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沙洲中学 李俊 215626
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是这次语文新课标《评价建议》中提出的两个崭新的概念,研读新课标《评价建议》和《关于新课标中评价建议的对话》(《语文建设》2002年第9、10期,以下简称《对话》)一文对此的阐述和说明,不禁为这次语文课改的深入性和彻底性叫好,这两种新颖的评价方式的引入,无疑会推翻传统的“评价就是考试”的片面思想观念和“一考定终身”的单一评价模式,从而给语文教育带来真正的春天。
然而,反顾我们的语文教学现状,却又不得不对这两种评价方式在初中阶段的可行性表示忧虑。
首先,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是否会带来评价的繁琐化。形成性评价注重“对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多种因素和动态过程进行描述和判断”,定性评价强调“学生的动机、兴趣、情感、态度、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在学习中所起的作用,这是新课标所强调的重点。然而新课标《评价建议》又指出,“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那么,着重多方位、多角度、多因素考察的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与标准统一、操作简便的客观化评价、量化评价相比,究竟何者更可能导致语文评价的繁琐化?
第二,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是否会得到社会的认可。也举《对话》中那个有关背诵的简单例子:一个学生方法独到读10遍就能比较完整流利地背出,得80分;另一个学生方法不对头非常努力地读了20遍依然不能背完整,得40分。倪文认为,这种定量评价既忽视了第一位学生的独到方法,也忽视了第二位学生的努力,从而使其不从方法上找原因。试问,我们的社会究竟更认可方法独到、努力程度低就学有成效的学生,还是更认可方法不对头、努力程度高却学无建树的学生?如果是前者,80分和40分不就能清楚地说明问题了吗?
其实,任何一个语文老师都会有这样的共识,决定学生背诵结果的因素主要有记忆力(智力)、背诵方法(学习策略)和努力程度(情感意志),一个学生要准确流利地达到背诵要求,三方面要求缺一不可;因此,简单的分数后面,实际上就蕴含着对学生多方面因素的评价。第一个学生的80分就包含了对其学习方法的肯定,第二个学生的40分,就是要促使其去改善学习方法。背诵如此,整个语文学习乃至所有学习亦然。量化的标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学生整体性和综合性的评价。
第三,形成性评价、定性评价与考试之间的关系该如何摆放。众所周知,掣肘我们语文教改的瓶颈是考试,语文考试,尤其是中考和高考,是评价一个地区、一所学校、一位教师语文教学水平的唯一尺度,过去是,现在是,将来在一定时期内也仍然是。那么,在这一现状尚无法根本性改变的今天,该如何处理形成性评价、定性评价与考试之间的关系呢?新课标指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但如何结合,《评价建议》语焉不详。
《对话》指出,“加强形成性评价和更应注重定性评价等被置于非常突出的地位”,既如此,作为瓶颈的语文考试,尤其是中考,又将被置于何种位置呢?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在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中将扮演何种角色?如果能起作用的话,具体该如何操作?如果不能争得一席之地,谁又愿去干这种费时耗力、吃力不讨好的苦差呢?
第四,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能否有一定的信度保证,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评价建议》指出,“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收集能够反映学生语文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如,关于学生平时表现和兴趣潜能的记录、学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结、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这里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信度。其一,我国各地区校际差距极大,一个重点中学作文“良好”的学生与一个普通中学作文“良好”的学生,是否就真的处于同一水平?其二,在当前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的情况下,哪所学校、哪个老师愿给自己的学生“不佳”记录?其三,当学生知道“自我反思”及“对同学的评价”会影响到将来的前途命运时,将会发生怎样的闹剧?其四,且不说在独子家庭中子女在父母心目中天然就有“风景这边独好”的心态,单说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哪个家长会把“不良”信息传递给学校呢?
《评价建议》还指出,“对学生平时的日常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这里,同样也存在信度的问题。我们知道,在某些班主任的正面评语中,小偷小摸的学生是“手脚灵活”的学生,考试作弊的学生是“目光敏锐”的学生,沉湎于谈恋爱的学生是“感情丰富”的学生,成绩最差的学生是“有潜力可挖”的学生。那么,在我们的语文老师笔下,写字最慢的学生会不会是“写字最有耐心”的学生呢?朗读疙疙瘩瘩的学生会不会是“喜欢斟字酌句”的学生呢?作文不加标点的学生会不会是“不拘小节”的学生呢?屡战屡败会不会是“屡败屡战”呢?
至于《对话》中提出的“还有访谈、观察、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其信度问题就更得打个问号了。
以上信度问题如没有可靠保证,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无论怎样实施,都必将无功而返。
第五,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任何一种评价方式要想发挥其应有的评价功能,必须具有明确、系统的操作过程和实施措施。在我国,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不仅学生和家长鲜有耳闻,就是对广大教师、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人员来讲,也比较陌生。如何让各方面人员了解、熟悉和掌握其具体操作方法,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如何消除校际之间的差别,如何把握各项评价指标的标准,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之间的评价信息该如何整合、协调等等。而更为现实的问题是,这些具体的评价操作体系究竟能否规范出台。
最后,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的实施是否会带来升学的混乱。教育评价的功能之一就是为升学和就业提供参考,这在我国当前教育竞争逐渐演化为生存竞争的社会条件下,已经激化成主要的或唯一的功能。那么,在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机制下,“兴趣广泛”的学生,“情感丰富”的学生,“学习刻苦”的学生,“意志顽强”的学生和“与人为善”的学生,究竟哪一个更有资格进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哪一个更有机会被某一单位任用?因此,如果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实施不当,势必会带来升学的混乱。
以上讨论决非出于对形成性评价和定性评价本身的偏见,恰恰相反,作为一名一线的语文教师,笔者对单一的终结性量化评价模式的弊端感受之深之切,早就溢于言表。然而,我们的现实世界是一个“文凭时代”,衡量一个地区、一所学校和一位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仍是考试和升学率,一户家庭、一位家长和一名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最直接目标就是挤过独木桥,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谁都无可震撼。因此,“加强形成性评价和更应重视定性评价”要想“被置于非常突出地位”尚为时过早。此药虽好,用之过急过猛,不仅于病体无补,反而会失去其今后的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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