司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以岗位绩效奖金制为主要形式的奖金激励制度,通过对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估,将其奖金分配结构与实际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绩效考核制度。
二、岗位绩效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公开透明;
2、注重实绩、合理量化、综合平衡的原则;
3、谁管理谁考核,并体现权重的原则。
三、被考核人员:
物业公司经理和职工。
四、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
小区物业司绩效考核,分为经理考核和职工考核。
(一)、经理考核内容:
经理考核主要从敬业精神、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和综合素质等七个方面;
1、敬业精神考核
热爱本职工作,以本职为“天职”;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干物业、爱物业、专物业、精于物业。
2、工作态度考核
有强烈的责任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有积极向上、不怕困难、大胆管理、勇于进取的拼搏精神;有踏踏实实、勤奋努力的工作干劲。
3、领导能力考核:
有合理组织工作部署,统一协调下属行动的能力;有正确分析、把握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出正确决定的能力;有把握下属思想动态、激励下属工作热情、形成团队凝聚力的能力。
4、工作业绩考核:
物业管理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受到上级表彰情况。
5、遵规守纪考核
带头执行物业公司作息时间情况;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6、理论学习考核:
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7、综合素质考核:。
全面考察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情况。
(二)、职工考核内容:
职工考核主要从个人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和综合素质等七个方面。
1、敬业精神考核:
热爱本职,安心工作,乐于奉献;干物业、爱物业、专物业。
2、工作态度考核:
有强烈的责任感;有积极主动、不怕吃苦、不讲条件、勇于进取的工作精神;有踏踏实实、勤奋努力的工作干劲。
3、工作能力考核:
熟悉小区基本情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善于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独立完成所担负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能够出色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规守纪考核:
服从领导,令行禁止;执行物业公司作息时间情况;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遵守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5、理论学习考核
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职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掌握的情况。
6、团结协作考核:
思想作风正派,处理好同志间关系;工作中不计分内分外,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有良好的群众口碑。
7、综合素质考核
全面考察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情况。
五、绩效考核时间及方法:
1、所有被考评者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被考评者自我评分、民主测评打分和考核人综合评判打分的方法,在每月的第一周进行上月的绩效考核,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结果在当月内有效。
2、考核测评打分方法:
(1)、物业公司经理测评打分
各局属物业公司经理的考核人为主管局领导。测评打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被考评者自我评分。填写《经理绩效考核自我评分》,分敬业精神、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六个方面自我评分;
第二部分,民主测评初评打分。由本小区全体职工从敬业精神、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六个方面,分别给被考评者初评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综合评判打分。由主管局领导给被考评者的综合素质评判打分。
最终成绩=自我评分×20%+民主测评分×30%+考核人综合打分×50%
(2)、职工测评打分,
各局属物业公司职工的考核人为各物业公司经理和主管局领导。测评打分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被考评者自我评分。填写《职工绩效考核自我评分》,分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六个方面自我评分;)
第二部分,民主测评初评打分。由本小区全体职工从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规守纪、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六个方面,分别给被考评者初评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综合评判打分。由本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和主管局领导给被考评者的综合素质评判打分。
j最终成绩=自我评分×20%+民主测评分×30%+考核人综合打分÷2×50%
3、考核监督。局考绩督察组派员参加各局属物业公司的绩效考核,并对其进行监督。
4、试用期职工和临时工不参加绩效考核。
六、考核等级和奖金加权:
1、A级(优秀级):90分——100分,上月基本奖金加权10%;
2、B级(良好级):80分——90(不含)分,上月基本奖金加权5%;
3、C级(合格级):60分——80(不含)分,上月基本奖金加权0%;
4、D级(不合格级):60(不含)分以下。.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局属各物业公司,分别实行全员(本局干部职工)年度基本奖金一次性承包制度。绩效考核成绩与奖金直接挂钩,作为被考核人下一个月奖金分配的决定因素。
1、绩效考核成绩为A级者,上月奖金分配:
月奖金=[绩效考核最终成绩%+奖金加权(10%)]×基本奖金。
2、绩效考核成绩为B级者,上月奖金分配:
月奖金=[绩效考核最终成绩%+奖金加权(5%)]×基本奖金。
3、绩效考核成绩为C级者,上月奖金分配:
月奖金=[绩效考核最终成绩%+奖金加权(0%)]×基本奖金。
4、绩效考核成绩为D级者,上月不计发奖金。并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也不计发奖金。
5、全年度累计12个A者,年终奖励1000元
八、考核纪律:
1、各小区物业经理要认真组织,绩效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除单位重新考核外,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考核人扣发一个月奖金直至撤职处理。)
2、每位职工在民主测评打分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结伙串联作弊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发一个月奖金直至下岗处理
3、绩效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凡未在当月的第一周内完成绩效考核的小区,将给予扣发经理当月基本奖金20%的处理。
物业管理方案 篇4
一、公共设施设备治理
1.治理目标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治理责任事故。治理措施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治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职员,严格执行操纵规程,设备治理和维修职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治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职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治理职员把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题目。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治理措施,水池、水箱四周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职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同一下地或进公共管道,无排挤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大厦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二、安全治理
