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4-08-01 01:09:25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1

  甲方(保证人):

  乙方(保证人):

  丙方(保证人):

  (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提供担保,并签订如下担保合同:

  1.乙方自愿为丙方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是:

  (1)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和违约金;

  (2)甲方与丙方的`协议终止或解除;丙方出现时,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上述情况不会导致免除乙方的担保责任。

  3.保证人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后终止。

  4.如果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乙、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向甲方注册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追究乙、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5.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擅自单方面撤销保证;保证人解除保证的,甲、乙、丙三方应再次共同达成相关协议,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担保人承诺,本合同下填写的个人资料真实、正确。如信息有误,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7.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证合同8。乙方和丙方应提供身份证、指纹或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和签字):

  丙方(签章):

  日期:

担保合同2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年__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 %(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 %,按_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3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批准单位)号文批准的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二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三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四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贷方: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章: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经办人:经办人:

担保合同4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

  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担保合同5

  导读: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来担保借款的情形越来越多。出借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另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以获得房屋的产权,有的甚至在订立借款合同的同时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出借人。

  这种名义上是房屋买卖,实际却是为借款提供担保的合同,当出借人未获得清偿时,其因此取得的房屋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笔者就通过一则相关的实务案例进行分析解读。

  案情摘要

  20xx年12月12日,姜某虹向崔某丽借款15万,同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姜某虹以15万元的价格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崔某丽,并办理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20xx年1月24日崔某丽与熊某伟(系姜某虹之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熊某伟在租此房期间有权随时赎回此房屋,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此后,姜某虹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房屋亦一直由熊某伟、姜某虹占有,崔某丽将该房屋转让给王某宇,现在王某宇诉请熊某伟、姜某虹腾房并交还房屋,本案成诉。

  裁判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庭审查明,姜某虹与崔某丽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姜某虹与崔某丽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方式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并将涉案房屋登记过户到崔某丽名下,该行为构成让与担保,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合同。

  崔某丽将案涉房屋出售给王某宇构成无权处分,王某宇在庭审中陈述,其购买案涉房屋时并未进房屋看房,只是在外面看了一下,购买涉案房屋只是觉得17万元价格便宜。王某宇的陈述不符合现实中真实买卖房屋的常理。

  王某宇在支付房款前才知道崔某丽将房屋租赁给了熊某伟,当时看了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已到期,才购买的案涉房屋。但经法院审理查明,20xx年1月24日崔某丽与熊某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熊某伟在租此房期间有权随时赎回此房屋,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王某宇认可已看过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知道涉案房屋权属有争议。

  综合以上事实,不能认定王某宇在购买涉案房屋时构成善意,王某宇虽交付房屋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的善意取得要件。王某宇诉请熊某伟、姜某虹腾房并交还房屋请示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王某宇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该案中,法院认定崔某丽将涉案房屋出售给王某宇构成无权处分,这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崔某丽与姜某虹为担保借款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该案中崔某丽与姜某虹虽然名义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实际是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没有房屋买卖的真实合意,双方真实的合意是订立借款合同,以房屋买卖的名义办理过户登记,为借款提供担保,学理上把这种行为称之为让与担保。物权法第58条第六项(民法典第146条)明确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提前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清偿的,担保财产直接归债权人所有的,这种行为是担保合同中的流押或流质条款,物权法第186条、211条(民法典401条、411条)对进行了明确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同理让与担保中,签订主合同时即转移担保物的所有权,这种行为更应当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人认为以房屋买卖的名义,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是一种普遍的做法,应当认定让与担保的法律效力。但是,这种说法明显存在法律障碍,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创设何种物权由法律明确规定。用房屋为借款合同作抵押担保,可以用抵押权实现,创设这种让与担保物权,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并且这种担保无法进行公示,易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在本案中,催某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姜某虹清偿借款,而王某宇和催某丽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被法院认定催某丽对该房屋无处分权,王某宇不构成善意取得,王某宇可以主张退还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诉讼请求。

  文章中引用的案例是为了更好的解读法律知识,作者已对案例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理、汇编和删减,案例中的法律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所用。

