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

时间:2023-05-12 16:25:07 报告 我要投稿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5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5篇)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惠州建设。

  1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1)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继续攻坚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

  (4)强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5)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年度重点工作:

  (1)建立防止返贫监测中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稳定现有帮扶政策,保持相对薄弱村的驻村工作队,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2)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实省《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组织的第一批(延续25个品种)、第二批(32个品种)、第三批(55个品种)、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挂网工作和第一批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挂网工作。

  (3)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两院一体”服务模式,推进1-2个试点。

  (4)推动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惠医保”项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持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积极发挥医保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努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2021年本年收入285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75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3万元,占0.11%。

  2021年本年支出2850.02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2849.72万元,占99.99%,其他支出0.3万元,占0.01%;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 1155.19万元,占40.53%,项目支出1694.82万元,占59.47%;按支出经费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24.6万元,占32.45%,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14万元,占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88万元,占5.5%,资本性支出1.39万元,占0.05%

  二、绩效自评

  (一)自评结论

  2021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9.79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情况得分23分。

  2、预算执行情况得分40.79分。

  3、预算使用效益得分36分。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已按规定完成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成效如下:

  ——截止2021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7.38万人,参保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截止2021年底,221种国谈药中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用数186个,占总品规数84%,在用数比2021年增长151%,全年订单金额比2021年总额翻了一番以上。

  ——深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药品采购费用大幅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为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腾出了空间。

  ——2021年全市医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34宗,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5宗,行政约谈93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暂停医保协议1家,曝光29宗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追回医保基金8180万元,守护了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安全。

  ——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基础。简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全市通办、异地互办,减少群众跑腿。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数字化。实现“码”上看病,“码”上拿药。

  ——树立医保特色宣传品牌。全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报道34篇,在网络媒体首发报道58篇并得到广泛转发传播。在惠州新闻发布厅举办医疗保障专场发布会,通过20多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单位的报道,主动发布我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效和医保惠民政策,开展了县区巡回宣传等线下活动,服务性强,接地气、得民心,线上线下齐齐发力,营造医保宣传声浪。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均已完成。完成情况如下:

  ——发挥已建立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作用,继续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资助参保,筑牢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医疗救助四重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以来共资助9.2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支出共2620.86万元;全市共救助33.21万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8773.38万元。

  ——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基本建立,按照“良性竞争、价优者得”的原则,努力促成三个省级采购平台相互补充、有序良性竞争的格局,着力破解药价虚高难题。药品集采方面:年内开始实施第一批和第二批续约国家集采以及、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执行进度均远超计划进度。1-12月累计节省医药采购费用8.98亿元,药价综合降幅40.32%。医用耗材方面: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高值耗材冠脉支架集采,与2019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已完成第二批骨科类品种报量;2021年2月1日省级组织冠状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以及新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和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3682089个(套)也已落地实施。预计今年可节约医用耗材采购费用1.10亿元。

  ——将符合规定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惠医保”项目已完成2021年投保工作,全市共64.7万参保人投保,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14.8%。2021年4月起,已顺利开展项目理赔业务,截至11月底“惠医保”已累计为1.5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总金额达5000多万元。

  (3)对部门本级支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5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三公开支。

  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1年会议费总额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万元。会议费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会议开展较少,会议费支出减少。

  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培训费总额33.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14.42万元。培训费增加主要是因为:由于工作需要,开展医疗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齐全,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保障有效履行职能职责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要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预算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借助岗位培训学习等途径,强化预算人员的.素质能力,以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水平。

  2.基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行政事业单位要给予充足的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编制人员能够对本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加以总体把握,并做好预算编制参考数据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论证单位预算项目,在确保项目可行的基础上再制定出具体的编制计划,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对本单位预算资金的实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符合预算目标,对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纠正。

  三、其他自评情况(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99分。

  市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本级项目自评99分。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投放、2021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21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21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21〕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20年结转于2021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21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21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9〕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9〕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18.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21年贴息资金未在2021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部门职能

