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
天然气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能源,现在处于快速发展期,但燃气安全管理上往往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以下是小编准备的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精选9篇),欢迎借鉴学习。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xx〕14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教安〔20xx〕2号)《关于印发启东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启燃安专委〔20xx〕1号)要求,巩固拓展“一年小灶”成果,推动“三年大灶”接续开展,深入实施全市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重大风险和安全隐患
1.学校食堂要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应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或第三方寻求技术指导;各学校(单位)要在食堂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监科)
2.强化学校居住(租)户燃气管理,要全面清查居住在校内建筑物或居住校外由学校管理的建筑物燃气使用情况,重点排查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履行安全告知义务,落实住户承诺制度。对学校负责管理的底层“住改商”、商住混合体等重点场所,要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安监科、校舍办)
3.全面整治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使用燃气的安全隐患。(责任主体: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4.加强校内建筑施工和维修工程管理,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安全事故或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责任主体:相关学校、单位、区镇教办,监管科室:校舍办)
5.加强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审查,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换老化胶软管、劣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配件,确保学校用气设施设备质量可靠。(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监科)
(二)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各学校(单位)加快完成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紧急切断阀联动装置)安装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学校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现全覆盖。20xx年底前,仍在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校内(出租房屋)居住户完成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全科)
(三)全面提升学校燃气管理人员安全素养。各学校(单位)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燃气具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科学检查燃气泄漏、正确应对和处置燃气泄漏等内容,全面提升管、用、查、防、处等业务技能,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目标。完善消防设备,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落实燃气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燃气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校园专属网格员监督作用,督促燃气管理人员及时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全科)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学校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同时,对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改落实(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底)。根据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8月底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到位。
(三)巩固提升(20xx年9月至12月中旬)。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炼推广各单位先进做法,建立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科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学校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所属学校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给予督办整改、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罚。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在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学校(单位)通过教师会、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告家长书、班级群、知识竞赛等形式,集中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推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燃气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燃气安全定期教育培训、定期形势分析、定期隐患排查、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演练等工作机制,形成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严肃督导问责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要加强监督,充分利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所属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保持“零容忍”态度,提请相关部门坚决依纪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直属学校,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各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并准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从3月1日起,每月1日,请各单位将上月工作进展、工作动态等情况以简讯形式(控制在100字左右)报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安监科(镇属由教办统一汇总上报),电子邮箱xx。联系人:姚俊华;联系电话:xx。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2
学校燃气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是为了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下是一份可能的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燃气安全应急处置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和餐饮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燃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故报告与处置
发现燃气泄漏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如关闭燃气阀门、通风、疏散人员等。
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对于小量的泄漏,可以采用紧固阀门、用生料带重新紧固等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大量的泄漏,应立即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泄漏的详细情况,以便于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三、人员疏散与安置
在发生燃气泄漏时,应立即疏散泄漏区域的人员,特别是那些有呼吸道疾病或心脏病的人。
对于受到影响的区域,应进行通风,以减少燃气浓度,避免人员中毒。
对于受到泄漏影响的人员,应及时安排住宿和饮食,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四、事后处理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找出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对于受到泄漏影响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如有需要,应提供医疗帮助。
对于事故处理不力的人员,应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五、宣传教育
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燃气安全知识教育,让他们了解燃气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应加强宣传力度,让全校师生了解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以避免谣言和误解的产生。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3
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我校食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理天然气泄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堂天然气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及餐饮员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2.天然气危险性分析
学校食堂人员密集,发生泄露时现场有强烈化学气味。一旦泄露,会导致严重后果,严重危害师生及餐饮人员生命安全。
3.应急组织及职责
3.1食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后勤保障处处长
现场指挥:餐饮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各食堂管理员、餐饮公司管理人员及应急救援小组、厨师、炊事员
3.2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总指挥职责:
a)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理命令;
b)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
c)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
现场指挥职责:
a)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b)负责现场灭火、警戒、疏散等工作;
c)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d)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
餐饮公司经理及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a)餐饮公司经理详细了解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炊事员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各成员要协助完成现场指挥交办的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处置
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突发事件后,发现人第一时间向餐厅经理汇报,并按照应急处置办法采取紧急措施;
(2)餐厅经理迅速向餐饮中心主任汇报,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消防部门求助;
(3)餐饮中心主任迅速赶往现场指导采取措施并及时通知后勤领导;
(4)后勤保障处处长及时向学校汇报并迅速赶往现场指导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抢救;
(6)事件善后处置。
4.2汇报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4.2.1学校应急值守电话:
4.2.2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事故发生后,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时间、部位、类型;
b)人员伤亡情况;
c)影响范围。
5注意事项
5.1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事故现场严格限制人员出入,抢救人员佩带空气呼吸器,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污染物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5.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处理事故或救护人员时,要做好自身防护。
