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范文(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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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1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xx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2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情况。
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二、编制落实到人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三、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四、执行机构编制情况。
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3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资金保障、资金及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等几个方面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情况
1.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安排本级预算衔接资金1016万元,与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06万元相比,净增加10万元。
2021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
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资金101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下达项目9个,其中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完工项目9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及项目监管情况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田家庵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1号)、《田家庵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4号)、《田家庵区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田农工组字[2021]3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自评得分3分)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的编报程序,于2021年8月调整优化入库项目。调整后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6个,资金规模3075.0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7个207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70.91万元,教育项目1个12万元,其他项目2个16.45万元。
2021年10月谋划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15个,资金规模2421.94元,其中产业项目9个,资金规模1334.94万元,产业项目占比55.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4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2万元.(自评得分5分)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田家庵区批复的项目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于7月份对资金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日常通过暗访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项目进度。乡村振兴局联合财政局、史院乡、曹庵镇等单位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了进一步摸排核实,将2016-2020年底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踪迹。(自评得分4分)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计划项目从2021年项目库选取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及文件要求,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衔接资金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区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区、镇、村三级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做到了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3分)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我区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健全完善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建立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的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及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不仅有监督检查制度,而且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使用成效
8.预算执行率
2016-2020年,田家庵区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
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274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016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年度资金支出1274万元,年度资金支出率100%。(自评得分10分)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
2021年,全区中央衔接资金10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产业项目(科技产业综合体项目),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产业占比100%。
2021年,全区安排下达项目9个,资金总规模2581.5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资金规模1682.2万元,产业占比6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自评得分12分)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我区严格履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逐项建立任务、责任、进度清单,严抓项目实施落实。采取暗访调研、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方式督促指导,对于进展较慢的项目深刻剖析落后原因,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迎头赶上,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自评得分8分)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压实教育、医保、卫健、住建等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对相应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总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安排衔接资金774.6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占衔接资金总量60.8%。(自评得分5分)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全区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74万元,无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2021年全区批复实施的9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双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教育帮扶项目通过对贫困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就业,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20分)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
2021年田家庵区无统筹整合资金。(自评得分15分)
四、加减分
14.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防返贫信息筛查比对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主动发现、及时反馈,自上而下、数据比对、筛查预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医保、农水、城建等部门定期向乡镇反馈信息数据,各乡镇结合反馈信息,在地毯式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筛查核实,确保防返贫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四级管理,设置网格512个、落实网格长网格员719人,构建情况“排查、反映、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对象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落实分类帮扶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通过项目支持、稳岗就业、金融扶持,实现稳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全区985户脱贫户落实帮扶措施7047条,户均7.2条。(自评得分+3分)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2021年,全区无进行资金预算调减情况。(自评得分-0分)
16.数据作假
田家庵区调度数据和年末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各类督查检查和抽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17.违规违纪
