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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精选5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1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xx年度汨罗市一中足球场提质改造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足球场提质改造工程,包括更换草皮、修补塑胶、看台防水等。预期目标为:改造足球场,把原来破旧的草皮更换,破损的塑胶修补好,漏水的看台治理好。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具体的全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20xx年9月付中标公司工程款40万元,20xx年10月付工程款20万元,20xx年11月付工程款60万元,2018年2月付工程款40万元,2018年9月付工程款36.130611万元(依审计结论)共支付工程款196.130611万元,另外,20xx年9月支付跑道划线0.8万元,2018年1月付监理费1.5万元,2018年1月付检测费0.84万元,2018年7月付工程审计费1万元,整个工程共计支出200.270611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足球场提质改造专项经费到位及时,工程款能依合同按时到位,确保了工程顺利推进。专项资金支出依法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3)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学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专项资金管理,费用支出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会计核算规范。在财务管理方面,汨罗市一中执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均由校党委集体研究组织实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市一中通过制度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推进了智能型学校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足球场提质改造工程先由设计部门进行预算,然后送财评中心评审,评审后到采办挂网,公开招标,由湖南嘉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建设过程中聘请了汨罗市建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并由汨罗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委托青岛科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样检测,工程完工后,由汨罗市审计局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汨罗市一中通过规范行为,落实制度,改革方法,实施工程,整个工程程序规范,施工及时,质量优良,监管、审计到位,解决师生体育场地使用问题,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五、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性指标
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个工程使用了汨罗飞地工业园优冠公司的产品,推动了内需。
2、社会及效率指标
工程竣工后,师生使用了档次较高的运动场,并及时为汨罗人民群众开放,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六、财政资金使用评价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足球场提质改造专项资金达到了预期总目标,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透明,支出进度及时,并建立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和会计预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99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1、存在问题:部门决算上报处理效率还需继续提升。
2、改进建议: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能力,提升部门工作效率。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2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8〕218号)文件要求,现对海南省旅游学校20xx年度预算项目“学生事务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本项目基本性质:经常性支出项目。
项目用途及主要内容: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全校学生副食品补助,资助困难学生,降低困难学生辍学率。
项目涉及范围:项目资金发放涵盖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春秋两季的副食品补助费,涉及学生生活补助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全校在校学生无因贫困辍学。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保障当年度在校学生的副食品补助发放涵盖全部学生,当年度无学生因贫辍学。
项目绩效目标:发放全校4797位学生副食品补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海南省旅游学校 “学生事务管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20万元。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于20xx年3月份一次性下达,截止20xx年末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实际支出92.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副食品补贴,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各项支出情况统计如下:
项目预算编制的比较准确,但资金使用过程没有完成支出全部资金,没有完成项目年初预算计划。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xx年该项目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海南省旅游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财务开支实行校长审批制度。五万元以下的经费开支在经手人签名、说明支出款项的理由后,由办公室及主管副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签名审批,五万元(含)以上的,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后再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该项目系为了保障全校在校学生无因贫困辍学而发生学生生活补助费用支出。针对该生活补助的发放,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计划或安排,经讨论后交办具体负责人员执行。项目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先交由责任部门按计划制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交至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所有具体项目分工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经过相应层级审核,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合法,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按照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学生生活补助规定的标准支出,年中有追加其他资金使用,造成本项目资金未能全部支出。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生活补助支出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支出。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主要是用于发放全校在校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分春秋两季陆续支出。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金额92.82万元。20xx年项目各季度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2)项目完成质量
在发放学生生活补助的经费开支方面,未出现任何支出程序或报账程序不合规情况;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金额92.82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学生的在校生活,降低学生辍学率。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补助学生人数。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未达到预期的目标,绩效指标评价为良。
②因贫困辍学下降率。20xx年海南省旅游学校无因贫困辍学学生,因贫困辍学下降率达到100%,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绩效指标评价为优。
(2)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
项目有效实施有助于维护学生入学率,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整体上提高我省人民受教育水平,提高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为我省旅游行业提供专业技能人才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有力的支撑。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学生事务管理”为年度经常性项目,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生源稳定,是保证教学工作任务对象的基础条件。项目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政策安排的资金,在未来年度中预计项目是稳定持续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此次绩效评价共设三项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检查、分析、访谈等方法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总得分为89分,评价等次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评价情况
