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08 19:12:44 报告 我要投稿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范文(通用11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范文(通用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范文(通用11篇)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8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据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决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拨付至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

  该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收益将差异化分配至全区脱贫户,预计年收益率4%,切实提升脱贫人口收入。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合作经营收益暂定为总投资的4%,具体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生产、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收益将覆盖全区脱贫人口,预计使125户236人受益,具体以实际发放日期实有脱贫人口数为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为合作经营收益项目,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协议内约定合作经营收益每年支付一次,乡村振兴局要求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要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参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确保项目收益。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869号)文件要求,在协议签订后,已于2021年12月24日前向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1.570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该笔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使用周期(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协议正常履行。

  3.项目管理情况。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应专人管理该项目,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乡村振兴局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按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保证衔接资金不用于单位(部门)的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脱贫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236人;脱贫人口数236人,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数236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股权年收益率≥4%;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0.862828万元;受益人口数236人。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脱贫人口数236人。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措施

  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为0.862828万元;由于该项目合同签订以正式投产之日开始计算收益,项目正式投产为12月底,2022年底实现收益,收益分配符合年度预期指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该项目,按照规定定期就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并听取汇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收益及时分配到脱贫户。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21年部门决算时进行,届时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2021年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共计申请衔接资金2498.73万元,分别用于高卓路卓圩段项目、顶锢路项目、朝阳路和朝黄项目以及薄杨路项目,所有衔接资金已下达。

  2.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所有项目,根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设定。其中,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自评工作的对象包括使用衔接资金的所有项目,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的施工单位、建设情况、所在地的收益对象等,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结果来测评衔接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度。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县交通局申请衔接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目前,所有的衔接资金已完成拨付,拨付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各建设项目的'合同约定,按照序时进度,每到支付节点,由施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拨付项目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均完成了建设任务,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完工及时率为100%,同时,项目实际投资额不高于项目控制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提高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额,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缩短居民出行时间;道路硬化后,极大的降低了扬尘,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所有项目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均大于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受益群众的走访和调查,满意度达到100%以上,符合设定的绩效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为2021开工时间较晚,加之受雨季影响,前期工程建设相对较慢;后期,我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前完成了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下一步改进措施:早谋划、早启动,与各乡镇(开发区)政府全面对接,掌握镇村两级急需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需求,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了 “七公开”制度,实行项目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22〕34 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22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4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衔接资金绩效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各级下达我县衔接资金(含县级配套资金)共534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84.7万元,省级资金1881万元,市级资金56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15万元,资金到账后县乡村振兴局从年度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并及时将资金分批安排到具体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中央资金实施项目84个,投入2184.7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37个,投入资金1243.7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38个,投入资金660.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及安全饮水项目5个,投入资金43.2万元,就业及管理费项目4个,273.41万元。

  2、省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省级资金实施项目63个投入资金1881万元,其中产业项目23个,投入资金957.4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3个,590.9万元,改善人居环境及安全饮水项目4个,投入资金114.63万元,公益岗位1个,投入资金218万元。

  3、市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市级资金实施项目8个,投入资金561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6个,投入资金280.4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6.4万元,就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274.2万元。

  4、县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县级资金实施项目25个,投入资金71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18个,投入资金341.652万元,基础设施项目4个,投入资金9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及安全饮水项目3个,投入资金44万元,交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236.348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全年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全年共实施项目175个,项目安排资金5341.7万元。其中产业项目90个,安排资金2823.312万元,占总资金的52.85%;基础设施项目77个,安排资金1350.6万元,占总资金的25.28%;公益岗位项目1个,安排资金273.924万元,占总资金的5.13%;雨露计划项目1个,安排资金107万元,占总资金的2%;就业奖补项目1个,安排资金567.33452万元,占总资金的10.62%;生活条件改善项目14个,安排资金201.83万元,占总资金的3.78%,项目管理费17.7万元。占总资金的0.3%。

