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1-04-19 18:22:12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培训通知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通知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培训通知4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学区办(督导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国家卫生区建设,全面完成创建卫生区健康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大足创卫指挥部发〔20xx〕7号文件精神,决定参加创建卫生区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时间

  20xx年10月26日下午14:30-16:30。

  二、参会地点

  大足区人民医院老院区大会议室(行政楼9楼)

  三、参会人员

  1.各学区办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1人;

  2.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各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标准及释义。

  五、有关要求

  1.请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参会人员能正常参会。

  2.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

  3.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大足区教育系统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10月25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县(市、区)经信局,集聚区、开发区经发局:

  为更好地学习借鉴德国工业4.0战略,拓展企业家发展理念,提升我市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我委拟于7月中上旬组织部分机械行业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赴德国进行考察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本期培训主题是:学习德国工业4.0战略,通过组织台州企业经营者亲历德国,学习德国工业4.0战略下的德国智能制造、制造自动化技术和现代生产管理技术;学习德国产品研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自主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做法和经验;感受德国企业科学严谨的管理方法,从而探寻台州企业的智能化发展路径,拓展企业家国际化视野,加快台州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二、培训内容

  培训由专家学者的课堂讲授和德国工业4.0标杆企业及著名隐形冠军企业的实地考察两部分组成。课堂讲授与实地考察的比例约1:2,偏重实地考察。专家教授的主题和考察的企业可与德国纽伦堡乔治·西蒙·欧姆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进行事前沟通,并根据企业要求订制。

  (一)培训内容建议

  1、德国工业4.0与德国《高技术战略20xx》解读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德国工匠精神

  3、德国企业的创新管理

  4、隐形冠军

  5、德国中小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成功要素分析

  6、德国家族企业的传承

  7、德国企业和谐劳资关系

  (二)拟考察企业(备选)

  三、参加对象

  全市机械行业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经营管理者。

  四、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共计12天(含往返途中时间),计划安排在7月8日-20日(具体往返日期视航班而定),境外培训地点:浙江大学德方合作伙伴德国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培训考察完成后,由德国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为充分利用企业家的宝贵时间,提高培训考察效率,避免旅途劳顿,考察的企业大部分在纽伦堡周边100公里范围内。

  五、培训考察费用

  费用预计每人3.5万元人民币,包括:培训费、往返国际机票费、签证费、保险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等。其中,培训费等约1.5万元人民币,由市经信委事后补助返还。

  六、项目实施

  1、浙江大学管理培训中心负责办理出入境手续和往返机票订制、德方培训考察联络等具体组织工作,办理出入境所需资料按照德国使领馆提出的清单,并由团组成员按要求自行准备。

  2、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负责安排在德国期间的培训和考察日程;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为团组签发邀请函,并承担团组的境外医疗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

  3、德国G&W国际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在德国培训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并与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协调,做好在德培训考察期间的日程衔接工作。

  七、有关要求

  请各局根据考察方案,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结合区域实际选定2-3家企业,培训总人数在20名左右。请参加者及时填写《赴德培训出国人员报名表》,并于4月28日前报送市经信委。

培训通知 篇3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xx-20xx年)》《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实施20xx年中小学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xx年“市培计划”包括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中学教师培训管理者研修班。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项目(500人)

  1.培训目标:培训采取内地高等院校集中培训、影子教师实践和研修、返岗实践、互助研修、交流总结五段式培训模式,通过任务驱动、案例释疑、合作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参训教师的教育理论基础,更新观念,增强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专业化引领能力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骨干教师队伍,为深化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2.培训对象:高中语文、历史、化学学科;初中英语、语文、数学、政治骨干教师;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年龄在48岁以下,从事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在各区或全市有一定的影响力;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教师教师要有一定汉语水平,并且能够适应汉语言授课。

  3.培训时间:初中英语、语文、数学、政治骨干教师;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周期为12周,培训分两阶段分别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内地合作院校进行,第一阶段赴内地合作院校集中培训7天,第二阶段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集中培训。时间为12周(每周集中一天),总学时为160学时。

  高中语文、历史、化学学科培训采取新疆师范大学和内地合作院校交叉培训形式进行,时间为30天(每周集中两天),总学时为160学时。

  报名时间:各学科报名时间20xx年3月23日前

  培训时间:高中语文、历史、化学20xx年3月27日

  初中英语、政治骨干教师    20xx年5月

  初中语文、数学骨干教师    20xx年6月

  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    20xx年5月

  学前教育骨干              20xx年5月

  除高中学科按照以上时间报到培训之外,其余学科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人关注文件通知或市师资培训工作群通知。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者研修班(50人)。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着重提高培训管理者培训规划、培训方案课程设计、实施校本培训能力,培养一支能在全市教师培训管理中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校本培训管理者队伍,促进全市教师培训管理质量的整体提高。

  培训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培训工作人员;中小学学校负责校本研训工作的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培训周期为4周,培训分两个阶段分别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内地院校进行,第一阶段赴内地院校集中研修10天,第二阶段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集中安排研修活动。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3日前

  培训时间:20xx年4月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师培训学院。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人关注文件通知或市师资培训工作群通知)。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员选派程序和报送时间

  (一)选派程序: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本地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在参训学员遴选上,要要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层次,统筹协调,选派符合条件、身心健康且能够承担集中培训学习任务的教师参训。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可抵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课时。市教育局将对参训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合格参训学员予以退回,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训。对于选派不合格、无故不按时派送参训学员的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将取消今年该项目的参训名额。

