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方案

时间:2024-10-27 18:46:03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年度考核方案15篇(精选)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度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年度考核方案15篇(精选)

年度考核方案1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年度考核方案2

  一、前言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员工队伍日益壮大,为确保年度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实行年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金分配。本方案旨在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每个员工都能得到应有的奖励和激励。

  二、考核范围

  本次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主管、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等。参与考核的人员将根据个人表现和业绩,结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进行评估。

  三、考核标准

  1.工作态度:员工是否积极投入工作,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工作能力:员工是否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是否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

  3.工作成绩:员工是否达到工作目标,是否提高工作效率,是否为公司带来效益和贡献。

  四、奖金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以下比例分配奖金:

  1.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根据个人业绩、团队贡献及部门整体表现,分配奖金。

  2.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根据个人表现和业绩,分配个人奖金池。如个人表现优秀,可在部门内竞争奖金池。

  五、奖金分配具体方式

  1.个人业绩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员工。业绩奖金可用于员工的'福利、旅游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团队贡献奖金:部门经理在分配奖金时,应根据团队贡献大小对团队成员进行适当的倾斜,以提高团队的凝聚力。

  3.年终红包:所有员工都将获得一笔年终奖红包,具体金额根据个人年度表现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4.其他奖励:公司还将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如优秀员工奖、创新奖等。

  六、执行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将员工的奖金分配方案上报给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根据部门整体表现和员工个人表现,对奖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批。

  3.经过审批后的奖金分配方案将上报给公司领导审批,以确保方案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各部门负责人将按照分配方案将奖金发放给员工。

  七、总结

  本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竞争力。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和奖金分配方式,我们将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将不断优化和完善奖金分配方案,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成长。

年度考核方案3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3.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4.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学校依照《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结合《鹿城高(中、初)级教师履职考核表》,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5.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师德考核:依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业务考核:依据《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的,原则上依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为优职和称职等次。

  2.优职等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职称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档参考总人数的10%。

  3.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计入学校教职工考核总比例。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1.学年度履职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2.宣传动员:传达上级有关考核的文件精神,学习考核方案。

  3.个人自评:写出个人小结,并填写《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

  4.民主测评: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5.组室评议:召开一定范围的组室评议会议,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平时考核结果,给出评议分。

  6.考核组评定:校考核小组认真了解被考核人的总体情况,严格把关。根据《发展性教师评价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表现,评定考核最终等次。

  7.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校考核小组提出复议。

  8.确认: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报教育局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奖金一般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全年奖金安排以学年度绩效考核奖为主,分别在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年度考核后发放。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优惠加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连续三年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2.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第二学年度由学校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由学校进行岗位强化教育,有明显改进的按原职务(称)等级继续聘任(用),无明显改进的延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连续两年学年度履职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学校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紧密结合。区级及以上全面先进须在上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择优推荐。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不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学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或需纪律处分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2.下列人员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或受劳动教养期满后,重新工作未满6个月的;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平时考核中不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的人员,学校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予以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学年度履职考核时如告诫期未满,暂缓确定考核等次。

  (3)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履职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暂缓确定等次,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称职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经教育局批准,同意长期病假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确定等次。

  (2)属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员,在服务期内由任教学校负责考核。

  (3)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其实际表现,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和要求。

  (4)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5)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转后勤岗位,学校结构工资或绩效工资予以适度下浮。

  (6)下列人员,不享受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年度考核方案4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年度考核方案5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年度考核方案6

  为加强村(社区)效能建设,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工作绩效,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考核范围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村(社区)其他两委成员由党支部书记、主任考核。

  第二条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绩效考评、目标量化、绩效挂钩、逗硬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采用每月计分、年终汇总方式综合考评。每月计分由自我检评、目标量评、组织考评“三评”确定,计分权重为1:5:4。每月基本分=当月“三评”分-当月加分;年终汇总分=12个月基本分加总/12+加分总分。

