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8 18:15:5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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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

  1、 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 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

  一、教师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重要场所,要作好防火、防雷、防盗、防静电等处理,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2.教师须经过初级或以上的计算机培训才能使用计算机室;使用计算机室前,必须先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由负责人统一安排使用。

  3.任课教师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各软件系统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如因教学需要而改动计算机软硬件的设置或安装、删除软件的,须与负责人协调,并作出相应处理,若不能协调则报网管中心。

  4.学生的座位由任课教师安排,做到计算机编号与学生相对应;使用时,注意设备的运作情况,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负责人,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使用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前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同时应整理好所有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作好相关的.使用登记方可离开。

  6.每月对计算机室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每学期对网络及电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如需外借计算机室的软、硬件,须向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并作好登记后方能借出。

  8.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及进食;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清洁,寒暑假前要彻底清洁一次,并对计算机设备作好防尘处理(如盖防尘罩等)。

  二、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电脑室要轻声慢步,按编位就座,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室内安静。

  2.注意室内卫生,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3.爱护室内设备,严禁携带永久性磁铁进入计算机室;不允许随意改变设备配置,轻敲键盘,开机、关机及其它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员处理。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意损坏,须照价赔偿。

  5.未经老师或管理员同意,不能触动电器开关,不得随意取软磁盘及开启打印机。

  6.非本室磁盘,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或使用。

  7.未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玩电脑游戏及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

  8.用机完毕后,应按规程关机,整理桌面,填写使用登记表,经老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三、处罚:

  因责任人(或学生)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学生)负责赔偿损失,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

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

  1.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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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成立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活动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分工等必须书面形式提前送到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批和留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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