项目决策设定分值20分,实得18分,扣分原因主要系由于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准确,制定的量化指标不符合实际,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效益,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二)项目管理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5分,实得23分,扣分原因主要由于项目资金没有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只有77.35%,具体如下: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55分,实得48分,扣分原因主要是本项目资金为完全使用,对应的项目的产出数量不足,具体如下: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学生事务管理”项目的实施,领导应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提前做好实施项目的准备工作,发放学生生活补助要及时,特别是对春季毕业及秋季入学的新生,有效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低生活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 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够准确,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效益。
2. 项目资金没有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不够,以及相应的项目产出数量不足。
(三)建议:
1.设置项目的产出目标时要先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及流程,分析项目的用途及效益,最后项目的产出目标设置应能较好地、完整地体现项目的产出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
2.针对项目支出进度问题,应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有多项资金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资金用途相对固化的项目资金。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3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祁东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1年6-8月对祁东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以下简称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 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
2014年7月,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
衡师附中学校新建工程是由祁东县教育局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校园的排洪渠、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办公楼、图书信息楼、食堂、学生公寓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工程施工方均为衡阳保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016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为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5,469.00万元,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5,46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支出5,418.3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1)付工程款3908.36万元;(2)付设备款516.38万元;其中大额采购支出:信息化采购209.59万,体育用品94.25万;课桌铁床70.80万,厨具26.97万,教学仪器35.09万等;(3)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4)付贷款利息651.21万元;(5)付待摊工程支出142.37万元。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结余50.69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衡师附中学校制定了《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基本实行了专款专用。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设在县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衡师附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衡师附中学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为提高祁东县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的公办完全中学-衡师附中学校。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善学校除主要教学楼外的其他附属配套建筑设施。
(2)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配套用户及设施。
(3)二期完成后,则学校整体可以交付验收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1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制度不完整、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立项变更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6.8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16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目前学校已正常交付使用,但评价人员未收到二期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完善扩大教学规模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办学规模和教育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2日,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立项变更欠规范
总投资超投资计划,无变更文件。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费用开支未提供文件依据,
(四)自评意识薄弱,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欠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县教育局针对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除《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外其他相关制度,且《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中重大事项中的工程款支付流程不够清晰、不明确,评价人员只能以财务的`角度评价项目核算情况。
(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支付工程款支付附件不齐全。
2、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基建账务并入学校大账中。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基建账务处理应并入单位账内进行核算。
3、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本次评价人员未取得相关工程合同,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4、评价人员未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基建账务情况。
5、部分监理费支付给个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五、相关建议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应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应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工作计划等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如果超出立项概算,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请相关部门对立项总额进行变更。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五)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全面清理项目资料与账务账目