5.3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人员疏散应迅速撤离至餐厅大门外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5.4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现场配备灭火器2个;食堂2名员工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现场初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5.5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现场残留废弃物要尽可能收集,避免乱排乱放,防止污染环境。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4
为应对突发性天然气泄漏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气,保证用气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天然气泄漏对人体的危害
天然气泄漏时,当空气中的浓度达到25%时,可导致人体缺氧而造成神精系统损害,严重时可表现呼吸麻痹、昏迷、甚至死亡。
二、天然气泄漏的原因和特点
1.天然气泄漏的原因:
(1)阀门垫片损坏,出现裂缝,引起泄漏。
(2)压力表损坏。
(3)管道破裂。
2.天然气泄漏的特点: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具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双重性,比空气轻。
如发生泄漏能迅速四处扩散,引起人身中毒、燃烧和爆炸。
三、食堂燃气泄漏应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天然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在处理天然气泄漏时,应根据其泄漏和燃烧特点,迅速有效地排除险情,避免发生爆炸燃烧事故。在处理天然气泄漏,排除险情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先防爆,后排险”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控制火源,后制止泄漏”的处理原则,灵活运用关阀断气,堵塞漏点,善后测试的处理措施。
1.处理天然气泄漏的指导:
(1)天然气的性质和泄漏规律:扩散的气体遇到火源即可发生燃烧和爆炸。一旦发生爆炸,将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灾害。因此,在处理泄漏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防爆重于排险的思想。
由于现场人员走动,铁器摩擦等因素易产生火花,势必造成扩散的天然气燃烧爆炸,不仅排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且周围的建筑物将遭到毁坏。
(2)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如禁止开关泄漏区电源。
2.天然气泄漏的处理方法
(1)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排险人员到达现场后,主要任务是关掉阀门,切掉气源,如果是阀门损坏,可用麻袋片缠住漏气处,或用大卡箍堵漏,更换阀门。若是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
积极抢救人员,让窒息人员立即脱离现场,到户外新鲜空气流通处休息。有条件时应吸氧或接受高压氧舱治疗,出现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呼吸恢复后,立即转运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防止燃烧爆炸,迅速排除险情。现场人员应把主要力量放在各种火源的控制方面,为迅速堵漏创造条件。对天然气已经扩散的地方,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方,要切断电源。
(3)用开花水枪对泄漏处进行稀释、降温。
(4)对进入天然气泄漏区的排险人员,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发生火花或火星。
五、公众安全
1.立即将泄漏区周围至少隔离50米。
2.撤离非指派人员。
3.停留在上风向。
4.不要进入地势低洼地区。
六、着火处置方案
1.小火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大火用喷水或喷水雾。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把盛有可燃气的容器运离火灾现场。
七、急救方面
1.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
2.拨打120电话,迅速送往急救中心。
3.如果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4.如果出现呼吸困难应进行吸氧。
5.脱去并隔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6.保持患者温暖和安静。
7.应让医务人员知道事故中涉及的有关物质,并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5
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城镇燃气事故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反映出燃气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当前燃气进入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的阶段,一旦管控不力极易造成系统性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易发势头,为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摸清底数,强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建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安全排查,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科技等手段,整改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燃气行业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严格执法。强化燃气安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目标
到20XX年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得到提升,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燃气经营企业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的老旧燃气管网安全评估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在用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14类问题隐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属地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燃气经营市场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面核查燃气经营许可情况;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面核查燃气运输车辆许可情况;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核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和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整治措施: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坚决打击“黑气点”“黑气瓶”和“黑气”运输车;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
1.餐饮等公共场所。省商务厅和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学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商住混合体,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软管和减压阀等燃气设备,私接“三通”,不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7类问题隐患。
2.老旧小区、城中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老旧小区、城中村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4类风险隐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动员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属地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对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燃气工程项目合规性核查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燃气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核查,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
整治措施:将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整改范围,尚未实施的不得批准;已经实施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改动燃气设施的燃气项目一律严查。
2.燃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整治措施: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整治措施:严格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整治重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人工煤气置换为天然气的老旧管网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包括安全现状评估和20年以上建成管网的全面检验,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3类突出问题隐患。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措施:全面摸清全省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情况,按照“能改则改,非改即拆、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统一标准,分类处置”的原则,消除存量、杜绝新增。推动构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管道燃气企业管网监控系统、压力传感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上线。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也要组织本行业或本单位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层层部署(20XX年12月底前)。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对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及燃气安全自查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排查(20XX年1月至3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气相关企业、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掌握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基本情况以及问题隐患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全面整治(20XX年4月至9月)。分地区、按行业,动态更新重点整治的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好警示提醒,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采取挂牌督办、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提升(20XX年10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三个全面”“四个一批”等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推动出台《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各地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滚动研判、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稳控燃气安全形势。要稳妥有序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及时预警、同步推送。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燃气企业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点段,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依法承担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协助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检验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强安装报警器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培训。
(四)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督促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持续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联合惩戒等制度,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不得出现“断气”等“一刀切”做法。
(五)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产品。各级安委会要将燃气安全典型警示案例列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内容。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加强预案演练。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燃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6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规行为,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市、区整治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燃气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燃气安全检查的内容
