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6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逐渐养成,筑牢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坚实屏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项目实施情况。
深入学习省、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工作安排,围绕“进农村、灭死角、标准化、建机制、追责任”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县城环境干净、整治、有序。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用省级财政资金10万元,拨付永定街道办西邑村委会,用于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健康文明全参与宣传等支出。
4.组织及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下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管理使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截留、挤占、挪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其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通知的要求,落实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产出目标,达到预期效果目标。
2.年度目标
努力实现县城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洗手设施管护到位、使用方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农贸市场整洁、有序、规范、标准;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参与、都知晓的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最低成本法。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我单位对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根据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评分,按照打分标准,得出20xx年度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分数为9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该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为实现县城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洗手设施管护到位、使用方便;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参与、都知晓,文明县城复查工作提供了财力保证。
四、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资金使用,为实现县城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提供了财力保障,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合理,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保障项目资金支出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有待加强。项目实施后的经费支出情况有待更细化、完整、科学。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需结合项目明细具体设置,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项目产出及效果。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中方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为省拨专款,为履行特定职责、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的专项工作经费。20xx年度预算收入6万元,全年执行10.1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本年度全县乡镇村矛盾化解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对中方县司法局20xx年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2号中关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通过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承担项目绩效股室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编制绩效报告;计财股对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绩效评价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按财务规定流程,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单位自行组织、报采购招投标等。经费支出5000元以上,需通过党组会议集体通过。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实现项目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制度,按调解协议数发放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并确保经费落到实处。重点发挥医患、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第三方调解矛盾优势,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集体访和越级访发生。一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4件,调处成功966件,调解成功率99%,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用行风自评、听证评议、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和监督,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等现象。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8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案件42件,代理非诉讼案件9件,直接调解疑难纠纷11件,解答法律咨询48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经费支出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财务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够等等情况
六、有关建议
专项经费严重不足,需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为纾缓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所造成的影响,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区县商贸流通恢复重建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产业〔20xx〕174号)要求,我委及时将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农产品市场保供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兑现到位。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区县商贸流通恢复重建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产业〔20xx〕174号)精神,对新冠肺炎疫情农产品市场保供实施以奖代补,助力中小微困难企业纾困。
2.经费来源和实施情况
依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区县商贸流通恢复重建等项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丰财产业〔20xx〕17号)要求,支付率达100%。一是按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公告公示程序,核发《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市场保供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的通知》(丰商务发〔20xx〕23 号),核定受益对象57家,以奖代补资金45万元;二是依照《关于下达20xx年疫情防控期间保供企业奖补等项目资金的通知》(渝财产业〔20xx〕190号),支付重庆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市场保供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受益企业应享尽享,助推困难企业复工复产,受益企业营收成长率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数20%以上,受益企业职工稳岗率保持在疫情前平均数70%以上。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该项目分属于补贴类,标的清楚,认定明晰,全年任务完成则认定为实施完成,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进行资金拨付。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项目资金65万元,为中央预算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商务委依规对受益对象、受益额度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由商务委安全环保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结合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应享企业予以指导。
(三)产出
经市商务委委托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获批金额65万元。
(四)效果
受益企业营收成长率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数30%以上,受益企业职工稳岗率保持在疫情前平均数85%以上,受益企业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89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分属于补贴类,标的清楚,认定明晰,全年任务完成则认定为实施完成,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进行资金拨付。但是资金拨付时间相对滞后,希望来年加快资金拨付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事宜。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额与我区在全市的经实话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原则上取得第一名满额发放,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减少100万元和200万元,第四名则取消发放。以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取得第一名为例,奖励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其中,镇街组425万元,区直部门组75万元。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二、第三,则各组奖励资金相应减少20%、40%,剩余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根据奖励办法规定,20xx年奖励资金总额为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充分调动各镇街积极性,为打造精致威海提供相应扶持;
2.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能够在区市组考核中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3.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及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
