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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通知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根据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20xx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时间:
一、20xx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xx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20xx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26日:日期时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第一单元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xx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科目:科目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测试内容医学人文5-10%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公共卫生30-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全科医疗55-65%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其中中医药部分30%中医辨证施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考试通知 篇2
各区县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6号)、《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下半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
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打印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此次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xx〕832号)的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9:00开始,6月29日17:00结束,报满为止。考生可任选考区、任选科目报考。
2、现场审核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三天。各区县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收费、收表工作。现场审核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报名地点附后)。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xx〕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
五、考试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7日。准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科目和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试方式和成绩衔接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个考试科目。三个考试科目同时报考同时及格即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可选择报考全科、双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与20xx年3月的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合格成绩保留到下年有效。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考试完成后当时出成绩,考生一周后可登陆北京会计网查询。
八、打印准考证
20xx年7月20日后,考生可自行在北京会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九、证书的申领
20xx年9月20日后,成绩合格考生可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
特此通知。
考试通知 篇3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1月4日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
11月5日 | 9:00-11: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
14:00-16:0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
五、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 ,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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