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时间:2022-10-17 13:12:33 报告 我要投稿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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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精选6篇)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1

  我们学校严格按照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根据国家和市教委、新区社发局有关收费情况的精神,认真对照,规范收费。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宣传到位。

  开学前专门召开行政会,根据上级文件中所提到的几个方面教育收费问题要求学校各个部门在20xx年各项工作中进行自查,对如何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进行研究,要求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做好收费工作,不允许出现违规现象,如果有违规收费问题出现,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学校利用开学前的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学生返校等机会向大家宣传收费工作的精神和具体内容,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统一思想,加强认识。

  二、认真自查,规范收费。

  根据市联合检查中所发现的有关教育收费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对照和自查,感到我校在收费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规范、自愿、高效的原则,不存在代办收费未实行真正自愿问题、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问题、和社会力量联合办班补课收费、代办费未能及时结算、各类代办费返利使用不当、公示内容不够完整、校本教材收费等问题,在20xx年,从领导到教师对规范教育收费认识有了进一步地提高,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

  三、建立长效机制,作好新学期收费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深深感到,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贯彻和落实。我校领导指出要从加强师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去做好本学期的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与部门和个人的考核联系起来,在校园内营造高尚的氛围,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让广大学生、家长满意。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2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武政教纪字(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3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14〕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渠教纪〔2014〕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三、抓宣传教育,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4

  根据区教文【20xx】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

  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

  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

  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5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万州教发3号《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严格执行教育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专项资金,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整改报告6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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