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对于提升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十分的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欢迎浏览。
第一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XX市交警支队邀请十多家媒体记者召开XX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媒体策划会。会上,各媒体代表积极发言,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积极献计献策,全力做好此次宣传工作。
进社区家庭
11月23日9时,鸡东县公安交警大队宣教中队民警联合城镇二中队民警走进警民社区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形式,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驾乘车辆、步行等方面的日常出行安全常识,以及有关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及驾驶证定期审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例举近期冬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广泛宣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性。此次宣传活动,大队共出动警力12人,摆放安全宣传展板4 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该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深入人员密集场所
11月25日上午9时,交警大队民警深入人员相对密集的鸡东煤矿市场,为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活动中,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向广大群众讲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农村、矿区道路实际情况,重点宣传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农民群众要学会自我安全防护,重视交通安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还向人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告诉他们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鸡东煤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深入农村群众
11月26日上午8时,交警大队南线中队民警深入鸡东镇石河北村和光荣村,为农村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大队宣传民警和南线中队民警以走家串户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活动中,民警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等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内为重点,并通过重点宣传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告知群众不乘坐超载违法车辆,不乘坐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发动群众自觉抵制、举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使他们能从身边的人和事中,更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致农村驾驶员的一封信》、《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单共 400份,受教育群众达350余人次,在农村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走进校园
11月26日下午,交警大队宣传民警来到鸡东县新建小学,给该校师生上了一堂安全课。授课民警从“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路面标志标线的作用、上下学途中过马路的注意事项、不乘坐超载车辆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刑九新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述,并引用近些年来发生在全国中小学生身边的典型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教育警示学生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远离事故,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同时要将交通宣传资料带回家向家长、亲戚朋友作宣传,当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宣传民警通过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与学生一起制作“交通安全手抄报”等宣传资料的形式,提醒学生们对交通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学生安全出行奠定坚实基础。
走进军营
11月27日上午,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公安边防大队机动中队训练基地,为120余名官兵上了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课,大队宣传民警运用简洁、通俗、生动的语言,针对广大官兵日常执勤工作的实际,详细讲解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到“特种车辆”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尤其是在执行抢险救援过程中的一些行车安全常识和紧急停车应注意的事项。提醒官兵在驾驶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特别在执行各种紧急任务时,坚决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之后,又详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和官兵们对一些不常见的交通标识和车道的识别,以及交通安全行驶应注意的问题,阐述了在城市干道、高速路、乡村道路等基本通行情况,列举了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典型交通案例。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无证驾车、酒后驾驶、违法超车、违法载人、占线行驶、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身感受因违规驾驶酿成的惨剧。广大官兵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更加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官兵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推动了和谐军警关系建设。会后,宣传民警们还热情地为战士赠送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表示将积极协助部队加强官兵们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携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二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 “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按照“122”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大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思想。现把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责任。
我校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居李良校长助理在行政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提出开展活动的方案;在教职工会议上部署工作,开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的同时,政教处与班主任签订交通安全日宣传责任书等。
二、强势宣传,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校外,亲身感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为开展交通安全日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组织德岗学生外出“交通安全日在行动”活动,学生外出维护校外主要交通道路秩序,感受交通存在的潜在危险,身临其境,让学生感受“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聘请新桥交警中队的交警为校外辅导员,请他们帮助学校进行交通法规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掌握了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对维护学校秩序,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校内,轰轰烈烈开展学生交通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1、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我们利用班会课,专门设置“新桥中学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课程,备好课,上好课,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2、组织学生观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电影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通过写观后感提升安全意识。此外,我们与交警中队联系,索取有关交通安全的图片资料、电影片,并将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标志牌和事故案例图片等展板,在学校橱窗内进行展览。
3、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文通安全日”活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在学校电子大屏上宣传“122”交通安全日和它的主题,各班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校园都设置了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进行题为“文明交通,告别陋习”征文比赛;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4、加强对学校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的管理,教育师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5、通过发校讯通、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至学生,每生人手一份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决不乘坐“黑校车”和超员的校车,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或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孩子安全,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辐射到家长,规范了家长的交通行为。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过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开展,广大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了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精神,我校开展了相关活动。本次活动安排精密,形式多样,教育性强。通过这次活动,创建了一个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在全体师生中进一步形成了“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意识。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充分利用晨间广播、宣传栏、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对师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3)园长利用多媒体给全体师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使同学们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做到知法守法,确保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4)各班开展以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日”活动,强化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交通法制观念,今后,我校决心在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继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