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03-24 11:11:08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有关读后感的作文锦集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读后感的作文锦集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高尔基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写阿廖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另外两部《在人间》、《我的大学》主要叙述阿廖沙的青少年经历。

  为使读者对阿廖沙的成长过程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这里简介一下后两部作品的内容。《在人间》描绘阿廖沙岁走向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各种工役,受尽欺凌、侮辱、愚弄、甚至毒打和陷害,体验了社会生活底层的艰辛,认识到人性的丑恶。不过,外婆的善良、厨师的正直、玛戈尔皇后的博学,又使他看到生活的光明面。

  同文物鉴定人、司炉工、木匠等人的交往也使他感到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他酷爱书籍,利用一切机会读他所能碰到的书籍,为此吃了种种苦头。《我的大学》描写他在喀山时期的活动与成长经历。他16岁报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但理想无法实现,喀山的贫民窟与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面包房、杂货店到处打工。

  后来,因接触大、中学生、秘密团体的成员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发生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直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之下,摆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喀山的4年使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1914年俄-国作家梭罗古勃在《作家日记》中谈到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时写道:“我边读边感到遗憾。

  我不由得想起列夫·托尔斯泰那充满芬芳气息的童年。相反地这里却是打架,斗欧,鞭笞……简直是一种在心理上不可理解的施虐狂。”的确,整篇《童年》中所描绘的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的难以形容的生活。那段生活,仿佛是由一个善良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的天才讲出来一个悲惨的童话。在那种黑暗生活中,残酷的社事情太多了。

  小孩子做错了一点事,要脱掉裤子挨打;父子兄弟间为了分家,吵架斗殴,甚至打得头破血流;外祖母毫无过失,也逃不了外祖父的拳打脚踢;米哈伊尔舅舅为了寻开心,用烧红的顶针捉弄老匠人格里戈里;母亲跪在地上请求继父不要在外面鬼混,继父却用他穿着靴子的脚狠狠地踢她的胸部;格里戈里为外公干了一辈子活,当他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时,却被赶出染坊,流浪街头乞食为生;外公不但残酷剥削工人,而且六亲不认,与老伴一起煮茶时,茶叶也要放在手心里细细数过,生怕自己吃了亏。

  最后,又把老伴与外孙赶出家门,让她们自谋生路。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麽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作者高尔基在《童年》中也一再说明:“每当我回忆起俄-国令人压抑的龌龊野蛮的生活,我常常问自己:这种丑陋的行为有必要去写吗?我每次都怀着充分的信心回答自己:有必要!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丑陋的生活现实,这种现实目前还存在着。要改变这种现实,要从人们的记忆和心灵中,从我们沉重龌龊的生活中清除它的影响,就必须透彻地了解这种现实。”

  “我描写现实生活中的这种丑恶行为,还有一个比较积极的原因:虽然这些丑行令人恶心,使我们感到压抑;虽然它们扼杀了无数美好的灵魂,但俄罗斯人的心灵仍旧是那样健康、年轻,正在克服并且最终能够克服这种丑恶的行为。”“我们的生活是非常奇妙的。在我们的生活中,虽然有滋生各种无耻的败类的肥沃的土壤,但这种土壤终究会生长出卓越的、健康而且富有创造性的力量,生长出善良和人道的东西,它们不断激发我们建设光明的人道的新生活的不灭的希望。”

  这一方面表明了高尔基的美学原则:作家不必回避生活中的任何丑事,但目的是为唤醒人们的重视,从而彻底消灭它,并且坚信人类社会有一种真善美的自我调节机制。另一方面也表明高尔基写童年的悲惨经历,目的不是为了向人显示他是多麽值的同情与可怜,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忆童年生活,而是用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麽恶劣,生活多麽艰难。

  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因此,我们说全书的思想内容表现上是积极向上而非颓废委靡的。作品主要塑造了两大类人物形象,作者通过对这两大类人物的叙述表达了对他们的爱憎之情。两大类人物一类以外公为代表的自私残暴的人,一类是以外婆为代表的正直、善良的人。

