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时间:2024-08-20 20:59:38 昌升 报告 我要投稿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

  为弄清楚一个事件或一个情况,我们就需要好好地展开调查,我们在调查结束后还需要完成调查报告。一起来参考调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学专业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0篇)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1

  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因其就业面狭窄,已经成为低就业率的一个专业。调查表明,法学专业学生对就业形势的认识比较理性,明显感到就业的压力。调查同时显示,法学专业学生将报考列为就业首选目标,大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是就业首选地,对就业后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就业前景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是朝阳,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二、当前就业形势

  “法学怎么了?”这或许是当下所有关心法学的人最想问的问题。从红极一时的“专业龙”变成了“专业虫”;从耀眼的“就业精英”变成了垫底的“就业劳工”;就业已冷到哈气成冰,每年却仍有那么多考生报考得热火朝天。近些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已经成为社会广泛专注的问题。无论是“北大学生卖猪肉”还是“西政学生卖糖葫芦”,种种新闻媒体夸张的背后,是人们对于法学教育的忧思与考量。根据法学专业历年就业情况,形式之所以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扩招

  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才最终导致法学这块“优质”变了味。事实也确实如此。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未对高校设置法学院系设定统一标准。设置法学专业的门槛过低甚至没有门槛,也使得我国高校出现许多“法学专业目睹之怪现状”,如一些理工院校为升综合大学而设法学;一些专科院校为提升品牌而设法学;一些院校虽设有法学,却没有专职教授,甚至没有科班出身的法学老师。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292所;2005年约为560所,4年所增数量几乎与过去20多年积累的数量持平;截至2008年底,该数值更是达到了634所,法学一跃成为了目前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三大专业之一。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一方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却是“步履蹒跚”,这就把大量“法学遗民”堵在了就业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

  号称第一难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阻碍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前进脚步。

  ③专业教育

  法学专业就业面的狭窄及其过高的门槛,目前高校的法学教育也只是根据传统着眼于培养在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而没有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着眼于更为宏观的市场需求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与社会需求相对脱节。

  ④法学是一门社会学科,要求必须有丰富的

  就拿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出卖的是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知识的结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法学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需要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这样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学毕业生所缺少的。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学专业的社会性质所的。脱离社会实践的法律知识是没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过高。法学学生毕业后更青睐机关单位,对薪资、社会地位的'要求比较高。

  三、直面困境,问计未来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培养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些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学习期间锻炼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学能为以后所用,这样方可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去;另一方面,毕业生也应该转变就业观念,就业领域,像在地域选择上可以考虑艰苦地区,在具体职业的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律职业,而去选择一些新兴职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专业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法学专业学生在进入大四学习时,只要有各种可能的就业选择,都要尽最大努力去尝试(主要是参加各类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司法考试、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等来拓宽自己的就业渠道。或根据自己的和社会需要,学习一技之长,比如速录技术,进入法院当书记员也是不错的就业渠道之一。最关键的是不要眼高手低,有时并不是没有就业岗位,而是学生不愿去做而已。

  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左右,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每9000人平均拥有一名律师,其中北京是每13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上海是每18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而美国纽约是每200人拥有一名律师。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

  广东、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个别牧区只有一名律师。全国律师每年办理业务大致在900万件左右,业务收入在90亿左右,律师人均收入在7万元左右,平均每件收费在千元左右,但是律师年收入仍然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北京最高,律师人均年收入达到26万元,上海也在20万左右,江浙在7万元左右,广东在5万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师年平均收入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

  无论是执业人数占整个人口的比例,还是律师界中高学历、外语人才所占的比例,以及中大型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中的比例,中西部律师业与东部发达地区律师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特别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直接导致律师收入的差距悬殊,并且这种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改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巨大反差,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律师正在向东部地区转移,这种转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符合人才流动规律的。