  一是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拟订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是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是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选择和联系协调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是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是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梅州建设。

  2.内设机构构成和人员编制情况

  报告编制主体为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本局,属行政单位。本部门下属单位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设立,在2021年3月30日挂牌成立,未在2020年绩效报告合并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局机关人员编制14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打好三场硬仗、开展三大行动”的工作思路,破解医保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促进全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医保力量。

  一是筑防线,稳固疫情防控后方。落实疫情防控特殊保障政策,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组织医保定点药店参与疫情防控。2020年2月至6月实行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并执行缓缴政策,为企业减负约1.66亿元。

  二是抓征缴,巩固全民医保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底,职工医保参保52.71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6.0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8.02万人。

  三是促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实施商业补充医保“保尚保”,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方面管理,落实“两病”门诊保障等政策,完善医保政策制度。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提高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在五华县双华镇启动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镇村一体化”试点工作。落实“三个不少”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四是降药价,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一是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和医用耗材联盟采购,降低了采购费用,减轻了群众负担。出台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进一步理顺全市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五是严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责令举一反三严肃整改,并全额追回违规医保基金。

  六是优管理,夯实医保工作基础。2020年10月,市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按照省统一部署,2020年10月启动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工作,扎实做好接口对接联调、网络接通、操作培训、测试、试运行等各项准备,于2021年3月份顺利上线。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全过程绩效评价的要求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按项目申报表报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本局的情况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38,449元,支出预算2,738,449元。2020年,本单位收入总额为4,284,881元(其中:财政拨款4,272,562.43元,其他收入12,318.57元),支出总额4,751,7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142.49元,项目支出2,015,586.20元。

  (四)部门整体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2020年,我局及时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在支出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审批程序,对各项办公费用和“三公”经费等厉行节约,做到了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无资金截留和挪用等情况。

  1.单位总体收支情况

  从收入来源看,2020年,我局总收入4,284,881.00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2,562.43元,其他收入12,318.57元。年初结转财政拨款1,611,819.30元,可用资金合计5896700.3元。

  2020年,我局总支出决算4,751,7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142.49元,项目支出2,015,586.20元。2020年度期初结余1,611,819.30元,期末结转和结余1,144,971.61万元。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从支出功能分类看,2020年我局总收入4,272,562.4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02.64元,卫生健康支出3,819,036.79元,住房保障支出149,023.00元。

  我局支出决算4,751,72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142.49元,项目支出2,015,586.2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063.01元,卫生健康支出4,028,451.31元,住房保障支出146,314.00元。2020年度期初结转和结余1,611,819.30元,期末结转和结余1,132,653.04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我局2020年度自评得分为95.17分。(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此项总分28分,自评得分28分)

  (1)在预算编制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8分。

  ①根据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及财政部门编制要求组织编制,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该指标自评分数为5分。

  ②我局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该指标自评分数为5分。

  ③在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方面,我局能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编制财政收入预算,预决算差异率为0,【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收入决算数-收入调整预算数)/收入调整预算数*100%(取绝对值)】。本指标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数据计算,2020年收入决算数和收入调整预算数均为4272562.43元,无差异。该指标自评分数为4分。

  ④我局能在财政部门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该指标自评分数为4分。

  (2)在预算目标设置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

  ①在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该指标自评分数为5分。

  ②在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我局的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量化。该指标自评分数为5分。

  2.预算执行情况。(此项总分42分,自评得分37.17分)

  (1)在资金管理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9.17分。

  ①在上级专项资金分配的及时性方面,我局按照《预算法》和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分配。该指标采用市财政对部门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考核得分计算,我局考核得20分,所以自评分数为4分。

  ②在结转结余率方面,我局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为1,132,653.0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为1,611,819.3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272,562.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结余结转率=1,132,653.04/(1,611,819.30+4,272,562.43+0)×100%=19.25%。10%<结余结转率≤20%。该指标自评分数为3分。

