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7-02 10:18:4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买卖合同模板集合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买卖合同模板集合9篇

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油品名称:规格:

  2、质量标准本合同油品符合标准。

  3、数量及有效期

  3.1本合同吨,按以下第款履行:

  3.1.1双方约定一次性交付,合同有效期年日至年日。

  3.1.2双方约定分期均衡交付,甲方每油每(季、月、旬、日)应均衡接油吨,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1.3双方约定分批次交付,具体见表。

  3.2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每生产负荷情况下的量,装置负荷减少、生产不平稳、装置检修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情况减少约定时间内的供应量,欠量双方协商解决。

  4价款

  4.1价款的确定,按以下第

  4.1.1双方约定一次性交付,油的单价元/吨(人民币,下同),总价款

  4.1.2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成品油销售价格执行。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款履行:

  5.1甲方送货,运杂费元,由乙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乙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乙方自行提货,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款履行:

  6.1.1油品一次性交付的,乙方应在油品交付前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1.2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乙方应在甲方每批、每期油品交付前日内,将该批、该期油品价款以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2甲方收到货款后日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第一种乙方自行提货

  乙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到甲方指定的油库提货。

  第二种甲方送货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甲方分期、分批交付

  甲方按约定在日内,分次交付油品,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量交付油品。乙方自行提货的,各期次提货应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油库提货;甲方送货的,甲方各期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或地点)。

  7.2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乙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甲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油库)的公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7.2.3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2.4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自行提货,提货人员进入必须严格遵守油库的一切安全规定和制度,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乙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甲方进行计量操作,乙方进行监督。

  8.2甲方送货,在交付地点,乙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

  8.3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

  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人与乙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3乙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4对甲方送货的油品,甲方向乙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甲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乙方自行提货的,应在甲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甲方送货的,乙方须在甲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乙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未予答复前,乙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甲方未接到乙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如乙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乙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乙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甲方交付时不符,乙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9.6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3乙方所购油品在当地销售倒卖给其它用户。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

  11.3货物到达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每货,不得根据市场状况以借口调整约定时间内的均衡拉油量。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量均衡提货,造成甲方库存升高或蹩罐,甲方有权处理未用完的合同量,并在下一个周期不予补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5运行期间如遇到甲方由于生产故障、检修等装置因素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均衡供货,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欠量双方协商解决。

  11.6乙方不得因其它商家的油品影响甲方的产品质量声誉,若乙方借甲方的油品质量声誉销售其它商家的油品,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甲方有权通过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维护甲方权益。

  11.7乙方所购油品的运行必须遵守国家及中油集团的政策和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成品油市场,否则,发生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11.8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方式

  13.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4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运费及金额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GB175-20xx执行。

  三、 数量评定:

  ①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

  ②散装水泥以供方过磅为准。

  四、 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货,如送货地址变更则另行定价(以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运费单为准),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预付货款,先付款后发货,发货数量以实际付款为准。

  □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每月 日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当月实际买卖数量及金额,结算后3日内支付价款。

  □预付 的合同价款,发货后支付 的合同价款,确认收货后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供方自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发货。

  六、 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供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如供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拒绝供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自愿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的变更: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权限与合同主体一致;

  对价款调整时,可以使用"水泥调价函"方式,在调价起始日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若以传真确认者,事后应补办正式签字盖章手续,在其中一方未确认但已到调价起始日,供方有权暂不予发货。

  九、其他条款:

  1、关于货物签收:合同签订后交货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签收货物的人员的书面授权书(加盖需方公司公章),内容包括签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由签收人员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签收手续;若需方签收人员变更,需方应以同样程序书面通知供方,并得到供方知会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2、关于发票: 若需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税号、账号、单位全称、地址、公司电话、开户行。

  3、需方指定现场管理人员 (电话: )负责收料,计划提前一天报。

  十、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买卖合同 篇3

  需求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应当考察销售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因需方建设标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二三项料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

  详见购物清单表:产品名称;牌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

  风险告知: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1、表中数量、金额为暂定数量、金额,需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在暂定数量范围内,供方应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金额为准。供方不得以暂定数量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

  2、表中单价均为到货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货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保护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单价内,若货物数量比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单价:按照金温工程指挥部下发限价表为依据,限价表中未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必须有使用单位签字的书面资料,作为结算依据,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时,经需方、供方双方共同市场调查,重新下限价。

  4、材料数量:根据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应规格的材料数量。

  5、结算总金额:金额暂定,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货物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生产,必须符合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并满足需方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风险告知: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行。

  2、供方对其供应物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供方按国家规定包装货物,货物不得散落,包装物不回收。