  因此,综合以上来看,从个人生存和利益来考虑,北京、广东等发达地区的律师业发展环境最好,也最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当然,我们不能光看这些平均数字就认为律师行业形势一片大好。律师是强弱差距悬殊的行业,知名大律师年收入上百万、上千万的都有,但有很多律师都是疲于糊口,年收入不过万,有的甚至无钱交纳年检会或会费而被迫转行。对于初入行的律师来说,90%的其收入都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虽然说成功的标志不是钱,但是对律师来说,其最有力的评价标准是收入。另外,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很不好,这些都是我们从事律师行业上的巨大障碍。

  社会不是完美的,律师行业也同样有不尽人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律师业只会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我们选择了律师,就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也终有成功的那一天。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2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浮现了一具本别该浮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日子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咨询题,怎么样才干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咨询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事情看,仅涉及盗窃和有意损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 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 :1,男大学生要紧涉嫌有意损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基本上挪移性强的个人物品,如挪移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别起诉);而有意损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别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有意损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要紧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普通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别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普通都较轻。别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普通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浮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事情。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事情没有浮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有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时期到庭审时期,均未浮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养教育。尽管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养的事情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对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就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养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妨碍。大学生们尽管差不多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身边的环境对他们妨碍别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算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别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一辈子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妨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治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尽管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懊悔别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别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降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翼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治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别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暂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有意损害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3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学生主观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学,也仅仅是在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多数犯罪的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学占了相当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3、犯罪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学生多存在慕虚荣,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学一、二年级(包括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学生初来北京求学,噪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心理处于学生向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倾向(或醉酒)的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较、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对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工作。犯罪的学生主观不,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助犯罪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4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社会保障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手段成人化、年轻化、团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保障的迫切社会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准确掌握城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和转化,结合正在进行的和谐安全建设,必须预防青少年犯罪。实习期间,我调查了该地区青少年的犯罪情况,现形成了以下调查报告。

  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尽可能详细的调查,实行问答方法,问题是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年龄、职业、住所、婚姻状况、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犯罪、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地点、后果理解、悔改、犯罪动机、心理)、犯罪调查(城市农村青年、父母、互联网、烟酒爱好、犯罪史、处罚、学生是否犯罪,辍学和辍学的原因等。为了更真实地掌握犯罪的原因,便于分析,我们最终从犯罪研究结果中学习,问题内容分别征求律师、公安、检察、法院和一些青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咨询了一些相关信息,从各方面反映,一般认为调查是可行的。我于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我在狮河区人民法院实习。通过与多名法院工作人员的沟通,我了解了许多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信息。通过整理、统计和分析,我得到了以下内容:

  一、研究背景、目的、调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定

  《意见》的精神是全面准确地把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为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好地指导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和转化。此外,有些人把青少年比作祖国的花,有些人把青少年比作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在十几岁或二十多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时代,它应该是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展示自己的才能和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青少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他们的简历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在监狱里,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虽然人们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但他们不禁感叹花过早凋零。

  (二)调查方法

  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尽可能详细的调查,实行问答方法,问题是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年龄、职业、住所、婚姻状况、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犯罪、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地点、后果理解、悔改、犯罪动机、心理)、犯罪调查(城市农村青年、父母、互联网、烟酒爱好、犯罪史、处罚、学生是否犯罪,辍学和辍学的原因等。为了更真实地掌握犯罪的原因,便于分析,我们最终从犯罪研究结果中学习,问题内容分别征求律师、公安、检察、法院和一些青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咨询了一些相关信息,从各方面反映,一般认为调查是可行的。

  二、问题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征

  1、犯罪类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犯罪非常单一。根据目前的统计,只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调查前,笔者主观认为应有的高智商犯罪无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伤害,女青少年无一例外都涉嫌盗窃;

  2、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的青少年的目标是手机、信用卡、随身听等个人物品。,而且涉案金额比较小,大部分在1000元左右,只有一个涉案金额是7000元(审查结果不起诉);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为轻伤重,大部分为轻伤;

