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07 21:57:38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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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1

  今年,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今年全乡16至59岁人员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数达364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33、09万元,参保率达97、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规范管理,抓好服务。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先打入乡社保专用账户,再由乡财政所定时存入市社保基金指定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对年满60周岁的及时概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协助其家属办理保费退费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乡有一些村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参保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彝族年外出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对外出人员的宣传力度。

  2、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的运用及管理,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相信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养老保险工作一定会上新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2

  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10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5335.7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100%。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10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10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

  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促进我县新农保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人社险中心函20xx71号《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中心围绕检查内容,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新农保临时户收支情况。

  我县新农保工作自20xx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县委、政府相关精神,为加快我县新农保工作进度,同时也是为了农保保费收缴安全,我们在信用社开立了新农保收入临时户,用于临时存管乡镇收缴的有参保意愿且未进行参保信息审核的农民缴纳的农保保费,待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划转县农保收入户。

  为规范农保资金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3月份我中心对该临时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3月31日予以撤销,临时户完成了他的使命。我们通过严格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缴纳保费收入14,806,800元及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利息8920.44元全部转入县农保收入户,同时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交的保费进行了清退。

  二、基金收支情况

  (一)20xx年基金收支情况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截止20xx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本年累计102,00,621.85元,政府补贴收入10,200,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10,200,000.00元),利息收入621.85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截止20xx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年累计9,817,885.0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9,817,885.00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截止20xx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年累计382,736.85元。

  (二)20xx年基金收支情况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截止20xx年6月底参保缴费人数共208,484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本年累计43,696,329.65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本年累计15,873,800.00元,政府补贴收入27,617,8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26,170,000.00元,正常缴费补贴收入1,447,800.00元),利息收入204,729.65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截止20xx年6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年累计20,658,401.77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20,645,18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13,216.77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截止20xx年6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年累计23,037,927.88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本年累计17,308,383.23元。

  三、基金管理情况

  (一)取消现金收支方式.

  启动“不触币”征缴,农保中心与农村信用社达成协议,为每位参保农民办理福祥卡,作为新农保保险卡。此卡在参保缴费阶段作为缴费卡使用,在领取阶段作为领取卡使用,终身不变。农民续保缴费时可直接刷卡缴费。各收支账户和财政专户之间均实行转账,禁止使用现金支票存取。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基金存储

  我们中心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在省厅确定的金融部门永顺县信用联社开立了农保基金收入专户、支出专户,并与信用联社签订了服务协议(永人社发(20xx)30号关于印发《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在永人社发(20xx)30号文件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银行对账制度,规定了县信用联社指定专人通过综合业务系统与农保业务系统进行信息反馈和对账。信用联社营业部对账员于每日上午9点钟前办理前一工作日对账,通过“5908个人缴费对账”交易,将缴费数据上传到新农保业务系统进行对账。并打印对账清单,加盖公章后由农保中心留存。

  (三)优化经办管理模式

  1、基金、信息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管理情况。

  我中心利用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的强大功能,不仅与信用社系统实现了对接,同时与用友财务软件也通过接口系统实现了对接,确保了基金、信息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管理。

  2、内控工作信息化进展情况。

  由于使用了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及用友财务软件,使内控工作信息化得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也使得“不触币式”征缴和发放成为现实。

  3、内控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永顺县人社局制定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基金征缴、使用、存储、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全面的监督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报表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每月由基金监督员对整个基金情况实行现场监督,并上报基金监督报表;严肃查处问题。

  (四)强化风险管理

  1、满足基金安全所需的财务、内控岗位工作人员设置情况。按照内控管理的需要,定岗定责,合理配备了各岗位工作人员。

  2、内控职责和监督检查标准以及防控措施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制定了《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在该内控制度中,规定了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监督检查标准和防控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五)廉政教育

  1、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情况。

  为了让我中心人员学法、懂法、依法办事,我中心在局机关指导下开展了法制廉政教育活动,每年考试两次相关法律知识。

  (六)组织领导

  1、基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基金监督工作组,组长尹明锋,副组长黄淑鑫、欧阳昆,成员为王强国、蔡凤兰、向琼。

  四、严把基金支出关

  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及县试行办法要求,对待遇领取人员再一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与社保、城保退休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村组公示,电话举报等方式,对于不符合新农保领取条件的坚决予以剔除。建立新农保考核奖惩机制,层层捆绑、责任到人,促使村组联络员、乡镇经办人员按时如实申报死亡或失踪人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做暂停参保或参保终止,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促进新农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机制

  根据操作流程及财务制度要求,中心制定了《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基金财务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了岗位之间纸质业务交接手续,实现各岗位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符约束、责任分明的工作机制。

  基金财务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农保财务制度要求管理,配备了专职会计、出纳人员从事基金财务核算工作,不允许中心工作人员经手现金业务,所有农保基金收入通过乡镇或参保人个人直接缴入永顺县信用联社农保收入专户,确保了农保基金的安全。

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4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xx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xx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保基金检查自查报告5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xx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xx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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