  第六条 自我检评。自我检评是干部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反思性自查评定。评价意见等次分值按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计算。自我检评占10%权重。

  自我检评由所联系村(社区)镇领导在月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检评。检评内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总结当月工作特色亮点;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第七条 目标量评。目标量评是对干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的定量考核评价。目标量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由镇党委、镇政府目标督查考核组牵头,效能办指导各单位制定考评细则,对纳入考核内容的工作项目,要明确具体工作事项、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目标要求和具体评分标准,做到细化量化。各办(所)负责考核,根据各村(社区)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打分。目标量评占50%权重。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因素法加减分进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项目、内容及分值:加分项目由个人收集经单位核实向效能办申报计分,未申报的按不满意档计分;减分项目由效能办牵头考核计分。

  1.表彰奖励。凡工作被县、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加3、4、5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以奖状、奖牌、证书或文件认定。

  2.突击工作。凡临时承担并完成镇、县、市、省委(政府)突击性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别加2、4、6、8分。

  3.通报表扬。凡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分。

  4.迎检工作。代表镇政府接受县、市、省及以上工作检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级部门分别加1、2、3分。

  5.创新工作。村(社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党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义,在村(社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每项加2-5分。

  6.超额任务。超额完成镇上目标任务的,每项加3分。

  7.督办事项。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项。全年本村(社区)无信访、安全、环境事件发生的',加5分。

  (二)减分项目、内容及分值。由镇效能办会同各办(所)核实统计实施。

  1.信访维稳综治。对本辖区出现的不稳定情况未及时报告镇上的`,扣1分/次;对信访事件因村(社区)稳控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综治办负责考核。

  2.安全生产工作。本村(社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经环办负责考核。

  3.规划建设管理。出现违建,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扣2分/次,对违建处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办负责考核。

  4.城乡环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负责考核。“脏、乱、差”现象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受到县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督办的,扣2分/次。

  5.临时交办任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或临时性重点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动的扣2-5分/次。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6.日常工作事项。分管领导或牵头部门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时限办结落实的,扣1分/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

  7.首问责任情况。对反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经查证属实的扣1分;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对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实一起扣3分。由镇效能办负责考核。

  第八条 组织考评。组织考评是考核领导小组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干部德才表现的定性评价。组织考评占40%权重。组织考评基础分100分,最终得分实行纪律考勤考核减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个人分别给予减分:

  (一)请假制度。支部书记和主任有事外出须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并以书面形式报效能办备查,全年累计事假(病假、产假等有明文规定的另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天者扣2分;其余“两委”成员须向党务副书记请假。无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会议制度。参加镇上会议迟到、早退者扣0.5分/次,无故不参加镇或县上会议者,分别扣1、2分/次。

  (三)查岗制度。镇纪委和考核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中村(社区)干部不在岗的,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当值不在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确填写(时间不正确、个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联系电话)的,扣0.5分/次。

  (四)学习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每次扣2分;党员分课堂未正常开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减计分)。抽查发现村(社区)人员民情日记未记录,每次扣0.5分;民情日记反映的问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复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上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确规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项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综合评定

  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是对村书记和主任“三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全面梳理汇总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客观公正地对村(社区)干部作出等次评定。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年度考核根据评分高低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以下)。

  第十一条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目标评定末位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作相应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效能办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通报公示,处罚、奖励分月和年度兑现。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半年)。

年度考核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与工作作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及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召开教师大会,通报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精神,评选优秀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2、成立学校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教师推荐产生。

  3、考核等级由全体教师和考评小组打分确定,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教师打分占60%,考评小组打分占40%。考核组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xx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xx县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分年度保存,在学校存档。

  xx县xx中学

年度考核方案8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度考核方案9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校在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过程(40%)

  ①教学常规月报(20%)——主要考查教师教学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②课堂教学(20%)——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教学效果(4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3、教学创新(2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八等,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乙等,65-69分为一级甲等,70-74分为二级乙等,75-79分为二级甲等,80-84分为三级乙等,85-89分为三级甲等,90-94分为四级乙等,95分以上为四级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碧辉