  3、侵权对象:青少年犯罪对象多为学生,熟悉的人越熟悉,越容易成为侵权对象。只有两个不知名的人被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一个故意伤害,一个盗窃);

  4、强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一般可以遵守法律只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

  5、处理结果:处罚一般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审判程序。

  6、犯罪的主观意图:这些青少年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没有抗拒情绪,都可以如实承认自己的犯罪,供词非常稳定,从调查阶段到审判阶段,没有供词现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而言,重点仍是学历教育,而不是素质教育。虽然多次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局面有所改变,但还远未达到理想状态。中小学教材中没有普法教育的内容,即使在大学里,也只是在大学一年级开设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体系下,学生和家长只关注分数,而忽视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非常冷漠。

  其次,虽然青少年对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的影响已经属于法律意义。

  但由于绝大多数成年人从小上学,很少接触社会,他们的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不容忽视。从社会环境来看,学生从小接触最多的是电视、书报杂志。港台一些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影响着学生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言行。一些长期沉浸在其中的学生,在离开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更自由的社会后,可能会误入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青少年在犯罪后都后悔了,但没有用。

  (三)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侥幸心理,冲动心理。在青少年犯罪中,几乎没有计划犯罪,

  大多数是冲动犯罪,即临时起点。大多数犯有盗窃罪的青少年都贪图虚荣和享乐。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地牵羊别人的物品。只有一个案例是出于好奇和刺激而偷东西;犯有故意伤害罪的青少年大多头脑发热、冲动,伤害他人后后悔。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和失落感的影响,在作者收集的案件中,犯罪多为青少年,。心理正处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渡的转型期;此外,他们缺钱,心理容易产生不平衡或犹豫,孤独感自发产生。自控能力差或思想懒惰的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

  (四)分析诱导青少年犯罪的导火索

  诱导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即诱导犯罪的导火索是受害者自己的预防

  意识不强,给思想不好的青少年一个机会。在盗窃案件中,大多数被盗物品被受害者暴露在公众视线中,导致思想不良的青少年;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者对暴力(或醉酒)青少年缺乏预防意识,不知道如何及时避免,撤退,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素质与21世纪中国的命运和社会有关

  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难题。但必须承认,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是,与一般成人犯罪相比,两者之间没有质的区别,但在某些方面的表现过程和形式是不同的。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不能从静态和僵化的角度来调查和分析,因为化的角度进行调查和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须以犯罪的整体形式进行分析和论证,把握不同层次的关系。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决定了其可塑性和可塑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责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本身。打击只是低水平的预防,预防是最有效的手段,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综合性社会工程。只有协调、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对青少年犯罪采取措施

  (1)在家庭方面,父母必须真正承担孩子的法律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恩有节,善于诱导,让孩子了解世界,礼貌,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理性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父母应特别注意孩子的不良倾向,及时诱导和解决疑虑,了解发展的后果,教孩子正确思考和面对生活。

  (二)社会

  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对当前文化市场的黄、赌、毒泛滥,要不懈整顿,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罪犯,要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环境。此外,各社会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制度。一个部门的努力很难控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管理,形成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网络,使花不再过早枯萎。

  (三)教育机构

  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对青少年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控制教育,建立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始终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定期进行法律教育,以提高他们区分是和非的能力。也要有意识地锻炼他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来丰富自己。

  (四)犯罪执行机构

  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助和教育。青少年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被忽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他们的影响和救赎,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员。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5

  一、引言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本调查报告旨在探讨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矫正措施。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了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共发放问卷xx份,回收有效问卷xx份,并对xx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访谈。

  三、调查结果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网络犯罪和暴力犯罪。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部分未成年人在 14 岁以下就有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家庭环境:缺乏关爱、教育方式不当、家庭破裂等。

  2、学校教育:重智育轻德育、法制教育薄弱。

  3、社会因素:不良文化的影响、网络的负面作用、社会监管不力。

  (三)预防和矫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学校和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够深入和常态化。

