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12-19 12:45:19 报告 我要投稿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精选5篇)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六、相关附件

  (一)评价指标体系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方案》(澧财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澧县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

  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支持保障,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筹集建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方面。由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保中心)统筹管理。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20xx〕24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湘建保函〔20xx〕138号)等文件,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筹集建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等。

  老旧小区改造由县住保中心组织实施,改造范围包括澧阳街道群玉社区司法局宿舍等64个老旧小区和水德庙亮点示范片区建设。其中64个老旧小区改造先后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工,20xx年12月完工;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11月开工,截至20xx年底尚未竣工。

  城镇棚户区改造分为货币化安置和改扩翻建两种方式,其中货币化安置由县征收办具体实施,改扩翻建项目由县住保中心实施或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截至20xx年底,货币化安置项目已全部完成;各改扩翻建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

  公租房筹集建设分别由新澧州投资公司、县城投公司、城头山建设开发公司和官垸镇政府具体实施,县住保中心通过签订公租房建设管理协议书,按中央补助标准对公租房建设给予财政贴息补助。截至20xx年底,澧阳、澧澹、澧西3处公租房已开工建设,澧浦公租房尚未开工。

  住房租赁补贴,是面向全县城镇低保、低收入、贫困人口、新就业人员等对象,按标准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由补贴对象自主申请,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住保中心终审后分批发放。

  详见附件2:20xx年澧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表;附件3:20xx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明细表;附件4:20xx年澧县公租房建设情况明细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到位29,231.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38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93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1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041.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77.23万元,全年可执行资金合计37,008.58万元。

  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支出23,331.33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5,695.72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6,190.82万元、发放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72.86万元、公租房筹集建设及维护支出1,051.93万元、工作经费支出120.01万元。年终结转资金13,677.25万元。

  详见附件1: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汇总明细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要形式,持续改善和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美化城市形象。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老旧小区改造。对县城规划区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6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户数6150户、改造面积56.42万平方米;启动水德庙老旧小区改造亮点示范片区建设,改造面积约13万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886户。各项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64个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开工率100%、年内完工率100%;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年内开工率100%。项目成本严格按预算评审控制,成本节约率≥0。

  ②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货币化安置690户,改扩翻建1155户。改扩翻建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货币化安置征补程序合法合规率100%。各项棚户区改造年内全面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③公租房筹集建设。分别于澧阳街道、澧澹街道、澧西街道、澧浦街道建设4处公租房,新增公租房1030套。公租房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各项目年内开工率100%。

  ④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200户,各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第一批补贴7月20日前发放,第二批12月25日前发放,发放及时率100%。

  (2)效益目标

  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②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镇形象。

  ③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④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

  ⑤满意度。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7月21日至9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资金收支等程序,现场核实老旧小区改造及改扩翻项目实施情况。随机选取了103名老旧小区改造对象、80名棚户区改造对象和50名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与县住保中心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2.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15分,实得15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30分,实得19.5分,扣10.5分,扣分明细:

  1.项目批复投资额不准确,扣1分;提前支付工程款,提前兑现补贴资金,扣2分;账务处理欠规范,扣0.5分。

  2.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手续,扣2分;擅自开工建设,扣2分;财政评审程序未履行,扣1分;租赁补贴公示范围不全面,审批记录欠完善,扣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总分30分,实得24分,扣6分,扣分明细:

  1. 住房租赁补贴完成率55.95%,扣2分;

  2.改扩翻建项目延期完工,扣2分;澧浦公租房年内未开工,扣1分;第一批次租赁补贴延期发放,扣1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总分25分,实得24分,扣1分,扣分明细:

  棚户区改造对象满意度87.75%,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等文件立项。项目决策程序规范,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20xx年度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未纳入县住保中心部门预算,未申报绩效目标。本次评价的绩效目标由评价小组根据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可研报告及批复、项目工作方案等文件梳理形成。

  3.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上级财政按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进行补助,县级财政进行配套保障。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累计到位29,231.3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77.23万元,全年可执行资金合计37,008.58万元。各级财政资金根据年度任务情况和资金需求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xx年底,项目资金累计支出23,331.33万元,预算执行率63.04%。项目资金根据业务合同约定条款和工程进度拨付,预算执行水平在合理范围内。

