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7-07 11:04:56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协议书范文集合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协议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协议书范文集合六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尊敬的家长: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生的安全是学生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学生送到我校就读,是你们对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订了此《安全责任协议》,使你的学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学生的安全接送问题提出如下条约,望你们遵守: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家长必须要准时、定点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时间,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来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5、如果学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请主动告诉老师,如果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请在家医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师下班休息时间,走读学生必须回家吃饭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闲逛及买零食,不得在学校逗留,作息时间之外,家长自负学生安全职责;

  四、学生上学时,家长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学生,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五、学生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学校方不承担责任。

  六、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发现异常应该及时检修。 学生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接送学生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xxx学校

  20xx年8月20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个人原因,需请假一年。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共一年。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请假时间为一年,期满自动离职。

  2、乙方在请假期间享受半薪待遇,五险照常。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 施工电梯 台,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负责现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2、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3、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严禁超载,禁止违章指挥。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5、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条件,餐费和被褥自理。

  6、甲方根据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其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罚金视情况为100元~500元/月。并有权要求调换操作人员。

  7、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出具北京市八张验收表之外,甲乙双方设备主管部门要共同验收,并有祥细的量化验收单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防腐及各部限位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4、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5、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施工电梯刹车和防坠器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览断裂漏电,吊笼冒顶和附着件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伤亡事故处理:

  甲乙双方工人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责任,乙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裁决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对伤亡工人家属的经济赔偿和具体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单位协商,但甲乙双方单位不直接对伤亡家属。

  第四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不符者,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承租方: 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学生):

  乙方:xx教育培训中心

  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学习时应经过监护人的同意。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为了加强星华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增强双方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星华教育培训中心和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安全学习的责、权、利,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乙方)权利与义务

  ⑴学校应当根据培训课程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大纲要求。

  ⑵学校定期聘请专职老师,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指派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⑶学校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安排学生参与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学校老师处理学生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权利与义务

  ⑴一旦学生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事实真相,依法确定责任,依责有权享有法定权利。

  ⑵学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学生在校教育情况、安全情况等,有权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在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与学校配合,教育学生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或者变相等严重违反培训中心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及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

  ⑷学生有事、有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学生管理人员请假;一旦接到学校反映学生有无故旷课或夜不归宿行为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学校及时查找,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请求帮助。

  三、违纪责任

  出现以下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在校期间,因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擅离职守而出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⑶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期间,因学校组织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严重责任事故引发的学生事故;

  出现以下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放学后或正常节假日在校外出现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违反校纪校规,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引发的安全事故;

  ⑶学生非因教师、学校的教学、教育管理的过错原因引起的自杀,受他人教唆、胁迫、引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异体质未告知学校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时治疗的伤亡事故。

  ⑸学生在正常生活、娱乐活动中,因意外导致学生之间出现的安全事故;

  ⑹学生教学、生活等设施改造活动中,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责条款:因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解决。

  五、其他:

  ⑴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⑶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学生): 乙 方:XX教育培训中心

  监护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乙方:

  身份证号: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临时用工人员管理,保障临时用工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明确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工作概况

  工作内容:原储运公司车库(北厂院内)改造安装彩钢房盖

  工作地点:原储运公司车库(北厂院内)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计件结算”方式支付临时用工工资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必共同遵守国家、省、市、特化公司及庆阳民爆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共同组成作业现场临时安全负责人,对作业人员清楚交接作业安全方法措施,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同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肃安全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作业。

  5、发生事故时,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现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告知本企业生产现场及库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须针对其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操作要求,提出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相对固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违纪证明,并协助乙方按名单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对乙方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后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给予立即终止临时用工协议并清退出厂,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对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1、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过程中的自身安全负责。

  2、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等具体工作

  3、临时用工负责人应根据甲方安全作业要求组织好所管辖人员安全。

  4、对相对固定作业人员须登记造册,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 乙方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应使用合格产品,一律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不合格的设备设施。

  6、临时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作业中如因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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