担保合同6

  _______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担保人_____________银行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

  一、保证人承认《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同》,并履行本合同。

  二.保证人自愿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我的信用信息。甲方应对担保人保密。

  三.如果担保人中途不愿意继续为乙方担保,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在乙方全部债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对甲方的结算因法律原因无效,担保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若担保人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期后未向甲方提交书面退保请求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除甲方与担保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的业务规则和财务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担保人(签名和盖章):_________

  日期:

担保合同7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很多,但是因担保合同自身原因无效的也不少。所谓担保合同自身原因无效的,指担保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因欠缺有效要件,如担保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而没有办理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法律禁止作担保人的主体违反规定作担保人、或者以法律禁止用于担保的财产提供担保等。在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中可分为两种情况:

  1、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过错所致,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没有过错。

  这种情况一般很少见,因为债权人对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应当知道,知道而违反即有过错。但在债务人、但保人规避法律对债权人隐瞒法律所禁止的情况,债权人在不知真实情况的情形下订立的无效担保合同,债权人没有过错,过错在债务人和担保人,因而应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这种情况与共同侵权相似,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街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就属于债权人无过错,由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说明,如果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人以本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接受了该担保,债权人就有过错,因而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能认定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担保合同的无效,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债权人过错的多少是确定担保人承担责任大小的关键。在债权人无过错的情况下,适用上述规定。在债权人全部过错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例如,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保证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时,要看双方过错大小,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分担。对此,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为,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所谓“不能清偿部分”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清偿债权的剩余部分。判断“不能清偿”应以债务人方便执行的财产是受到执行为标准,方便执行的财产已经受到执行的,剩余债务部分即为不能清偿部分。需要说明的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只在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以下,二分之一是最高限,担保人具体承担多少,以债权人与担保人的过错大小进行比较来确定。

担保合同8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Id号: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购买车辆:

  型号(品牌规格):

  发动机号:

  正文框号:银行支行发放的银行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贷款履约担保,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给贷款银行

  担保贷款本金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月。(贷款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为准,如有波动应遵照执行),具体贷款事项和担保范围在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合同号:)为准。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

  相关材料。

  2.甲方的保证期在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终止。

  3.甲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保证。

  4.在保证期内,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资产。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与他人串通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抵押还款义务,甲方有权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进行追偿,并配合银行进行追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资料。

  2.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所购车辆使用情况的`调查,甲方有权在贷款银行查询乙方的所有贷款及还款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标的物,否则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1)贷款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贷款购买的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风险;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4)因财产减少或者灭失而未履行到期还款义务的;

  (5)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6)乙方住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变更;

  (7)重大诉讼或仲裁对贷款和担保有影响的;

  (8)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

  5.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担保的贷款金额的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银行贷款审批失败,甲方应根据收款凭证退还已支付的担保费)。

  6.乙方按甲方担保贷款金额的3%标准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由甲方代表乙方向贷款银行支付,乙方还清全部贷款后,银行按有关规定归还,并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如银行贷款审批失败,甲方按规定退还已付保证金)。

  7.乙方应按规定为所购车辆投保,投保险种包括:(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不低于30万);(4)盗窃救援;(5)自我膨胀(6)其他附加风险。

  8.乙方投保车辆指定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变更、暂停或中断保险,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此期间单方面取消、变更、暂停或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相关保险工作,直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车辆保险事故产生的保险金和赔偿金,除乙方按规定支付的赔偿金外,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妨碍贷款义务的履行。

  11.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导致甲方无法解除担保责任,甲方应自贷款到期之日起,在已支付的担保费之外(标准为已支付担保费的2倍)收取担保费。

  12.如乙方因逾期付款而未履行还款或结算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担保金额低于本条第6款所列比例,乙方应立即补足差额。

  13.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如发生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清偿相应的还款义务后3日内付清甲方的赔偿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额10%的额外金额。

  14.乙方在向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后,不得单方面终止购车协议,否则应就由此给甲方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5.在贷款期间,乙方应自行妥善使用、管理和维护贷款车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与车辆责任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会干预相关责任的发生,但影响贷款义务和担保的履行除外。