  外公是阿廖沙十分讨厌的一个人,对他无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内心世界的刻化,总有作者辛辣的讽刺意味在里面。他矮孝干瘦,只有外婆的肩膀高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今天妈妈从网上订了一本书,是我最期待的一本书,你知道是什么吗?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姊妹篇《塔克的郊外》。

  它讲述了一只小老鼠塔克和一只小猫亨利还有一只蟋蟀柴斯特。

  柴斯特放弃了在纽约的生活回到了它的故乡,可是它的故乡大草原也要被人们开发建设,小动物们将会失去家园。柴斯特让知更鸟约翰请塔克和亨利来帮助它们。它们去了整整一个夏天,眼看人们都要建设了,塔克想出一个巧妙的法子。因为这里的人都很崇拜海德雷,所以塔克将哈德雷家的木牌改成了海德雷,到了要开发草原的那一天,人们突然发现了插木牌的地方,市长决定留下这片草原纪念海德雷,草原得救了。

  小动物们把这片草原叫做塔克的郊外。

  我最佩服的是小老鼠塔克的聪明和机智,它不需要任何利益而能够去帮助别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复复往往的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

  我青样的年华里,每个无助的夜,用被蒙住头,发泄委屈。把自己扔进黑暗,窃窃的笑着自己懵懂的念想,把自己扔进冗长的寂静。就是这样一个被窝,一个承载自己心境的天地却成了青春的坟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终结?

  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之上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开就败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我想,被窝也许真的是青春的坟墓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人间的爱有许多种,纯洁真挚的友爱,感人肺腑的母爱,深情沉着的父爱......在加拿大的.一个冬夜,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流露得淋漓尽致。读读英里斯.吉布森的哦,夜的灯光,也许我们的心灵将由此被点亮。

  哦,夜的灯光叙述了这样一个美好的故事:作者和他的妻子抛弃了诊所,来到加拿大定居。一个冬日之夜,一位农民麻烦作者出诊去给他的婴儿治病。作者给婴儿看完病后,正不知道该怎么回家时,意外地发现沿途农家都开亮着电灯,给作者指引着回家的方向,这使作者十分感动。

  在冬季里,加拿大的人们随时都要提防风暴,而那一夜,山上堆积的乌云,可能就是寒天下雪的征兆。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作者归去是很困难的。沿途的几户人家家庭并不富裕,用电是很节约的。作者不敢相信,在归去的路上,那几乎户人家居然还开着灯为作者指明方向,那一盏盏灯光,是明晰方向的灯光;那一盏盏灯光,是温暖心灵的灯光。那光辉,注入作者的心灵;而那字里行间的真情,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记得那是暑假的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上海的海洋馆玩,我特别兴奋。可是在观看海豚表演的时候,由于人太多了,我一不小心与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很着急,望着茫茫人海,可我却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正在这时,一位工作人员走了过来,亲切地对我说:“小朋友,你是不是与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含着眼泪点了点头。“那阿姨陪着你,帮你找到爸爸妈妈,好吗?”我笑了,连声说“谢谢”。之后,阿姨就一直拉着我的手,陪着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爸爸妈妈。我特别感谢那位阿姨,与她道谢后,我便高高兴兴地和爸爸妈妈回家了。我想,如果当时不是那位阿姨伸出了援助之手,那我当时也只能继续无助地哭泣。

  “那里的握手比较有力,

  那里的笑容比较长久,

  那就是西部开始的地方。

  ……”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雪豹悲歌》,我感慨万千。书中主要讲了作者在高黎贡山南麓雪线附近的一个猎户村当动物研究所的研究员。一年前,当地一位猎户做了一个陷阱,不料事与愿违捕了一只小雪豹。他的任务是放生这只小雪豹,回归自然,经过一阵波折终于成功了。