  (二)报送时间: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按照子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认真做好学员的遴选工作。于3月23日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和登记表 (表格见附件2和3)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813或818室,电子版的文件名请注明单位并发送至邮箱549456074@qq.com。

  三、培训报到事宜

  各项目将于20xx年3月底开始陆续实施。各子项目承训院校开班已经确定,如有变化将发布通知,届时将上传至乌市教师培训工作群(QQ群32xxx)共享里。请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按文件确定的培训时间及时通知学员和所在单位,前往承训院校报到。市教育局不再发放纸质报到通知书,也不统一组织行程。学员报到时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携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以便进行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抓好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工作。要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教师的报到和管理工作,严肃纪律,确保学员安心学习。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学员遴选、组织报到和在校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参训学员派出学校要从学校长远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客观规律出发,克服短期困难,必须足额选派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参训。

  (三)参训学员要珍惜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遵守承训院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坚持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低标准,自觉树立骨干教师的良好形象。学员培训期间综合表现和培训学业考核情况将反馈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经承训院校考核合格,由承训院校颁发《结业证》,并将培训纳入第五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按学员实际培训课时计入本周期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课时登记。

  (四)此次培训由市教育局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培训费、住宿费(内地学习)、教学资料费,学员交通费、伙食费等其它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联系人:阿依努尔

  联系电话:x5  xxxxxx

  乌鲁木齐职大教师培训学院   联系人:刘宇

  电话:2608276 邮箱:xxx3@qq.com

  新疆师范大学     联系人:贾思彤

  电话:13669xxx6邮箱:5431xxx8@qq.com

培训通知 篇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xx]197号)、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xx-20xx)》(鲁人社〔20xx〕2号)、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xx〕27号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济财社〔20xx〕47号)精神,促进我市创业培训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切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现就做好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劳动年龄内,符合济南市城镇失业登记条件的各类人员(含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济南市户籍,16-59周岁的农村未转移就业劳动者。

  (三)贫困家庭成员。济南市户籍,16-59周岁,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

  (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济南市户籍,毕业学年内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动年龄内,济南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已取得济南市居住证外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初高中毕业生。济南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七)创业人员。在济南市注册营业执照的创业者。

  以上各类人员可每年免费参加1次创业培训,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还可以同时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分类

  (一)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劳动者创业意识,了解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掌握创业基本知识。

  (二)创业能力培训:系统掌握创业理论知识,通过模拟创业实践训练,掌握创业基本技能,提高自主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三)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为创业者提供扩大经营、改善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的培训。

  三、教学组织与实施

  创业培训工作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统筹规划,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依托创业学院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含在济南市注册营业执照1年以内的初创人员)。济南市创业大学主要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对象为在济南市已注册营业执照的创业者)。

  (一)教学主要内容。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为基础,借助全球模拟公司联合体金马兰创业实训远程平台,组织开展创业理论和创业实训为一体的创业培训。各培训主体可根据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编制创业培训大纲,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

  1.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测评、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营销、创业政策解读等。

  2.创业能力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市场分析与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财政管理和风险评估等。

  3.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基本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与水平,改善并提高企业的赢利与竞争力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施。能够实现创业理论教学、创业能力测评、模拟公司实训、创业项目检验等基本功能。

  (三)师资管理与培训

  1.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已取得SYB创业培训师资证书的人员、各类院校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成功创业的企业负责人,可纳入创业培训师资库,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创业培训班可从师资库中选择优秀创业培训教师开展教学,授课费与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挂钩。

  2.参加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组织的创业培训师初训或能力提升培训的人员,培训合格的,给予1800元/人的培训补贴 ,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四)创业培训评价体系

  1.参训学员培训合格标准。参训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创业培训教师根据学员学习记录和《创业计划书》,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培训合格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计划书》须由2名以上创业培训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2.培训讲师授课评价标准。每位授课教师培训课程结束后,由参训学员填写《创业培训教师教学评价表》,为授课讲师进行打分,结果作为教学效果评价、评聘师资和发放授课费的重要依据。

  四、参训人员报名程序

  (一)创业学院报名程序

  1.资格认证。拟参训人员需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就失业登记,确定培训资格。

  2.打印推荐信。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拟参训人员进行职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具《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

  3.参加培训。参训人员持《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自主选择各县区创业学院参加培训。

  (二)市创业大学报名程序

  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市创业大学报名参训。

  五、经费来源及标准

  (一)经费来源:各县区依托创业学院开展的创业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资金中列支。市创业大学开展的创业培训所需资金从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作经费或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经费标准:创业意识培训8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1300元/人,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按实际支出费用实报实销。

  (三)申领经费提交材料:

  1.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须在系统中上传参训学员《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扫描件,并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培训人员花名册、《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原件。

  2.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需提交参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参训人员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费用明细表》等。

  六、有关要求

  (一)要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新模式。各县区要把创业培训工作作为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制定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设立创业培训账目。创业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创业培训宣传费用、教材教具费用、证书费用、实训耗材费用、教师授课费用、教室租赁费用、交通伙食补助费用等为创业培训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教师授课费标准参照《济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确定。市就业办每年将组织第三方对创业培训实效进行考评。对利用各种手段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金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培训期间,培训教室须安装录像设备,创业意识培训需对教学活动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教学录像,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需对教学活动进行不少于20课时的教学录像。纸质资料均需保存5年以上,不得遗失或损毁。

  本《意见》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现行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附件 1:济南市创业培训申请表

  2:济南市创业培训推荐信

  3:创业培训教师教学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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