  2、全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22年11月20日止,项目资金已拨付4844.8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90.7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细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确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县在2022年出台了(黎财农[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对项目管理运行作出详细规定。一是进一步严格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2、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公示公告制度;三是规范资产台账管理,规范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县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围绕产业发展、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农户增收、提升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等目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后全部实现初定的'绩效目标。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产业类:建设烟叶烘烤房38座,发展烤烟760亩,发展鲈鱼育苗基地1个,生猪养殖10万头,种植黄桃110亩,猕猴桃20亩,蓝莓20亩,林下种植黄精30亩,中草药种植30亩,冷库房及仓库2430平方;瓜蒌种植1500亩;激励脱贫人口发展产业户数1027户,长豆角产值260亩,完成值大于260亩;。基础设施:新建护磅工程处12处,完成值大于12处;小额贴息贷款放贷980人,完成值大于980人;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隐患提升2个,完成值大于2个;通村、组硬化路初定目标1000米,完成值大于1000米。类改善自然村、组安全饮水11处,解决安全饮水人数1476人;就业类:开发公益岗位360个,完成值大于360个;完成值大于1027户;就业及省外务工交通奖补1900人,完成值大于1900人。

  (2)质量指标。全县175个项目决算验收评审合格,达到(或超出)项目绩效预设值。

  (3)时效指标。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个项目,全部按年初目标全面完成验收。

  (4)成本指标。项目通过预算、结算等监管核减,项目实施成本低于市场价格≥3%。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后,直接减轻县财政投资压力5341.7万元,促进我县产业发展,11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大于5万元。通过产业就业促进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人均收入水平。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群众亟待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得更好实现,干部群众关系更加融洽。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生态环保还原率达到95%以上。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减少环境污染,产业地壮大当地产业经营主体,激励脱贫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增收,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脱贫人口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产业经营主体满意率达到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产出指标不够精准。因市场价格变动大,部分项目建设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入库前期绩效表格填报不规范,造成项目绩效统数据统计困难,个别项目统计不精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库绩效绩效数据精准;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力度,做好项目前期项目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调度,推动项目绩效目标规范化。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我们主要以县、乡两级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村级以宣传栏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七、绩效目标自评详见附件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5

  一、项目概况

  文件依据: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0〕1131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琼农字〔2021〕411号)文件要求,中央安排我县资金869万,省级资金41万。2021年我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种植面积42496.543亩,涉及补贴种植农户14645户,补贴标准为214元/亩,涉及补贴资金9094260.20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资金到位情况:白沙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91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869万元,省级资金补贴4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90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组织情况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1、及时转发省级文件。收悉省农业农村厅3月16日下发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74号)后,我局及时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让乡镇提前熟悉掌握文件精神,提前梳理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打牢基础。

  2、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了《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标、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并及下发到各乡镇,同时要求乡镇及时按照方案政策做好工作部署。

  3、及时部署与宣传。6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平价蔬菜保供惠民工作会议,会议从政策层面讲解了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让与会人员熟悉掌握补贴政策,同时会议认真部署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严把补贴时间关。各乡镇必须按照补贴发放流程、时间节点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二是严控补贴质量关。要求乡镇务必认真统计、汇总和核查,严格把控补贴虚报、多报关卡,确保补贴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务必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栏将政策宣传到村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知晓度。

  4、及时落实经费。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使补贴发放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文件早传达,工作早安排,经费早落实,从而有效、顺畅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县2021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1、强化乡镇申报、汇总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核查、汇总是一个糸统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环有错,推倒重来,必须认真对待。我县高度重视补贴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流程,加强了工作督导检查,尽最大能力做准补贴工作,尽最大能力做到补贴不漏人、不漏户。各乡镇认真对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于7月21日前全部完成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汇总、核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2、强化县级汇总、公示等工作。为了认真做好补贴汇总、县级公示工作,确保补贴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的函》,以函件形式及时督促乡镇报送补贴材料,各乡镇积极响应,及时报送材料,7月28日前已全部完成县级补贴汇总、公示工作。

  (三)加强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补贴规范性。

  1、加强补贴实地核查工作。各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核查核对工作,共核查农户达996户。核对补贴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户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多报、虚报和漏报等情况,核查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也没有收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问题。

  2、加强补贴实地抽查工作。我局深入11个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抽查、对比工作,共抽查农户110户。抽查和对比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多报、重报现象。