  副组长:丰德义

  成 员:刘桂书 何雪峰 方国平

  刘桂书主任通知负责日常考核任务和档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负责归档。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三、四级的考核由镇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校将在每年7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各单位将镇中心学校初步审核的结果于8月1日前记载在教师证书上,以便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

  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

  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将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学校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学校将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调动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接受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查收此档案。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指标的控制比例原则上,一般中小学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20%、10%以内;对教学点等特殊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就将在三级指标的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

  5、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6、学校研究决定:

  (1)在县级及以上的检查、调考、抽测、调研等工作中,位于全县乡镇后三名的'相关责任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

  (2)镇级统调考中连续两学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学校将适当考虑教师中途换班接手的情况,上升达三个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不能一票否决);

  凡是在原来基数上下降了五个位次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3)若学年教学工作综合结账位于全镇倒第一名,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4)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10分的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两项获奖);

  (5)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20分的不能评为四级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三项获奖);

  (6)不按时完成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9)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教师管理股等相关科室、镇中心学校的随机检查中发现各教学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将酌情扣除该环节得分。

  学校平时视导、检查的数据直接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六、考核程序

  1、建立学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档案;

  2、平时过程考核资料的整理与积累。将教师平时考核的资料及时归放到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包括教学月查表、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四优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对教师“教学素质部分”考核记载、参与校本研训资料、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单等)。

  秋季学期结束时,学校应整理一次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算出相关考核得分。

  3、学年考核。每年7月份各单位组成的考核专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给每位教师评出得分、评定等级,教师在综合评价表上对考核结果确认签名;

  4、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5、公示期满后,学校以书面形式申请镇中心学校对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6、镇中心学校复查后各单位将三、四级教师的申请和考核资料送交镇中心学校复审;

  7、镇中心学校对复审情况进行公示;

  8、学校完善考核档案,并将本单位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汇总表以文本和软盘形式上交镇中心学校;

  9、镇中心学校将全镇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汇总送交县教育局审核复查,最终确认得分和等级;

  10、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记载证书。

  20xx年2月4日

年度考核方案10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年度考核方案11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考核目的

  为了提供销售经理与员工双向沟通的有效途径和有效评价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种考核形式综合运用。

  (三)考核周期

  销售人员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进行考核。

  二、业绩考核操作办法

  (一)业绩考核的原则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

  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与部门销售业绩和个人销售业绩双向挂钩,个人销售业绩决定自身收入,对销售人员进行综合评分制度。

  1.1每一个月一次的销售部综合考评,按销售部实际人数排名的前10%(不含主管)和后10%(不含主管)做出升降级评定,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1.2内部人才竞争采取公平公正的“赛马制”,提拨优秀销售人员为中层干部,根据企业内部评分来提拨人才。

  2、评定时间:

  评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月5日进行。

  3、评定标准:

  销售业绩(60%)+业务水平(20%)+综合素质(20%)=综合分数(100%)

  4、评分标准:

  销售业绩=(实际销售面积/2个月内销售部总销售面积)x100

  业务水平=(专业熟悉度+项目熟悉度+业务熟悉度)x100

  综合素质=(接待礼仪+工作态度+表达能力+亲和力)x100

  备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考评由各项目主管与营销经理各占50%做出考评。各项满分100,于每次测评前5天做出。

  5、定期公布优秀销售人员在公司内部板报上,同时对评分末位的两位销售人员亮“黄牌”。

  三、相关奖惩规定

  (一)奖励规定

  ①受到客户表扬,每次酌情给予奖励。

  ②每月销售冠军奖500元。

  ③季度销售能手奖800元。

  ④突出贡献奖500元,每月一名。

  ⑥超额完成任务奖250元。

  ⑥行政口头表扬。

  ⑦公司通告表扬。

  (二)处罚规定

  1、销售人员不按照公司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的,每次酌情扣发10元到20元的奖金。

