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

时间:2020-11-26 17:55:1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我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下面是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

  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一

  为隆重纪念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局按照**政府办公室下发的《**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以民生保障重点为导向, 本着“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 从3月1日开始,

  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咨询、受理投诉、执法维权等系列活动。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以宣传服务消费者,提升工商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及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则,明确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点,并把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局长直接负责,狠抓落实。为能将“3.15”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我局积极与旗电视台、报社等新闻机构以及各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丰富精彩

  一是关注消费安全,加大宣传。在察素齐镇繁华地段的广告屏发布食品安全、农资消费警示。活动现场发布消费警示12条,镇内各大商场张贴警示标语35条。二是部门联合,领导重视。参加宣传活动的共12个单位,其中理事单位6家,企业6家。并设置了展台,悬挂横幅,为纪念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气氛。旗人大、旗政府、旗政协对此次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并组织三大班子的部分领导亲临现场进行视察和咨询。三是形式多样,主题显明。活动当日设置法律咨询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商品真假识别台及义务服务台,并出动流动宣传执法车,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消费者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四是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签名活动,我旗60多家企业参加签名活动。企业代表郑重承诺,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义务,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放创建“首府放心城市”倡议书300余 份。五是与**市浙加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消费者有奖知识问答,此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他们踊跃答题,既学到了日常的消费知识又获得了精美的礼品,同时增添了活动的热烈气氛。六是现场受理,群众满意。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工作,消协与12315 投诉中心及各个工商所,制定了3月14日和3月15日两天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实行了48 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在“3.15”

  活动现场设置两台笔记本电脑和流动宣传执法车,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3起,正在调查中,咨询500 人次。七是严厉打击,媒体关注。 对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销毁物品涉及9大类30余种,总价值5万余元。旗电视台和报社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采访并进行及时报道。

  三、加强宣传,认真组织3.15主题分会场活动

  一是在**第一中学举行了“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签名活动。1200多名学生代表在“拒绝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拥有健康身体”的横幅上庄重签名。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了辨认识别垃圾小食品、三无、过期食品知识,同时发放健康消费、食品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2000 余份。二是在察素齐镇怡雅社区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设置了法律宣传咨询台、真假商品识别台、受理投诉台,发布消费警示6条活动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三是在****镇以广大农民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了《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及农资消费警示500多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讲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群众最关心的农资产品质量识假辨假及科学使用方面的知识。

  此次“3.15”系列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也展现了工商部门在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的良好形象。提升12315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3·15”活动的影响力,树立工商执法,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总结二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20周年及新修订《消法》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永定县工商局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

  (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永定县工商局主动与永定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20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受众客户14万人。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3.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同时以宣传《消法》为契机指导12315消费维权点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各工商所把新《消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3.15期间,联合各12315消费维权站点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共3000份,并做好新《消法》十大亮点的解读,同时宣传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等12315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单位制作LED字幕共36处,宣传新《消法》。

  (四)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横幅25条。

  3.15期间,各工商所组织各12315消费维权点充分利用新《消法》适逢3.15施行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和新《消法》的社会认识度,让新《消法》施行家喻户晓,为提升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结合“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学雷锋维权岗活动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工作,全县8个学雷锋消费维权岗共有30人次参与了宣传工作,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消法》十大亮点解读,提高经营者自觉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意识。

  (六)各工商所还结合“八闽红盾执法行动”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食品安全”等消费维权打假工作,销毁过期变质食品8公斤,下架三无食品26包(盒),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件,罚没入库2.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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