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24 16:41:18 报告 我要投稿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范文(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范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范文(精选5篇)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1

  一、 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一)设立依据

  为做好委托中介机构、邀请专家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工作,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市级专项资金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胶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专项资金评审费。2019年预算安排3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和邀请专家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决(结)算审查产生的费用。

  (三)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胶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稳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和决算审查,通过审减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扩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发挥社会中介及专家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作用,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9年1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胶财预字[2019]12号),批复预算资金300万元。

  (二)2019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安排概况:专项资金评审费主要用于支付市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和邀请专家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决(结)算审查产生的费用,全年支付2019年1月-2019年12月财政委托业务费173.37万元,2018年12月评审专家劳务费0.42万元,累计支出173.79万元;当年预算结余126.21万元,并于2019年底统一交回财政总预算。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对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主要是新增项目进行了绩效评审,抽取专家和胶州市人大、审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评审组,对专项资金从立项依据、执行条件、预期绩效、测算明细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论证评审。共评审70项专项资金2.3亿元,审减资金563万元。通过评审,使单位逐步认识到预算绩效的.重要性,促进了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累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决算审查项目54个,其中: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37个,报审金额157326万元,审减金额3865万元;决算审查项目17个,报审金额23259万元,审减金额1303万元。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实现财政监管关口前移,纠正单位送审预算中的高估冒算、超标准等问题,保证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严把工程竣工结算关,通过现场踏勘,核实工程量,据实扣减工程造价,保证工程结算客观、公正、合理,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价方式,选取校车运行补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配套经费等6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出问题16条,提出合理化建议17条。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促进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由于我市2019年为第一次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决(结)算评审工作,无法预估报审项目数量,且委托项目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致使当年预算执行率不高,年底剩余资金较多。今后要提前研判,科学编制预算,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2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设立金财工程建设维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和管理,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促进了财政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9年1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胶财预字[2019]12号),批复预算资金140万元。

  (二)2019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10万元,主要用于新财务记账系统采购。

  2.办公设备购置8.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交换机、防病毒网关、日志审计设备、入侵检测设备等。

  3.维修(护)费56.1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小型机维保,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应用支撑管理平台1.0系统、指标管理系统、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管理系统等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测评服务等。

  主要绩效:

  1.推进了全市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和财政大数据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

  2.延伸拓展了财政网络用户,提升了网络设备资源运转效能,保障了信息网络性能稳定。

  3.健全了网络安全体系,增强了网络防病毒和防恶意攻击能力,确保了财政资金信息安全。

  4.增强了财政网信管理运维服务能力,提升了信息技术保障和支撑能力。

  5、组织新会计账务系统培训,帮助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顺利过渡,掌握新的系统应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资金使用的`统筹性、时效性不足。结余原因主要是:

  1、新账务系统当初预算50万元,实际青岛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最终分担35万,并分为两期支付;

  2、办公设备购置执行率不高,主要是涉及单价较高的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等,为保障全市财政信息管理的正常运行,这些支出存在不确定性。

  3、维护费涉及部分项目存在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青岛市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要求,适应新形势,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重点抓好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财政信息化管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数字财政”“智慧财政”建设步伐。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3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0〕48号)要求,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怀办发电〔2019〕4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情况,现将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科技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加挂资源配置与管理科牌子)、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科6个科室。下辖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农村科技发展中心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科技服务中心、市科学器材公司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9年核定编制人数47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后勤编制2名;二级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12名,自收自支编制11名。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局机关行政19人,后勤2人;二级事业单位全额事业7人,自收自支4人(正在改制中);退休人员16人;离休人员1人。

  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改革,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督机制;编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其他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牵头市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组织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负责省科学技术奖、国家、省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的实施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怀办发电〔2018〕5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前资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激励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示范和支撑。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是市财政为支持科学研究与创新,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和科技创新后补助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支撑产业和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2019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8280.42万元,其中,前资助资金380万元(2018年度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1项130万元、2019年技术创新引导计划4项250万元)、后补助资金7900.42万元(2018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补295家2950万元、落实《行动计划》504项4950.4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奋力把怀化这座五省通衢城市建设成“西南明珠”,推进我市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019年度具体目标是:一是加快怀化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步伐。以《怀化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总纲,按照建成五省边区绿色生态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定位,加强与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交流联系,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二是加大科技项目支撑产业发展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和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布局重点项目,突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三是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通过财政资金激励,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四是加大科技行业扶贫工作力度,助推精准脱贫。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积极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财力增长、企业增效、群众增收;为社会培养专业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技能;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示范样板,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提认识,强领导。为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整体谋划,统筹协调。一是专题研究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监督部门牵头,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科参与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监督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整体评价工作。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怀办发电〔2019〕48号)文件精神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资金等管理办法。

  2.定方案,明任务。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联合各科室共同研究、设计评价指标,制定了《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对象、方式、内容、组织、工作进度、资料填报、工作要求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

  1.理程序,抓统筹。本次绩效自评采取整体评价、分类评价与单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厘清材料填报要求。市科技局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科技局及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下发了《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科发〔2020〕7号),根据评价方式,要求各项目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编写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于2019年6月14日前将盖有公章的绩效评价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查。6月18日前交至市科技局有关业务主管科室审核。抓实材料内容审核。市科技局各业务主管科室对所负责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6月21日前送局监督部门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抓节点,严调度。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我局严格进度管理,实行节点调度制,深入了解工作进度、问题与困难,严格按照方案的各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重服务,深指导,对项目单位自评过程中提出的疑问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管理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困难早解决、进度跟得上。