  (3)资金使用合规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由县财政局设立住保资金专户,县住保中心建立专账进行核算。县住保中心根据上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和资金需求向县政府申请,经县财政局审核,分管财政副县长审批后将资金转入住保专户。各项支出,由经办人申请,经财务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业务副主任审核,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及中心主任审批后拨付。

  2.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县住保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报请县政府、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制定了《澧县20xx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xx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澧县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澧县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2)组织实施程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经研究拟定实施方案后开展实施。各项目基本完成了立项批复、建设许可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选取建设服务单位,项目完工后按程序验收。住房租赁补贴由各乡镇(街道)宣传,补贴对象自主申请,经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县住保中心终审后分批发放。

  (三)项目产出情况

  1. 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累计改造了洞庭钢套厂小区等64个老旧小区,改造户数6150户,改造面积56.42万平方米;启动了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改造户数886户。已完工验收项目质量合格率100%。64个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开工率及年内完工率100%;水德庙示范片区建设年内开工率100%。各项目尚未完成结算评审,成本节约率待结算评审后评定。

  2. 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年完成货币化安置690户,其中澧西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84户、澧阳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67户、澧浦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223户、澧澹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116户;改扩翻建项目1155户,其中澧西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375户、澧阳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150户、澧澹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380户、大堰垱镇改扩翻建项目三期250户。货币化安置征补程序合法合规率100%,截至20xx年底,各改扩翻建项目均未完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未达标。

  3. 公租房筹集建设。公租房建设1030套,其中澧西街道黄泥社区400套、澧阳街道洗墨池社区280套、澧浦街道周家坡社区50套、澧澹街道常发社区300套。截至20xx年底,除澧浦街道公租房尚未开工外,其他公租房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公租房年内开工率目标未完成。

  4. 租赁补贴。20xx年分别于10月和12月分两批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9户,各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租赁补贴发放数量和及时率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了屋面整修、墙面粉刷、排水整修、场坪道路翻修等多项改造内容,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屋面漏水、地面积水、道路拥挤不畅等问题,老旧小区通过“小改造”实现了大变化,居民对安全、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得到解决。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对被征收户给予货币补偿,用于购买新的改善性住房,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2.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镇形象。因建设年代久远,县城区域内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环境杂乱、违章建筑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小区垃圾堆,将空中管线归集整理,增设路灯、旧衣物回收柜等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小区规划停车位,在水德庙示范片区中新建5个社会停车场、2个公共厕所,4个广场,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变了脏乱差的小区环境。通过改扩翻建项目,对澧南镇乔家河社区、小渡口镇毛家岔社区、大堰垱镇文昌阁社区等集镇临街房屋进行改造,协调统一建筑外观,美化集镇形象。

  3.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通过澧西街道棚户区改造五期等货币化安置项目的实施,累计征拆房屋9.66万平方米,腾地900亩,进一步优化县城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规划,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4. 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县住保中心利用奖补引导方式促进公租房建设,能有效充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提升全县公租房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向低保户、贫困户等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租赁补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租房经济负担。

  5. 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满意度91.02%,棚户区改造对象满意度87.75%,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满意度90.4%。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落实湖南省审计委员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的要求,促进老旧小区项目改造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县审计局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将审计关口从事后监督前移到事中监督,提高项目效益,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到位

  (1)项目批复投资额不准确。大堰垱镇棚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县发改局批复总投资为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350万元。该项目预算评审金额95.54万元,合同金额91.58万元,在实际建设内容与立项批复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实际投资远低于立项批复金额。

  (2)提前支付项目款。一是提前支付改造工程款,根据县住保中心与老旧小区改造一、二批各标段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应于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70%工程款,20xx年9月在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累计支付一、二批老旧小区改造各标段工程款1,030万元。二是提前兑现补贴资金,根据县住保中心和城头山建设开发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建设管理协议,约定公租房完工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进行贴息补助,20xx年12月在该公租房仅完成前期工作尚未开工的情况下,就拨付补贴资金70万元。

  (3)账务处理欠规范。县住保中心账务处理中未将年终已下达未使用资金指标确认为收入,未准确完整反映全年专项资金收入及年末结转情况。

  2. 业务管理欠规范

  (1)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手续。县住保中心委托澧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对64个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设计服务,合同金额96.8万元,20xx年9月完成政府采购程序后签订合同,而相关工程项目20xx年9月前就已完成预算评审并已开工建设,设计服务实际在9月前就已完成。澧澹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毛家岔建设点、澧西街道改扩翻建项目二期乔家河建设点和周家坡建设点,分别于20xx年9月、12月和20xx年2月完成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根据相关乡镇向县住保中心申请项目资金的报告反映,并向改造对象核实,上述项目开工日期均明显早于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完成日期。