应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已发生的资金收付重新进行基建会计账务的清理,所有工程款(含一期、二期)支付附件中应有合同及工程进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各年末将基建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的“在建工程”科目,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状况。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4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21〕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21〕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11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22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18〕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21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18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18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18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19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8〕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 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 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 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 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 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 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19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21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19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18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18年8月取得,但在2019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 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 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 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21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 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19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 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 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19〕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21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19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18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18年8月取得,但在2019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5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3年,由原邵阳市经贸学校、邵阳市机电工程学校和邵阳市农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邵阳市大祥区城南梅子井,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技能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为邵阳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学院占地面积426,880㎡,总建筑面积203,565㎡。现有在职教职工420人,在籍在校学生10,748人。设有电梯工程学院、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信息技术与创意系、财会工商系、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五年制大专部、公共课部、思想政治教育部、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四系三院三部。
为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推进“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创新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以现场和模拟现场教学为主要形式的转变。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建设综合实训中心1栋,以及周边道路、绿化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6,600㎡,建筑面积16,158.33㎡,市发改委批复工程概算5,977万元。可供学校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电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使用。服务学校10个专业6,000在校生的实习实训和创新创业教育,每年开展社会培训10,000人次,该项目的建成使用将大幅提升学校的实践教学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本项目具有公益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专项债券负面清单范围。2016年由邵阳市发改委立项(邵市发改社〔2016〕122号),20xx年争取到地方政府社会事业债券项目投资6,000万元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报建手续,已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为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9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预计2022年9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解决院内学生的实训问题,优化学习环境,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成果,提高学生的技能熟练度,进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进一步促进邵阳市职业教育的发展。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为:建设实训中心楼一栋,建筑面积16,158.33㎡,建设成本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项目工程质量达标,2022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社会公众对项目满意度95%以上。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20xx年初申请湖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xx年7月31日,邵阳市财政局通过预算内存款户下拨20xx年度第二批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至邵阳职院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专户20xx年9月开始支付项目款,至2021年10月合计支付项目费用11,608,759.23元,资金使用率仅19.35%。其中20xx年支付设计费、勘探费、人防费等前期费用共1,506,972.03元,2021年1-10月共支付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等费用共10,101,787.20元。具体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三)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支出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手册》,遵循“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要求,科学合理运用资金,注重规避资金使用风险。
1、专户储存与管理。新开设交通银行账户7931,专户管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资金收支均通过该账号,未发现“小金库”、账外设账等违规违法现象。
2、专账核算。本项目资金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待摊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综合实训中心”核算,收入全部通过“银行存款-交通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账户”核算,债券资金收支与余额可通过银行流水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查询,信息一目了然,公开透明。
3、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债券资金的开支范围,按照资金的预算用途使用,未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一般性开支。
4、支付管理审批手续较到位,审批流程合适。一是参与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需要把关签字,确认项目工程的真实性、工程进度与款项支付的相关性;二是按照单位规定,重大开支事项实行集体审批,由经办科室填报费用报销审批单,审批程序为经办人整理相关开支依据并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财务主管会计审批→分管院领导审批→财务副院长审批→院长审批→财务报销或支付。三是实行项目单位与财政双控资金,项目单位履行债券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后,需按管理要求再向财政局债务科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待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支付款项。四是支付理由与依据较为完善。付款时除履行审批手续外,附有合同、发票、工程量清单、监理签字盖章。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基建处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该处配备工作人员4人,力量较为充分。为抓好项目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制度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项目代建单位,由项目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负责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各自制定了全面、完整、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满足了日常施工管理需要以及事后归档、结算的需要。