今年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
3、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
4、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7.4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2、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采取瓶组供应形式的,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5节强制性条文规定(除第8.5.4条规定情形外);采取单瓶供应形式,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7节强制性条文规定;
3、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并安装牢固,软管长度不得超长并应定期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7、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与燃气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怀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安办周其武、郭岩同志担任。成员由城管执法中队、综治办、安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各社区主任担任,负责辖区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专项治理检查行动情况的督导。各社区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联络,并报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联系电话:
三、职责分工
1、各社区、经合社负责对本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非法店(点)进行摸底排查和宣传工作。摸排情况由安办汇总上报区整治办。
2、派出所、工商、城管中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社区摸排上报的非法店(点)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街道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
2、严厉打击非法店(点)。对社区摸排出来的非法店(点),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治理非法店(点)。
3、加强监管,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制度。各部门要制定专人做好信息统计、传递、反馈工作。各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于每月30日前向街道安办报送。
五、时间安排
(一) 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1月17日)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工作计划,各社区、相关科办对辖区内存在的小型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xx年1月18月)
各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小型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在小型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未整改的,及时报送街道专项治理检查行动督导组,督导组将协调公安消防和工商、建设、卫生、城管执法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或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20xx年1月18月~20xx年12月31月)
街道督导组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社区于20xx年每月28日前,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监站,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对上级相关部门抽查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执法中队要针对专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小型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小型餐饮场所。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加强对小型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社区、安监站、相关科办要把小型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街道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7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6、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用气单位(酒店,餐馆,驻地单位等)和各村检查检测
1、液化气瓶老化程度;
2、审验状况
3、连接软管老化程度;
4、有无一室有瓶情况;
5、报警器情况。
四、任务分工
市容办:全面负责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办公室:负责所包村居民用气用户检查。
社会事务办:负责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工商所: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
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用户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五、检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小组成员、各驻地单位、各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对开展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个用气单位。
2、自查自改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包村办公室和村负责人要对本村用气单位和居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梳理无证经营液化气的站点和村民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进行整改。
3、集中整改阶段。8月xx日至8月25日,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点、无证和违规经营、酒店餐馆内的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进行集中整治,由工商、公安、市容办联合开展。
4、总结评估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全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总结会议,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措施和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务必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2、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与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检查、整顿和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隐患和问题,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结合本街道燃气行业的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同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20xx]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20xx]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2、20xx年12月20日局燃气站牵头组织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兴公司在城区凤蝶广场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剖析用气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形成“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兴公司分别在20xx年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西兰乡、飞竹镇开展宣传活动。
4、在城区主要街道、燃气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
5、20xx年1月9日、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宣传检查队,深入各社区、主要街道的饮食店、用气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咨询和入户安全检查。
6、20xx年12月27日、28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7、安然公司、华润公司分别在20xx年1月13日、14日在各小区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六、总结评比
20xx年1月25日组织召开宣传活动总结评比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燃气应急处置措施方案9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推动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根据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安委会、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围绕“五个环节、一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一)五个环节
1.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问题。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问题。
3.燃气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
4.燃气管线施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
5.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
(二)一个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
三、整治方式
百日行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安委会会同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企业全面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企业自查要于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县级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省市部门抽查。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区域负责,组成燃气安全检查组,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检查。每个市级部门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100家,每个省级部门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不少于50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抽查企业名单及发现问题逐月报本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省、市部门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职责不清的,要立即厘清。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本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百日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级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于7月底前完成对所有餐饮场所、所有餐饮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任务,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重奖。
(三)定期调度通报。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对本辖区百日行动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汇总,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要及时约谈,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查出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一律按《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位一体”的原则倒查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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