  (2)擅自开工建设。水德庙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澧阳街道改扩翻项目,20xx年11月和12月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3)财政评审程序未履行。水德庙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截至20xx年底仍未完成项目预算评审,不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在现场跟踪审计监督中也缺乏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xx〕58号)第十四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财政性资金项目,要按《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其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全过程评审及监督”。

  (4)租赁补贴管理欠规范。一是公示范围不全面,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仅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未在网站上公示。二是审批记录欠完善,县住保中心租赁补贴采用集中会审方式,在各补贴对象审批表中未签署审核意见。

  3.项目产出不达标

  一是改扩翻建项目普通延期,澧西、澧阳、澧澹及大堰垱镇改扩翻建项目年内均未完工验收,滞后湘建保〔20xx〕24号文件明确的时间要求,超出了委托实施协议约定时效。二是公租房开工率不达标,截至20xx年底,澧浦公租房仅完成土地、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未开工建设。三是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未完成,20xx年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完成率仅为54.95%,对比湘建保〔20xx〕2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任务少完成991户。四是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20xx年第一批租赁补贴10月才发放,滞后于《澧县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中“7月20日前打卡发放第一批补贴”的要求。

  (三)原因分析

  1. 支出审核及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规范。

  2.因乡镇(街道)财力有限,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需尽可能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支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 为完成上级财政对专项资金执行率相关考核要求,避免收回上级补助资金等情况,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支出了部分工程款。

  4. 因20xx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各项业务开展和推进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导致部分项目在招标采购及报建手续方面存在问题。

  5. 县住保中心对委托实施的改扩翻项目主要通过验收进行考核,对过程监管缺少对应程序与措施。

  六、有关建议

  (一)严格财务管理

  严格财务审核程序,拨付款项前应充分审核相关资料,关注拟支付款项对应的合同约定条款是否完成,确保各项支出准确、规范。工程款项可按照一定比例按进度拨付,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比例应控制在合同金额的70%以内,并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年终已下达未使用的资金指标应确认收入同时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完整准确反映年度收入和年终资金结转情况。

  (二)规范项目管理

  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各项业务应根据规定要求实施公共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禁止先实施后补手续的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及时、规范履行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禁止违法建设、先建设后报批等情况,确保施工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认真落实评审监督程序,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对财政投资项目和重点支出预算、结算、决算等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租赁补贴对象应按要求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保证补贴项目公开透明。规范租赁补贴管理,审批中应按要求明确签署审核意见,保证审核过程规范、严谨。

  (三)提高项目产出

  做好项目库建设,根据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规划,按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等不同类别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开展立项、报建等前期工作,避免因前期工作耗时过长影响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加强计划管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将实际情况与计划进度对比,对于完成情况不达标的,督查催工,确保项目及时完成。加强委托实施项目监管力度,定期巡查项目进度,关注项目过程的规范性、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整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各乡镇(街道)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经费挂钩,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不予拨付工作经费,督促提高乡镇(街道)积极性,确保租赁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四)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建议县住保中心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力度,规范财务及业务管理程序,提高项目产出和实施效益。建议县财政局及时拨付下达上级补助资金,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资金支持,保障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我局下属台江区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主要承担辖区区管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要求,每季度需进行双随机检查,聘请专家对塔吊、施工电梯等进行安全检查,需要工作经费支撑。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我局监督检查15天、30人次。区管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5.00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100%,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100%,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区管工程进行安全常态化监督。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确保区管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保障工程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检查材料等方法。主要针对查看重大事故发生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公示情况和投诉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100.00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5%,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质量指标-监督检查覆盖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0%,满分10分。20xx年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得10分。

  数量指标-监督检查人天数,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15人次,满分20分。实际完成30人次,得20分。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事故发生次数,反向,目标为等于0次,满分30分。20xx年我区区管项目未发生重大事故,得3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2345诉求件数,反向,目标为小于等于80件,满分20分。实际完成75件,得2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提升管理软实力。“控事故、保安全”,我们在完成好工程日常监管的同时,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文明、安全责任等要素融入其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工程参建方,培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形成良性循环。

