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3-07-27 10:55:25 泽彪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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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

  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职责分工

  (一)防汛组织机构

  1.成立黑山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总指挥由局长檀雪松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各副局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局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度汛,确保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畅通;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指挥调度、应急决策、灾情汇总上报、灾毁恢复方案审定、抢险资金筹措等工作;按照县防指分工,承担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协调铁路、邮政等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上报防汛工作情况和灾情信息,掌握各领域动态信息;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动态,审查局防汛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提交的防汛信息和灾情报告。局防指下设3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由副局长王卫国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负责开展防汛准备情况督导、汛中抢险指挥和汛后灾毁核查等工作。汛前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发生严重损毁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应急专家组密切配合,现场指挥应急抢险,保证断阻路线尽快恢复交通;汛后对灾毁损失进行核查,提出水毁恢复重建工作建议。

  (2)应急专家组

  组长由副局长王卫国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对发生严重损毁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等设施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审定抢险保通和恢复重建方案。

  (3)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副局长高峰、常亮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根据县防指的部署和安排,负责协调、调度、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各项防汛工作;负责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紧急调动;拟定应急抢险运输交通保障方案,协调调动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动态,审查局防汛办提交的防汛信息和灾情报告。负责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车辆、设备、物资和资金保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以及对基层单位和人员慰问等。

  局防汛办设在局公路股。主任由副局长王卫国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公路股、安全股负责人以及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路股、安全股工作人员以及公路管理段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承担局防指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贯彻落实省厅、市局防指的工作部署,督促和指导局属各成员单位防汛抢险指挥部工作。拟定防汛相关制度、文件;筹备防汛工作会议;加强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气象、国土、水文等相关部门联络,及时收集掌握汛情、雨情、风情、水情等信息,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并及时发布;跟踪掌握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各级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道路断阻情况、抢险保通情况、公路水路交通情况、人员滞留情况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联络铁路、邮政等部门,收集防汛工作信息;及时向局防指汇报,按有关要求向县防指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需要向媒体发布。

  2.公路管理段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在局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在建公路工程、普通公路、道路运输等的防汛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中: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由市局防指统一领导,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农村公路防汛工作由县局防指领导,农村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

  道路运输防汛工作由执法队负责,局防指实行行业指导。

  执法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路政防汛工作。

  二、做好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一)认真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

  各单位要集中资金,做好防汛常用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同时要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应急抢险;对应急车辆、机械设备进行彻底检修,保证状况良好;各单位要组织精干、高效的防汛抢险队伍,抢险人员要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并认真做好动员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险情,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1.公路管理段要根据国省干线公路防汛重点,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集中设置应急储备库,就近选取料场,保证紧急情况下迅速、充足供应砂土等材料。

  2.农村公路要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广泛的险情监控网络和应急抢险队伍。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设备,采取包乡镇、分片区的作业形式,配合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农村公路的应急抢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各单位要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满足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和人员疏散运输的需要。要准备客运车辆10台,货运车辆20台,并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

  (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公路股、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要做好公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系统的应急资源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并要加强对视频图像传输、语音通话、通讯网络、值班电话、固定监控设施、移动巡查设备及无线单兵手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检查,保证各类设备功能完好、安全可靠,保证省、市、县防汛信息网络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做好各种气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局部性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发布。

  (三)认真落实防汛抢险演练制度

  各单位要健全落实防汛演练制度。汛期前,要结合隐患重点和工作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通信传输、指挥调度、队伍集结、多方协调、现场实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逃险避险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工作预案、完善各项准备、锻炼应急抢险队伍,磨合应急联动机制,检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解决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应急制度

  (一)严格执行防汛工作流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防汛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保证指令信息得到及时传达和迅速落实,不得贻误、延迟。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及领导外出期间,遇有紧急防汛文件和通知,要立即启用防汛应急管理系统进行文件处理。(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5)

  (二)落实汛情监测和预警制度。各单位要定期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国土、水文部门沟通,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获取降雨情况预报资料,预先了解台风、降水的强度、洪水到达的时间和变化情况,准确掌握汛情、雨情、风情和水情信息,科学研判对交通设施安全及交通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从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宿制度(汛期前后时间根据雨情汛情随时安排值班值宿),特殊天气等重要时段,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并科学部署调配值班力量。要严格值班纪律,恪尽职责,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值守,确保电话、传真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规程,做好气象预报、水情警报、灾情报告、上级指令等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传达,调度和督查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值班电话及传真应抄报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四)执行抢险队伍预警待命制度。各单位接到应急抢险队伍集结指令后,应立即紧急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立即赶到应急储备库集结待命,设备和物资要装车,随时准备抢险,直至险情解除方可撤离。