田家庵区无中央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无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经查实为衔接资金方面问题的情况。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4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22〕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办农[2019]68号)要求,对我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21年继续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的方式,辅以新建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措施,实施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8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16处,解决和改善受益人口5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1530人饮水安全问题,涉及19个乡镇、44个村(街)。工程投资5992.79万元。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由“村审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程序和管理求,在申报项目时就提供了项目绩效目标相关信息,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后随同项目一并报资金主管部门审批,确保了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我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22〕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办农[2019]68号)要求,我局成立金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评价小组,对我县2021年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包括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所需资金5992.79万元全部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和资金计划情况,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完善建设程序。各乡镇严格按照建管要求,履行招投标等各项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资金管理。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工程建设上。为了加强农饮工程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规范的报账程序。首次报账须提供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工程进度表、税务发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招投标局备案表(由乡镇自行招标)。报账申请表中必须有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资料齐全后,根据进度表中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待工程结束后,需提供报账申请表、税务发票、监理报告(大中型工程)、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方可拨付结余工程款,并扣除质保金,一年后该项目无质量问题,退回质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21年10月,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已投入使用,接水入户率92%,12月项目验收已全部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全年下达计划实施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实际完成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国有关水利设施规模和行业标准要求;项目验收全部合格,水质全部达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具体成效如期实现。
一是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共解决了1153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了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障率,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饮水条件,促进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控制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②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结构。③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这也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工程完成后,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普遍的直接受益。主要有:①减少医药费的支出。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水质问题引发的传染病的可能性。②节省劳动力的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可以外出务工等创收。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2、此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无生态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宣传,特别是经历了2019年特大干旱影响之后,农村居民对农村饮水安全认知度、重要性和节水意识等大大提高,居民对政府、服务对象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据问卷调查和电话抽查受益户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无偏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上交相应材料;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最终实现带动村庄、村民增收的目的,为全镇的乡村振兴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四、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和报告按要求在政府网公示。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5
一、县级批复资金情况
我局承担临城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实施任务,该项目分三批实施,一批项目县级批复总投资337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292万元),二批项目县级批复总投资2069.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75.775万元),三批项目县级批复投资778.5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57.44万元),合计批复总投资622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025.215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我局承担的临城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项目。一批项目涉及临城镇等八个乡镇官都村等49个村,该工程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和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311520平方米,小桥2座,道路配套1处等。二批项目道路工程覆盖25个村庄、路灯工程覆盖7个乡镇58个村庄,该工程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和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141330平方米,路缘石6200米,边沟1200米;修缮小桥2座,拆除圬工共计114立方米;7个乡镇58个村庄1510盏路灯。三批项目涉及临城镇(北驾廻村、陈家崇村、磁窑沟村、南驾廻村、中驾廻村)、黑城镇(王家庄村)、石城乡(王家辉村、石匣沟村、安上村)、郝庄镇(官都村)、赵庄乡(鸡亮村)5个乡镇11个村道路建设、道路护栏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71634平方米,道路护栏1250米,铺设花砖3300平方米等。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含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其他资金)。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资金安全。资金的支付,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根据乡村振兴局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后由财政部门支付,资金支付使用安全。
(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均采用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程序规范,备案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四)绩效管理。三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6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我镇2021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给予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1年我镇获得财政衔接资金共1077.5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630.2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429.36万元,市级资金18万元。此外,预拨资金53.15万元。
根据我镇衔接工作建设需求,决定建设项目为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危房改造项目、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项目、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二)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项目参考指标,结合我镇落地项目,2021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农户收益、企业带贫减贫能力、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群众感知等方面进行设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21年项目实施结束,我镇于2021年12月30日起组织镇财务、振兴办、项目办工作人员下村入户开展项目指标,研究讨论完成自评调研工作。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我镇项目资金共到位1130.71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077.56万元,预拨资金53.15万元。项目资金具体到位情况如下:儋州大皇岭休闲农庄建设项目到位资金629.5万元;2021热带水果榴莲蜜种植项目项目到位资金39.15万元;南罗沃柑园基地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到位资金90万元;2021年兰洋镇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奖励到位资金75.3万元;兰洋镇农村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到位资金18万元;兰洋镇番加村委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原下达资金335万元,财政收回109.39万元,收回后到位资金225.61万元,年底预拨资金53.15万元,该项目实际到位共278.7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我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执行率:儋州大皇岭休闲农庄建设项目资金629.5万元,已支出629.5万元,支出进度率100%;2021热带水果榴莲蜜种植项目项目资金39.15万元,已支出39.15万元,支出进度率100%;南罗沃柑园基地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资金90万元,已支出90万元,支出进度率100%;2021年兰洋镇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奖励资金75.3万元,已支出75.2万元,支出进度率99%;兰洋镇农村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8万元,已支出18万元,支出进度率100%;兰洋镇番加村委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资金278.76万元,已支出278.76万元,支出进度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事前评估:为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作单位已到不动产中心办理抵押工作;项目建设均经过标准的申报、审批、招标、中标等环节进行。事中监管:资金支付到共管账户后,合作单位每使用一笔资金都需要进行申请,提供相关发票或资料供班子会研究同意支出;组织镇衔接办、财务、三支办、农户、村支部书记等到基地听取资金使用情况。事后公告:2021年初我镇已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村集体经济项目:按海孔61万元,加老54万元,兰洋83万元,水南53万元,番打20万元,番加35万元,番开71.5万元,大塘19万元,兰泉9万元,兰兴20万元,三雅20万元,头竹39万元,南罗45万元,番新29万元,番雅23万元,南报48万元的标准发展产业,共计投入629.5万元投到儋州大皇岭农业开发中心,发展林下经济、农庄基础设施建设、康养升级改造等;项目本年度均正常产生分红,签订时间为6月份,按协议本年度分红资金为投入本金的6%,第一期收益率为3%。
(2)村集体产业项目:按南罗行政村39.15万的标准投入到田夫子公司用于热带水果榴莲蜜种植项目,种植榴莲蜜726亩,种种养植作物存活率均大于80%;项目本年度均正常产生分红,因签订时间为8月份,按协议本年度分红资金为投入本金的5.5%。
