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送薛存义序》
《送薛存义序》
朝代:唐代
作者:柳宗元
原文: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送薛存义序》赏析:
这是一篇赠序体的'政论文。作者针对中唐时期贪官污吏遍布天下,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现状,提出了“官为民役”的进步观点。他认为人民与官吏应当是雇佣与被雇佣,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官吏必须“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以便做到“讼者平,赋者均”。官吏如果消极怠惰,甚至贪腐,徇x舞弊,人民就有权像对待不称职的奴仆那样惩罚和罢免他们。这种政治理想在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是无法实现的主观臆想,它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珍贵资料。文章从送别始,以送别结,中间借送别论吏治,首尾呼应,紧扣文题。“官为民役”的比拟,合情合理,见解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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