  ③在上级专项资金支出执行率方面,该指标采用市财政局对各部门开展的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考核的数据计分,我局考核得10.83分,所以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17分。

  ④在政府采购执行率方面,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数据统计信息,我局2020年实际采购金额为103.15万元,采购计划为105.33万元,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分。

  ⑤在财务合规性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严格审批各项费用支出,不存在支出不规范的现象,所有重大项目都经过集体决策通过后支付。该指标自评分数为4分。

  ⑥在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方面,我局能及时进行预算编制,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预算编制,未出现超时报送现象,同时,我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均符合公开规范性检查指标。该指标自评分数为4分。

  (2)在项目管理方面,该项自评分为7分。

  ①在项目实施程序方面,2020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分。

  ②在项目监管方面,我局对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且不存在被评价年度部门主管的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级有低或差的情况。该指标自评分数为5分。

  (3)在资产管理方面,该项目自评分为5分。

  ①在资产管理安全性方面,我局的资产配置合理、保管完整、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该指标自评分数为2分。

  ②在固定资产利用率方面,我局的固定资产全部在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总之,我局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依据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我局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采购、出入库、日常登记及处置等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纳入市财政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于每年末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在人员管理方面,该项目自评分为2分。

  我局在2020年度在编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与核定编制数(含后勤服务人员)均为14人,自评得分3分。

  (5)在制度管理方面,该项目自评分为4分。

  我局按规定制订并严格执行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内部财务、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用以反映部门的管理制度对其完成主要职责和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3.预算使用效益。(此项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1)在经济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4分。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按照预算计划支出,对机构运转成本做到严格控制。其中,三公经费统计数为15,395.91元,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为85000元,自评得2分;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为419,375.66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为419,375.66元,自评得2分。

  (2)在效率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

  ①在重点工作完成率方面,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完成率为100%。我局2020年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巩固全民医保成效;二是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推动医保试点工作;五是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六是降药价,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七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②在绩效目标完成率方面,本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完成程度高。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③在项目完成及时性方面,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序推进各项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各项目基本均按照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均预计可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专项资金使用整体按照项目进度有序支付。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3)在效果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

  一是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部门工作职责;二是主要项目支出实现了预期效果。

  (4)在公平性方面,该项指标自评分为7分。

  ①在群众信访办理情况方面,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通过建立12345知识库,在网站开设办事指南栏目等方式向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渠道,同时通过“网上民声”平台接收群众信访诉求和问题咨询。该指标自评分为3分。

  ②在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我局的医保业务经办委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经办,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群众满意度得分为97.28分,满意度较高。该指标自评分为4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我局2020年整体绩效自评良好,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是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大于10%以及支出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计划用于新成立医保中心的费用在年底收到机构批复后次年初才支出,资金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改进措施

  (1)更加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和以前年度资金支出状况,加强预算收入和支出编制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2)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特别是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跟踪,及时与资金使用部门协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并做好年度资金用款计划,按时跟踪计划执行进度,保证当年资金当年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造成年底财政资金冗余。

  (3)对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2021年,我们将一方面加快对接省医保信息系统的数据迁移,另一方面加强医保经办和服务能力的提升,统筹使用好该项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破难攻坚,只争朝夕,全力开启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新篇章。

  一是理顺经办机制体制。推动设立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理顺经办机制体制,打造一支坚强有力、业务精干的医保经办队伍。

  二是继续推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落实梅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继续巩固医保领域的扶贫工作,做好资助参保、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国家和省要求,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和按病种付费。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进一步推动平远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梅州市上线省医保信息平台工作,为医保业务办理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是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意见,抓住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的窗口期,及时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价格。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按照省局要求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

  六是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落实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推进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在我市落地实施,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探索以区域联盟、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全面开展集团采购,发挥规模效应,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常态化,鼓励各采购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和形成良性竞争态势,完善新冠病毒检测相关集采耗材的集中采购、医保支付、价格联动等措施。

  七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协议管理,深入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深入开展检查,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社科联2020年年末机构数1个,为群团机构序列,正处级。内设机构数3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科研部、编辑室。