  2、坚持引导企业参与。既充分尊重企业的意见,把企业合理化建议收集起来、整治进去,同时也善于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到工程安全管理中来。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六、改进建议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分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财综〔20xx〕3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xx〕213号)、《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29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20xx年5月完成招标,6月完成公示并跟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由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和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建设,已于20xx年7月初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除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外其它已全部完工。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为三次下达我县《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xx〕10 号,总金额127万;《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昆财建〔20xx〕53号,金额15万;《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昆财建〔20xx〕75号,金额370万,共计512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建设,共收到中央补助资金为512万元,支出362万元,分别是支付给云南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费用11万元;支付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2万元;支付给云南联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5万元;支付给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品质,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统筹实施,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央文件、会议精神,持续推进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富民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共对8个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资5465万元,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行报账制拨付。

  同时我局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20xx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完成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2)效果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达到改造标准,同时完成部分周边路面修复工作,西街及永兴路改造路面面积:4260.99平方米,西街道路长度:421.25米,沥青铺设厚度是8CM;永兴路长度150米,沥青铺设厚度8CM。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项启动实施,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自评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四、成本效益分析。

  资金收入和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程序开展,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雨污混排、垃圾分类不完整、充电不规范、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的严重现象,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明显,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因老旧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原始图纸资料缺失,小区整体布局缺陷等因素,造成施工作业面及改造受限,造成整体工程的难度大。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需电力改造12户,因电力改造需要由供电局按计划统一实施。目前已将2个小区报供电局纳入电力一户一表计划,即将实施电力改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县级财政在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配套部分资金,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完善功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5

  一、评价实施情况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民生工程专项进行评价,综合各项目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民生工程专项区级预算资金600万元,现场评价资金600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珠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理民生工单、社区报告案件,对未办结的案件进行备案登记统筹纳入民生工程或社区改造计划。项目资金申请文件、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资金申请文件

  《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民生工程建设经费的请示》、《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预算内民生工程款的请示》、《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预算内民生工程款的请示》、《关于请求拨付20xx年度珠晖区预算内民生工程款的请示》。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民生工程,对管辖区内涵管下水道、砼路面、排污管、沉沙井、护栏等进行修缮、安装和疏通,修缮背街小巷路面、路灯,维修维护市政设施,全力解决群众诉求,加强主次干道人行道维护,为老百姓出行带来便利。以“创文创卫”为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珠晖”。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预算安排与资金到位情况

  民生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600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到位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单位: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民生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600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支出594.93万元,预算执行率99.15%,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均留存于区住建局的账户。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区住建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参照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且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

  2.资金使用情况

  区住建局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项目资金支出基本为直接支出,支出的.具体内容对象、用途等事项明确、清晰,但存在项目资金审批程序不到位的情况。

  3.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评价日,专项资金结余5.07万元未使用。结余原因是系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工程结算,尚有部分尾款暂未结清。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是由社区报告案件、12345政府热线接收工单、人大政协提案等方式提交工单交办函,由区住建局受理。区住建局下设工程部门审核工单交办函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并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每年外包给多家工程建设公司,对珠晖区的基础设施、零星工程等进行维修维护。20xx年对广东路、粤汉、苗圃、东风、冶金各街道辖区内涵管下水道、砼路面、排污管、沉沙井、护栏等进行修缮、安装和疏通;20xx年重点对葵花里社区、凤凰社区、粤汉路路面、临江路社区、荷花坪等社区的下水道、路面、沉沙井、护栏等进行了疏通及维修改造,维修各社区太阳能路灯165盏;20xx年重点实施了背街小巷路面、路灯修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文明创建人行道问题精细化维修,马拉松赛道沿线问题整改等一系列工程;20xx年重点实施了背街小巷路面、路灯修缮及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一系列工程。

  (二)项目建设情况

  20xx-20xx年民生工程具体项目建设情况如下表:

  五、项目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一)夯实基础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0xx年区住建局受理12345民生工程类工单逾500件,社区报告100余件。新做沥青面积17000余平米,新做混凝土面积逾8600平方米,新建围挡逾2100平米,清理化粪池、清井近500座,清沟约7000余米,新做下水道约400米,维修、新装路灯300余盏,换沟盖板2750米。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齐头并进,城市空间不断优化,城市功能日趋完善。

