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思考(理念)
思考源于主体对意向信息的加工。
人之思考是自己心智对意向——信息内容的加工过程。
任何思考的进行都是在联想——连锁反映中进行的推理与演算——信息内容的加工。如:相似联想、接近联想、对比联想、因果联想等等。
人类将人之思维活动内在“程式”的运作方式,称之为:思考方法。如:
形象法——通过图像的静态或动态对意向进行的加工。它具有视感效应。
归纳法——是根据某一法则(概念、定理或公式)的推理与演算而进行的总结与综合。
逆向法——是对意向进行的反归纳,也是一种有效的逻辑推理。
移植法——在推理的过程中,加入新鲜的内容。
聚合法——对新旧的信息内容进行捏造、扭曲与同化。
水平法——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的聚合。
垂直法——单方面或某一角度进行的归纳。
发散法——根据已有的信息资料并沿着不同的方向对意向进行的推理与演算。
演绎法——顺应某一架构进行的归纳。如:按照一定的时间、路程、思想或观念来归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