  2、销售人员完不成销售任务的,按10元/m’扣罚,至每月工资不低于400元止。

  3、已转正的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待遇等同于试用员工;如果试用员工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被淘汰;临时员工没有底薪,时间自由安排,实行“三工并存”制度。

  4、销售人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收取费用的,做除名处理。

  5、销售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10元至100元的处罚。

  6、销售人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并受到客户投诉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20元的处罚,第三次给予50元的处罚。

  7、销售人员涂改客户记录的,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公布人员名字处罚50至500元处理,第三次给予除名处理。

  8、销售人员若因态度问题遭到投诉的,一经核实做除名处理。

  9、销售人员因服务之外原因遭到客户投诉的,一经核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50元的处罚。

  四、绩效反馈面谈

  1、目的':

  为了对考核的结果形成一致的看法,既承认员工的优点,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的协议;讨论并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绩效改进计划等。

  2、参与人员:

  ①普通反馈面谈由销售主管与销售人员进行;

  ②特别情况可安排营销总经理或总经理在场进行。

  3、面谈流程(具体操作由主管安排):

  ①首先告诉员工你面谈的总体工作要求;认真听取员工的自我鉴定;解决员工问题,调节好员工情绪。(主管在此步骤自行安排)

  ②制定行动方案,提出总结意见,落实工作改进计划

  ③结束业绩绩效评估面谈。

年度考核方案12

  为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年度考核”表中未能体现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及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在校园内形成“用制度管理、用量化结果说理”管理模式,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实施原则:

  一、按照《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凡年度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或考核分数居高者,方可进入“优”级评定范围,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二、原则上连续两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件具备,当年急需评高一级职称者可优先。

  三、此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两学期各占50%。

  一、职业道德(10%)

  1、优: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完成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团结协作者;(10分)

  2、差: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因违纪违章造成家长群体上访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4分)

  注:根据平时工作,考核小组成员打分,《量化考核表中》取平均值。

  二、业务能力(45%)

  (一))工作量(10%)

  1、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者;(7分)

  2、完成规定听课节数者(3分),每少听课1节扣0.1分。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20节以上,行政人员30节以上。

  (二)填写《研修手册》、编写教案(5分+5分)

  1、①《研修手册》填写认真、规范者;(5分)②《研修手册》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空白宽度大于4厘米者。(3分)

  2、①编写教案项目齐全、环节完整、教学进度护教学课时符合教参要求者;(5分)②编写教案项目不齐全、环节不完整、教学进度或教学课时不符合教参要求者;③每单元少备教案超过4课时者。(3分)在上述基础上,每少备一课时,再从此项得分中扣除0.5分

  注:以上评定根据学校教务处检查记录,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三)作业批改(5分)

  1、作业设置合理,符合中心学校规定,批阅规范、仔细、认真者;(5分)

  2、作业设置不合理,不符合中心学校规定,批阅不规范、不仔细、不认真者;(4分)

  3、无作业设置,或作业由学生批阅者。(2分)

  注:根据学校教务处检查记录,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四)授课情况(10分)

  教师组织课堂教学要符合:(1)教育规律、学科特点、学生学情;(2)按规定、进度,正常实施课堂授课;(3)课堂教学效果有效;不符合上述两点者扣除3分。

  注:依据教务处教研活动安排及领导推门听课评价表,合计总分按平均成绩的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五)、班主任工作(15%)

  班主任的工作考评和与之搭班的数学(语文)教师共同进退,考评结果同等对待。

  履职(2分):

  1、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言谈举止、班级纪律、学习习惯个人卫生等方面,严加管束和教育者;(2分)

  2、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言谈举止、班级纪律、学习习惯、个人卫生等方面,放松管束和教育者。(1分)

  资料上缴(3分):

  1、按规定及时上交政教处所安排、布置的各项资料者;(3分)

