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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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绩效评价原则。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计算复核,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在形成评价结论后,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绩效评价方法。采用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的方法进行工作开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调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定开展20xx年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的自评工作,成立相关自评小组对20xx年该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进行评价,负责做好项目的自评报告、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照要求提交。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根据项目立项相关文件依据及政策要求,确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工作方案,为项目开展提供方向性目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
20xx年,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基层司法业务的各项工作。
(二)评价结论
基层司法业务经费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按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了20xx年基层司法业务工作中的工作任务。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要全面参与各类行政争议的处理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充分发挥诉讼代理优势,为政府和法院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多作贡献。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方式、审查尺度等均做出重大调整,要在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同时,主动发挥团队作用、人才优势,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协调利益关系、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彻底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政府部门对聘请法律顾问认识有偏颇。个别政府部门负责人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认识还不到位,总认为律师为政府做事是应该的。有些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也多在经济、行政工作发生纠纷后才介入,而在许多重大经济社会事项决策前介入少,或者根本就没有介入,未能充分发挥好其法务上的参谋、助手作用,这样的“顾而不问”造成了法律顾问形同虚设。
二、少数政府部门在聘请法律顾问时不严谨。少数部门在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时,没有对其所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法律擅长进行了解,或者没有结合本部门工作门类,盲目聘请,导致个别法律顾问在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及其他涉法事务时,出现法律文书书写不规范、对相关行政法法条不熟悉等情况,这些情况往往会造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甚至出现更严重的一些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大顾问律师的参与力度。政府各部门要对法律顾问有正确的认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可以在协助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
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统一将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作为依法行政或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审判执行工作正常顺利开展,服务审判大局,加强办案质量,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供给广大群众一个良好的法庭环境,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同级财政部门批复下达我院装备购置经费251.09万元。项目主要支出内容包括法庭审判专用桌椅购置、执行公务车辆购置、简易科技法庭建设、日常办公设备购置、法庭监控设备购置等。
2、资产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财政根据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装备购置经费总共251.09万元,分为本级财政97.49万元和上级转移支付15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我院20xx年装备购置资金实际总开支25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24.54万元、简易科技法庭购置55.1万元、法庭审判专用桌椅购置4.65万元、信息化设备购置50.39万元、日常办公设备购置12.69万元、法庭监控设备购置3.7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引导和支持法院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法院的装备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法院资金使用效率,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
2、阶段性目标
用于执行和审判环节软、硬件设施投入,比如公车运行、信息化保障、审判场所、法庭改造等满足重大庭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我院“装备购置经费项目”的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以及取得的绩效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评价,客观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导向性,作为以后年度立项和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三是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包括项目投入、项目过程(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产出(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效果(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满意度(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具体详见附表3《绩效评价评分情况表》。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因素分析法和数据对比法。因素分析法评价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数据对比法则反映的是项目运行的持续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目标评价法,即以年初设定的计划目标值为标准,对年末实际完成目标任务值进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自收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以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前期项目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原则、评价标准、时间安排等。具体实施过程为:一是前期准备。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本次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人员组织、资料准备、评价方式等一系列工作。二是财务核查。20xx年第二季度,从项目资金入手,对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通过对资金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掌握装备购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三是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相关人员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分,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数据分析、财务核查等方式,对本项目绩效进行了合理评价,评价结果为项目投入得分16分、项目过程得分40分、项目产出得分2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绩效指标分析
一是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所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我单位依据项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项目预算资金相匹配。
2、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根据我院实际工作情况,20xx年安排装备购置经费总共251.09万元,分为本级财政97.49万元和上级转移支付153.6万元。县财政局于20xx年8月份下达指标20xx年装备购置项目资金共计251.09万元。上半年未拨款,没有和财政部门对接好,需要注意拨款进度,及时申报资金,规划好资产使用时间。
(二)项目过程情况。
1、业务管理
在购置设备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采购设备手续齐全,所有程序步骤合法、合规、完整。设备采购合同、验收清单等资料及时归档,设定的采购计划落实到位。采购设备验收合格,都能正常投入使用。
2、财务管理
我院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管理,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用于法院专业装备购置。同时所有开支均按照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资金的运行流程完全按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专项支出核算时,不只是使用政府收支分类规定的科目进行统一核算,还将专项资金的不同来源渠道性质予以区分,便于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资金全部投入使用,20xx年我院装备购置资金实际总开支25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24.54万元,购买10辆新车用于执法执勤需要,保证办案效率;简易科技法庭购置4套,花费55.1万元用于加强智慧法庭建设,保障审判工作需要;法庭审判专用桌椅购置4.65万元用于购买大法庭和基层法庭的审判桌椅、被告椅等共计16件;信息化设备购置50.3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交换机、门禁系统、羁押室对讲系统、会议信息设备等;日常办公设备购置12.69万元,用于购买办公室桌椅和空调、打印机等日常设备;法庭监控设备购置3.72万元,用于购买3个基层法庭监控设备。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装备购置经费对我院工作开展提供了极大的经济保障,也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法庭环境。我院日常办案工作平稳高效进行,惩罚了犯罪、平息了纠纷、保障了人权,有利于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可持续影响指标
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可以提升业务装备水平,加强业务装备的规范化,有利于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求,利于促进办案效率。
3、社会公众或办案人员满意度