1.治理目标
(1)确保大厦内无因治理责任引发的重大火灾。
(2)维护好大厦内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控制小商小贩进进。
(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急业户的安全情况,采取防范措施。
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
(1)在大厦设立活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做到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情况。
(2)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治理处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职员可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治理处安全治理指导员,定期与治理处安全治理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治理处迅速调集巡逻安全治理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
(2)迅速调整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
(4)治理处主任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三、装修治理
1.日常装修治理
(1)治理处安排职员办理装修队伍的培训、验资、登记、审批和发放各类证件。
(2)跟踪施工情况,治理处主任逐日巡视,了解各施工点施工情况,安全治理主管逐日三次不定时巡视,了解施工情况及纠察施工队运行情况。
(3)安全治理员24小时值班,控制职员进出并做好相应记录。
(4)装修垃圾清运。采取定时上门收集和业户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袋装清运,日清日运,不堆积、不滞留,不污染小区内外环境。
(5)安全治理组负责装修日常安全工作。
(6)与业户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7)装修材料按指定时间进进,安全治理员进行认真查验,发现有毒、易燃、未作处理的材料严禁进内。(4)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向治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治理职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8)安全治理员巡查时,对装修点的材料、装修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9)发生紧急事故时,按紧急处理措施程序进行。
四、消防治理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治理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小组。
(2)治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
(3)治理处其他职员为义务消防员。
(4)安全治理主管为专职安全监视员。
(5)日常巡视安全治理员为兼职消防巡视员。
(6)治理处负责制定组织机构图及职员职责。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专职安全员逐日检查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视、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中,该记录每周由治理处主任审核。
(3)兼职巡视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
(5)发现业户因装修造成的消防隐患,应向业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6)治理处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内容包括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及违章处理方法。
3.防火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要树立防火意识,治理处每周确定一名主管以上的治理职员为防火值班员,全面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请及时找治理处安排施工。
(3)严禁在小区内烧废纸、杂物,乱丢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
(5)不准在楼道、过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6)严格装修审批手续,动火审批手续,保证每楼、每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8)配备火警时刻的必须器材,如:应急照明灯等。
4.消防知识培训
(1)对业户的消防要求(包括安全用水、用电),通过《业户须知》、《治理公约》传达到各业户,并向业户发放有关消防学习资料,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治理处内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为各组安全消防学习时间,学习教材是安全消防治理条例,内部的消防治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操纵方法等,学习情况须具体记录。
(3)治理处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4)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
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5)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其资格每年确认一次。
5.消防设备治理
(1)治理处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治理处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治理处主任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
(3)制定《设备治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1)小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治理处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政府消防部分。
(2)消防演习后,治理处主任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题目,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五、车辆治理
1.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安全治理员负责治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进停车场。
3.车辆进进:车辆进进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治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治理员同意后方可进进。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治理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四周车辆保持适当间隔,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治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留意四周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治理员交回停车牌,治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治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饮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职员进进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公道要求应给予满足。治理员交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六、清洁治理
1.职员配置及分工详见岗位架构图(略)。
2.工作流程及质量治理标准。保洁工作流程及标准将按照iso9000标准,由本公司制定。大厦玻璃幕及外墙清洗将委托专业服务公司实施。
物业管理方案 篇5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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