  2、不及时上交政教处所安排、布置的各项资料者,没在规定时间里上交或没少交一次扣02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少队检查(10分):1、少队检查为学校对班级实施动态管理的一种措施。少队检查的.结果按高、低段分段评比原则实施。少队检查结果每周一全校集会上公布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每学期期末对量化结果予以总评。总分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分;第三名计8分。每学年按两学期平均分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2、学校实行在每周一晨会上对学生纪律、卫生、行为习惯点评制度。为弘扬真能量,凡在每周一的晨会上被点名表扬,则,每人次在班级总分中增加05分;反之,每点名批评一人次,则在班级总分中扣除0.5分。

  注:班主任考核以政教处和少队检查记录为准,合计总分按百分比计入《量化考核表中》。

  三、出勤情况(10%)

  1、病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0.5分;公务外出学习、培训除外。

  2、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升旗、重大活动等,无故缺席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一次扣0.1分。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双方以旷课计,每旷课一节扣0.1分。

  四、学业成绩(25%)

  每学期学校依据中心学校教务处所提供的期末质量检测汇总表,对教师的学业成绩实施考核。按第名25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计入分值;以此类推。教师兼带两门(或三门),按平均成绩计入。每多带一门课程,加2分。

  五、廉洁从教。(5%)

  学校号召广大教师廉洁从教。凡出现从事有偿家教、私定教辅资料、收受家长有价证券或对家长吃拿卡要等现象这,一经调查核实,此项计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奖励与处罚

  奖励:

  1、凡获国家、区级、市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10、9、8分。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2、凡论文、案例、反思、课例等个人成果,获国家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9、8、7分。区级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6、5、4分。市级竞赛一、二、三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3、2、1分。包含指导学生获奖。获国家、区、市、竞赛一、二、三等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3、凡论文、案例、反思、课例等个人成果,在国家、区、市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5、4、3分。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奖项计分。

  4、每学期学校依据中心学校教务处每学期所提供的期末质量检测汇总表,教师个人所任学科成绩排名每上升一个名次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奖励1分。

  5、凡参加中心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不分等级的每获得一项奖励,按0.5分予以奖励。区分二、三等奖的按0.8,06,04此项可累计加分。

  6、指导学生获奖中心级竞赛一、二、三、组织奖者,在《量化考核表中》分别奖励,0.8,0.6,0.4分。此项可累计加分。

  7、教师个人获得本校各项奖励,每获得一项奖励,按0.5分予以奖励。此项可累计加分。

  注:以上各项奖励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处罚:

  1、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在《量化考核表中》扣除总分10分

  2、因教师管理不善,学生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因教师处置不当,造成家长在学校滋事或上访者,在《量化考核表中》扣除总分10分。

  3、无故缺席规定的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每次扣0.1分。(公假除外)

年度考核方案13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绩效考核说明: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

  (一)中层领导

  (二)中学教师

  (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

  (一)特岗教师

  (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年度考核方案14

  拟定年终奖方案时的考虑

  对员工适用性的考虑。年终奖励方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HR应明确其制订的是全员适用的统一方案,还是针对不同人群设计的子方案。例如:某公司规定该年度的年终奖可以发放给正式员工与当月离职的员工,但是不发放给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实习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对发放时间的考虑。年终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如果个别年份的春节赶在一月份(如20xx年),企业来不及为HR提供相关数据时,也可以考虑在春节前预发80%的奖金,假期结束后再次结算,并进行多退少补。如果企业需要考虑对资金周转和人员流动的控制,也可选择在其他时段灵活发放年终奖。

  对方案可行性的考虑。年终奖方案的可行性,主要从如下几点考虑:

  1.公司的支付能力。一般需要分别考虑和比较当年和去年的年终奖总额、总人工成本(平时工资总额+年终奖)、人工成本占产值或销售额的占比等数值,以估算公司当年支付年终奖的能力。