  第三条:如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义务,还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贷款金额的30%计算)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甲方为收回上述费用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等)。

  从上述乙方违约及甲方的损失和费用到实际支付给甲方之日,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附加利息。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中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同意将相关书面通知和法律文件发送至上述地址视为实际送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时间:

担保合同9

  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担保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商业登记表受理号:_______)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的支付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固定电话的所有人,且为________(地区)居民,无欠费记录。

  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是:

  (1)甲方使用固定电话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违约金。

  (2)如果乙方和甲方变更编号、变更编号、转让机器、增加服务功能,甲方通过变更自己的名称变更合同,担保人仍按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保证人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支付全部费用时止。

  五.如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欠费,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支付,并将欠款计入保证人固定电话费用。如果甲方和担保人都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工、退保等追偿措施。

  六.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擅自单方面撤销保证;如果担保人取消担保,必须与甲方共同持有本合同,在乙方营业厅支付费用,并办理提款手续。

  七.若担保人固定电话业务发生变化,如业主变更或撤销,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如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视甲方为撤销。

  八.如果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欠固定电话钱,甲方应重新提供保证人。若无法提供担保人,乙方将按退机处理甲方。

  九.担保人承诺本合同下填写的.个人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如信息有误,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电话。

  十.本合同为上述号码的商业登记表及双方签订的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和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

  日期:

担保合同10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条规定首先明确了担保合同为从合同。这意味着其产生、效力及其终止都从属于担保的主合同,其合同责任也具有补偿性与顺序性。主合同履行完毕,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终止;只有当主合同履行遇有障碍,担保合同才补充履行。

  其次,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属缔约过失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担保无效,不产生担保责任,但并不是不产生其他任何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在理论上对此已达成较为一致的观点。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相比较而言,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后面增加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可以有例外,但此例外规定,仅仅由法律做出规定,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无权做出规定。

  一般情况下,要是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就是无效的。但对此,法律作出例外规定的话,则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该例外规定只能由法律作出,而不能是其他文件作出。

担保合同11

  编号:_______

  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公章)单位名称:____(公章)

  签约人:_____(签章)签约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担保合同12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从字面上来看,没有多大区别,但实际债务人是两者之间罪主要的区别。合同保全的产生依附的是法律规定,而合同担保多数则是双方当时人的约定。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合同担保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什么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相关问题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怎中保护措施从法律的角度保护了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很多情况下,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与保护力,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合同保全的具体情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虽然规定的内容比较简略,但填补了中国民事立法的空白,意义重大。

  (二)区分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

  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这种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或者将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处分财产的行为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抵押、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财产等。当债务人采取上述不正当或非法方式转移财产,导致债务人事实上的资不抵债,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2.主观要件。

  这是说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具有恶意,即明知行为有损于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仍然执意为之。这里,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也就是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自身无能力偿还债务,从而侵害债权人的权益但仍然实施该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恶意,即第三人在债务人以极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时,事实。上已经知道此转让行为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但还是坚持完成行为,主观上的恶意同样是明显的。

  总之,合同保全在商业关系中有着非凡的意义,在很多情况下,合同保全都维护合同作为日常生活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一步,如果你对相关问题有疑惑,或者有类似的问题的不到解答,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担保合同13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条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贷款后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2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从借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偿还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额的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3条丙方应为乙方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包括乙方的'还本付息、滞纳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贷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丙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5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6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担保人):

  签署日期:

担保合同14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根据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甲方同意承担被担保人按期偿还乙方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货款(或货款本息)的保证责任,甲、乙双方特订立本保证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资格

  甲方是________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根据中国法律,具有独立承担保证责任的资格。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主债的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负担。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将承担被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甲方在乙方未就被担保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甲方有基于基础合同和保证合同产生抗辩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合同的期限

  被合同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受益人签订的________号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或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第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市容甲乙双方选择适用的________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

  1..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送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经协商,双方就定金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外,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将保证金退还或以保证金抵付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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