项目单位制定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建设、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主要制度,并明确了各环节的流程,分别用文字和图标加以说明。制度主要包括:《基建工程项目立项、设计与概预算制度》《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项目工程验收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如《基建工程项目立项、设计与概预算制度》对新建工程项目规定:一是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审定;二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后,报发改部门立项,再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准备;三是编制并审批项目设计方案;四是编制工程造价并实施财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五是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代建方湖南第一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制定了《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例会管理制度》《安全、质量事故台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监理方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理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项目监理细则》等制度,未雨绸缪,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计划到20xx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基础设施不完善,实训工位少、设备陈旧,大型实训设备因场地问题没有引进,缺乏与专业配套的实训条件,产教融合模式难以实现,影响了教学效果,学生毕业不能马上上岗。2016年学院决定上马综合实训中心项目,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xx年12月中共邵阳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问题,形成《关于解决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有关问题的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1次),决定将邵阳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本地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在政策、资金、业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由市财政等部门对学院提升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财力和政策保障。同意发行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6,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资金。20xx年5月项目单位组织编写了《邵阳市本级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由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由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项目“一案两书”资料齐全。
20xx年11月13日,项目获得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43004461006。
20xx年11月17日,项目收到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同意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邵防结审字〔20xx〕56号)。
20xx年12月7日,项目获得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邵建发〔20xx〕162号)。
20xx年12月16日,由湖南天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20xx年12月16日,项目获得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地字第43050120000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xx年12月25日,项目获得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xx43050300000108。
2021年1月19日,项目获得邵阳市发改委《关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社〔2021〕8号)。
2021年2月7日,项目获得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建字第430501202100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1年2月25日,项目获得邵阳市发改委《关于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实训中心)总投资概算的批复》(邵市发改社〔2021〕35号)。
2021年8月16日,项目单位与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2021年8月20日开工,2022年10月20日竣工。同年8月20日,项目单位与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综合实训楼1栋,总建筑面积16158.33平方米,共6层,建筑高度30.6米。其中综合实训楼建筑面积15,551.4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606.9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采用桩基础、柱下独立基础。
本项目发改批复总投资5,97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46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9万元,预备费443万元。工程施工总工期18个月,预计为20xx年12月至2022年5月。
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一起进行了技术交底等工作衔接,各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了合理分工,明确了职权职责。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和代建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充分赋予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对承包人的建议权、分包人的认可权;工程质量、设计的建议权;开工、停工、复工的发布;监督、检验权等。11月以来,每周四方单位聚集一起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当周工作,指出问题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并由监理单位整理成会议纪要,存档保存。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每日做好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旁站计录,登记安全隐患台账。已编写例会会议纪要5份,签发旁站计录表4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质量隐患数十起。通过四方共同努力,目前项目施工秩序、质量良好,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11,608,759.23元,资金使用率为19.35%。
(四)项目运营情况
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建设期,尚未投入运营。
四、债务信息报送与公开情况
项目单位未遵循市政府债务办(市财政局债务科)的安排与要求,没有按月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基本情况表》,财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和了解专项债券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同时也不清楚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五、债务风险控制与还本付息情况
邵阳市是湖南省省辖地级市,位于湘中偏西南,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较快,政府债务规模较小,债务风险可控。本项目的收入来源为培训、学费和住宿收入,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作为专项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根据《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湘天会专字[20xx]第81号)等资料,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单位对募投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项目预期各项收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运营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项目债券融资6,000万元,债券存续期内本息合计7,770万元,项目经营净收益9,751.64万元,覆盖倍数为1.26。
本项目专项债券年利率2.95%,存续期限10年,20xx年5月20日起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由项目单位先行付息至邵阳市财政局,再由财政还息。目前项目单位已支付债券利息177万元。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中标该绩效评价项目,提供第三方服务。根据《关于开展2018-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1〕20号),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现场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核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重点检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风险管理及处置情况,运用因素分析法、专家评判法等调查分析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项目预算安排、资金管理、资金运用、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施工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各方履职情况等。