  (五)坚持防汛“三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汛前对辖区内的度汛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问题,采取防治措施;汛期开展分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险情;汛后进行核查,掌握灾害发生的程度、数量,造成的损失以及隐患点防治措施效果等情况。

  四、全面开展汛前检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汛前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场站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有效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时限和经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并建立档案资料,加强过程痕迹管理。局防指要分部门、包路线、按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排查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以及防汛薄弱部位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一)普通公路要对浅基础桥梁、石拱桥、病险桥梁、漫水桥、公路沿线排水设施特别是公铁立交下穿通道排水泵站以及沿河、傍山、高填深挖等水毁易发路段进行重点排查,逐项制定防汛抢险方案,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桥梁、路基防护构造物损坏情况要立即维修;对涵洞、桥孔、排水沟、泄水槽、排水泵站等排水设施堵塞、损坏情况要立即清理和维修,保证排水通畅;对病险桥梁使用状况及安全性做出准确评价,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要采取限制措施或封闭交通。各单位要重点对浅基础桥梁下部结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尽量减少水毁损失,避免桥梁垮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排查各作业点、居住点是否处于易发生山洪、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不利位置,对因施工占用河道、破坏堤坝以及在河道内建设驻地、拌和站、梁场、民工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于地处低洼、沿河或跨河等存在度汛隐患的在建工程,要制定详细的度汛方案,做好人员逃险、避险、转移安置和设备材料转移专项部署,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对今年安排的普通公路桥梁建设、路面大中修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要抓紧施工,加快大桥工程下部和基础施工速度,主汛期前要完成桥梁下部工程建设。对未开工的桥梁工程,主汛期前下部工程无法完工的,要做好汛后开工建设的准备。在建桥隧施工、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各类标志和设施齐全、规范。要保证桥梁工程防洪通道畅通,切实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及时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围堰和建筑垃圾等,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做好便道养护和监管,预计河流可能出现较大洪峰时,立即封闭便道,必要情况下要进行拆除,待洪水消退后再行恢复。

  (三)切实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各单位要加固或拆除易被风毁的搭建物,对防雨棚、治超站、广告牌、标志牌、桥梁防落网、情报板、简易板房、砂料棚等加强看管,保证安全。台风及风暴潮影响期间,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对高空作业脚手架、塔吊等设施采取避风措施。各港口企业要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确保易受台风影响的大型港机设备以及港内库场、危房、罐区等设施安全。易受台风、风暴潮侵袭的滨海公路,要建立巡查和看守制度,加强巡查防范,做好各项抢险、防灾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要进行果断封闭。

  (四)执法队要做好涉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和《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汛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桥梁清障与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对单位和个人在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同时,配合公路养护部门对桥梁下部空间、涵洞周围违法堆占、设置障碍物等进行清理,保障桥梁行洪安全。

  (五)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应急运输车辆提前进行一次调度,督促承担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安全可靠,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并选派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驾驶员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和驾驶工作。客运企业要加强同公路部门的沟通,对不满足通行安全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涉水行车和雨天驾驶技巧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精心组织其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公路用地内的取土坑、桥梁基坑、蒸发池、"水槽"式深边沟等积水深坑,采取增设硬隔离、警示警告标志、悬挂宣传标语、安排专人巡视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落水溺亡事故发生;对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要设置积水标尺,并保持清晰、醒目;易遭雷击的.监控设施等构造物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雷贴等提示信息。

  检查工作要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重点部位责任落实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认真做好汛期巡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汛期巡查工作,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降雨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率,分级巡查,及时发现水毁险情。

  (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路工人汛期巡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雨天坚持顶雨上路,雨中、雨后各加密一次巡查频率。对路基小型塌方、缺口、边沟堵塞等要立即排除;对堵塞桥孔的漂浮物要立即清除,避免冲毁桥梁和路基;及时清除排水井口堵塞物,保证排水通畅;对风折、倒伏的路树要立即移走、扶正,避免阻塞交通。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公路管理机构沟通并向上级报告。

  (二)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养护单位要立即组织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对病险桥梁、浅基础桥梁、下穿通道桥及高危边坡易塌方路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

  (三)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养护单位负责人要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测和防范,各责任人到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

  (四)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单位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五)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负责人要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公路抢险队伍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对雨量较大的地区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督促防范,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理,随时与市局防讯办联络。

  (六)农村公路汛期巡查工作由执法队、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各乡镇组织实施,根据雨量大小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险桥、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防范,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全。

  (七)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雨情和水情,发现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超过警戒线,漫水桥上水,大型河流预计洪峰到来等可能造成公路、桥梁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封路、封桥措施,设置醒目的禁行等警告、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坚决避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同时,及时将公路水毁灾情,路上行人、车辆滞留情况,以及影响周边群众出行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第一时间配合县政府,做好路上滞留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八)巡查和看守人员要注重自身安全,拟定周密的逃险、避险方案,遇有险情及时撤离。

