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征文

时间:2023-02-11 06:46:20 叙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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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与法同行征文

  与法同行征文_篇一

2015与法同行征文

  时代在飞速地前进,外面的世界多姿多彩,身为小学生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怎样才能明辨是非,健康成长呢?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读了《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这本书中精选了100多个经典深刻而又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每篇故事后还有简洁而富有法学智慧的故事启示,让我们在感受故事乐趣的过程中就能得到法制教育,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比起枯燥的法律条款,可强多了。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法--曾经离我们那么遥远,如今却又真真切切地就在我们身边。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张小帅毁在了“朋友”手里》。张小帅,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当过班长呢,可是因为交友不慎,渐渐变得虚荣,在朋友狗子的教唆下,竟然为了买个手机去偷窃,而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读了这个故事,我真为张小帅觉得惋惜,他本来是一个优秀的学生,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可是却亲手粉碎了理想;我也为他觉得痛心,因为他毁掉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前程,还有一个家庭的希望,他的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地养育他,可他回报父母的是什么?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朋友,但应该交什么样的朋友呢?老师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选择自己的朋友,因为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就可能会变成这样的人,张小帅就是一个例子。假如当时他交的朋友不是狗子,或者现在的他也不会成为一个少年犯,而应该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吧。

  有时,和妈妈一起逛街,看到可爱的HELLO KITTY,漂亮的芭比娃娃,还有憨态可掬的多啦A梦,我也会爱不释手,心想:“要是我有很多很多钱,一定要买下,让它每天陪着我,那该多好哇!”每当这时,妈妈总能看出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不可能每一样都占为已有,有时能够看上一眼,就应该觉得幸福了……”在妈妈的劝导下,我会收拾起自己的不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我一定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收获。

  每一个犯罪事实都是一声响亮的警钟,每一个法制故事都是一盏指路的明灯。我多么希望,这声声警钟能响在每一个少年的心中,这盏盏明灯能一路为我们指明方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与法同行,共同谱写一曲和谐的乐章!

  与法同行征文_篇二

  余辉下,他在乞讨

  阳光,斜斜地射过来。照亮他的后背。而在他的面前投下一个深深的影。我问:阳光能照亮那些不孝子的心霏吗?

  一 --题记

  又是一阵熟悉的音乐,跟随时间它敲打我的耳畔。哦?这放学的铃隐隐带着愁丝?

  随着蜂流的人群,我牵着车踏在辅满余晖的路上。

  偶地发现,这里,校门口--“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柳条墙外挂。”它吸吮着日光的精华,默默地洒下,洒下,抹亮心灵,装点心灵,让我默然,让我感悟……

  正感受这自然的绚丽,倾心这融融的温意,却突然给我一阵寒风的肃杀。

  校园的栏杆边,依着那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他那双哀伤的眼睛,流露着无助,痛苦与失落……

  我沉默。呆望。

  他颤抖着伸出树皮般的手,手上是一个满是锈斑的铁碗。他苦着脸,似乎有无穷的苦哀……

  人群依然流动着。

  夕阳没有停止他无私的挥洒。只有墙头知情的柳条应和着我的心声,不安地摇曳。

  我低头翻摸着我的口袋,寻找那能给他一丝安慰的钱币,可却是囊中羞涩。惟一的,只有那不好意思的眼神……

  二

  又是这样一个黄昏。

  我挤在熙攘的人群。

  又是他。可怜又可悲的乞讨者!出现在我们的校园。

  静谧的阳光穿透一切的一切--甚至人的心,最后射在熙攘的校门--也照在他的身上。

  我想,你应该要的不是物质上的金钱,而是灵魂上的安慰,精神上的援助?!

  看到那丝灿烂的,射向你的阳光吗?

  我还是想起了他悲痛的脸。

  三

  第三次见到他时,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情。

  我还是看到了他悲痛的脸。他痛苦的哀哭着,这深深刺痛了我的心。闻此声,何以不伤--我又泛滥了我的同情心。可是我无法给以金钱、情感以及法律上的资助。

  后来,我不再看到校园门口他投下的一个深深的影。这里留下的只是那余晖的铺照,柳条的摇曳;嘈杂的人声中,我仿佛听到他的哀哭……

  四

  春日花红柳绿,莺飞草长。

  我还在玩味,思索夕阳下那位愁苦的老人……

  他的那开着别可子女呢?

  他一定倾注过他的泪血……

  那么,他的子女这是为什么呢?

  ……

  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人不可有忘本的心哪!这给人间留下的怎一个“悲痛”了得?

  不得有忘本的恨心哪!这给他留下的怎一个“悲痛”了得?瞧见吗?阳光下,心灵的伤处还没有愈合,还在流血,流血……

  与法同行征文_篇三

  提起“法律”这个词,大家也许都很熟悉,也许会很陌生。

  自我认为,法律是人的防护盾;是公平的裁判;是维护社会的使者。有了法律,才能使世界有了安定﹑和谐。

  有了法律,才能够辨别出谁对谁错,即便不用凶猛的暴力和一些流言碎语。也能让你受到最公正的处罚。

  有了法律,便可以避免一些争执﹑打闹,或是一些出乎预料的事,会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谦让。

  假设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就好比一个失去理智的人类。我们可以设想一下:

  天空乌云密布,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只有络绎不绝的杀戮。哦!这比那可怕的战争还要恐怖一万倍!

  没有了法律,每个人每天干什么?你可以放弃拼搏,放弃努力,直接去抢嘛!反正又没人去管你!抢!偷!赌博!虚伪!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谁能来讲他们束缚!唯独只有法律!

  世界上如果没有法律,人类不就会自甘堕落,走向灭亡,亲手毁掉了自己吗?

  聪明的人,才会懂得乖乖的遵守法律,不与那些肮脏的品质接触,至于他们永远隔绝。

  遵守法律,有时候,真的很难。我就曾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实例:

  有一位少年叫小兴,已经十六岁了。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钻。无奈家里管得严,这样天天上网,肯定会被发现。于是,小兴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每天一大早装模作样的去上学,其实是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了放学的点在回家。就这样,光阴似箭,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小兴不仅把父亲给他的所有学费都送进了网吧,而且还因为钱不够不断的向父亲所要,周末补习班费等各种其他的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始终拿不回成绩单,父亲开始起疑,他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有半年没来上学了,更可气的是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的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令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而缺钱,从家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二十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看看!犯了法,不仅毁了自己的前程,让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污点,还让父母伤心、操心,这样的行为,不仅害人又害己,而且还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买下深深的愧疚。一时的爽快还来这样悲惨的结果值得么?

  在当初踏如网吧的那一时刻,你为何不想一想这样做的结果,想象围绕在你的周边关心你,疼爱你的人。世界上绝没有后悔药,一旦做错了谁也无法挽回结局。

  法律,公平的化身。乖乖的去遵守它吧!不要让你一时的好奇犯下弥天大错,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你如果是个聪明人,就请遵守法律。不要让它成为你的耻辱,而是让它成为你的防护盾,你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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