  社区矫正制度在青少年犯罪矫正中的应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等。

  四、结论与建议

  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教育,形成合力。完善法制教育体系,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大对不良文化和网络环境的整治力度,优化社区矫正制度,为青少年犯罪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6

  一、引言

  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司法公正。本报告旨在调查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调查方法

  通过对xx个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进行抽样分析,查阅相关卷宗,并对法官、律师和当事人进行访谈。

  三、调查结果

  (一)证据规则的适用现状

  大部分法官能够正确适用证据规则,但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存在理解和运用不一致的情况。

  当事人对证据规则的了解程度较低,举证能力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存在困难,尤其是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证据的质证和认证环节不够规范,影响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三)影响因素

  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和不完善。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不足和技术手段的.限制。

  四、结论与建议

  1、加强对证据规则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当事人和法官的法律素养。

  2、完证据收集和保全的制度和程序。

  3、建立统一的证据质证和认证标准。

  4、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证据审查和判断的准确性。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7

  一、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报告旨在深入了解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等方式,对企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进行了广泛调查。

  三、调查结果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侵权现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数额低。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识不足。

  (三)原因分析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协调不畅。

  四、结论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大侵权惩罚力度。

  2、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3、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4、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8

  一、引言

  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通过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的调查,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调查方法

  选取xx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发放问卷xx份,并对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访谈。

  三、调查结果

  (一)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大部分企业能够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但在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了解程度不一,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中小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监察力量不足,执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原因分析

  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监管机制不完善。

  四、结论与建议

  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和指导。

  2、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和设备。

  3、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4、持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的法律意识。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9

  一、引言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本报告旨在了解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调查方法

  通过对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法院和看守所的`走访,以及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三、调查结果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情况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法律援助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律师责任心不强。

  (二)存在的问题

  经费保障不足,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原因分析

  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经费投入和分配机制不合理。

  四、结论与建议

  1、加大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支持力度。

  2、增加经费投入,合理分配资源。

  3、加强法律援助律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4、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 10

  一、引言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阶段。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本次调查旨在深入了解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当前就业形势以及学生就业观念,为法学专业学生及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就业前景分析

  法学专业作为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法学专业毕业生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就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公司法务主管、律师、法学教师及法学研究者等。然而,尽管就业前景广泛,法学专业的就业竞争也日益激烈。一方面,高校法学专业的扩招使得毕业生数量激增;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既要求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又要求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三、当前就业形势

  当前法学专业的就业形势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就业率低:近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法学专业的扩招与社会需求的不匹配所致。

  2、就业压力大:法学专业学生普遍感到就业压力较大,尤其是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就业门槛。

  3、就业期望值高:许多法学专业学生对就业后的收入期望值偏高,导致在就业选择时过于挑剔,增加了就业难度。

  4、就业领域狭窄:目前法学专业的就业面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司法、行政、律师等领域,而其他领域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四、影响就业的因素

  1、扩招:高校法学专业的扩招使得毕业生数量激增,而社会需求增长相对缓慢,导致供需矛盾加剧。

  2、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重要门槛,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产生了重要影响。部分毕业生因未通过司法考试而难以进入法律职业领域。

  3、教育模式:目前高校的法学教育仍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导致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4、学生自身因素:部分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和学习目标,导致在就业时缺乏方向感和竞争力。

  五、建议与对策

  1、优化专业设置:高校应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避免盲目扩招。同时,应加强与法律职业领域的合作,共同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法律人才。

  2、加强实践教学:高校应加大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投入,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积累工作经验。

  3、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高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鼓励学生拓展就业领域,关注基层和艰苦地区的就业机会。

  4、提升综合素质:法学专业学生应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增强自身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六、结论

  法学专业作为朝阳学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当前就业形势仍较为严峻。高校、学生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等措施,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法学专业的健康发展。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11-21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08-10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11-19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范文05-16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范文06-21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11篇12-24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通用10篇)12-20

关于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精选6篇)06-04

关于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通用8篇)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