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1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所需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管理,避免造成丢失、损坏及其他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快递物品: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和个人需要,接收到的快递物品,包括信件、文件、资料,货物以及其他货品等。
3.2公司性快递件: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需要,接收到的快递物品。
3.3非公司性快递件:指员工因个人需求,接收到的快递物品。
4.职责与权责:
4.1:办公室接待室: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管理。
4.2:其他部门:负责部门快递物品的接收。
5.公司性快递件接收执行说明:
5.1事前确定收到快递的签收与分发(各部门办理业务时已知要到达的快递,包括合同往来件、购置物品等)
5.1.1各部门办理快递时,应确定具体联系人,向快递公司提出到货电话通知。
5.1.2各部门确定有快递物品即将到达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接待室做好接收准备。
5.1.3快递到达后,快递公司电话通知各部门具体负责办理人员,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办理人员直接验收签收。
5.1.4各部门具体办理人员无法现场接收,可委托他人验收签收。也可通知办公室接待室,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签收,并在《邮件签收登记表》登记,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办公室接待室不承担验收责任。
5.1.5办公室接待室收到快递不做通知,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应在当天领取,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周六、周日休息期接收的快递,次周一必须领取。
5.2未知快递件接收
5.2.1快递到达后,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签收,并在《邮件签收登记表》登记,并做好外包装验收,外包无破损进行接收,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取,有关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完成领取。
5.2.2快递到达后,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外包装验收有破损,公司办公室接待室不做接收,并联系有关部门现场验收接收。
5.2.3无法确定具体负责部门的快递件,外包装无破损,由办公室接待室直接接收;外包装有破损,由办公室负责人现场验收无问题接收,并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呈报,请示领导分发。
5.2.4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5.3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如因此造成货物遗失,短少或调包等后果,代签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6.非公司性快递件接收执行说明:
6.1快递接收
6.1.1在办理个人快递时,应向快递公司提出到货电话通知。
6.1.2快递到达,快递员电话通知个人后,个人电话委托接待室签字接收,接待员未接到委托通知不应接收。
6.1.3接待员接受委托后,签字接收快递,但不承担验货、清点和质量责任。
6.2快递领取
6.2.1个人快递必须在接待员接收当日领取,接待员不作通知,延期不负保管责任。
6.2.2本人无法领取时,应委托同事领取。
6.2.3行政人员周六、周日到达快递,次周一必须完成领取。
6.2.4个人快递领取时,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6.附件
6.1《邮件发送登记表》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节约公司快递成本,确保公司快递、信件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中所指的快递收发均指公司员工因工作所需,向外部寄送或外部寄至内部到付取件,从而实际产生公司快递费用支出的活动。
三、权责
3.1、行政前台、值班人员: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收件管理。
3.2、物流部: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3.3、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递。
四、作业要求:
4.1、快递的接收
4.1.1、行政部前台、当天值班人员或物流部在收到快递时,应核对以下内容:
①收件人是否为本公司人员,若收件人非公司人员,应当场退回;
②优先通知收件人本人签收;
③检查信件、快递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④了解清楚付费情况(如是到付,需联系收件人收件或电话知会收件人,收件委托其他人签收处理);
⑤快递物品与《快递单》内容(特别是托寄内容)是否无误。
4.1.2、在《快递单》收件人签名处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然后在《快递签收记录表》上登记快递情况(收件人本人签收快递可不登记);
4.1.3、通知快递收件人到前台领取,快递收件人在《快递签收记录表》上签字接收,特殊情况下,收件人不在公司,可拔打手机号码告知对方,快递收件人若交待告知部门同事帮忙代领,代领取人必须在《快递签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以备查验核对。
4.1.4、如是到付件,收件人应提前填写《快递收发申请表》(返修机有维修退货单的除外),交上级主管批准后交物流部签收、报销。
4.2、快递的发送
4.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样板、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填写《快递发送申请表》(有出货申请单、维修送货单及快递费用不是公司付款的除外)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将《快递发送申请表》、《快递单》、快递物件一起交往物流部,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各需求部门于每日16:30前提出需求),《快递发送申请表》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且快递费用可酌情不予报销,或本人承担相关费用。
4.2.2、发货人自行清点及打包好物品(发货人应打包扎实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交到物流部,对于打包有问题的.物品,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
4.2.4、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4.2.5、底单按月份与登记表一同保存,月底结算快递费用;物流部负责核对费用清单,核对无误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支付。
4.3、寄件、付费相关规定
