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时间:2023-01-12 16:34:52 简报 我要投稿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精选2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简报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简报是指我们日常就一个题目而简单向听众简述报告内容的过程。那么什么样的简报才是好的简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精选29篇)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阳江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阳春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XX年1月14日起到松柏镇、河镇、春湾镇、石望镇、陂面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3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意识,近日,街关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了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存储等违规违法行为,为辖区人民营造良好过节环境。

  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各户是否存放烟花爆竹,进行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引导村民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督导各门店提高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举报。

  通过开展联合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范围,切实提高了村民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同时,该镇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百姓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3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4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至24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党委委员林伯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要求店主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还向店主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实例强调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诫店主一定要销售合格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为确保群众欢乐过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5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全面促进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月26日,甘州区东街街道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相关安全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零售点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经营“三无”产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同时,检查人员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向经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自觉抵制非正常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产品或伪劣产品。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10余处,排查安全隐患一处,已当场整改。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和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6

  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保障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镇安监站于20XX年11月20日开展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了超市、街边小摊、便利店、等5家“九小场所”,主要检查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贩卖食品是否过期,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过期等,尤其防止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每到一处,检查组对都其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经营户的安全意识,此次检查,暂未发现食品及消防安全安全隐患问题。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7

  8月29日,双峰县走马街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零售店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工作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各经营户发挥主体责任,要开展常态化自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法经营,避免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安全提供保障。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8

  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10月11日至13日,走马街镇相关负责人组织镇安监部门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经营店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店主提高安全认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行为,提高了经营门店的安全防范意识。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9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0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1

  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德州市公安机关自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

  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公安机关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婚庆殡葬服务单位,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彻底摸清辖区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严格落实购销备案、流向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截至目前,德州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30余次,排查重点地区220余处、重点部位2250余处;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事项违法行为1起,行政处罚单位1家。

  同时,德州各分县公安局按照《德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网络媒介推发消息、电视以及户外LED 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滚动字幕、悬挂横幅、粉刷永久性标语、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此外,德州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德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定,将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等,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通过媒体报道140余次,播放安全提示1070余次,网络媒介发送方提示消息9370余条,悬挂条幅85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25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4.3万余份。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25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河北唐山、山东德州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立即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3

  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并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安委会特别是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

  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举报奖励标准。积极宣传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4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5

  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唐王街道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日前,已进入全时段禁燃禁放阶段,唐王街道加大检查防控力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管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驻村检查力度,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街道派出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事件两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及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价值两万余元。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6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7

  为切实做好农村“上灯”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月20日晚上,水寨镇会同大坝派出所等部门深入梓皋片各村开展检查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xx带队检查。

  检查组驾驶宣传车沿途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逻,同时,利用无人机喇叭,带队领导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向村民“空中”喊话,通过创新方式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在村内,检查组徒步对各片区开展巡逻,重点对山边、田边住户开展“敲门行动”,耐心地讲解全域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对发现私自燃放“仙女棒”、小鞭炮的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9时许,一村民对宣传“听而不闻”,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镇应急队迅速上前制止,将其带至村委会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禁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共同遵守规定,禁止燃放所有类型的烟花爆竹,自觉做一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8

  20xx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19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0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1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2

  近日,晋江深沪派出所联合深沪镇安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其间,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有销售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是否超量存放、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是否专柜经营、是否擅自变更地址、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批发单位是否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等。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干部、热心群众,一旦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告知派出所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此次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3家,排查小超市、小卖部32家,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3

  1月30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采取统一行动、交叉互检方式,在双方毗邻地区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节期间两地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这是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两地开展的首次联合执法检查。

  当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北京盛顺利源农资商店,固安县渠沟乡冉贺军烟花爆竹销售点、良磊烟花爆竹销售点,两地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同时,参照省市联合执法检查方式,由两地相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属地层面联合检查。房山区与保定市、涞水县安监部门,通州区与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安监部门,平谷区与承德市、兴隆县安监部门,延庆区与张家口市、怀来县安监部门,共同组织在两地毗邻交界区烟花爆竹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经营许可、储存、销售、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均能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内容与实际经营条件相符,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符合要求。但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也存在烟花爆竹码放、消防器材配备不够规范以及周边杂物清理不及时等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其进行了立即整改。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4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排查烟花爆竹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8家、抽样16个品种,全部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此次检查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是否存在无营业执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假冒他人商标、虚假宣传;是否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进货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识是否合法,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含量、警示标志等为重点环节,严打严惩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同时,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利用现场教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积极举报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5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31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抽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排查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录入自查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现场检查库房安全设施达标、产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经检查,企业共存在隐患问题95项,主要涉及电气线路铺设及灯具不符合防爆要求、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缺少静电接地消除措施、未储备消防用水等。检查组将隐患问题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将隐患问题移交属地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企业限期落实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有效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下一步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每一项隐患问题都闭环整改到位,并加强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6

  连日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竹海分局开展节前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据了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装标志不全的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排查,未发现辖区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同时提醒经营者做好烟花爆竹的储存管理,防止出现受潮,确保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7

  春节、年例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排查烟花爆竹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年例期,同庆镇应急办从除夕前开始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市场开展专项质量安全检查行动。

  该行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抽查、突击方式,并一直持续进行,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零售专卖店的安全设置条件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要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存在销售“三无”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票证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包装标志标识是否规范开展检查。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进入辖区市场。

  行动单日一般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20户以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办人员会要求经营户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指导烟花爆竹经营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自律自查。

  在加强市场烟花爆竹店巡查的同时,同庆镇党委、政府还通过各村(社区)委广播、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选购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注意事项。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8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聚焦防控风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11月14日,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农历二月初二),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明确拿出最高标准、最强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已经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制贩、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峰期。会议明确,全市公安机关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市公安民辅警要切实站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清烟花爆竹非法制贩活动的现实危害性和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最高的标准、最强的措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此次专项行为抓手,强化清查收缴、运输环节监管、严打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措施,聚焦防控风险,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案事件。同时,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压实,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因烟花爆竹检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爆炸事故、案件的,市公安局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所在单位评先树优资格。

  当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立新,市局治安、督察、网安、情指、户政、法制、交警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11月为“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宣传月”,各县、市(区)公安局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活动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曝光烟花爆竹事故案例,提醒市民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抵制身边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德州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 篇29

  为切实抓好我镇辖区烟花爆竹申请许可证工作,20xx年11月21日上午,龙江镇党委委员肖松带队对申请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铺进行实地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按照市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了销售店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安全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符合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标准等,对不符合申领许可证的商户提出现场整改要求,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申请复核。

  在检查中,肖松委员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安全重于泰山,在日常销售经营的过程中务必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求管理人员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做到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店内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相关文章:

乡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精选10篇)01-05

乡镇烟花爆竹检查简报(精选15篇)01-05

乡镇年尾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通用9篇)01-04

乡镇烟花爆竹检查简报范文(精选10篇)01-05

乡镇检查烟花爆竹的简报范文(精选22篇)01-11

乡镇年尾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通用9篇)01-05

乡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简报02-16

乡镇节前安全检查简报(精选21篇)12-29

2023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精选7篇)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