  六、全力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各单位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抢修,并逐级上报和告知有关部门。遇到灾情严重,抢险队伍力量不足时,局防指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和异地调动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服从调动,不得拖延。

  (一)各级公路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局防指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力、机具和材料,全力以赴进行抢修;一旦出现桥梁倒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险情要立即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应急措施,设置醒目的警告、限制等标志。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确保过往车辆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险情报告后,局防指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水毁现场,组织安排抢险;大型设备、专业抢险队伍要及时赶到现场抢险。国省干线公路出现中断交通水毁险情时,现场指挥组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指挥抢险。同时,协调承担公路路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现场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坚持“先干线、后县乡”、“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抢险指挥调度,确保交通畅通。保证县到市的国省干线公路至少有一条畅通,保证每个乡镇都能进得去、出得来。汛期交通保障的重点干线公路(包括通武线等)一旦中断交通,要力争在24小时内抢通。要将断绝交通的乡镇放在首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全力以赴优先抢通,打通应急救援通道,并将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作为抢险的重点,为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重要干线公路桥梁一旦被冲毁,导致交通中断,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泥石流、塌方等灾害,要立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措施,保证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组织人员、设备立即抢修,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汛期执行抢险救灾应急运输保障任务时,派出5台车辆以上的,要由企业的车队长带队;10台车辆以上的,由企业的负责人带队;20台车辆以上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50台车辆以上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合作,确保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四)动员系统职工队伍和专业队伍,积极投入防汛抢险工作。一方面要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劳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积极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业抢险队伍的优势,依靠技术力量和大型机械进行集中作业,全力开展抢险工作。

  (五)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抢防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险情发生后,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单位及沿线群众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六)加大水毁路段的监管与维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于能够简易通行的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中断交通的路段,要设置明显的禁行标志,并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重点路段要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七、认真做好险情、灾情报送工作

  (一)局防指要及时掌握险情、灾情有关情况,并按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立即逐级上报,同时报告县政府和防指等有关部门,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二)对于发生桥梁坍塌、交通阻断或人员伤亡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形式进行首次报告,半小时内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书面报告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章,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报送的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主要包括汛情灾情基本情况,已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情况,发展趋势,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没有出现水毁险情也要报告当地降水情况、公路基础设施维护情况及检查巡查情况等。

  (四)局防指要及时统计上报水毁情况,并录入“公路灾毁信息采集系统”;组织专人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水情、灾情、抢修进展、恢复通车情况及典型事例等。市局防汛办要及时收集整理险情、灾情及抢险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防指、市局防指。

  (五)各单位要及时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服务热线、可变情报板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中断交通情况、恢复抢通情况以及恢复通车前分流路线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同时将断阻信息按不同类型及时报部路网中心,服从统一调度指挥。要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重大突发事件、发布会或专题采访等信息发布,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各级党委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度汛工作部署,保证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评估防汛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水毁预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防汛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并于汛期结束后将各单位防汛工作总结上报局防汛办。

  局防指将通过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防汛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汛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 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台风防御工作,促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提高防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环翠楼办事处辖区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预防为主,多措并举。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环翠楼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环翠楼办事处副书记、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书记、办事处武装部长、办事处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城里派出所、水上边防派出所、民政、财政所、社区办、城管办、党政办、车辆管理科、义工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部署、协调防台风工作,认真执行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街道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街道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单位和社区防台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动员全街道群众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传达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街道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1)宣传:负责组织、指导防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公告等信息,跟踪报道防台风救灾活动,宣传防台风知识。

  (2)武装: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要求,组织协调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3)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4)社区办、民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财政所:组织实施全街道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6)车辆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台风工作,配合上级公安和交通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和土石方开挖机械做好应急抢险、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抓好台风期间的安全工作。

  (7)社区医疗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8)安监办:负责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9)党政办:负责全街道救灾物资的供应。

  (10)各社区:负责本社区防台风抢险救灾的指挥调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在防台风期间要及时向办事处汇报各种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

  3、预防、预警

  3.1信息监测

  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工作由市气象部门提供;

  3.2预案准备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相应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社区级防汛预案等各类预案。

  3.3预防行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在汛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除对辖区内排涝工程设施、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外,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如街道防洪排涝、危房、安置转移点、在建工程、地下室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检查结果要登记在册。同时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抢险队伍,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辖区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

  4、防台风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4.1.1 Ⅳ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8级及以上大风。

  4.1.2 Ⅲ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0级及以上大风。

  4.1.3 Ⅱ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台风及以上)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2级及以上大风。

  4.1.4 Ⅰ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台风及以上的)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4级及以上大风。

