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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雪
高适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
汉家烟尘在东北,
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庭飘摇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第一个问题是诗人的姓名究竟应该写作“高適”还是“高适”,无从知晓。当代学者钱锺书也给我们留下这样一个迷局。好在读者心中知道是那么一个人,留下了那些很不错的作品,这就可以了。至于他穿中山装还是穿西服,自可不必理会。
高适的籍贯又是一个问题。《唐才子传》说他是沧州人,我是比较认同这个说法的。自古燕赵多慷慨之士,年轻的高适颇有游侠之风,整日喝酒赌博,而胸中自有一颗火热的心。我们看高适的诗歌,知道他是真的汉子,诗句中充满豪气与力量,就像是健美运动员写出来的一样。摩西在《江山》中引用《旧唐书高适传》里“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来阐述高适是贬谪事件突发的唐诗人史上唯一的显达之人。其实,这种以终年官位来评定人生价值是很不可靠的。因为高适在二十岁时也曾到长安应试,终因家庭文化熏陶不足文学才能一般结果落败。后来到处游荡,也曾参军来到边塞,这样的经历对于诗人雄浑而厚的诗风的培育有极大的帮助。说高适大器晚成,还是因为他沾了安史之乱的光。他五十多岁不辞劳苦追上逃亡路上的玄宗,客观分析军事失利原因,很受玄宗赏识,先授侍御史,后迁谏议大夫。肃宗朝任御史大夫,代宗朝任散骑常侍,加银青光禄大夫。世称“高常侍”。
这首《燕歌行》是高适的代表作,毕竟高适作品最有成就的就是边塞诗。当然《别董大》、《封丘作》也还是很感动人的。我们在读高适的《燕歌行》时,不妨先读曹丕的《燕歌行》以热身: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雁南翔。念君客游多思肠,慊慊思归恋故乡,君何淹留寄他方?
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
曹丕的这首《燕歌行》是中国第一首七言诗。虽然内容上写的还是游子思妇这一类汉乐府及汉末文人五言诗中就有的主题,但是在形式上有了很大的突破。首先,从五言走向七言(六言诗在中国诗歌史也还是有的,好像是东汉的梁鸿及南北朝的谢朓,待查),扩展了诗歌的容量。其次,三句一顿的节奏也算是诗歌偶句传统的创新(不知道词牌《浣溪沙》的格律是不是受到这首诗的影响)。当然,它是一首文人乐府诗,我们还不能说句式整齐、句句押韵、一韵到底都很好很合理。从表达上,气韵连贯,情景交融,细腻委婉,应该说已经很难得了。
那么,高适沿用乐府旧题,也来写《燕歌行》,他怎样来超越,怎样来创新。我们首先关注到的是内容上,他是用诗来表达自己对战争的思考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从文体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每一种新兴文体的诞生,往往都会受到“场用”的限制,比如说赋,它主要的功能在于铺排,在于炫耀。比如说词,最初也就是表现“小情”和“艳情”的,并不成灾道德理性。诗歌这样的东西,发展到了伟大的时代,它一定会产生很多积极而深刻的变化。首先,内容上开放了,写个人心志的,可以;写集体生活的,可以的;写山水田园的,可以;写边塞风光的,也可以。所以,从作品内容来反观时代,亦可判断社会的进步与倒退。其次,我们可以看到,高适重新让《燕歌行》回到旧体诗发展的主流,那就是偶句押韵,进一步巩固了歌行体诗作的形式。所以,我们可以说,高适就是题材与形式的双重开拓者。
这首诗是一首和诗,从小序可见诗人的一个朋友曾跟随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出塞打仗,战争先胜后败,但张守珪报喜不报忧,这位朋友就写了一首《燕歌行》,记述了这件事。古代的诗人不一定是**诗人,农夫、走卒、和尚、都有可能是诗人。我们现在社会分工更加精细,我们的意识中似乎有专门有人应该为我们提供精神**,其实这是很荒谬的。反正看了朋友了诗,高适和诗以答。
全诗一共28句。从换韵上,我们可以看出内容的层次和语气的起伏。第一层四句横空而来,东北打仗了,敌人入侵,我军出发了,将士激动了。说“汉”即说“唐”,说汉武帝即说唐玄宗,这是阅读唐诗一条公式。“男儿本自重横行”,表现出出征将士的豪情与霸气,在这豪情与霸气的背后,是强烈的爱国精神。如果联系到后文写战争结果的诗句,我们的内心在激荡之余,还有一种沉重的悲伤。第二层四句,镜头由长安出师转到行军途中。从榆关出发时我们听到的是一场嘹亮的军号、军鼓甚至军歌声,抵达碣石时我们看到的是猎猎战旗。地点的变化说明离边塞越来越近,而边关军务吃紧的鸡毛信一封封送至军营,盼望大军急速救援。狼山,即狼居胥山,汉将霍去病曾在那里设坛祭天,以为汉家土地。“单于猎火照狼山”,即指敌军迫近边境,战事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第三层四句含两重对比,一是将胡骑与我军作比,突出熟悉地形地势的胡军纵意驰骋,而我军被动应战,二是将我军中将帅与士兵的命运作对比,突出军中阶级对立的尖锐现实。“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惊心动魄的死亡和惊心动魄的腐朽!这样的军队焉有不败之理?第四层四句就自然写到,战士一个个倒下去,雄武之师因“轻敌”,而斗兵稀,而未解围,他们的命运就是身边的在秋风中颤抖的衰草啊。第五层四句笔锋陡转,从思情的角度上来写因战事不利而引发的凄惶和绝望。对于失去丈夫的思妇来说,他们肝肠欲断;对于被围困的征夫来说,此刻的回首异常的悲哀与失落。第六层四句接第四层,从时间延续的角度来写战斗的惨烈。“边庭飘摇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有些突兀,与上下文的衔接均不自然,似乎是作者对出征的反思。最后四句在赞颂军士们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同时,也影**军队同学的昏庸无能,致使战争失利。
高适是“感征戍之事”,但显然有他明确的立场。他直面军队,热情歌颂不为功勋只为国家的战斗英雄,这样的爱憎,这样的直接,是会感动千载而下的无数的中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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