4.3.1、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4.3.2、选择的原则是合理、负责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递。
4.3.3、针对各客户返回返修机(指已过保),往返快递费一律由客户支付,经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4.3.4、针对各客户返回返修机(指未过保),双方(指我司、对方)寄出快递一律由双方自付快递费运;特殊情况下客户发货采用到付的,返修机器返回客户时,也采用到付的支付方式;且不可采用顺丰、EMS、航空(选择以上的需客户支付)等快运,只可采取物流、普通快递(广东省内采用普通快递)。
4.3.5、公司给各总代理、加盟商等所有客户的出货(包含成品、收费配件等)一律以《出货申请单》上批准的(包含快递公司、物流方式、付款方式等)为准执行;
4.3.6、客户申请的配件首重内可优先选择顺丰快递(超首重的选择顺丰、EMS、航空等快运,发前应该先与客户沟通快递方式),运费全部以到付方式;
4.3.7、所有发票均可以选择EMS(优先)、顺丰快递配送;
4.3.8、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4、费用管控
4.4.1、所有发件费均挂到发件部门,月底物流部提供发件清单,并做好费用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给财务存根。
4.4.2、对于快递费过高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交后交财务部。
4.4.3、物流部每月有1500元快递备用金,收件或寄件超过100元以上的,指定收件人或寄件人应该提前知会物流部。
4.4.4、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采购物料、返修机)产生的费用,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核算。
4.5遗损件索赔
4.5.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或物流部,由前台或物流部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4.5.2前台或物流部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4.6、其它要求
4.6.1、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10倍处罚。
4.6.2、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6.3、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如需选择公司合作之外的物流公司,必须选择有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4.6.4、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物流部保管(保管期为三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4.6.5、为了保证前台、物流部已签收快递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或委托人必须在前台、物流部通知后即时将收件从前台领走(下班签收的快递除外),如果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可记绩效投诉一次。
4.6.6、各相关部门应知会寄件人(供应商、客户等),尽量选择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快递公司(顺丰、德邦、龙邦、韵达、盛翔颖),重要文件采用顺丰快递。
4.6.7、所有寄出快递需经物流部寄出,未经物流部同意寄出的快递由相关部门自行处理。
五、相关单据:
5.1、快递发送申请表
5.2、出货申请单
5.3、物流跟踪表
5.4、快递签收记录表
5.5、快递遗失/损坏登记表
六、执行时间:20xx年二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3
1.目的
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收取的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保管期限为签收快递件当天17:15前)。
3.2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4.内容
4.1
4.1.1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前台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评定。
4.1.2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4.1.3检查与包装: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检查审核通过后,由寄件人按照快递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把快递单贴于包装盒上。
4.1.4前台(电话)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并保留寄件单据。
4.2寄件规定
4.2.2重型物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产品样品、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4.2.3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2.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4.2.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2.6前台每月对所有寄件费用按部门进行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3收件规定
4.3.1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前台签收、登记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领取。
4.3.2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前台应及时通知收件人办理付款手续收件。
4.3.3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4.3.4前台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4.3.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4.3.6为了保证前台已签收快递件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代收人)必须在前台通知后即时将快递件从前台领走,如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罚款50元。
4.3.7前台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的,如当天未领走造成遗失或损坏由收件人自行负责。
4.4遗损件索赔
4.4.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收)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4.4.2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快递公司的服务水平。
4.5附件
4.5.1《快递件收发(签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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