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7-16 10:54:42 炜玲 报告 我要投稿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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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11篇)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1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xx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3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和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文件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xx年4月组成绩效

  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国家及全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看病负担,着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县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xx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文件),就完善全县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有关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充扶贫医疗救助基金。截止20xx年底,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累计救助43684人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2.《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7号);

  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

  6.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

  7.与项目相关的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8.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专家等充分讨论,拟定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时效性(30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22个三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财社〔20xx〕281号),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摸底调查和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计划救助资金850.00万元,实际拨付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率:截止20xx年12月31日,计划救助850.00万元,及时到位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管理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等文件管理办法执行,未制订其它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督促县内各医疗机构落实“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开展申报审核救助,组织开展部门会审,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

  项目质量可控性: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局确认后,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2.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救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确认后,划拨资金到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忠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拨付救助资金,并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流动使用”的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监管。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助人数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人数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3684人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计划救助20000人次,实际救助19576人次,实际救助占计划救助的97.88%。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忠县20xx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计划指标值为50%,实际为44%。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忠县20xx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计划61559人,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1559人,参保率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109.21%。

  2.质量指标

  县城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忠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计划结算率为100%,实际结算率为100%。

  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忠县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实行分段救助,自付1000(含)-1万元(不含)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自付1万元(含)-5万元(不含)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救助,自付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照95%比例予以救助,医疗报销比例均超过计划比例70%。

  3.时效指标

  建卡贫困户住院报销及时性:忠县卫生健康委员对当月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当月立即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局审核,经财政确认后,财政及时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平台对住院费据实结算,住院报销及时,不存在拖延情况。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实现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8.59%,特殊疾病自付比例12.08%,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社会效益: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一站式救助平台据实报销贫困户住院医疗费,大病特病患者门诊费,减轻因病致贫患者药费。

  3.可持续影响:一战式救助平台住院费据实结算,解决全县建卡贫困户看病难问题,保障按期脱贫。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电话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度约为97.26%。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3.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贫困人口常年在外,无法及时、精确的对其落实相关政策。

  2.部分贫困人口对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

  3.需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的合规诊疗。

  六、主要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贫困人口政策知晓全覆盖、落实全覆盖。

  2.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相关医疗机构合理诊疗。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4

  根据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对泸西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现形成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5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泸政办发〔20xx〕14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让每一位因病致贫人员及时得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与民政、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确保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和巩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要求及上级医疗救助政策,制定了泸医保发〔20xx〕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打造健康扶贫四重保障体系,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整合一体,织密织牢了针对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其它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防止其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从而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时,“一站式”结算方式、分级诊疗和先诊疗后付费等多项健康扶贫举措的推出,极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寻医问药,打通了困难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收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80.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16.64万元,省级资金563.4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56.22514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或挪用以及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等非正常现象。切实保证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救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医疗救助。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资助参保参合。按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的资助参保工作,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全额资助2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定额资助180元;低保及持一二级残疾证人员实行定额资助120元。

  2.规范门诊救助。重点对象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门诊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3.完善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救助比例为100%,不设起付线;城乡低保对象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一般疾病救助比例为15%,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30%,不设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执行;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一般疾病救助比例为15%,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为30%。

  4.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通知》红医保发〔20xx〕27号文件,开展救助工作,最高年救助封顶线10万元; 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将符合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扣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补充保险、其他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赔付及普通疾病医疗救助后满足单次个人自付费用(政策范围内)在0.8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或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费用2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的,按50%给予补助;或者是政策范围内单次个人自付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或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万元的,按60%给予补助。

  5.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强与民政、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

  6.“一站式”信息平台即时结算。采用红河州统一的一站式信息系统进行医疗救助结算,本县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户住院救助经系统结算的占比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救助资金。

  (二)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确保了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过高得到及时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xx年,共资助53349人,其中资助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8975人人均18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计8815500元,资助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374人人均18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7320元;住院患者医疗救助14468人次5959431.45元。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我县加大健全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0xx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明显扩大。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基础上,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惠及全县5万多贫困人口。二是救助标准大幅提高。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自付部分的30%,一次救助封顶线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特困人员实行了全额医疗救助。三是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取消起付线和病种限制,帮助解决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救助对象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的'部分医疗费用。四是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医疗救助金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实现了医疗救助的利民、便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病看病难的问题,群众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有效性的认可,通过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四)综合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泸西县20xx年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98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全县基层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制度实施以来,有力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同时也对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家庭减轻了负担避免了因病致贫产生新的建档立卡家庭,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存在问题

