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6-09 01:59:30 毅霖 报告 我要投稿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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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7篇)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一、投入(19.9分)

  (一)项目立项(11.9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2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了《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六教秘[20xx]52号),方案贯彻落实了《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7.9分)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六政[20xx]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市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县区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市教体局学生营养办公室,有2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年度预算工作经费15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2分)

  根据《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目标责任,对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食堂供餐率、公示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和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8分)

  1、资金到位率:(5分)

  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省、县区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分别为:95905575.00元、4745052.00元、69185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3分)

  二、过程(54.7分)

  (一)项目管理(34.7分)

  1、目标责任书(2分):市政府与试点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区目标责任;试点县区政府、部门、学校和供货企业(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2、政策宣传(5分):制定了《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市、县区营养办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在街头设宣传台,宣讲政策,散发彩页。在市政府民生工程网和市教育局网《教育民生》专栏,有60多篇报道全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动态。省教育厅网站和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营养办下发《关于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微信群的通知》(六市营养办[20xx]2号),市、县区、学校分层建立工作微信群,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公示菜谱、菜品,深受家长的欢迎。经过努力,全市学生家长微信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3、信息公开(4分):公示国家、省、市、县区营养办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市营养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市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公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示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情况;通报督查、巡查、检查情况。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5.9分):各试点县区都建立健全了食堂食材采购进退出机制。大宗食材(粮、油)由县区集中招标采购,全市今年共采购436万公斤大米,136.3万升食用油;456所中心校、学校食堂荤蔬菜、调料等食材公开招标,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和实行市场食材价格询价制度和“黑白名单”进退出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9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学校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陆续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开展3次营养餐食品安全督查、发整改通知41份。全市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已评出43所,第三届争创“示范食堂”工作已全面启动,21所学校参加了初评。市、县区分级组织食品安全织培训。市、县区、校逐级逐校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6、食堂用工管理(3分):20xx年全市公办学校886所,食堂从业人数2726人,全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劳务企业派遣,学校将食堂的各项劳务外包劳务企业,劳务承包合同由县区统一制定,有效防范用工风险。

  7、信息平台管理(2分):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还按照市民生办要求通过民生工程(学生营养改善)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信息管理。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2分):市、县区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9、资料报送情况(1.8分):市营养办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向省营养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双月报等相关资料。国家学生营养办来我市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工作,市、县区营养办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受到好评。

  (二)财务管理:(20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6分)

  在自下而上、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会计核算制度(试行)》。各县区、学校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373所学校进行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审计面达30.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试点县区投入食堂运转资金2006.07万元,投入食堂从业人员工资3221.94万元,投入教师午间看护补助1102.6万元。国家、省、县区膳食补助资金101342477元,均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准出现白纸条和不合规凭证,大额费用不得现金支付。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分)

  各试点县区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6分)

  市、县区教育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互查,市营养办发整改通知37份。

  三、产出(15分)

  (一)项目产出(15分)

  1、覆盖率(5分)

  国家试点县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630所农村初中小学,157554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地方试点县舒城县、裕安区315所农村初中、小学,94521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实现了试点县区学校和学生100%全覆盖。

  2、食堂供餐比例(5分)

  国家试点县区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学校食堂供餐数分别为204所、365所、61所,食堂供餐比例均为100%。地方试点舒城县食堂供餐学校155所,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160所,食堂供餐比例为100%,食堂供餐率位于全省前列。

  3、质量达标(5分)

  市、县区教育局、食药监局多次对学生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检2390批次,检测结果合格2368批(次)。从随机突击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市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四、效果(10分)

  (一)、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3分)

  (1)、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试点县区共投入1.9亿元用900余所学校食堂、小伙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

  (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25.2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市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累计在我市已投入11.55亿元学生膳食补助资金,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专项补助资金。

  2、营养改善成效(3分)

  (1)、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培养了学生的良好的饮食习惯。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小孩有挑食、偏食毛病改了,还养成饭前洗手,不剩饭菜的好习惯。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4分)

  食堂供餐老师的工作量大了,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也减少学生中午接送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控辍保学及脱贫攻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学得好,深受学生家长的衷心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通过市、县区学生营养办的随机问卷、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创新(2分)

