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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绩效评估办年终工作总结(2)

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17-07-05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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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求真务实,把基础性、制度性工作做深做细。


    2XX年被市政府确定为我市的“行政绩效年”,绩效评估工作在我市、我区尚属“新鲜事物”,面对这份开创性工作,我区绩效评估工作不是被动地等上级的指示和方案,而是主动出击,紧密结合我区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积极探索解决我区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路径。重点在基础性、制度性工作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果。


    1、基础性工作:


    ⑴区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基本厘清。
    以往造成行政效能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责不清问题,经常出现问题“倒查”找不到责任人。为解决这个问题,。绩效办给49个单位下发了《权责不清问题调查表》,要求写出各单位存在的权责不清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43个单位(其中部门30个,街道13个)报上了116条权责不清问题。经各单位和区人事局(编办)的共同努力,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这116条权责不清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反复研究、逐条明确。在十一月十五日,我办会同区编委办、区法制办等部门制定了《龙岗区政府部门和街道若干工作关系及职责指导书》,由区委办秘书科印制下发给各个部门和街道,供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参照执行。这116条权责关系的理顺,将对我区政令的畅通,行政绩效的提高起到十分有效和实质性的作用,即为我们贯彻“1+6”文件规定的“同一个问题的协调会只开一次;二次政令督查仍不能完成任务,将开展过错追究”等措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⑵制定部门责任白皮书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市绩效办的统一规范,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要求各单位将以下8个方面内容纳入到白皮书中:(1)法定职责和常规性工作;(2)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涉及本部门的工作;(3)由本单位牵头的多部门协调性工作;(4)上级垂直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5)区领导指定的专项工作及各种现场会、协调会所指定的工作;(6)人大政协、基层单位、群众提议的工作;(7)“龙岗民声”专栏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8)本单位改革创新的工作。全区共有58个单位(其中区属职能部门33个、驻区单位12个、街道13个)均己编制白皮书,经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区绩效办辑印成册,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侨报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⑶围绕42项考核指标,各部门专项落实措施并经区政府专题会议联审执行。
各单位在发布白皮书的基础上均按要求制订了《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通过量化和细化《白皮书》中所明确的各项任务目标来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其中42项指标是市绩效办对全市6区开展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我区要求各部门在绩效评估方案中重点突出42项指标的落实措施,并于4月23日经区政府专题会议联审,确定了我区42项指标的预定指数,己经报市绩效办作为今年的参考指标。


    2、制度性工作:


    ⑴全面建立业务主办人制度。
    58个单位在《白皮书》和《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部门或系统内部的“业务主办人”制度,即实行三级分工,对全部事项分别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小组)、业务主办人(a b配角制)。“业务主办人”制度以《常规工作一览表》和《临时性工作一览表》的方式体现 。业务主办人制度是我区创新工作的亮点,对我区行政绩效的提高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⑵完善“首问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的执行程序。
    我区于XX年年5月15日发布了《龙岗区政府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追究办法〉在我区执行过程中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对我区的“首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承办单位、调查取证、各单位的相关工作和区监察机关的相关工作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为“1+6”文件的贯彻执行扫清了障碍。
    今年上半年我区开展过错追究工作己取得明显成效,共收到行政过错投诉92项,进行过错处理的共22人次(其中:通报批评的16人次,责令检查或书面检查的4人次,诫勉谈话的3人次,调离原单位的2人次)。
    另外,“1+6”文件的深入贯彻纳入到今年纪律教育月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都开展多种方式进行了深入学习。


    三、锐意创新,把绩效量化指标纳入全区年度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采纳了区绩效办的建议,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初制定并公布了《责任白皮书》的58个单位,包括13个街道,其业务类工作一律按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


    1把试点改良变为全面铺开
    年初,龙岗区政府被列入XX年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对象,我区原定部分单位进行试点。但区主要领导强调,我们工作的目的是提高执行力,要在广大公务员中树立绩效评估的理念,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因此绩效评估工作,政府全体部门都要参与。所以我区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从开始就是一步到位、全面铺开,区属职能部门、驻区单位、街道全部参与进来。开展绩效评估后,特别是落实了业务主办人制度、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后,有效克服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在实施该项工作的过程中获得初步成效,全区参加绩效评估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2、把年初的试运行变为年末的硬约束
    市政府今年探索构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绩效评估工作定为试运行阶段,不作刚性要求,考核结果不进行评比。但是不进行硬性约束,绩效评估就会失去威慑力;不进行硬性约束,评估工作就不可能深入,各项制度就不可能落实,效能监督就不可能到位。因此我区严格制定各项评估指标,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实行了严格的绩效评估、严格的督察督办、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办已将《龙岗区区直单位和街道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试行办法》下发,将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奖惩、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实行严格兑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除按规定进行奖励外,对其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务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成绩较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惩戒。


    3、把上级的蓝图规划变为基层的可执行实践
    市政府把绩效评估列为八项年度重点工作之一,重点开发应用“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系统”,下发了《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项体系内容丰富、系统,需要深入学习。我区一方面与市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掌握最新的工作思路、动态和进程,多次到市绩效办参观学习,并获取市绩效办对我区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与政府各部门及时协调,特别是与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商量问计、密切配合,在制定各项指标和年终考核方案等问题上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在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确定上,针对市区和基层的差别,我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得到市领导肯定。我区采用的指标体系,参照市绩效办对各区的考核办法,从区情特别是街道的实际出发,力求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方便在基层执行。剔除了那些不易量化、不易操作的项目,最后从原指标体系的42项筛选出32项。在区绩效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同志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多次征求各部门对考核办法的意见建议,并在市绩效办的指导下,五易其稿,近期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龙岗区区直单位和街道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试行办法》下发给各单位进行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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