对于法院案件办理群众满意度,我院积极开展访问调查,鼓励群众对我院提出改进意见,就调查结果看,群众满意度达标,并逐年提升。对于我院办案人员满意度,也是积极沟通询问,共同改善,就目前询问结果看,办案人员满意度达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提高绩效意识,规范管理制度。在项目执行中需要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绩效意识,编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让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到位不及时,按照绩效目标设定应该是上半年拨款到位,但县财政局于20xx年8月份才下达指标20xx年装备购置项目资金共计251.09万元。没有和财政部门对接好,导致上半年未拨款,没有完成该项绩效目标。应该主动和财政部门对接好,需要注意拨款进度,及时申报资金,规划好资产使用时间。
七、有关建议
1、虽然有专项资金经费保障,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办案需求,但法庭装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和科技含量,另外由于物价上涨,办案成本增加,建议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当上调专项经费,并视情追加经费。
2、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规范专项经费开支范围。
3、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3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人民法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人民法院1个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派驻法庭9个,分别是下两法庭、沙河法庭、大河法庭、正直法庭、长赤法庭、南江镇法庭、赶场法庭、光雾山法庭、关坝法庭。
(二)机构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全院共核编115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99人,机关工勤编制16人。20xx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7人(其中聘任制书记员29人),供给车辆15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293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293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57万元,占81%;项目支出559.29万元,占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我院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我单位认真制定和完善了工作制度、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也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执行,有效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单位编制预算都是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预算编制科学且合理。绩效目标填报完整、有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规范长效,绩效评价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三公经费秉持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进行开支,不存在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的情况。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对产生的经济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于20xx年依法接受省高院邀请第三方审计2次。按时间按要求进行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四)综合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全部执行完毕,项目目标全部完成,达到了绩效考核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完成很好,项目预算经费执行率达100%。
本部门在20xx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调研工作经费”“陪审员经费”“办案经费补助”“聘用制书记员及安保人员经费”“驻村工作队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南江法院学术调研水平进一步提升,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
(2)“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4万元,执行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同时也促进了案件的公正性,完成了至少陪审700件案件的总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陪审员数量及专业性还需再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培训。
(3)“办案经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共审执结案件6200件,结案率99.66%,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切实解决百姓的问题,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4)“安保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也保障了来院人员及法院干警的人生安全,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5)“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驻村工作队的服务与扶贫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了贫困户收入持续增长。
20xx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资金申报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实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预算动态调整,年终全面完成预算使用,无违规记录发生。各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20xx年度南江县人民法院全面完成了预算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价结论
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预算,严格支出控制,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项目申报内容,严格精细化管理。整体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细化程度高,项目管理措施齐全,长效管理措施规划完善。我单位主要得分点在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扣分点主要存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面。部门自评质量良好。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建议
提高学习范围,多看多学多做,加强自己在制度创新和工作推进中创新的能力。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纳入20xx年理塘县法院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院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执行局、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技术室、法警队等业务科室。
(二)机构职能
(1)组织和带领全员干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受理、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5)对审判工作中发生的具体运用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办理请示等有关事宜;
(6)收集、反映对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
(7)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审判活动和其他方式,宣传法律,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公德;
(8)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9)抓好机关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干警队伍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业务培训、纪律检察、行政监督,保证严肃执法、公正办案;
(10)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当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1)管理审判设施、物资装备和机关行政事务,为保障审判任务的完成提供物资条件;
(12)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年末实有人数43人,其中公务员42人,工勤1人;在编实有车辆10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我院预算金额合计1047.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6.8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4.11万元,遗嘱、退休人员支出6.37万元,工会支出9.3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5.73万元、津贴补贴395.71万元、奖金36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9万元、住房公积金106.21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8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73万元、电费0.2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物业管理费0.47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劳务费0.6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我院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院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做到每笔资金申请均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对其绩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资金有计划支出,保障资金运作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院20xx年顺利完成维稳安保工作,在安保范围内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安保案件,同时为我院审判工作、审判辅助工作提供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通过组织工会活动,增进了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我院在20xx年加大对干警的能力建设,开展各类培训36期,受训干警62余次,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眼界和综合素能,以及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院20xx年的各项支出按规定顺利完成。
(2)质量指标。
我院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旅,同时我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采购办公用品,确保了办公用品及服务的合格率。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县维稳指挥部的指挥,切实履行维稳职责,认真完成维稳任务,累计出动人员2000余人(次)车辆1500余台(次)。责任辖区内未发现任何维稳事件,虫草采挖期间未发生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时效指标。
我院各项经费做到及时报账,及时支付。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维稳工作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效益指标。
