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马的作文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马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马的作文 篇1
二十九世纪,人们不再把马作为家畜,打仗时的坐骑。而是把马当做宠物。
大家一定在猜想:这么大的马,怎麽能当做宠物呢?哈哈!就让我来告诉大家吧!科学家们用一种名叫“改良药”的药剂把马的颜色,大小给改变了。使得高大的马一下子变得像狗一样小,让颜色难看的它一下子变得漂亮美丽。怎么样?神奇吧?那就继续听我讲下去。
这种宠物马十分漂亮,他们的毛有的是黄色的,有的是粉色的,有的是蓝色的……宠物马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尖尖的小耳朵竖立在头上,尾巴甩来甩去,有力极了!
宠物马饲养清理起来一点都不麻烦。喂宠物马吃饭时只需把“小马食品”给它吃就行了,而且每天只用喂一次。给它洗澡时,用清水洗就可以洗的很干净。在闲暇之时,你可以让你的宠物吗陪伴你,和你一起玩耍,让你天天开心。
二十九世纪的宠物马,不会比狗差。它将会是你最忠诚的伙伴,也会是你的好朋友。
马的作文 篇2
古语:“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用现在的观点说,不光是老板选择人才,人才也在选择老板。这种双向选择恰好体现了社会的一种公平竞争。
徐晃在三国武将中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名将。他原是董卓手下的一个地位低下的无名小将。徐为杨奉部将,而杨是李傕的部下,李傕才直辖于董。由此可想,徐想在董处出人头地是相当不易的。后徐弃杨投奔曹操,原因是杨“非成业之人”,而曹“当世英雄”“好贤礼士”(三国演义第十四回)。时曹操根基未稳,前程未卜,之前闻达于世的只有“发矫诏讨董卓”一事。徐毫不犹豫地弃暗投明,足见其胆魄和果敢。
张辽在三国中是一位文武双全,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将。关羽曾对张飞说:“此人武艺不在你我之下。”在三国将领中,能让关羽心服的人并不多。由此可见张辽的本事。张辽是吕布手下的一员战将。但他在吕布手下并不被重用,常屈居高顺之下,受高顺领导。关羽曾说张辽:“公仪表非俗,何故**于贼?”“张辽低头不语。”关说的“贼”就是吕布(第十八回)。后张辽被曹操擒获。关羽下跪向曹操求情,留用张辽。张辽遂为曹操所用。
从关羽“温酒斩华雄”来看,徐晃和张辽的武艺都在华雄之上。因为董卓、李傕、吕布不会用人,他们的失败就不足为奇。
张合,袁绍部将,河北四大名将之一。颜良、文丑、张合、高览四人中,论本事,张合武艺当数第一。因为颜、文二人死于关羽之手,并没花费关羽很大力气;高览死于赵云之手,也未花赵云很大力气。而张合,曾在诸葛亮的心目中认为只有魏延可敌——也就是打个平手吧。张合在袁绍处排名第三,可见袁用人不明。后张合因郭图的诬陷和离间判袁降曹,更见袁的不智。袁亦非立业之人,人才在其手下难展平生抱负。
徐与二张到曹操那里后,皆成为开魏元勋,施展了自身才能,实现了人生价值。
赵云原为“袁绍辖下之人,因见绍无忠君救民之心”(第七回)而投了公孙瓒。后见瓒与绍是一路人,很是失望。瓒死后,流落江湖,满世界寻找刘备。他寻不到刘备,宁可占山为王,后终在刘备处实现了人生理想。还有魏延,在刘表处不被用,投韩玄又不被所用,后投刘备,虽被诸葛亮压制一生,但最终封侯,成就功名。
甘宁,投刘表不用,被黄祖(就是杀弥衡的那莽夫)所留,仍不被重用,后投孙权,终于建功立业。
以上人等皆有安邦定国之才,不能为原老板所用,也是原老板败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千里马寻找伯乐,汽车呼唤高速公路。
人才投奔明主(老板),都是在寻找一个施展才华和抱负的平台,助君成就大业,从而实现生命的价值。心胸狭隘、胸无大志的老板是留不住人才的。即使有人才投奔,也只能埋没人才,扼杀人才,制造人才悲剧。如袁绍手下的田丰、沮授、审配、辛评,还有投奔吕布的陈宫等。
马的作文 篇3
每次看到先生画的奔马,心就会沸腾起来。马,从田野走来,从神话里走来,从竞技中走来。当它矫健的身姿风尘仆仆地跨越千年,奔向我们的时候,我知道,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里忠心耿耿的。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你是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中典雅高贵的马。“”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呢?