(3)兰洋镇南罗沃柑基地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完成沃柑园大棚和入口大门,外围铁丝围网1879米;新建混凝土路533.5平方米;排水沟244米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等,对沃柑园等的升级改造。项目准时进行验收,合格率为100%。
(4)番加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番加村委会永幸村硬化道路长0.297千米;天禄新建硬化道路2条全长1.648千米,建设圆管涵1道,盖板涵2道;尖领村新建硬化道路2条,全长2.295千米,同时建设配套建设圆管涵2道。道路路基宽度均为4.5m,路面宽度均为3.5m。项目准时进行验收,合格率为100%。
(5)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资金项目:按1000元/户的标准发放753户农户奖励金。
(6)兰洋镇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按2万元/户的标准共发放9户农户危房改造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村集体产业项目:签订协议合作期为5年,年化收益率各为6%和5.5%,2021年合作单位支付分红资金共19.1092万元,根据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其中收益20%资金用于鼓励农户发展生产,带贫主体通过就业带动农户3634人实现增收。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把关不产生其他污染,经竣工验收工程可使用年限远大于5年,带动番加村委会共计198户826人受益。
(3)兰洋镇南罗沃柑基地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把关不产生其他污染,经竣工验收工程可使用年限远大于10年,带动南罗村委会共计385户1410人受益。
(4)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项目:发放奖励金75.3万元,该项目带动共计753户3234人受益。
(5)危房改造项目: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8万元,该项目带动共计9户22人受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村集体产业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98%。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98%。
(3)兰洋镇南罗沃柑基地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100%。
(4)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奖励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98%。
(5)危房改造项目:根据抽样调查满意度均为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镇2021年发展乡村振兴7个项目绩效目标偏离原因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结果通过审核后将在我镇公示栏和村级、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7
一、概述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XX市局于20xx年7月份组织完成了市局上半年绩效考评工作,本次参与绩效考评共计15个科室,81名干部职工。
二、考评成绩
从完成情况看,被考评科室和干部职工均能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指标完成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各科室考评成绩令人满意,且个人绩效考评无不合格人员。
三、考评结果分析
从各科室共性、个性指标得分上来看,各个科室考评结果差异性不大,且得分相对较高,大体上反应出各科室和个人的工作实绩,达到预期效果,但仍有个别方面表现不足,需继续改进和完善。
四、考评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各科室分工不同造成的考核标准不同。由于各科室职能和分工不同,考核一个科室、一名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评判方式不同,容易造成不同科室和干部间的考核标准不同,尺度把握不同。因此,必须对指标进行科学地细化和量化,充分考虑各科室职能,量身制作,体现出干得多、干得快、干得好,得分就高,得出公正的结果,让群众信服。
(二)少数干部对内部考核评分有流于形式之嫌,对于量化指标能够较为公正、客观的考评,但对于非量化的绩效指标尺度就难以掌控,特别是一些职能科室的个性指标,其他部门并不涉及而且难以评判,考评方式只能自考自评,未能起到真正合理的考评科室及干部个人。建议成立独立的绩效考核部门,而非由人教科兼 职,各县市人教部门对口两三个处室,除人事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外,还承担局内其他事物,人手十分匮乏,成立独立绩效考评部门后可专职于绩效工作,严格考评标准,上下尺度一致,公正、客观的对局内各科室及干部职工进行考评。
(三)绩效奖励机制无法兑现。绩效奖励在推广绩效考核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绩效奖金却无法保证,甚至无法兑现,这无疑会对考核本身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对队伍整体的动力和活力造成冲击。就目前而言,省局绩效奖金并不明朗,地方性绩效奖金更无法兑现,政府对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使得局内对绩效奖金的发放受到了严格限制,甚至不能发放;而且省局、当地政府对绩效工资的支持额度不同,地方额度较低,影响了部分干部对绩效考核的热情,间接导致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建议明确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合理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确保绩效奖励制度的正常运转。
五、总结
经过不断实践探索,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绩效考核的顺利开展,打破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部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局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层层推进的过程,随着绩效指标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8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和市目督办《关于进行市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1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粮食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面完成了年初下达我局的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四大类项三级指标目标任务,自查评分99.8分。
二、职能职责。
(一)按照全市粮油购销平衡计划,组织好粮油购、调、储、加、销各环节业务工作,成效突出。
(二)按照省、市粮食局粮油安全储存的要求,所有库存粮油经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抽检,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帐实相符”。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主要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了《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和突发事件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本区域粮食流通实施监管。
(五)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级粮油储备任务,强化了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了本区域粮食安全。
三、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我局的年工作目标年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粮食局。
2、全年综合考核自查增分、减分综合平衡后为满分100分。
3、市粮食局已推荐我局为“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已上报专项材料,待批。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9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21]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22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10
一、项目概况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每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偿资金给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患者负担减轻,次均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年度目标: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6家基层卫生院及32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极大的满足了辖区内群众的医疗需求,合理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按照每季度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为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资金均做到按实际支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药发展有后劲。
项目资金均按照每季度实际进度足额拨付,20xx全年拨付了补助资金288.51万元。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区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的补助,支持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9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现有村卫生室71个,实行零差率补助的村卫生室64个。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按照我区对一体化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政策:按每1000农业户籍人口给予9000元补助,其中中央补助5000元、区级配套4000元。20xx年下拨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中央资金资金中央资金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全部补助到位。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鸠江区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整体运行良好,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覆盖率达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收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所有资金均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应为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已全部下拨到机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区4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我区71个村卫生室,64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90.1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药少、价格低的药品常以缺货为由拒绝配送。造成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用药需求品配送企业考虑配送成本等原因,对于采购金额较。
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职称偏低,卫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基本医疗服务。现行人才招聘和引进政策,基层难以招到急需和实用人才。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12