  2.人均年终奖的额度。当年公司的人均年终奖额度一般不会比去年的人均奖金额度低。如果今年公司的效益比较差,导致人均年终奖额度下降,HR则要考虑将下降幅度控制在员工可接受的范围内。

  3.部门之间的奖金额度比较。在制订年终奖方案时,HR需要考虑各部门和各职级的年终奖额度在总额中的占比是否合理,同时也要考虑部门之间的人均年终奖水平差距是否合理,并考虑向某些重要岗位做出适当倾斜。

  年终奖方案的多选题

  年终奖发放形式五花八门,总结下来大致有如下选择:

  按月工资的倍数发放。按月工资倍数计算年终奖时涉及到基数和系数。

  计算公式为:年终奖标准=发放基数×系数

  年终奖的发放基数可以是月工资或月基本工资,一般将1-3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发放系数需要视当年的公司效益和市场行情而定。此处的基数和系数都需要HR事先弄清年终奖总额、人均年终奖数额等

  几个关键数据的合理性后再进行测算。测算年终奖总额时需要与往年公司规定的数额进行比较,一般以总额的持平或增加作为当年的测算原则。总之,HR对数据的精确分析,对公司的效益、行情以及支付能力等信息的掌握,是其合理制订年终奖方案的基础。

  补发约定的年薪差额。民企在引进人才时,如果出现与应聘者约定的年收入高于内部其他员工年收入的情况,HR应采取年薪差额的措施。如:某企业与刚入职的部门经理约定年收入为12万,平时的月工资和公司原有的部门经理一样,按税前6000元/月发放,剩余4.8万的年薪差额会作为年终奖在年底发放。

  销售人员的奖金提成结算。一般来说,销售人员的年终奖的计算需要以其在年初签订的各种考核方案为依据,由HR在年底时进行集中结算。

  计算公式为:提成=基数×提成比例

  奖金提成的计算涉及到基数和提成比例。基数一般为合同额和销售额(开票额、发货额);如以毛利作为基数,则需要在销售额中剔除基准价;如将净利作为基数,则需要在销售额中剔除基准价和其他费用及人工成本。此种方法的计算过程比较复杂,需要HR与销售、商务、财务等各个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和核定疑难数据的剔除、拆分、合并方法。

  发放红包。有的公司并未制订比较规范的年终奖发放标准,年终奖是老板直接或授权部门主管发放的红包,奖金数额一般视员工的岗位职级而定。企业发放的红包一般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是经过公司财务处理的税后奖金。

  例如:某民营公司在招聘部门经理时与应聘者约定,其年终奖主要由两个月的月工资、两万元的总经理奖励和两万元的董事会奖励组成。月工资在春节前发放;如果公司效益较差,该年的总经理奖励和董事会奖励则会分次发放;公司效益好转时会合并在一起,在春节前与月工资年终奖一同发放。

  股权的分红。上市公司、未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年终奖还包括股权分红。分红与红包的最大区别就是分红事先有分配规则,可进行明确计算。

  股权分红的计算公式为:

  分红总额=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数

  个人分红=每股分红金额×对应股数×(1-税率)

  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当年分红的规则定为税前0.1元/股。公司总股份5000万股,分红总额=0.1×5000=500万元。某部门经理所持原始股为20万股,应扣税10%,其税后到账的分红=0.1×20×(100%-10%)=1.8万元。

  不发年终奖。一些公司并未设置年终奖,每月发给员工的工资即为年收入;有的公司因为效益不好,经研究后决定今年不发年终奖。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如员工或子公司发生严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事件等时,也可能会被取消当年的年终奖发放资格。这对HR来说是最省心的情况,但容易使员工产生不满情绪,因此,公司领导层需要慎重考虑是否选择此种方法。

  除此之外,还有针对计件工人、技术工程师等个性化的年终奖发放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年终奖与考核