  4.2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发出台风情况通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2.2 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副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组协助工作。副组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

  (2)根据会商意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对台风可能影响的范围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情况。

  4.2.3 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副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部署全街道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成员在指挥组协助工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办事处和上级部门。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情况,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做好重大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低洼地带、危房人员的撤离、转移工作。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危房等重点地带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的撤离工作;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所有重点地带的转移安置工作。并将撤离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反馈。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后,各有关部门、各类抢险队伍、要迅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救灾器材,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迅速传达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强值班,领导带班,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

  4.2.4 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组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台风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继续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手机短信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做好重要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低洼地带、危房人员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在12级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地带人员全部转移。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反馈。

  (5)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保障。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公园等适时关闭。

  ②各类学校适时停课,一切建筑工程适时停工。

  (7)必要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街道机关干部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8)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上课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命令,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伍立即赶赴重点灾区部位,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迅速传达贯彻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和全街道防台风会议精神,及时将本单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

  (12)根据应急响应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组,协助指挥组工作。

  4.3响应级别调整或停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宣布终止台风应急响应。

  5、灾后处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通知,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情况,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街道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防疫工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灾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5.4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要做好暴雨灾害预警平台的保障工作,确保水雨情自动测报、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6.2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队伍保障

  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负责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防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3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管理科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 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6.2.6资金保障

  财政所应将防汛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7.2培训

  7.2.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7.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3演练

  7.3.1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交公司防台风应急预案 3

  1、引言

  为了保障职工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提高员工应对洪涝、台风等强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马龙县金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望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执行。

  2、公司基本情况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3.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办公室、行政部、生产技术科、物资管理科、各生产车间、财务科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3.2、组成人员

  3.2.1、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办公室、行政部、生产技术科、物资管理科、各生产车间、财务科等部门第一责任人。

  3.2.2、现场指挥人

  发生洪涝、台风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行政办公室。总经理和生产经理不在公司时,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和行政部部长任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3、主要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负责应急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灾害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制定紧急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灾害信息的上报;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检查监督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洪涝、台风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行政办公室:负责发出报警信号,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治工作,负责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负责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交通资源调配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与媒体沟通及收集现场信息。

  行政部:协助总指挥做好通报及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监测监督;

  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系统的开停车调度,负责现场的`通讯和对外联系。

  各车间:组织对遇险人员的解救工作;按各自的预案组织好本区域内的生产控制,并根据信号组织作业人员撤离或支援。

  财务科:负责灾害抢险资金的落实及灾后理赔工作。

  3.4、伴随危化品事故时的处理

  当自然灾害同时引发危化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每天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设在生产技术科,24小时有人,设有对外直拨电话。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作出信号规定:连续长鸣信号音为撤离现场。公司报警电话:

  5、险情处理

  5.1、大量的雨水必然增加环保站污水压力,环保站人员应及时启动污水泵排水,并用沙袋堵住机房门保护各种重要设备。在夜间和节假日时,值班干部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立即上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5.2、救援人员由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协助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5.3、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5.4、险情发生后,迅速将无关人员就近转移入位置较高的操作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6、人员现场救护

  及时有效的救护、救治是减少伤亡的重要环节。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6.1、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救点。

  6.2、做好自身和伤员的防护。

  6.3、防止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6.4、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7、应急救援保障

  7.1、内部保障

  7.1.1、应急队伍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负担本公司内的抢险工作。各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7.1.2、 通讯联络队:由行政办公室、生产技术科组成,负责人为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通信联系,及时获取气象部门信息。

  7.1.3、治安队:由保卫科负责组成,负责人为保卫科科长。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导群众的责任。

  7.1.4、 抢险队:由生产技术科和各生产车间组成,负责人为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抢救伤员,分析可能的潜在危险,提出抢险方案。

  7.1.5、抢修队:由生产技术科及各维修班组组成,包括钳工、焊工、电工等,负责人为生产部科长,负责抢险抢修。

  7.1.6、医疗救护队: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成,负责人为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及提供生活必需品。

  7.1.7、运输队:由物资管理科负责组成,负责人为物资管理科科长。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及运输。

  7.1.8、应急通信系统、物资情况:公司生产部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各救援组织单位成员备有手机;公司备有救援装备、物资。

  7.2、 保障制度

  为确保险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具体措施是:

  7.2.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和培训。

  7.2.2、应急救援演练:公司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演习。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各队按专业分上、下半年各进行3-5天的训练,每年组织1-2次救援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

  7.3、外部救援

  公司一旦发生重大灾害,本单位力量不足时,指挥部必须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救助。社会救援队进入厂区,指挥部应派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8、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发出终止应急救援命令,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转入组织恢复生产和善后保障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以免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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