按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补助项目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和西宁市财政局共同实施,主要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目前西宁市四区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基本药物补助项目,项目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乡镇卫生院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村卫生室 769家,覆盖人群约237万,收益人群约541.7万人次,西宁市自2009年起率先在全省推进药品零差率服务,截止目前西宁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药品零差率服务,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底,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乡镇卫生院家,200余家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目录药品管理、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管理、价格管理、药款结算、报销、推广培训、宣传教育、监测评价、信息报送、评价与监测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我市召开基本药物相关会议4次,年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年中卫生工作半年推进会,年中基本药物督导检查通报会和年度基本药物工作总结会议,出台了《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宁医改组(20xx)4号),同时与市财政联合印发了《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xx年以半年为周期,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宁卫健函(20xx)154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用药的专题培训工作。二是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均全面配备基本药物,除个别医疗机构外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集中采购,能合理控制基本药物库存,实行分类储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基本药物占药品品种的90%。为更好地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用药与三、二级医院用药的衔接,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专科用药、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三是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配备的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价格透明。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xx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以区县管理为主,市级督导检查为辅的工作模式,年初在卫生工作推进会中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细化了工作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年中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了基本药物通报会,下达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通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年底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率20%。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20xx年通过市、区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较上一年有明显进步,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医联体建设要求,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药品目录实现了医联体内统一目录,采购实现了统一集中采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优先使用监测结果制定了相应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经过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其中乡镇卫生院考核优秀率达19%,良好率达7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秀率达27%,良好率达47%。从市级抽查情况来看,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率较乡镇卫生院有差距,合格率达91%,其中考核优秀率达5%,良好率达59%。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及完成情况
20xx年省级财政拨付西宁市基本药物补助经费1755万元,其中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37万元,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18万,按照市财政工作安排,全市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城东区222万元,城中区260万元,城西区144万元,城北区235万元,大通县349万元,湟中县436万元,湟源县109万元。截止20xx年低考核,各区县基本药物资金拨付率达100%。
综合分析市级和区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考核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1%。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考核后发现的问题
一是医师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率不高。部分医生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主观意识不强,在疾病预房治疗中,不能严格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用基本药物,是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基本药物短缺。很多常用药、低价药因乡镇卫生院采购量小,配送企业缺货、不能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更换、药品采购和配送价格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不及时,部分药品短缺,影响了基层临床用药。三是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公众对基本药物知识了解甚少,习惯用药和经验用药普遍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全面配备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依据国家药物政策,要求制定本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定期统计分析,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指导规范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保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二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疗机构在确定采购目录时,优先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按照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中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的标识提示,在采购时优先选择此类药物。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价。区县卫计局和委属公立医院要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制定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措施,推进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建设,要依托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采取全面监测和重点样本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基本药物,收集汇总核查分析数据信息,实现对重点监测药品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过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了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基本药物的配备、采购、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强化了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及使用率,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均次费用,提高了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萧县2020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1】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20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2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5859.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51.79%。23家乡镇卫生院202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086.2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80.89%。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 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20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20年6月和2020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受益人群:50.70万农村人口;主要内容:18家乡镇卫生院及116家农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西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实施两票制,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低于要求比例,且均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没有线下采购现象。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口为50.70万人,国家财政补贴我县乡镇卫生院为319.46万元,用于我县18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共经费补贴,全部发放。农村卫生所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193.54万元,省级101.40万元,县级101.40万元全部到位,保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根据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情况,按照15%的比例足额拨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余额按服务人口平均分配,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贴319.46万元,农村卫生所补贴396.34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21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中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保持中长期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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