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8-02 13:55:22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安全协议书范文集合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安全协议书范文集合五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 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创造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责任协议书。

  1.协助学校党政领导专门处理各种事务性工作,负责学校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工作的安全。

  2.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年度工作部署,在办公室工作计划中制定相关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计划,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问责制。

  3.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守秘密,及时消除办公室工作的安全隐患。

  4.开展文件的签收、处理、整理装订的安全管理、安全保护工作,禁止文件非行政程序上送下达。

  5.开展办公室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6.严格按照校长关于做好文件起草的要求,开展文件起草安全管理工作,禁止文件内容外泄,杜绝文件起草工作责任事故的发生。

  7.严格按照校长关于做好印章保管、证明出具、档案保存的工作要求,开展学校公章、证明出具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公章加盖、证明出具、档案保存的责任事故发生。

  8.开展本部门消防工作,做好本部门办公室及所管功能处室的硬件安全管理、安全保护,杜绝本部门办公室及所管功能处室门窗水电等硬件方面的责任事故。

  9.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10.要加强档案室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防鼠、防尘的管理,以维护珍贵档案资料的安全。

  11.对打印机要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意识,不得接受私人特别是非法宣传的打印件。严格登记打印签字手续。

  12.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应急工作。认真贯彻校长的安全工作指示,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校长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13.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与采矿作业相邻,放炮互相发生危险影响。为搞好放炮时互相联系避炮措施,防止发生放炮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放炮安全协议。

  一、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有专职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布置警戒,并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由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对方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互相面对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准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间联系警戒。

  三、现场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到避炮棚(室)内避炮,没有避炮措施的人员必须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严禁以设备等做掩体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时,在运矿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邻近作业人员及住所都必须安排专人把守警戒。

  五、易发生人员进入爆破区的位置,要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

  六、警戒人员必须使用警戒红旗。

  七、有放炮声响警报信号的必须使用,没有声响信号的,警戒人员必须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响结束后都必须进行验炮。然后与对方联系通知解除爆破,没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员不准离开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时间放炮时,必须由双方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同时联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双重警戒。点炮时必须同时联系统一进行。同时要遵守由上向下和从里向外的点炮顺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时各相邻现场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现场和到达安全避炮地点一律不准点炮。

  十一、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持证上岗爆破,爆破员必须听从放炮指挥领导的指挥和口令。指挥领导没有发出点炮口令不准点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间没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准爆破。

  十三、硐采和竖井在地表掘进前50米,必须执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险范围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时,硐口或井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时,对相邻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硐采或井采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准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时,对相邻露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露采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十七、避炮人员和避炮单位必须服从爆破方的.警戒指挥,及时到安全地点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责任与处罚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发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放炮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因避炮方不服从放炮方指挥发生事故的,避炮方负连带责任。

  (二)、双方在爆破作业当中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的有权劝告制止或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处理。安全部门可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此协议安环处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协议书 篇4

  授权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被授权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签订此协议书即表明,乙方同意遵守此委托书的行为限制,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所有权网站(含页面、网站数据库及内网)进行非恶意测试包括模拟入侵,模拟植入病毒、模拟盗取资料等等。此委托书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项目的执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关于测试

  测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总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收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试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关于付款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全部评测费用至乙方,者验收完成后甲方应支付全部评测费用至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测试过程中对甲方的所提供的网络结构、内部重要数据及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拷贝及留存甲方所有权网站(含页面、网站数据库及内网)内涉及商业秘密的数据。乙方测试所获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数据由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借测试之名,获取乙方的非专利技术及商业秘密;或在测试过程中,用任何手段获取乙方的非专利技术及商业秘密。

  3、乙方的测试过程须在不影响甲方网站(含页面、网站数据库及内网)的正常运作的前提下进行。

  4、测试结束后由甲方网络负责人检查网站(含页面、网站数据库及内网)恢复状况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测试报告正本一份,甲方签收验收测试报告后,完成验收。验收无误后,乙方对甲方所有权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验收结束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甲方网站(含页面、网站数据库及内网)恢复到测试之前的状态。

  6、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测试环境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以及对提供的所有权的网络应享有完全的产权。

  7、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权的网络(含页面、网站数据库及内网)进行网络安全测试,在不违反本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相关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测试无法如期进行、无法按时完成或终止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对测试结果如有异议,于《测试报告》完成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测试报告》原件及预付复检费。甲方办妥以上手续后,乙方将在收到预付复检费___日内安排复检,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四、违约责任

  1、测试过程中由于乙方具体测试行为导致甲方资料数据丢失,由乙方负责恢复数据;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

  2、测试过程中须有甲方网络负责人在场,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测试的进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测试无法如期进行、无法按时完成或终止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测试进度延迟,则甲方可酌情提出赔偿要求,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就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受托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的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学生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未满十二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非法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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