我院20xx年加强“巡回审判”服务,组建“巡回审判”团队,制定巡回审判时间、路线,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虫草山和城区学校。全年开展巡回审判6场次,法宣50余次,发放便民宣传手册1500余次,参与群众3000余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条,排查矛盾纠纷20余件,就地调处7件,大幅度提高农牧民群众、干部职工生活幸福感,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率,同时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对政策、法律的知晓率,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率。
(5)满意度指标
通过20xx年各县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幅度提高了干警的满意度,提升了收益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收益群众对我院审判工作、审判辅助工作的认可度。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绩效目标自评基本完成,拟应用20xx年绩效自评结果督促20xx年各项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并对20xx年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重点督促,我院也将在内网上及时公开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自评报告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各项经费做到及时报账,及时支付。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维稳工作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整体绩效执行较好。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20xx年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42人,年末实有人数为34人,其中司法局机关15人,司法所17人,事业单位2人。退休人数10人。
2、机构设置
芙蓉区司法局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是长沙市芙蓉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交办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指导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和管理本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指导各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指导、实施、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统筹辖区内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xx年度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179.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16万元,占71.89%,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项目支出330.92万元,占28.1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20xx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6.40万元,占89.39%;商品和服务支出49.44万元,占5.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6万元,占4.68%;资本性支出0.76万元,占0.09%。基本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厉行节约,20xx年全年无超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本年度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发生数为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生数为2.46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经费,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以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费用的发放。刑释解教经费,主要用于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普法宣传经费,主要用于指导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等方面。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劳务费。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费用。社区矫正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社区矫正中心的运行以及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法制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进行复议和诉讼以及政府重大项目进行法律把关。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330.92万元,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47万元,占30.36%;用于基层司法业务22.60万元,占6.83%;用于普法宣传12.95万元,占3.91%;用于律师公证管理4.75万元,占1.44%;用于法律援助42.76万元,占12.92%;用于社区矫正76.50万元,占23.12%;用于法制建设33.43万元,占10.10%;用于其他司法支出14万元,占4.2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万元,占5.44%;其他支出5.46万元,占1.65%。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使用。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开展国有资产工作,完善了资产管理流程。同时,每月做好资产月报及资产折旧工作,及时将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效率。
截至20xx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139900.65元,其中流动资产55003.53元,固定资产净值1084897.12元,无形资产0.00元,在建工程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分别占比4.83%、95.17%、0%、0%。我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250个(台、辆等)、1611846.7元,专用设备8个(台等)、2069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7个(套等)、281790.99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84.20%、1.08%、14.72%。
20xx年度,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789348元,其中新购789348元,调拨0.00元,接受捐赠0.00元,置换0.00元,其他增加0.00元;处置固定资产38100元,其中处置通用设备38100元,无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优;对7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30.9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优。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指标落地见效
一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通过了20xx年工作要点及三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完成“七五”普法区级考评验收;组织、参与各类宣传7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3000份。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26个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边执法边普法”、交流会等形式将执法与普法高度融合,区行政执法局2个案例成功入选20xx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执法典型性案例。三是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目标,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最美公益普法集体”等创建活动,向省厅推荐了区检察院、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等一批较为突出的单位。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积极参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领域的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抽查、结果点评,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把关,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各类合同、文件440份;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提升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办结49件,撤销原行政行为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9件,应对区政府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20件、行政复议案件24件,通过复议、应诉及时发现执法重点与难点,推动相关执法单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优化了区域营商环境。五是积极服务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蔡锷路两厢棚改征收项目和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对接各级法院对项目前期手续进行把关,同时加快对蔡锷路两厢棚改项目(一期)司法强征进度,促进项目征收扫尾清零。
(三)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调处,部署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750起,涉及金额3172.57万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特殊人员管控有力。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全区现有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72人、刑满释放人员579人,无一例脱管、漏管;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接回率、全国刑释系统核实率、回执率、衔接率、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下。
(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推动“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件,接待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服务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创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马王堆街道滩头坪社区“5180”法务工作站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推进会上得到推广。三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社区(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基层法律服务的便利。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控和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以形成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和对绩效目标的实时监控;二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内控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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