  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部室的工作;负责文秘、人事、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和联系市级各社科类社团;做好与自然科学界的横向联系合作,组织各社科类社团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对新成立的各社科类社团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提出审查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社科类社团的年度检审工作;指导县级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相关部门的社会科学业务工作。

  科研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年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牵头组织完成国家、省、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社会科学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要课题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组织社会科学界开展重大科研课题的规划制定、立项申请、组织实施、论证验收工作;按照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参评工作和保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奖工作;负责指导所属研究基地的学术研究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社会科学咨询工作,负责规划、协调社会科学队伍的培训工作。

  编辑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山社会科学》杂志的组稿、编印、发行工作;负责社会科学工作网络信息收集、制作、传输、运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有关网络信息单位;负责制定社会科学研究书籍和资料的编辑出版规划方案,发挥社会科学刊物的交流、科普作用。2016年10月,根据保办字〔2016〕86号文件,保山市社科联人员性质由暂定编制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核定编制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为9名,其中实职正处级1名、实职副处级2名,二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兼任实职正科)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6〕86号),对保山市社科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规定,确定了保山市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协调社会科学界各社团的工作,加强社团自身建设。

  2.组织和推动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

  3.组织和推动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社会科学信息咨询服务。

  4.组织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问题、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科学工作者传达党委和政府的希望和要求。

  6.加强对社会科学界和自然科学界的横向联系合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学术交流。

  7.完成市委和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 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

  (2)绩效指标明确性。

  2. 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重点支出安排率;

  (3)“三公经费”变动率。

  3. 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2)预算调整率;

  (3)支付进度率。

  4. 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金使用合规性;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2)资产管理安全性。

  6. 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

  (2)完成及时率;

  (3)质量达标率。

  7. 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市社科联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189.62万元,决算数221.48万元,差额31.86万元,差异率16.80%。从支出性质来看,基本支出预算数146.62万元,决算数178.96万元,差额32.34万元,差异率22.06%,财政拨款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项目支出预算数43.00万元,决算数42.51万元,差异率-1.10%,财政拨款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00%。从支出经济分来来看,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1,6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1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0.20万元;资本性支出决算数0万元。从支出功能分类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121.44万元,决算数153.12万元,差额31.68万元,差异率26.09%;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43.00万元,决算数42.53万元,差异率-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13.79万元,决算数14.10万元,差异率2.2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保山市社科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社科联“小金库”防范管理制度》《保山市社科联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试行)》《保山市社科联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社科联收支管理制度(试行)》《保山市社科联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支出的实效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市社科联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牵头科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2.组织实施

  (1)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开展本单位自评工作。

  (2)由各项目牵头科室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6月25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并报送市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职能;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等于1,不超编;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侧重于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没有超出年初预算,没有超出2019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预算;预算调整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开支增多(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中项目调增;部门实际支付进度按既定支付进度执行。

  预算管理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有些制度还不健全;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社科联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89.62万元,决算数为221.48万元,差异数为31.86万元,差异率为16.80%。主要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奖金开支增多及项目支出中项目增加。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4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3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保山市社科联的科研、科普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市社科联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市社科联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市社科联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社科联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

  (二)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5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xx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的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xx年度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2年,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赋予行政管理职能。

  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3人)。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合作指导科、财审科、组织人事科。20xx年末在职21人,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人员8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17人,财政和社保供养退休人员36人)。

  (二)部门工作职能情况。

  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二是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三是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四是管理直属单位;五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这一总目标总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以转变机制、做强主业、盘活资产、完善服务、拓展经营、建设队伍为主线,落实综合改革措施,进一步夯实供销社发展创新的基础。具体工作任务: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生动活泼的政治生态和工作局面。

  2、全面加强社党委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领导水平;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案,突出新时代新作为;

  4、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

  5、加强指导,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6、聚焦综合改革,加快各项综合改革措施落实;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xx年,湛江市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重大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加强党委(9月10日后改为党组,党委委员改称党组成员,下同)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奋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农服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呈现出良好局面。具体完成工作:

  1.加强学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2.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统领作用;

  4、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拓宽服务内涵 ;

  5、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各项经营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6、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改革措施不断落实,改革成效良好。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2020年8月5日成立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蒋勇(党组成员、副主任)

  组员:郑善星、林尚、郑剑、宋金连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审科具体牵头负责。郑善星同志负责基层单位主要业务开展情况绩效评估,林尚同志负责部门整体管理情况自评,郑剑同志负责项目实施情况自评,宋金连同志负责部门整体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自评并兼任联络员。

  (二)自评工作过程。

  1、接到通知后,市社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成员、副主任蒋勇为组长的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

  2、从整体情况来看,我社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准则,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年初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部门支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为规范我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自查,未发现会计核算凭证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严格按照《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社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评材料,整理相关资料,如实填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收集、整理自评佐证材料,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我社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三)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 20xx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社及时按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绩效报告。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社20xx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7.8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1.整体收入情况。市财政局批复我单位20xx年收入总预算13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552.4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800万元(包含700万元下拨各县、市供销社及市社直属项目单位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化解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亏损需市级财政负担的部分,50万元安排市供销社本级做项目工作经费)。我社20xx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41万元,全年总收入1089.41万元。

  2、整体支出情况20xx年度我社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 工资和福利支出45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3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是财政直接拨付给市直属企业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和自身发展项目)。

  3、实际支出数与年度实际收入数比率是100%,全年收支平衡,上年没有结余结转数。

  (三)项目管理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20xx年申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项。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大力宣传指导电子商务建设,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积极配合省社开展改革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扶持作用,进一步提高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供销社综合改革。

  3.项目执行情况。

  我社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程序“两报两批”即编制专项资金分配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公示、拟定安排计划再次报市政府审批,下达项目计划。湛江市供销社直属单位7个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湛江市技师学院)“社校合作“粤菜师傅”工程培训项目”、湛江市新供销银科粮油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改造项目”、湛江市乾塘供销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湛江新供销华合农资有限公司“农化服务中心项目”、湛江市民安供销社 “新安助农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广东湛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湛江湛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覃斗芒果基地改造项目”;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即广东天禾中加化肥有限公司“2018年湛江市霞山区6500亩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托管项目(供销部门项目)”,严格按照《湛江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工程预结算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4、预算监督情况。

  20xx年以来,我社直属单位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不断规范,不断完善预结算审核,招投标手续,采取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专项资金验收的方式来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

  我社研究制定的《湛江市供销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20xx-2020三年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依照省供销社“百千工程”提出了“12661工程”规划(即:从2018年到202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建立一个农产品配送网络,建设助农服务县级平台、镇村级中心,发展6大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6个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1000个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点)。20xx年是实施“方案”和“工程”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社围绕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并取得初步成效。

  5、预算使用效益。

  (1)资产管理。

  a.资产管理安全性。我社资产管理部门设在办公室,对新购入的资产及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做到账账一致,账实一致,按时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按要求处置盘亏报废、对公务用车残值收入及时上缴国库并做账务处理。

  b.固定资产利用率。

  (2)经费管理。

  a.“三公经费”控制率。

  市供销社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按“只减不增”的原则,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降低1.4%;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1.42%,公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长1.67%,增长主要原因:20xx年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案,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等工作的关键年,经常要下乡到基层去指导和调研等工作,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我社没有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

  b.“公用经费”控制率。

  20xx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37.17万元,实际支出37.1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存在问题

  (一)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完善和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二)市社直属有关公司、基层社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三)供销社基础薄弱。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不强,负债严重,遗留问题较多,与农民联系不够紧密,与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仍存在差距。

  五、今后改进措施

  今后我社财会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加强《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做到深入领悟制度的精髓,准确理解制度,按制度的要求准确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及时更新项目库,提前谋划项目,加强项目督办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服务好供销合作社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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