绩效评价对象:8个镇街(鲸园街道、竹岛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嵩山街道、羊亭镇、温泉镇、张村镇)和4个区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绩效评价范围:一是承担市级考核项目。包括数字城管案件平台处置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二是违法建设治理考核。主要包括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存量违法建设治理。三是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街长制、重点督办事项、早夜市、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关于20xx年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的意见》核算分配。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根据确定的评价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以指标体系框架为模型,维持共性指标体系中的一、二级指标名称,一、二级指标权重、三、四级指标名称和权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充分体现项目特点,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借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而成。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选用坚持简便有效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中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在对评价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评价等级按百分制得分划段确定,分为四个级别:优秀(≥90分)、良好(≥75分,<90分)、合格(≥60分,<75分)、不合格(<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往年绩效评价的经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
4、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初稿完成,征询项目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5、归集档案。建立和落实档案管理,所有项目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金项目通过了区政府办公会议,项目实施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比较明确。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发放均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汇总分析各类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94分,确定绩效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决定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项目奖励分配办法,根据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的名次确认本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同时结合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排名情况核算分配金额;区财政局负责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未达到争一保二的年度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镇街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压力,且根据奖励办法,有效激励了各镇街的工作积极性,我区城乡容貌环境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数字城管平台工作。一是全年我区数字平台共接收上级部门案件35380件,按期结案率99.82%,其中重点案件13689件,所占比例38.70%,返工案件994件,所占比例2.81%,现场办公90余件次,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置效率。二是利用现有监控系统,对全区的清雪工作进行调度和指导,完善清雪工作方案,完成了230条道路的分类工作,明确区直48个部门的分片包干任务,通过招投标采购3000吨融雪剂,改造清雪消纳场1处,为清雪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环山路S201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山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累计自查裸露土地、乱堆物料等各类问题43处,完成整治43处,整治率100%,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并整改新问题93处。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各镇街对辖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上级派遣的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现场落实,已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问题31处。三是开展沿海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作,结合精致城市建设,建立《环翠区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清单共分为21类、44小项,市级反馈问题图片64张,完成率100%。
3.精致城市攻坚突破行动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
(1)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环翠区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开展了攻坚突破整治行动,对市派问题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纳入了全区绩效目标考核当中。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攻坚突破任务已经完成,累计组织镇街完成问题整改301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完成现场核查验收,整改完成率100%,同时组织各镇街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整治行动,累计发现并处置各类自查问题470处,已整治完成470处,完成率100%。第三阶段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接收市派整治问题44处,已完成整治35处;各镇街、部门继续开展自查自改整治行动,已累计提报各类自查问题998处,整治完成913处。
(2)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对12345系统进行排查,今年1-6月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共1289件,其中油烟扰民类233件,噪音扰民类473件,违章建设类470件,破坏绿化带类31件,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类35件,户外广告设施类24件,占用城市道路类6件,道路不文明施工类11件。通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其中仍未答复满意的问题牵头相关镇街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
4.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全力拆除违法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印发《环翠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监管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关于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积极引导户外广告所有者或管理者认真履行定期安全检测工作,累计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测142处,已出具安全检测报告131份,拆除各类整改不到位户外广告33处。二是全力抓好违建治理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双向督查等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强力拆违的工作合力,已完成存量违建治理163处、58946平方米,拆除新建违建10处、608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3万平方米违建拆除计划。三是对非建筑类围挡开展排查摸底。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实地调度全区围挡情况,对65处问题围挡中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措施,已经完成拆除29处,完成整治28处。
5.“街长制”工作。1-12月份,各级街长巡查发现并处置问题14018件次。对比市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数据分析,我区1-12月份被市级考评员采集立案问题数量36449件,其中实行街长制管理的街巷被采集问题数量1321件,仅占被采集数量的3.62%,运行成效明显。
6.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汇总整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镇街落实。截至目前,我区20xx年整治计划的7条背街小巷已完成6条。
7.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一是实行对各相关镇街、采集公司“双考核”的管理机制。修改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卫数字村居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对镇街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对采集公司要求核实确认整改通知的每个案件,对漏采问题按照采集管理制度实施扣罚;二是对全区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的93个村居实行全覆盖式采集,目前已派遣案件26060件,按期结案率99.75%。实地督导巡查整改问题696个。采集公司补采39次,涉及问题326个,扣罚2760元,完成市级季度暗访反馈问题82处。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环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区级各部门职责,完成《数字村居项目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等签订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级年度考核成绩我区在全市八个市区中排名第二。
8.全力抓好综合执法领域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督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市区13处早夜市实行了临时闭市措施,配合外来务工防控组做好人员排查工作汇总隔离排除信息,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进行劝阻,增设了露天临时蔬菜、水果售卖点42个,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二是制定下发了《早夜市管理企业复工指南》,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75次,督导对早夜市、临时摊点周边进行消毒防控139次,对已经完成复市的早夜市开展检查113次,下发问题督办11次,督导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59件次,有效保障了临时售卖摊点、早夜市的安全运行。三是本着“政府引导、严控疫情、审慎包容、规范有序、适度开放、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放临时摆摊区域29处,在26条道路两侧开放临时越门经营限时。截至目前已联合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早夜市联合监督检查9次,督导并完成整改问题460余处。四是针对冷链食品问题,第一时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夜市冷链食品安全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镇街加大对食品来源的登记备案,以及对售卖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和体温登记工作,配合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做好常态化防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数字城管案件属于精致城市考核中的一部分,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市级考核办法、考核模式等,均对环翠区有极大不利因素,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导致我区该项考核由连续7年第一,变成了今年的小组第三。我局曾多次对此提出质疑,但市级部门并未采纳。