  一是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此项活动在全省首创,通过学校申报、初审推荐、复评验收、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并实行挂牌、摘牌动态管理,已评出市级“示范食堂”43所,第三届“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21所学校食堂参加了初评。通过开展争创示范食堂活动,有力地推动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提质升级。

  二是食堂用工实行劳务派遣。此项工作为全省首创,20xx年秋学期,全市883所公办学校营养餐食堂从业人员2726人,全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劳务企业派遣,由学校将食堂的各项劳务外包劳务企业,并与之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由县区营养办统一制定。学校配合劳务企业开展员工培训、管理,学期结束时通过师生、家长对劳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依法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有效地防范用工风险。

  自评得分:101.6分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依据《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xx〕15)要求,结合20xx年度全区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全面扎实、规范地开展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工作成效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全覆盖的意见》(教督厅函〔2016〕6号)和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六安市叶集区20xx年学义务教育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叶教〔20xx〕22号)。并建立健全了由教育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各单位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教育局、学校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保证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媒介,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利民政策,努力营造实施营养改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学校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价带量食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为执行大宗食材“四统一”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防止区级监管责任缺失,20xx年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全覆盖。“4+3”全部用于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每日为学生提供一荤、一素、一个半荤半素、一个汤和一份米饭的营养午餐,食材价格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发布的价格制定,切实降低采购成本。明确米、油一周一送,荤素菜一日一送。建立食材定期不定期抽检机制。食材抽检纳入市场局抽检计划,其检测经费由中标企业承担。

  定期通过学籍管理平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及资金安全监管,提高食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区分别于4月1日、8月18日举办了由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有了进一步认识,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财务管理

  总体上看,项目目标明确、资金到位率高、组织监管体系完善。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按每年195天计算,4元/人/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营养改善工作运转经费由区财政解决,20xx年投入720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做到专款专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覆盖率达到100%。我区受益学校61所,享受营养餐学生30600人,其中初中生10847人,小学生19753人。在对部分学校食堂随机抽查显示,供餐学校食品质量符合要求,当日供餐数量、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供餐现场干净整洁,学生就餐井然有序。

  四、项目效果情况

  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全区实施食堂供餐、明厨亮灶全覆盖,真正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大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进行抽查,群众对我去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满意度良好。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

  一、投入

  (一)项目立项(10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2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区教体局制定了《20xx年裕安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裕教体[20xx]56号),方案贯彻落实了《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6分)

  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区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乡镇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区教体局学生营养办公室,有3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年度预算有工作经费。

  3、绩效目标情况(2分)

  根据《20xx年裕安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中心学校目标责任,对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食堂供餐率、公示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和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5分)

  1、资金到位率:(3分)

  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省、区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均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2分)

  二、过程(60分)

  (一)项目管理(40分)

  1、目标责任书(2分):区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区目标责任;区教体局、中心学校、实施学校和供货企业(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2、政策宣传(6分):制定了《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区营养办、乡镇中心学校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在街头设宣传台,宣讲政策,散发宣传单。在区政府民生工程网和区教育专题网等网站,有30多篇报道全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动态。区营养办、中心学校、实施学校分层建立工作微信群,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公示菜谱、菜品,深受家长的欢迎。

  3、信息公开(6分):公示国家、省、市、县区营养办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区营养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区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公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示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情况。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6分):区教体局建立健全了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退出机制。大宗食材(粮、油)由区集中招标采购,19所乡镇中心学校食堂荤蔬菜、调料等食材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公开招标,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和实行市场食材价格询价制度和“黑白名单”进退出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9分):严格落实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陆续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每月开展2至3次营养餐食品安全“四不两直”督查、已发通报8次、督办函2次,整改通知54份。165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已评出6所市级“示范食堂”,第二届争创“示范食堂”工作已全面启动。区、乡镇中心学校分级组织食品安全织培训21次,1800余人次受训。区、校逐级逐校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逐步规范。