  (二)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生产环境。

  区住建局对区住建系统的建筑工地、人行道、市政工程管道和井盖等进行不定期巡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立以局班子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以质量安全为主线,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努力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坚持服务民生,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一是施工前主动征求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如修缮安居里路和安全里路时,将通往居民家门口的小道一并改造,水泥路面直接铺到了每户家门口,方便居民出行。二是施工中尽量考虑群众生活和出行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使用大功率、大分贝器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荷花坪下水道改造过程中,由于路面开挖深度达4米,为保证安全,在整个路段设置隔离带,悬挂警示灯,并安排专人早晚巡逻,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尽量满足群众配套建设需求。把一些方便群众又力所能及的配套建设,采用“跨一步、带一把”的方式尽量帮助解决,满足社区居民对改善社区环境的要求。四是坚持人性化设计和文明施工相结合的原则。既坚持工程设计标准,又积极照顾社区居民的诉求,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为民生工程树好了口碑。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一是绩效目标不科学。20xx年至20xx年期间,各年度提交的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绩效指标内容雷同,未分年度合理设置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如:20xx-20xx年该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内容均为“辖区内基础设施条件基本改善”,但实际20xx-20xx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尽相同。二是项目绩效自评不到位,如专项资金自评报告中介绍项目概况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内容,但评价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却是针对主次干道修理、人行道修理进行描述,且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均未进行清晰描述。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场评价发现,在项目实施期,区住建局对项目制定了简易工程管理方案,未建立有关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区住建局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二是部分凭证附件不齐、支付审批不到位。20xx年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款,20xx年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款,均未见完整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相关的工程计量表等付款凭据,如:20xx年5月6号凭证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款15万元,区住建局与湖南尚信建设工程公司签订《20xx年珠晖区民生工程合同》,合同中未明确工程区域和工程具体内容,附件中也无工程区域与工程方案、工程量等;20xx年2月2号凭证支付20xx年民生工程三期工程款20万元,未附合同款项审批单。

  (四)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20xx-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流程,区住建局选取湖南亚鑫建筑有限公司、湖南国联建筑有限公司、湖南长恒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湖南长坤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承包20xx-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20xx年民生工程款161万元,20xx年民生工程款133万元,均未通过招投标程序。二是20xx年-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均未编制工程预算,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未验收,20xx-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后补,多个工程项目已完工未及时进行验收、结算。

  (五)项目监管不到位

  一是项目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无监理单位。20xx-20xx年民生工程项目与监理单位口头约定对项目进行监理,但未签订明确的监理合同。项目建设单位未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对工程质量跟踪、监督、整改进行详细的记录。二是未分项目制定具体方案。项目未针对每个工程项目制定具体方案,项目经办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勘察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施工,后续也未将工程区域与完工情况进行完整的登记。三是群众满意度不高。现场进行电话回访,群众反馈存在部分提交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未处理到位的情况,如:20xx年11月5日受理案件,珠晖区粤汉街道永安菜市场门前路段排水排污口经常堵塞,下雨天积水严重,对其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回访情况:下雨天仍会出现积水堵塞的情况。

  (六)项目资料管理有待加强。

  现场评价发现,民生工程项目存在项目资料零散、不齐全的情况。区住建局收集社区街道申报、创卫工交办函、人大政协提案、12345政府热线工单等诉求,填写了工程明细表,但未对各渠道上报的案件汇总整理、成册归档,不能直观反应民生工程案件处理时间和结果。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建议区住建局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确保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制定明确、细化、量化、合理的绩效目标,在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对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效益进行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是提高项目综合成效的有力保障。建议区住建局根据民生工程专项的特点,研究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考核,促进项目的规范管理。

  (三)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资金使用。建议区住建局根据专项资金性质和管理要求,进行项目专项核算,并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于附件不齐全的应要求经办人员补齐相关附件和资料。

  (四)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及质量督察。建议区住建局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验收及审核程序,严格制定并执行项目方案,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登记并落实解决,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得到明确的项目产出。

  (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为了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及规范性,建议区住建局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保证档案信息完整及按时归档,并建立索引,便于日后查找。

  八、评价结论

  区住建局积极组织实施了20xx-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专项,规范了实施程序,对主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但也存在项目管理欠规范、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评价小组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管、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效益等八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75分,评价等级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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