(四)问卷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五)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项目单位的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撰写评价报告。评价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七)评价结论。根据《邵阳市2018-20xx年度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从决策管理、过程管理、产出管理、效益管理四类一级指标及二级、三级细分指标逐一进行评分,经量化考核和专家评审,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6.14分,等级为“较差”。
七、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8月16日,项目单位与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8月20日开工。截至2021年10月31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11,608,759.23元,已完成场地平整,土方外运15,575.84平方米,完成地下室基础浇筑、7米旋挖桩115个,目前已进行到桩基承台基础施工阶段。项目组织工作严谨,时间安排紧凑,开工以来进展顺利。为挽回前期准备工作耽误的时间,项目单位采取边实施边采购实训设备的办法,预计2022年4月完成项目主体建筑物结构封顶,到2022年9月实训中心大楼具备试运营条件。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操作要领,代建公司与监理公司组织精干力量全程在施工现场蹲守,履行工作职责,实施现场签证与监督,争创“省优”工程。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于20xx年7月底拨付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定期存款协议,利率1.6675%,至2021年3季度共取得存款利息1,004,447.34元,部分弥补了项目进度与债券资金拨付不匹配的不足,减少了债券资金闲置损失。
项目将建成建筑面积15,551.43平方米的实训中心,供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电梯工程学院和教育培训学院使用。预计将引进高学历教师50人,可年新增学生2000人,年新增社会培训5000人次,年增收入800-1200万元。
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将为师生提供良好实践实操平台,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实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创新力,并为学生工读结合、勤工俭学创造条件;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践行“产教结合, 校企一体” 的创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进度不达预期,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本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已完成土方外运、地下室基础工作,目前处于一楼基础施工阶段,约晚于原计划6个月工期。原因一是本项目采取异地电子招标,由于招标文件出现瑕疵导致招标延迟50余天;二是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四证”办理手续繁杂,办理时间较长,出现了“钱等项目”的情况。
(二)“一案两书”编制不切合项目实际。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仅为综合实训楼;为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编制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以及以此方案预测为依据编制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发行事宜之法律意见书》,“一案两书”所述的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汽修实训车间 3,600 平方米,电梯实训车间 6,000 平方米,邵阳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实训中心 10,000 平方米,理实一体化教学楼12,000平方米,学生宿舍15,000平方米,单身教师周转公寓 3,000 平方米以及实训设备、校园信息化建设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49,600 平方米。两者不仅总投资相差巨大,建设内容也不一致,若以上述项目运行作为收入预测有失偏颇,且项目单位反映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实训中心、理实一体化教学楼和单身教师周转公寓三个项目已停止建设。
(三)风控机制不完善,债券发行、使用等信息不透明。根据对各种风险因素及风险程度的分析,项目面临的主要是资金风险、协作条件风险。针对资金风险,项目单位在建立风控机制及采取应对措施上,反映迟滞,未形成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和制定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债券发行、使用等信息不透明,未按月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债券资金使用未录入专项债券综合管理平台备查。
(四)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存在不足。
1、无证开工。项目单位“四证”办理进度滞后,施工许可证下发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属于违规无证提前施工。
2、违规使用特种施工设备。国家规定塔吊等特种设备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到位之前应予禁止使用。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存在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现象;二是存在夯实机作业人员未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现象;三是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塔吊未设专用电源开关三级箱,塔吊电缆未做绝缘保护,临时用电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过大且未上锁;四是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铺满、铺平稳。
4、现场质检员、安全员有时未在岗履职。
5、材料堆放不整齐,钢筋保护不到位,被工人踩表面粘有泥土,影响其握裹力。基础梁模板安装部分破损严重,达不到设计规范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6、部分材料进场未及时报验、送检。绩效评价组查验材料送检报告时,施工方提供了混凝土的质检报告、钢材出厂合格报告和部分送检报告。
(五)资金筹措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政府与银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学院已初具规模,但长期借款达15,8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54%。主要是举债建设与经营,未考虑吸收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合股或合作办学。
九、有关建议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衔接各方力量,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保质保量作为项目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合同的奖惩措施。建议施工的同时,尽早落实实训设备采购计划与实施,确保大型设备与施工同步进场安装,早日实现项目投产营运。
(二)科学编制“一案两书”,据实做好收支预算。项目单位应以实际建设的项目内容作为依据,科学编制“一案两书”,合理测算项目费用和项目运营收入,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能,降低资金运行风险。
(三)建立健全风控机制,确保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分析
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社会、经济、技术等风险,根据风险等级、范围和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风控管理制度及风险处置预案,提高处理突发风险事件的能力。同时,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及时上传资金使用信息,按月填报《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表》,便于上级部门掌握项目进度,合理调度资金,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控,完善多方监督机制。项目单位对本项目质量管理非常重视,制定了《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项目工程验收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并引进代建单位履行管理职责。监理方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理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项目监理细则》等制度,确保实施期间时刻在现场履行监督。开工期间,存在一些安全和质量隐患,已及时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并得到了整改。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力度,构建多方面的监管体系,对于施工单位的重复违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必要时撤换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
(五)引进社会资本,合力共同办学。教育是立国之本,职业教育是振兴实业之需,科技创新之需,具有远大广阔的前景。近几十年来,“技工荒”引发了“技校热”,各种培训学校、技工学校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并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茁壮成长,涌现了北大青鸟APTECH、新东方烹饪学校、蓝翔技校等民办知名技校。建议项目单位利用政策优势,拓宽融资渠道,引进民营资本,实行股份制或部分股份制模式,减少学校负债和财政负担,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这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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