  可是这只雪豹根本不会捕获猎物,为了生存它便抢夺豺群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一次偶然它遇见了它的母亲,母豹便教给它如何捕猎,可是毫无进展。后来他整天懒洋洋躺在窝里,依靠母豹每天捕猎带来的猎物生活。因为嫉妒他的弟弟妹妹便残忍的把他们斩尽杀绝,母豹悲痛欲绝,可也不忍心杀死他,便遗弃了他。他最后被一群饥饿的豺吃掉了。

  读完后,我不禁掩卷沉思。我为母豹遭受失子之痛的巨大打击,而感到同情。又憎恨雪豹因为嫉妒而残害弟弟妹妹。当雪豹被豺群吃掉时,而感到了一丝同情。可又觉得他罪有应得。我为他悲惨的命运而惋惜。其实这一切都是人类造成的。若不是人类把幼小无知的他抓住,他就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放生雪豹看起来很简单,不就是打开笼子把他放虎归山,就行了。其实放生的豹子,看起来凶猛,可外强中干。因为他失去了野性,不能自食其力。就像战场上没有枪的士兵,生存力极小。那只雪豹从小被人类习惯供养着,习惯吃现成的食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从未靠自己的能力生存。这就是造成他悲剧的原因所在。

  想想这不仅仅指野生动物,人类也是如此。爸爸妈妈们视我们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自己该干的事爸爸妈妈一手承包。如果是这样,我们的将来可想而知。看来自立是多么重要。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为你,千千万万遍,追风筝的孩子——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孩提时代,我们跟身边的玩伴总是那么地要好,一起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坐着,一起分享好吃的好喝的,一起淘气顽皮。这种很铁的关系,不分性别,无论国度,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坚固地存在着,只是形式上可能因地域文化而有不同。主人公阿米尔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他和他家的仆人的儿子哈桑就是这样一对很要好的玩伴,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对抗喜欢欺负别人的孩子,一起放风筝、追风筝。他们生活的国家阿富汗——一个传统文化气息浓郁的国度,在某一个小镇里,每年冬季都会举行一次斗风筝比赛,各家的儿童会比赛看谁的风筝放得最高、谁能够追得着掉下的风筝。阿米尔就是个非常期待拿到冠军的孩子,这是因为他要借此荣耀从他的父亲那里取得赞美和宠爱。他做到了,他把风筝放到了最高,在比赛的最后,天空上只剩下他那只风筝在飞,他似乎看到了父亲脸上满意的神态。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他看到了父亲脸上着急的表情,在那表情中他明白他还得把倒数第二只掉下来的风筝追回。于是他让哈桑替他去追。哈桑为了阿米尔,开始了又一次的追逐。怎料就这一追,他们的关系再也不似从前。哈桑追风筝时遇到了早有预谋的三个坏孩子,他们说要将哈桑强x了才能将风筝给他。哈桑无可奈何地被坏孩子头——阿塞夫欺负了,但哈桑不知道其实阿米尔当时就躲在墙角后,阿米尔目睹了整个惨剧的经过。然而他没有给他的朋友提供援助,他背叛了为他千千万万遍的玩伴,读后感《追风筝的孩子——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阿米尔因此备受良心煎熬,反诬蔑哈桑偷东西借口将哈桑赶走了。19世纪70年代的阿富汗兵荒马乱,阿米尔随父亲离开了家乡,却没能结束昨日的噩梦。

  20多年以后,阿米尔费尽周折回到了家乡,开始了救赎之旅。此时哈桑已死,阿米尔只好通过救出阿米尔的孩子——索拉博来赎幼年犯下的罪。阿富汗小镇的昨日光景早已变成今日一派惨败景象,阿米尔却偶然得知哈桑原来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曾经的犹豫最后变成了救出索拉博的坚定想法。想不到,困住索拉博的正是那该死的阿塞夫。冒着生命危险,最终他救出了阿米尔,将他带回到自己在美国的家中。