  6、信息平台管理(4分):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还按照区民生办要求通过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每位学生的身份信息、家长电话信息等。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3分):区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乡镇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8、资料报送情况(3分):区营养办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区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向市营养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双月报等相关资料。教育部来我区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工作,区营养办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受到好评。

  (二)财务管理:(20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5分)

  制定了《裕安区学生营养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裕安区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会计核算制度(试行)》,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开展营养餐财务审计,全区165所学校接受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国家、省、区膳食补助资金均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准出现白纸条和不合规凭证,不得现金支付。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分)

  制定了《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6分)

  区教体局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情况通报。

  三、产出(15分)

  (一)项目产出(15分)

  1、覆盖率(5分)

  全区169所农村初中小学,62596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实现了试点县区学校和学生100%全覆盖。

  2、食堂供餐比例(5分)

  全区食堂供餐学校164所,食堂供餐比例为97.04%,食堂供餐率达到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其余5所学校食堂改扩建工程即将竣工,到20xx年将实现100%食堂供餐。

  3、质量达标(5分)

  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多次对学生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检8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随机突击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区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四、效果(10分)

  项目效益(10分)

  1、社会效益(3分)

  (1)、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试点县区共投入3千多万元用学校食堂、小伙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

  (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近6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

  2、营养改善成效(3分)

  (1)、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培养了学生的良好的饮食习惯。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小孩有挑食、偏食毛病改了,还养成饭前洗手,不剩饭菜的好习惯。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4分)

  食堂供餐老师的工作量大了,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也减少学生中午接送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控辍保学及脱贫攻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学得好,深受学生家长的衷心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通过区学生营养办的随机问卷、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五、创新加分因素(3分)

  裕安区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利用中华传统节日开展食育教育、规范食堂建设、膳食补助等资金审计方面开展的创新探索深受市学生营养办好评,其中劳务派遣用工和膳食补助等资金全覆盖审计还在全市推广,此外有多篇宣传学生营养改善的报道在主流媒体刊登。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按照《关于报送20xx年民生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池民生办〔20xx〕20号)要求,根据《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市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目前仅在石台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部实行食堂供餐。20xx年春季学期,石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5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20所,惠及学生3133人;20xx年秋季学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2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17所,惠及学生2963人,其中寄宿制学生939人。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营养餐资金由中央、省、县按照7.5:2:0.5分担。全年(195天)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核拨经费,截至20xx年12月30日,全年累计支出163.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日常监管情况

  为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石台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委、农委、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米、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分配,由中标单位统一运送。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县教体局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各学校每天通过微博,公示学校食堂食谱菜品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石政办秘〔20xx〕7号),成立了由石台县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农委、卫健、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文件还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石台县教体局成立学生营养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期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管理能力

  为强化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我们组织石台县营改学校参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会。春季复学和秋季开学前,石台县教体局召开全县学校疫情防控暨学校安全工作培训会,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观摩活动,重点对学校食堂开餐前准备、复学后学生就餐安排、食品安全管理、饮水安全进行了专题培训。各校、幼儿园在春季、秋季开学复课前对所有教师、学生和后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进行了线上培训或集中培训,对全体教师和学生都进行了食品卫生和防疫知识培训,开学后上好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教育第一课,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堂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膳食管理知识,提高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9月份,项目实施学校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的同时,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卫生防病意识。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

  20xx年春季,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联合印发《石台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要求全县学校认真贯彻执行。石台县市场局指导各校、幼儿园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贮存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分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员岗及岗位职责,原材料采购员岗及岗位职责,餐饮具清消员岗及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员岗及岗位职责等制度全部张贴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今年以来,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石台县教体局制定了《石台县学校疫情防控复学供餐应急处置预案》,各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项目学校严把食材采购关、验收关、加工关、留样关、监管关,严格执行校长及校领导陪餐制,确保食品安全。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今年春秋季开学前,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进一步促进石台县学校(幼儿园)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和防疫工作落到实处,5月、9月份,石台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对全县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两次联合检查均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安全与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围绕校园食品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环境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要求有问题的学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切实做好整改。通过检查督查和要求整改,石台县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5.特色做法