  2、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物运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交付时起由供方转移至需方,货物交付前得风险由供方负担;产权的转移不免除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七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交货方式:工地交货,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等货物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分期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供方根据需方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随时做好货物生产和供应的准备。每次需货前,需方提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计划变更,需方应于变更计划到货时间前12小时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货人为二项目部: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四项目部: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汽车运输,货物的运输、装卸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2、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3、供方应在货物装车前24小时之内将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运输、装卸过程应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如发生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与需方无关,供方应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九条 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货到需方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按月计量结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将该结算周期供应的货物经需方有权收料人签收的数量汇总报需方审核;双方在结算当月的30日前按该结算周期内需方签认的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以确认书(或结算单)形式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汇总核实,在结算当月的月底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供货完毕后,双方对历次供货和付款进行核实汇总,办理末次结算。

  3、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向需方提供国家正规的税务发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验工计价款到帐后以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六个月)汇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结算货款金额的80%,另20%货款为质量保证金,待供方上期供应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项,需方以银行电汇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供方贴息)的方式支付给供方。需方银行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供方银行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在合同执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5、结算方式:乙方分别跟甲方下属二、三、四、五项目部结算,发票分别开给四个项目部。

  第十条 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目前担保法中的担保、抵押中的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抵押采用的是登记要件主义,也就是需经过登记之后担保、抵押才生效,才在债务的履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完本合同之后应当进行担保、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双方另签补充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3.1、供方供应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经需方提出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3.2供方供应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生产厂家不符合要求的,经需方提出后,供方供应的货物仍不能满足需方通知要求的;

  3.3供方送货时间严重滞后(超过需方通知要求的到货时间48小时)或者送货时间经常滞后(一个结算周期内,滞后次数达到3次)的。

  3.4需方工程因设计变更、取消或减少了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导致合同约定货物不需要或数量减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减少的货物部分解除合同。

  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1)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2)合同解除;(3)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因需方通知错误或无理由拒绝接受供方货物,造成供方已经运至需方工地指点地点的货物与需方需要的货物不符的,需方承担供方因该次货物供应而支付的运输费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后,仍不按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支付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供方供应货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同时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应符合要求的货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现场,供方应自行保管并在48小时内自费将货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现场,当供方不按时清理时,需方有权处理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费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

  2.2、因供方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现事故或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供方应承担需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经济损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如不能按时按量供应货物,应按未及时送达货物价值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与需方协商具体供应时间;如欠供数量达到当批次需方需求数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计划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应时间,需方有权另选厂家供应,供方应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是因执行合同或与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争执,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贰份,需方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前,则为卖方承担责任,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之后,则为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则由买方在违反约定的日子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2、卖方在交给承运人的在途标的物,除非当事人另外有约定以外,毁坏、灭失的风险从合同成立开始以后起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依然要运输,当卖方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的风险则由买方承担;

  3、如果卖方将标的物交付至规定地点,买方没有按照规定收取标的物,如在这段时间内标的物发生损坏,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卖方没有出示关于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不会影响到标的物的风险转移;如果因为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方可以不接受标的物,或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买方不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的风险则由卖方承担。

买卖合同 篇4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購銷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購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購銷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購銷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牌号码 ,车架号 。

  二、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转让给乙方(大写: )。

  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车证保险单、 身份证复印件)。

  四、车辆过户由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无条件协助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五、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年审必须过户 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第四条担保方式

  12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偿付未履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预付定金的,预付定金方违约,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偿还。

  3、乙方无故拒收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或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因受气候原因影响交(提)货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莫秀英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20xx年10月3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

  20xx年X月XX日

买卖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林下参亩数 亩,大约株,一次性作价 元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 亩林下参籽货,必保 年整,保证亩林下籽货没有移栽,后补种,如出现有移栽后补种的,甲方按现价每株3倍赔偿给乙方。

  三、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林地使用期限,保证林地无任何纠纷,(更房归乙方使用)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发生产生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四、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 万元,剩余货款待乙方查苗后或起参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保证此林下参园无不良债务,无抵押贷款,等情况如有纠纷,甲方向乙方赔付全部已付款项

  六、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不卖给乙方,甲方赔偿乙方定金的五倍。如果乙方违约不买,其定金归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市(县)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_蔬菜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实行粮、莱挂钩,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低耗、少浪费,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城镇人民吃莱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全年必须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_ ,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_ 。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后表。

  2、蔬菜品种的等级规格,按规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每月交售时间为_____ 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衔接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菜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左右。

  第二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三条 奖励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粮食局根据菜农的人数、口粮标准供应其平价粮。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标。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账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_____天。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 _____%,二级莱达到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者,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订购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县粮食局、银行、乡政府(如经公证签证,则应交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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