  年终奖与考核的相关关系一般由公司来定。最简单的一种根据考核计算年终奖的方法是对员工出勤进行折算。

  计算公式为:年终奖=年终奖标准×实际月数/12年终奖=年终奖标准×(1-缺勤天数×年终奖对应的日标准)

  针对相对复杂的考核体系,HR应根据企业本年初时制订的考核方案,通过对月度、季度数据的积累和采集,测算出考核年终奖的额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测算类型:

  以个人业绩为基础:考核年终奖=年终奖基数×奖励系数P

  例如:某公司年度的考核,将各部门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A为优秀,B为较好,C为一般。员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需改进,E为需淘汰。如表1所示,表内相应的.数据即为奖励系数。员工的业绩越好,获得的奖金就越多。

  以个人和公司的业绩为基础:考核年终奖=年终奖基数×奖励系数P×公司业绩奖励系数Q

  员工的年终奖额度,除了受个人和部门业绩因素影响之外,还会受到公司业绩影响。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奖励系数P的操作同上,公司设计的业绩奖励系数Q参见表2。通过P×Q的计算,公司业绩越好,分发给员工的奖金就越多。

  在使用上述两种年终奖计算方式的过程中,HR应事先控制好奖励系数和测算比例,使奖金总额的加权系数在1.00左右(以0.98-1.02范围内为最佳)。例如:某公司规定,员工考核等级的奖励系数和测算比例如表3所示。计算每列的加权系数M=比例L×奖励系数P,得到合计的加权系数为1.02。这意味着该方案设计的奖励系数的高低和对应的比例是事先设定基数总额的102%,在比较合理的范围内。如果加权系数超过基数总额正负范围的5%,则要考虑重新调整比例和系数,以避免考核年终奖总额超出预算。

  引入奖金竞赛机制,通过相互比较确定奖励系数

  如果企业希望奖金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竞争性质,则可以引入奖金竞赛机制,对分公司之间、部门之间、或部门员工之间的考核分数进行比较,并使用相对系数确定奖励系数,以分配年终奖总额。

  计算公式为:考核的年终奖=年终奖总额×奖励系数P

  在这个公式里,奖励系数P有两种计算方法:

  1.P=考核分/∑考核分。这种计算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即员工的年终奖基数有高低,如果简单用除法计算,可能会造成奖金的分配不公。

  2.P=考核分×系数)/∑(考核分×系数)。这种计算方法中的系数指的是不同职位对应的年终奖基数系数。这种算法能够确保奖金总额可以刚好分完,从而保证不超出预算。同时,虽然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但由于对员工之间不同的年终奖基数经过加权处理,能够显示出较好的公平性。

年度考核方案15

  为加强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x人通〔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人社厅通[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4.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个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责任的业务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个人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干部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部分进行:

  (1)群众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议。群众对处级干部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参照《遵义医学院20xx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处级干部互评。召开全校处级干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3)校领导测评。校领导根据处级干部表现情况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校领导评价分占民主评议总分的50%;处级干部相互评议分占30%;群众评议分占20%。所有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否则结果视为无效,测评者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3.综合评价

  (1)测评结束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按学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编制教学院系、附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附院编制教学院系分类排名。

  (2)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结合今年对各二级院系目标绩效考核、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以及处级干部学习、考勤等相关事项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3)学校党委会议讨论确定全校处级干部年终考核评议结果。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

  5.反馈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处级干部本人反馈。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贯彻执行学校任务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2)在学校二级院部系目标绩效考核或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后三位的;

  (3)在工作中因连带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期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

  (5)其他影响考核的重大事项。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经审查证据确凿;

  (3)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5)拒不接受组织分配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

  (6)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超过50%以上;

  (7)有其他不能评为合格等次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于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存入处级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具体实施。

  七、相关要求

  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意见栏签字。各部门考核小组汇总群众测评成绩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处级干部的群众测评成绩及《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交到组织部干部科。《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量化测评得分”一栏经综合考核后由组织部统一填写。

  八、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本年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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