  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资金不足,我县绝对贫困人口涉及面大,但由于受资金的限制,广大贫困群众对医疗救助的愿望还不能完全满足;二是救助水平低,由于救助资金不足的限制造成了封顶线低。三是对救助对象是否准确的核实有一定差距,我局待遇保障科工作人员少,力量不足,对医疗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身上,真正把城乡医疗救助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通过硬件的配置,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的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法纪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转变工作作风。

  3.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医保局制定需求计划、财政局审核筹措、财政和医保联合下拨、医保部门管理发放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救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加强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登记备案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防止不列、虚列、列而不支、挤占挪用、贪污冒领医疗救助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20xx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提出“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20xx年3月,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职责,在中央和市级文件的要求下继续开展20xx年度丰都县临时救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由内设机构社会救助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具有丰都县户籍或居住在丰都县内的居民,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对象分为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含2倍的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建卡贫困户、1-4级残疾人家庭)、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四大类。救助标准分为重特大疾病救助、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并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按资金量分级审批”的程序办理,依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的不同发放救助补贴。

  (三)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xx〕170号),中央和市级财政共计下达丰都县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38.00万元,其中1738.93万元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19%,全部用于丰都县下辖30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

  (1)年度绩效目标:20xx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2)年度绩效指标

  ①效果指标: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80%以上。

  2.绩效指标实现情况

  ①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已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6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

  4.《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

  5.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

  6.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

  8.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xx〕32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1号)

  11.关于印发《丰都县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号)

  12.《关于20xx年度民政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报告》(丰都民政文〔20xx〕37号)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

  13.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办法

  14.项目决算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财务和会计资料等

  15.其他能够体现项目工作内容产出和效果的相关材料等

  (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内容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分析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梳理分析项目在投入、管理、产出及效益各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综合分析并总结归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2.评价范围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38.93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产出及效益具体情况,评价工作组细化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0分,管理20分,产出40分,效果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确定评价项目的绩效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

  2.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对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产出、效果进行评价,产出方面主要了解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等,效果方面主要了解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程度、救助资金匹配度、救助政策知晓率等,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工作组对许明、十直、仁沙、树人、高家、太平、三合街道、龙河、双路、兴义10个镇乡街,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样本200份。现场调查名单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7月下旬启动,至同年9月上旬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

  7月15日,第三方机构组建由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等多层级人员构成的评价工作组,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流程、工作守则、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

  7月15日至20日,工作组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通过梳理、分析提交的材料,找出绩效评价关键点、重点,为下一步绩效评价的实施打好基础。

  (3)根据项目特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访谈提纲、问卷调查表

  7月22日至8月4日,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设计、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内容,并报区财政局审定。根据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工作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定稿。

  2.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现场调查

  8月13日至22日,工作组至许明寺镇、十直镇、仁沙镇、树人镇、高家镇、太平镇、三合街道、龙河镇、双路镇、兴义镇10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每个镇、乡、街道随机抽取20户、共计200户进行现场访谈及问卷调查,具体了解救助精准性、发放及时性等情况,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11月4日至5日,针对太平坝乡、十直镇、许明寺镇特殊问题,工作组还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共计抽查140户,其中太平坝乡45户、十直镇60户、许明寺镇35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形成评价结论

  8月23至9月12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交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3.分析评价阶段

  (1)评价结论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9月18日,工作组按照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告经审核并征求县民政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成果材料经确认、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73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率

  20xx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19%。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丰都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该文件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分级施救机制等内容,对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小额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大额临时救助金(2000元以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手续,并委托银行代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预算执行规范、支出内容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项目资料,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务监控及监督:一是每年度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审查临时救助程序规范性、救助对象准确性以及救助资金收支节余情况等内容;三是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明细公示公开,救助资金的合规性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但评价认为,丰都县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1)救助完成率

  20xx年度内计划完成临时救助2602人,实际完成临时救助的人数为8662人1,救助计划完成率为332.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2.产出时效分析

  (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60+26x75%)/200x100%=89.75%。该指标分值10分,得8.98分。

  3.产出质量分析

  (1)救助对象准确性

  工作组在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00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详见表2),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2)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1年内因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致贫的样本量为129个,医疗困难救助调查的样本总量为147个。根据计算公式,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129/147x100%=87.76%。该指标分值5分,得4.39分。

  4.产出成本分析

  (1)救助成本达标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调查样本发放救助资金均符合标准,未超过市级文件规定的资助上限。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成本达标率=9908/9908x100%=10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75个,反馈“依靠其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109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75+109x75%)/200x100%=78.38%。该指标分值10分,得7.84分。

  (2)救助政策知晓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了解政策并能熟练应用”样本量为90个,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样本量为105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政策知晓率=(90+105x75%)/200x100%=84.38%。该指标分值5分,得4.22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根据已提供资料,20xx年度临时救助机制已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救助政策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低保保基本、特困补短板、临时救助解急难”的局面,相关机制运行良好。该指标分值3分,得3分。