  3、强化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档案。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农户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建立建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档案。二是加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主要从挡案名目、目录和分类归档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核对发放失败农户信息。在7月31日补贴发放中,127户农户因账号不存在、户名不符、证件号码不符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涉及补贴资金71095.08元、补贴种植面积332.22亩。为了加快农户信核对工作,我局8月2日下发《关于核对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函》,完善处理了补贴发放失败工作,使发放失败的资金得到及时重新发放,目前发放失败补贴资金71095.08元己全部重新发放完成。

  4、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工作。一是加强耕地数量核实。经抽查核实,同时与土地确权比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耕地数量基本一致,不存在补贴面积多过耕地数量现象,不存在清退补贴范围现象。二是加强耕地质量核实。经核实,耕地质量得到保护和提升,其原因是:

  (1)耕地得到轮作、土壤得到改良。

  (2)我县推行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耕地不受破坏。

  (3)我县重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主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和农荮,耕地质量得到保护。

  5、强化资金监管工作。财政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户,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资金发放有结余,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6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19〕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20〕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亮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 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 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7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并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6964.33亩,经达川区财政局与当年补贴资金测算确定我区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标准为149.15元/亩、补贴资金为95009098.58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其中:2021年上级两批安排给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689000.00元,2020年追加部分补贴纳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03500.00元,历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98.58元。),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兑付时直接拨付到达州银行并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支付。全区2021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0691户、兑付资金94988168.99元(含高新区18221户、7410805.24元,兑付减少4户899.38元其中2户为死亡销户、1户为失联、1户为重复申报取消),兑付率100%;因兑付标准测算四舍五入溢余资金及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死亡销户等原因结余资金20929.59元将退回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次年相同项目捆绑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94988168.99元,应补贴资金兑付完成率99.97%。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公示无异议后,委托达州银行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了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补贴方案,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确保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是保障了全区拥有承包土地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农户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地。

  二是增加拥有承包土地农户经济收入,平均每亩增加收入149.15元,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8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20〕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19年底,西财农发(2019)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20年,西财农发(2020)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20)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20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20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20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20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耕地地力保护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20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2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20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1878.99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9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19〕848号),田家庵区财政局对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新增债券资金分别是:棚改专项债6000万元用于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标专项债7500万元用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

  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项目四至范围:朝阳西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金恒花半里以西,国庆路以南。

  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实施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配套管理用房、配套生活用房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组成。项目建设周期2019年3月-至今。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总概算161,914.59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安排6000万元 。截至2021年5月底,已全部支付。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总概算54992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安排30000万元,2021年到位资金7500万元,2021年6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3000万、2021年10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4500万,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支付7332.54万元,剩余资金167.46万元预计在2022年1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属淮南市四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一期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二期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进行EPC总承包。监理单位分别为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管理机构为淮南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流程。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核→取得土地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招标、规划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及安装、室外景观道排、水电气、智能化等)→竣工验收(规划、实体、消防、人防等)→物业入驻,交付使用。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即2019年3月-至今。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各阶段工作可根据计划需要交叉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3月~2019年5月):包括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阶段(2019年6月~2021年11月):主要包括建筑主体、配套用房建设施工及装饰、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工程建设;

  (3)竣工验收(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工作。目前钢构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监管措施。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现场由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及项目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及消防科分别对安全、质量及消防进行监管验收;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市区住保局对项目的进度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完善项目建设组织与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关键节点实施细则仔细审核;落实好进度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分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等;督促施工方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执行,一旦发生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纠偏措施或调整原进度计划,加强动态控制;通过经济奖惩方法对进度管理进行约束等。

  (三)项目完成进度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一期1148套安置房(15.7万平方米)已完工验收,二期1068套(16.2万)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其中3#楼施工至12层,5#楼施工至10层。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进度已完成95%,项目进度已完成60%。

  三、项目成果及效益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

  1、从经济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2)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2、从社会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落后面貌。

  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城市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强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本项目的提出是加快淮南市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10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资金保障、资金及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等几个方面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情况

  1.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安排本级预算衔接资金1016万元,与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06万元相比,净增加10万元。

  2021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

  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资金101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下达项目9个,其中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完工项目9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及项目监管情况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田家庵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1号)、《田家庵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4号)、《田家庵区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田农工组字[2021]3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自评得分3分)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的编报程序,于2021年8月调整优化入库项目。调整后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6个,资金规模3075.0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7个207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70.91万元,教育项目1个12万元,其他项目2个16.45万元。