马的作文 篇4
此时,我明白了他为什么要骗我,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他是为了让我心安理得地在这看书,每天我都在他编织的善意的谎言下,如饥似渴地读书,汲取精神的食粮。此刻,我觉得他是那么高尚,需仰视才见,虽然他依然坐在轮椅上。
以后,我每次来到书摊看书时,看他的眼神,我都多了几分崇敬。而他每次都非常热切地对我说:坐那看吧,看书是好事。日复一日的读书使我受益匪浅,我的作文能力提高了;读书,使我对祖国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学习也就更加努力了;读书,使我的到快乐,得到知识。
每天,当我在书摊前读的怠倦时,都会和他聊上一会儿。渐渐地,我和他熟悉了。在闲谈中,得知他造成残疾的原因了。原来,他的腿是被卡车撞坏的。一次,他的妹妹买东西回家,迎面飞速驶来一辆卡车,同行的哥哥将妹妹迅速推开而自己来不及躲闪好在命保住了,以后就只能坐在轮椅上了。听完这段伤心的往事,我感慨不已,看他的目光更多了几分深深的敬意。这时,我眼中的他显得格外高大,品德是那样的高尚,他为了家人可以不顾一切的舍己为人;他对普通人,也是一样的爱心。他的心灵是美的,他的品德是高尚的。这样的品德后来一直影响我的人生。
是的,做人,不但要看外表,更要看实质。外表美不美看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要有一颗美丽的心,一颗能够影响他人,有益社会的心。书摊的残疾青年是有的,在他的影响下,我也有,但愿这是一种辐射,是一种感染,而且是相互的,使我们的整个社会都变得美好高尚。
马的作文 篇5
“大家好,我是斑马线,长相呢?大家也在熟悉不过了,作用那更是不用说了当然就是保护人民,提醒司机经过斑马线时小心谨慎,减速慢行喽!可是最近不断的交通事故常常出现在我这个斑马线上,这让我感到奇怪,这几天我调了调查,结果发现……那真是会吓死人的!!!
就在昨天我照常在马路上上班,一辆汽车在马路上准备左拐,可是,在离红绿灯不远处有一个禁止左拐的标志,可那辆汽车还在打着方向盘,从另一道下来的车子却被这辆车子给堵住了,这一堵就堵了十几分钟啊!
昨天下午,我依旧在马路上值班,可却又让我看见一件比早上还要气愤的事情。看见几个年轻人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行走,一辆一辆车子从他们身边穿过去,而马路对面的协官员一个命地吹着口哨,可他们当作耳聋,还是,继续前进。协官员只好放下哨子大叫:“嘿,几个小伙子给我停下来,危险,危险。”他们还是继续走,一辆一辆车在一次次从他们身边穿过。到了马路对面,一个年轻人转过身子对着协官员比划着什么?他们不活命了吗?安全第一呀!
经过了这几天的调查我就明白了,为什么这几天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会常常发生。如果大家都互相的让一让,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都走斑马线就不会有这些交通事故了。我的几个朋友在外国值班,他们的国家的市民都十分遵守交通规则,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就会到警局去“做作客”在警局呆上那十几天,最多几年吧!如果我们的国家也实行了这个计划我们的安全事故就一定不会在发生,就如一句名言来讲吧!小不忍是违反交通规则,大不忍则危及生命!所以,大家人人都遵守规则。
今年是奥运年,大家应该讲文明,遵守交通规则,给外来的带来一个美好的映相,让大家都知道厦门是一个文明美丽的城市。
马的作文 篇6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班级中掀起了一阵“小跳热”。也许你会问:“小跳是谁?”就是“淘气包马小跳”呗。咱们班同学前前后后全成了他的“粉丝”。你瞧,就连不爱看书的相雄威也捧得爱不释手,还不时地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说起相雄威,他可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导弹’大王”。雨天带头踩水坑的是他,剪女同学的牛皮筋的是他,课桌内最脏最乱的是他,被老师批评次数最多的当然就数他了。他还有一个大名叫“厌书王”。他的座右铭是:“书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画画用的。”所以,凡是他的课外书,全画满了“插图”,而且书的每一页全都“自然翻卷”。开学刚发的语文书早被他折腾地“大变样”了。自从迷上了《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之后,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课间总能看见他认真看书的身影;午自修,一向都是他吵人家的,现在倒成了他嫌人家吵了。最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给这套书的每一册都包了书壳,而且书的每一页都保持地很整洁。
真是太神奇了!我想:也许他觉得自己太像“马小跳”了吧,或许是他从“马小跳”身上学到了些什么,总之,他可以称得上是“马小跳”最忠实的“粉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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