  (2)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项目单位依托重庆民政社会救助平台开展临时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工作,平台具备审查受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综合查询、审查跟踪等功能,可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运行效率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救助对象满意度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x75%)/200x100%=99.63%。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五)评价结论

  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及评价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申报阶段,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确定当年绩效目标为“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并设置了总救助人数、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年度总成本、应助必助、受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执行阶段,项目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绩效指标完成率均达70%以上。绩效自评及公开方面,总结阶段,项目将年度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比对,确定目标值完成比例,自评结果显示完成情况良好。同时,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自评得分98分,并按要求在民政局官网主动公示公开。综上,项目总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全过程管理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临时救助分级施救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

  项目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申请要素齐,审批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评价,评价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有待完善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采取了现场检查、内部自查、公示公开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管,但临时救助资金的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

  2.小额救助资金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

  根据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结果,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00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

  3.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对于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程度,本次抽查的200户样本中,有105户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占比52.50%,反映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仍有进步空间,在政策内容、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救助资金公示公开制度

  一是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提高审批专业性、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公示、公开程序,促进救助资金公开化、透明化,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舆情监测预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在日常临时救助工作中,注重提高救助的规范性、精准性,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利用培训、检查等手段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二是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利用审批资料抽查、救助对象调查等多种监控手段,提高财务监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梳理汇编临时救助政策,将政策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编写形成海报、手册等宣传载体;二是持续利用宣讲会、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参与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在临时救助工作中积极作为。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6

  根据《汶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厅2022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汶财函〔2022〕1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情况

  20xx年,根据阿州财社〔20xx〕24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中央288.17万元)、阿州财社〔20xx〕68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中央95.19万元)、阿州财社〔20xx】83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中央)福彩公益金41.6万元,合计下达资金424.96万元

  (二)其他资金预算

  阿州财社〔20xx〕24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省级61.83万元)、阿州财社〔20xx〕68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省级19.1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65万元)、阿州财社〔20xx〕83号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州一般公共预算12.8万元、州福彩公益金25.6万元),县级地方资金25.31万元,上年度滚存结余86.05,利息,0.34万元,合计236.74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结合全县城乡居民总规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拟定如下救助目标: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36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人次,医疗救助人次数15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500人次,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100%,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8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00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24.96万元,到位424.96万元,地方资金150.35万元,上年度滚存结余86.05万元,当年利息收入0.34万元,以上合计661.7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我州医疗救助政策标准,20xx年共救助4886人次(包括资助参保1176人),支付救助金660.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城乡医疗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xx〕4号)、《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补充通知》(阿州医保发〔20xx〕11号)、《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20xx〕20号)等政策要求,由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一卡通”发放,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11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129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14%、医疗救助人次数4886人次(包括资助参保1176人),实际完成情况全部超过预定指标值。

  (2)质量指标。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达到100%,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84%,超过80%的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受益人数增加全年医疗救助人次数达到3710人次,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按照医疗救助一批的要求,认真实施精准扶贫,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25.3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11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129人次,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5人,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如期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政治效益明显项目的实施,不仅减轻了被救助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被救助群众感恩党的恩情、拥护党的领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大幅提高,重点救助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通过现场询问和电话回访,被救助对象工作满意率达到100%。

  三、相关措施建议

  汶川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一是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线上媒体及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册、入户宣讲等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救助工作向纵深拓展;二是将加强应救尽救。严格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补助和待遇支付政策,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工程,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和减轻特殊群体就医负担中的作用。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7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保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及(阿州财社〔20xx〕68号)文件,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0.65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该项目资金与今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各批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我局注重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对我县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于20xx年7月已就位。

  2.在20xx年中央对地方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基金出纳核算准确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该笔资金应有作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总收入272.8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90.6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1.95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4.4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3万元,利息收入2.85万元。

  2.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总支出4938人次670.9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39.21万元,资助参保人数1643人次;住院救助2619人次597.43万元;门诊救助支出676人次34.31万元。

  3.该笔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群众满意度。

  我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社会关切,在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我局通过发放医疗政策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微信朋友圈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使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好地了解。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局窗口做到了让群众群众只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

  因救助范围覆盖所有参保群众,加上救助比例较大,还因为发生医疗费用的`不确定性,我县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均存在缺口,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州、县做好工作报告,争取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以满足医疗救助需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20xx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本次项目评价结果值得在以后的年度预算安排中借鉴,评价结果可自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8

  一、项目概况

  自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职能划转县医疗保障局,我局认真落实贯彻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标准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124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儿童倾斜救助、二次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具体如下:

  1、住院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对象因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给予10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6万元;

  (2)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同时又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患病住院,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3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5万元。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超过20000元的,医疗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按50%的比例,对20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超出部分给予救助,封顶线不超过1万元。属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在相应规定上再提高1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2、门诊医疗救助

  对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符合19类重大疾病和15类门诊购药救助病种范围,确实需要依靠门诊用药维持治疗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0元;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

  报账式门诊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同时计入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救助对象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不得重复叠加计算。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及目标达到情况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福县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为1068万元。县级安排的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为96万元,合计1164万元。20xx年医疗救助支出总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目标达到情况:为民政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救助,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过重的医疗负担,受益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加,社会反响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福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下拨、县配套组成,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为1068万元,实际到位1068万元;县级配套预算资金为96万元,实际到位96万元,合计筹集资金1164万元。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为1036.54万元(截至20xx年10月业务数据)。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福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批,经公示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待遇,经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财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年接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为12502 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稳步提高。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5%。

  (3)时效指标:“一站式”即时结算吉安市内全覆盖,补助金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符合条件的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为50%;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比例分别为70%和100%;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个人自负医疗救助比例为7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年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036.54万元。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将未纳入低保、五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同低收入家庭,直接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可以享受定点直补、异地就医直补、慢性病特殊门诊、医后救助等政策,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使患者个人自负费用大大减少,有效缓解了其过重的费用负担,社会反响好。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

  (4)可持续影响:通过实施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消除“因病致贫”现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问卷调查,困难群众对我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1%,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困难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是机构改革后由县民政局划入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职责,之前在县民政局管理时有三名工作人员经办医疗救助工作,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各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拨付,最繁杂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社区和乡镇民政所专职人员完成,而医疗救助职责在划入我局管理后,由于我局在各社区和乡镇没有相关机构,只是在各乡镇人社所有一名工作人员经办医保业务(医保业务本身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已经苦不堪言),根据“一站式结算”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不仅需做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还必须承担医疗救助金额的拨付工作,使本身经办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偏少的情况,现今更是捉襟见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改进措施:加强与医疗救助资金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让医疗救助经办流程更科学,更合理化。

  工作建议:医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入户调查、公示、档案管理等需要大量工作经费,建议上级增加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增加各乡镇人社所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从而让医保业务和医疗救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医疗救助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缓解了我县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评价组一致认为,安福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达到优秀等次。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9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惠民工程。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医保、以人为本的要求,立足于为参保人员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服务理念,管好用好医疗救助资金。现就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我县共有医疗救助参保对象10628人,全年总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6.3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暂付款150万元)。

  二、实施计划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完成时间

  20xx年12月31日。

  四、资金使用情况

  待遇支出416.39万元,医疗救助共救助12709人次,有效的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医疗救助费用及时拨付。

  五、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我单位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室,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收支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二)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六、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管理科学、标准合理、程序便捷、操作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严防因病返贫,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遵循了:救急、救难、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尽力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报销。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10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1.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

  2.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3.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4.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6.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7.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 ”,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3.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2.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现将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中省共下达我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39.7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下达3988.45万元、省级财政下达855.7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169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省级下达203.5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xx〕21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三批中央财政下达-682.46万元、省级财政下达-288.25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中央财政下达262.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65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为持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符合客观需要;加强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统筹医疗救助,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

  2.具体绩效指标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具体指标为: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小于或等于15%、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大于或等于70%、服务对象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对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等次为优秀。

  (三)指标体系设置

  指标体系设置参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主要报告:项目决策等4项一级指标、决策依据等11项二级指标、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等21项三级指标。

  (四)评价工作过程

  组织规划财务、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各项指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6分。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岳池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较好,决策依据充分,目标较明确,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稳步拓展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扩大了救助规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过程管理

  县医保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保障医疗救助资金运行安全,合理使用救助资金。20xx年,岳池县医疗救助资金支出7680.95万元,其中:全市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034.57万元;住院救助资金4617.06万元;门诊救助资金29.32万元。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实现符合救助条件人群全覆盖。20xx年全市资助参保150873人,住院救助47044人次,门诊救助5435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待遇,基金累计结余率为0.18%,较去年大幅度降低。

  2.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支付比例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95%。

  3.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不断增加,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将救助范围拓展到孤儿、医疗费用支出大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

  (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更加快捷。全市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

  2.可持续性

  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坚持保基本、惠民生、托底线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积极沟通协调民政、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有效衔接救助对象的各项保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85%。

  五、存在问题

  全县医疗救助资金当期收支差口较大、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开展。

  六、工作建议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救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资金运行情况,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省级统筹,逐步消除地区间待遇差距,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拓宽筹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医疗救助基金,有效防止各类支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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