  2021年10月谋划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15个,资金规模2421.94元,其中产业项目9个,资金规模1334.94万元,产业项目占比55.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4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2万元.(自评得分5分)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田家庵区批复的项目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于7月份对资金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日常通过暗访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项目进度。乡村振兴局联合财政局、史院乡、曹庵镇等单位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了进一步摸排核实,将2016-2020年底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踪迹。(自评得分4分)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计划项目从2021年项目库选取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及文件要求,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衔接资金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区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区、镇、村三级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做到了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3分)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我区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健全完善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建立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的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及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不仅有监督检查制度,而且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使用成效

  8.预算执行率

  2016-2020年,田家庵区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

  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274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016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年度资金支出1274万元,年度资金支出率100%。(自评得分10分)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

  2021年,全区中央衔接资金10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产业项目(科技产业综合体项目),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产业占比100%。

  2021年,全区安排下达项目9个,资金总规模2581.5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资金规模1682.2万元,产业占比6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自评得分12分)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我区严格履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逐项建立任务、责任、进度清单,严抓项目实施落实。采取暗访调研、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方式督促指导,对于进展较慢的项目深刻剖析落后原因,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迎头赶上,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自评得分8分)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压实教育、医保、卫健、住建等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对相应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总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安排衔接资金774.6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占衔接资金总量60.8%。(自评得分5分)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全区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74万元,无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2021年全区批复实施的9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双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教育帮扶项目通过对贫困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就业,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20分)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

  2021年田家庵区无统筹整合资金。(自评得分15分)

  四、加减分

  14.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防返贫信息筛查比对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主动发现、及时反馈,自上而下、数据比对、筛查预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医保、农水、城建等部门定期向乡镇反馈信息数据,各乡镇结合反馈信息,在地毯式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筛查核实,确保防返贫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四级管理,设置网格512个、落实网格长网格员719人,构建情况“排查、反映、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对象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落实分类帮扶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通过项目支持、稳岗就业、金融扶持,实现稳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全区985户脱贫户落实帮扶措施7047条,户均7.2条。(自评得分+3分)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2021年,全区无进行资金预算调减情况。(自评得分-0分)

  16.数据作假

  田家庵区调度数据和年末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各类督查检查和抽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17.违规违纪

  田家庵区无中央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无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经查实为衔接资金方面问题的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报告11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22〕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对我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21年继续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的方式,辅以新建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措施,实施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8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16处,解决和改善受益人口5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1530人饮水安全问题,涉及19个乡镇、44个村(街)。工程投资5992.79万元。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由“村审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程序和管理求,在申报项目时就提供了项目绩效目标相关信息,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后随同项目一并报资金主管部门审批,确保了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我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22〕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我局成立金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评价小组,对我县2021年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包括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所需资金5992.79万元全部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和资金计划情况,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完善建设程序。各乡镇严格按照建管要求,履行招投标等各项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资金管理。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工程建设上。为了加强农饮工程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规范的报账程序。首次报账须提供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工程进度表、税务发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招投标局备案表(由乡镇自行招标)。报账申请表中必须有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资料齐全后,根据进度表中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待工程结束后,需提供报账申请表、税务发票、监理报告(大中型工程)、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方可拨付结余工程款,并扣除质保金,一年后该项目无质量问题,退回质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10月,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已投入使用,接水入户率92%,12月项目验收已全部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全年下达计划实施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实际完成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国有关水利设施规模和行业标准要求;项目验收全部合格,水质全部达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具体成效如期实现。

  一是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共解决了1153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了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障率,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饮水条件,促进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控制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②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结构。③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这也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工程完成后,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普遍的直接受益。主要有:①减少医药费的支出。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水质问题引发的传染病的可能性。②节省劳动力的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可以外出务工等创收。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2、此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无生态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宣传,特别是经历了2019年特大干旱影响之后,农村居民对农村饮水安全认知度、重要性和节水意识等大大提高,居民对政府、服务对象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据问卷调查和电话抽查受益户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无偏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上交相应材料;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最终实现带动村庄、村民增收的目的,为全镇的乡村振兴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四、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和报告按要求在政府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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