  石台县2015年开始实施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项目,20xx年秋季,石台县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xx年秋季起,石台县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基金会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按照不重复,可互补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由免费午餐项目支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教职工陪餐费用、食堂厨师工作等配套服务费用,同时在学前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免费午餐”。“免费午餐”和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在石台县农村学校的全面实施,切实解决了石台县农村学校、幼儿园学生中餐吃饭难问题,消除了农村学生中午上下学安全隐患,确保了农村学生中午在校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是食堂从业人员年龄偏大,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

  二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对学生营养膳食改善指导专业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市将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好的做法,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石台县责任,结合“明厨亮灶”,力争做到精细化管理,抓好春秋两学期的`专项督查工作与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查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针对与学校食品安全有关的各个环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石台县教体局加大对中标企业食品的来源、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三)加强膳食营养指导。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科学合理制订营养食谱。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营养状况,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效提供依据。

  (四)加强政策经验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县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7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xx〕392号)要求,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9元经费中支出的妇幼类项目,其中应拨付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270.86万元。实际当年已收资金186.89,资金已使用114.57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使用在以下方面:办公费0.43万元;印刷费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营养包采购费)105.51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单位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1个乡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均实施了营养改善项目。20xx年度我县的月任务数是6408人,全年来应发放营养包76896盒,发放了49462盒,发放率64.32%。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6408人/月,实际完成64%。全年发放营养包4117盒/月,4117人/月,实际完成64%。儿童营养包完成率要求达到80%,实际完成64%。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要求达到60%,实际达到90%。经费按照方案使用达到100%。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提高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达80%以上。本地区内6-24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下降20%。生长迟缓率下降15%。提高贫困地区童健康水平,减少婴幼儿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达到100%。提高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满意度调查达8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部分乡镇项目实施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广大民众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少,形式单一。二是目标人群未摸清,使营养包下发混乱,出现剩余或过少现象。

  (2)全家外出人员多,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发放到位。

  (3)留守儿童多,爷爷奶奶在家忘记按时喂服营养包,导致有效服用率低。

  整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合理喂养婴幼儿的知识水平,提高营养包的发放率和食用依从率。

  2、加强个案随访,服务对象出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并处理,此项工作是增加家长依从性的关键,也是本项目得以实施的关键。

  3、加强督导工作,督促发放工作,提高发放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高效化,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保障民生工程更好发挥惠民功效。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委托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对石台县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石台县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工程管理,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石台县计划投资31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8万元、省级配套投资76万元、县级预算资金25万元。对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惠及学生3383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实际完成情况:春季学期受益学生数为3354人,秋季学期受益学生数为3133人,实现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二、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涉及省级以上财政资金29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经评价,项目整体得分96.6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全县计划任务全面完成,政策实现程度高,资金落实基本到位、使用规范,受益对象满意度高。

  三、主要问题

  经评价,主要发现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编制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未经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二是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三是少数学校专项资金核算不准确;四是与学校和食材供应商目标责任书签订不规范。

  四、改进建议

  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严格管理,将编制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报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二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编制的绩效目标要细化、量化、可衡量;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四是强化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要明确。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7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区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61所,受益学生30281人,做到了学校与学生全覆盖。从2018年开始,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并执行“4+3”模式(中央财政补助4元,学生自筹3元),2021年秋学期开始营养餐开始执行“5+3”模式(中央财政补助5元,学生自筹3元)。截至12月底,本年度已结算并拨付膳食补助专项资金4288.58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营养餐创新做法。

  一是统一公开招标采购。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坚持公民办一体化管理,执行“5+3”模式,各校(含民办)营养餐所有食材全部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的四统一模式,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实现溯源管理。

  二是建立食堂用工劳务派遣制。根全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用工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制,由食堂工人和劳务公司签订用人合同,合理规避相关责任。

  三是明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办学校食堂教师看护费用。以实际在校就餐学生数为依据,午餐看护费按每人每天15元(含午间餐费)计算。该项经费列入民生工程配套预算。

  (二)狠抓食品安全,努力做好“放心”营养餐。

  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仅仅在提供丰盛、美味的午餐,更重要的是食品的安全。保证营养餐的安全可靠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最基本要求,是责任的最根本体现。