六、有关建议
继续加大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我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凭借扎根基层、遍布城乡、方便快捷、不伤和气、不收费用、联动各方的特点和优势,在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必须坚持的“金字招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也是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系。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用来鼓励人民调解员的一种方式,有利于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项目绩效目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村(社)、乡(街)、区级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投入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给人民调解员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几年来的自查情况看,基本确保了专款专用。二是接受审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进加以整改。三是随时接受专项清查。根据工作安排,加强了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2、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作用。
3、本项目需要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共同配合、通力合作。各司法所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4、项目资金由办公室具体管理,按计划,制定管理制度,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由办公室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了解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局机关各业务相关处室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3、收集基础数据。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上级有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为营造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7万元,使用1.3万元,结转1.4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依法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依法及时化解辖区、行业内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截至目前,全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455次,预防56起纠纷。共主动及依申请调处127起矛盾纠纷,调处率为百分之百,其中达成书面协议62起,口头协议65起,涉案金额151余万元,纠纷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19起、邻里纠纷55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起、合同纠纷6起、生产经营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19起、山林土地纠纷1起、环境污染纠纷(邻里)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起、物业纠纷2起、医疗纠纷5起、其他纠纷15起。
(2)深化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的能力。一是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监督员信息库;二是协助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管理制度。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人们调解工作的稳定开展,为居民和谐生活提供了良好保障,为建设创新创业、宜居宜游,精致精美、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存在的问题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素质有所欠缺,大部分调解员年龄较大,不会使用电脑,造成许多案件未能形成卷宗;二是人民调解员积极性有其所欠缺,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带领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热情,使得专项工作资金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六、有关建议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多举办相关培训活动,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建立完善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xx〕74号)要求,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xx〕125号)下达红河州20xx年度PPP以奖代补资金1578.8万元,其中,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167万元,综合以奖代补411.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18〕74号)要求,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首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及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
(二)组织过程
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州情况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提出了相关要求。通过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认真填报《项目支出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分析评价
我州对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用于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股权投入等相关支出,规范推进PPP示范项目。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州级财政全额、及时拨付到相关部门及县市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xx〕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xx〕105号)下达项目奖补资金1167万元,其中,下达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红河州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奖补资金442万元、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72万元、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340万元、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70万元、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70万元;下达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150万元;下达红河州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蒙开个地区河库连通工程10.2万元;下达个旧市:个旧市特色农业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8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xx〕106号)下达综合奖补411.8万元,其中,下达弥勒市:弥勒“一水两污”治理示范项目50万元、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65万元;下达绿春县:绿春县中医院PPP项目40万元,绿春县新区幼儿园、思源实验学校PPP项目40万元,绿春县特色产业园区一号桥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40万元;下达建水县: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65万元;下达蒙自市:蒙自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65万元;下达开远市: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46.8万元。
根据《云南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统筹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财政支出,包括项目咨询、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同文本拟定、法律财务顾问、资产效益评估、运营补贴、建设融资费用补助、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云南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做到资金专项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获得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PPP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分析。我州获得奖补资金的PPP项目全部已完成PPP合同签订工作。
2.资金下达后对当地PPP工作开展促进作用情况分析。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及时到位,充分发挥了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和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PPP项目单位规范实施,保障项目得以顺利落地,按期开展,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使红河州PPP项目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加大对PPP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计划
红河州获得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的PPP项目全部已签订PPP项目合同,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PPP奖补资金实际支出完成率达81%,完成质量为“中”。以奖代补资金用于PPP项目执行过程咨询服务、运营补助等方面加快推进我州PPP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作用明显,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我州将在规定的时限前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将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坚持贯彻资金管理的严格性。严格遵循强化导向、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注重绩效的管理原则。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按照拨付流程对资金及时拨付。今后我州将总结经验,严格把控、有效落实绩效指标的完成,确保PPP以奖代补资金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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