  阿米尔最后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在小的时候,他的父亲那么喜欢哈桑。他也体会到了父亲这样做是有多无可奈何。他的父亲希望能用一生来赎私生子的过错,而他没有给父亲这样的机会。阿米尔在被噩梦困扰了许多年以后,终于成功地赎回自己童年的罪行——背叛和侮辱哈桑。也许每个人在生命开始的头十几年中,都会犯下这样那样的过错,而后,这种过错便需要有良心的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偿还。文中有个人物说得对:迟早都是要回去面对的。躲得了一时,避不了一世。

  死去的哈桑依然逝去,过往的时光美好不复,活着的人不管有没有犯过大错的曾经都好,只要尽力去弥补了,也就罢了。回忆中,阿富汗小镇里绿草坪上拽着风筝线跑的孩子有几多欢笑,蓝天上飘着的风筝有几多色彩,追风筝的孩子是他一生中最好的同伴,他对他说:“为了你,我愿意做任何事。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后,追风筝的孩子去了,随着那些最后一只被割断线的风筝,从拽着风筝线跑的孩子的世界里消失,再也没有回来。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三国演义》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写的通俗小说,是我国著名 的长篇历史小说。东汉末年,宦官专权,群雄逐鹿中原。经过一系列激烈的权 术、计谋、武力、人心的争斗,形成了天下三分、三足鼎立的局势。然而争斗

  并没有停止,魏、蜀、吴三方仍在保存自己实力的同时企图消灭其他两方,统一天下。

  今天,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对曹操这个人又有了新的认识。

  以往人们提起曹操,我就会联想起戏台上那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白脸奸 臣,在这里,人们只是看到了曹操阴险、狡诈的一面,却未看到他治国有方的另一 面。曹操其实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试看,经过多年战乱,农业生产遭到极其严重 的破坏,中原地区出现了 “白骨蔽平原”的悲惨景象,于是曹操积极推广“屯田” 方针。屯田方针分“军屯”和“民屯”两种。“民屯”就是召集百姓,编成组来开

  荒种地,屯田农民直属国家管理,可以不服徭役,收获时只交给国家四至五成的粮食;“军屯”就是边防战士守边种地,收获的粮食全都上交给国家。由于曹操此举,才使中原农业得以很快恢复。

  此外,曹操的知人善任也是很突出的一个优点。他打破了汉末以官位世袭的 传统,宣布重用那些出身低贱却有专长的人。如曹操手下的张辽、徐晃等虽然出身 寒门,但有一技之长,都被提拔成了大将。所以当时自愿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也很 多,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为他日后夺取天下打下了基础。

  曹操的军事才能也是极其突出的。〔作者没有大篇幅描写整本书中关于这个 人的内容,而是摘取了一些事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真正做到了主次分明。〕在战争中他常能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创造了许多以少胜 多、以弱胜强的辉煌战例。如公元200年官渡之战中,袁绍想以十万大军的优势兵 力,直捣曹操的政治中心许昌,想一举消灭曹操。当时曹操手下只有两万兵力,当 他得知袁绍要发动总攻时,便同谋士分析当时的形势,利用袁绍优柔寡断、内部意 见不统一的弱点,设计谋打败了袁绍,平定了北方。

  对我特别有启发意义的是,曹操“任人唯贤”这一点。我们班的班干部人选 历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动,一些组织能力差的同学仍连续几年担任班土部^而一些 有工作能力的同学却不能在班上大显身手。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借鉴曹操的用人方法 呢?于是我向老师请示,亲自为班上主持了一次班干部选举大会I让同学们投票选举 自己心目中称职的班干部。经改选后的班委会,不久便使班里的工作呈现出新的局 [(作者将书中主人公的品质与自己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立足于实际,使整篇 读后感更加充实饱满。

  通过读《三国演义》这本书,不仅使我全面地了解了曹操这个著名的历史人 物,而且使我增长了许多历史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对身为中队长的我来 说,还提供了很多管理班级的好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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