  一是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区高规格成立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协调会商机制;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教育部门全力以赴,领导组成员单位、乡镇街、学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了“教育主管、部门联动、学校主体、校长负责”的管理体系。并制定《中小学食堂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增强学校责任意识。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将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了学校抓好食品安全意识。所有学校食堂不对外发包,采取“零利润”经营,全力服务好学生。

  二是管控细节,确保安全。一是狠抓环节管控。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和查验制度。食材出入库、教师陪餐、食品留样,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溯源追查。二是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对无健康证的坚决清退,做到安全上岗。三是严把校园、食堂入口关,严审资质,严明公开招标程序,阳光操作。四是严格食堂卫生管理,食堂25米范围内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无异味;就餐大厅和操作间空中无蛛网,地面整洁,操作间及保管室防鼠、防蟑螂、防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防护措施到位。四是成立膳食委员会。成立由教师、家长、学生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学校定期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膳食委员会成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实地考察、体验、评议;建立由区领导、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学校校长组成的微信、QQ群,要求学校在群里上传每天中午的菜品,接受教师、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全面监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营养办综合协调、学校各司其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网络,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三是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加强情况通报。一是学校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查、每周一小结”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研究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安排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区教育局按照局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每年不少于4次入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三是联合区市监局、区卫健委每学期定时不定时地对校园周边环境、食堂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意见书,督查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监管办法,打造放心厨房。以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方法为核心,全力打造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着力打造“云监管”平台。全区各学段公民办学校一体化,全部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打造“透明厨房”,开启“视频厨房”模式,后厨“阳光操作”,建立手机APP,实现食堂食品安全全面化、网络化、动态化监管全覆盖。全力打造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注重宣传,强化督导。成立了联合督查组,采用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组织地毯式排查,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举行食堂厨师厨艺大赛,开展食堂供餐问卷调查,收集学生对食堂管理、卫生、饭菜口味、质量等意见建议,逐校反馈,整改落实。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

  注重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标语、广告、讲座、板报、专题片、报纸、宣传册、公开信、电视、网络、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在全区学校、全社会大力开展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作用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资金运作,倾力打造“阳光”营养餐。

  为了规范资金使用,我们在加强食堂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完善资金监管措施,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一是设立资金专户。财政局专门开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户,单独核算、滚存使用。各学校设立食堂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户,并安排专人登记和管理。财政、教育、审计等联合组织人员定期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专账和食堂专账进行审计,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堂供餐质量。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以实名制信息管理为抓手,及时办理转学、升学等学生信息;个别暂无学籍学生,由学校确认并报备后确定供餐,坚决防止套取、冒领国家补助资金发生。开学初认真核定学生就餐人数,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月初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编制当月营改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审核,审核后将当月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学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按学生人数经学校批准后领取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存入食堂资金专户,专门用于食堂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

  三是完善公示制度。各学校设立县区统一样式的公示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餐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每周一,在食堂醒目处公示一周营养餐带量食谱。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各学校成立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计划的实施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我们抓住“计划”实施的有利契机,纵深推进素质教育,力促养成教育,规范言行,养成良好习惯;强化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的'高尚情怀。

  三、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继续狠抓食堂供餐环境、餐具消毒关、采购索证关、验收入库关、烹饪加工关、留样试尝关、废弃油脂去向关;加强餐供饭菜质量、营养搭配等环节的监管;全力推进净菜集中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确保膳食委员会有效运转。

  2、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勾选工作,实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实际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的动态监管,高标准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让学生们饮食更加丰富,营养搭配更加合理,确保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

  3、强化工作人员培训。联合区市监局、卫健委等举办由各校校长、分管校长及食堂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及财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推动学校食堂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我们有欣喜,有感动,有忙碌,有困惑。我们深知营养午餐不只是一菜一汤一饭,它凝聚着党和政府的关怀,凝聚着家长们的希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让孩子们吃到营养可口的午餐,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质,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认真分析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学习其它县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差距、添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力争把营养改善计划做成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对照《2021年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我们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自评得分为10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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