  (三)分析评价

  1.做汇总,拟评价。根据项目单位自评情况,监督部门于6月21日进行资料汇总,对评价对象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于6月28日前起草评价报告。

  2.重审议,定报告。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小组总结会,总结主要经验与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将来专项经费使用提出建议。会议对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审议,经局领导审定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并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8280.42万元,根据项目单位自评反馈及业务科室审核,8280.42万元均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拨付至项目单位及个人,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实际到位的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8280.42万元中,已累计使用7955.75万元,占到位专项资金的96.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申报审核。项目经费主要支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自主创新活动。规范配置经费科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指导把关项目承担单位按科技经费使用规范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强化项目实施资金监管。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按要求拨付,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创新主体支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通过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承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先后下发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平台的通知》(怀政办函〔2018〕91号)、《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怀化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18〕42号)、《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2018—2020年)>2019年奖补工作的通知》(怀科发)〔2019〕13号、《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2018—2020年)>2019年度相关类别奖补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19〕14号)等项目申报指南。经项目主体申报、县级相关部门推荐、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审批,2018年12月29日,市科技局印发《关于批准2018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怀科发〔2018〕55号),2019年3月14日,市科技局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19〕6号);2019年11月22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 年)>2019 年度第一、二批奖补项目及资金的通知》。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加强任务目标管理。业务科室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法人监督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提升其内部管理、法人负责和科研人员自律水平。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实行定期调研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书面自评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如2019年7月,我局制定专项方案,组织精干队伍,通过现场考察、集中座谈、企业自评等方式对2018年新建的295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了中期评估。三是严抓问题整改。紧盯问题反馈及整改落实,确保项目运行规范有序。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我局注重成本控制和成本规划,要求各项目单位规范内部财务制度,提升控制项目成本意识,用好用活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目前,根据项目单位自评,绝大部分项目均按计划进度实施。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开展社会调研与实验,如“农村幼儿教育现状调查”“幼儿园园长现状及培养研究”等部分项目进展较缓慢;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承担“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湖南新宏大矾业有限公司、天佑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坤电子有限公司、湖南伟兴鑫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丰油液有限公司5家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已停产或破产。

  (2)项目完成质量

  ▲前资助项目380万元

  ——2018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共安排项目资金130万元,支持项目21个。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医药健康、绿色食品、生态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物流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在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各项目依照合同要求整体运行平稳,技术攻关、人才建设、发明专利、论文发表等方面均衡发展,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技术和人才储备。比如:“雪峰山特色药用植物的挖掘与开发利用”项目主要围绕黄精良种繁育、采收加工等技术规范的研究,已为企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或行规6项,出版专著2本,发表论文3篇(其中SCIl篇),完成了2项省级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盐酸青藤碱通过选择性抑制mPGES-1的表达治疗关节炎的机制研究”项目已成功建立了牛Ⅱ型胶原诱导的SD大鼠关节炎模型,系统梳理了盐酸青藤碱治疗RA的作用机理并绘制了作用机制图;“微生物有机肥“鑫桃源”在水稻生产应用中的对比试验”项目已完成田间试验,对土壤理化指标、稻米产量及品质指标等进行了检测,并对数据进行了整理总结。

  ——2019年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共安排资金250万元,支持项目4个。包括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创新型城市创建、十四五科技规划编制。

  科技特派员。2019年,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支持重点,围绕我市中医药、果蔬、油茶、茶叶、畜禽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共安排34名科技特派员,派驻13个县市区农业领域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安排科技计划项目34个,其中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30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4个,安排项目资金80万元。通过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示范带动等科技服务活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全年共举办各类科技培训80多场次,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0多个(项),解决技术难题200多个,为全市涉农经济组织增加收入1000万元以上,发展了农业主导产业,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增效增收,带动了产业扶贫。通过人才支撑实现了扶贫、扶智、扶业。

  精准扶贫。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共安排科技计划项目2个,项目资金30万元,分别为“瓜蒌育种及加工技术开发”项目10万元、“三江镇金龙村楠竹低改技术开发”20万元。项目实施以来,科技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瓜蒌育种及加工技术开发”完成了瓜蒌育种实验室、瓜蒌种植示范园建设,开发了新产品瓜蒌籽;“楠竹低改”通过改善土壤、水、气、热条件、切实提高林地生产力,达到了增产创收的目的。通过项目引领,促进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了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强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信心和能力,实现了项目支撑产业、产业引领脱贫。

  创新型城市创建专项。安排项目资金120万元。编制了《怀化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以创建创新型城市为统领,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动,全市各项创新指标数据大幅提升。全市创新要素更加丰富,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创新发展对于支撑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建设“西南明珠”的作用更加明显。

  十四五科技规划编制。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通过与四达科技咨询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服务,委托其开展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目前已形成《“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基本思路》,正按照怀化市“十四五”规划总要求进行修改。

  ▲后补助项目7900.42万元

  ——2018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补

  共安排项目资金2950万元,按照10万元/家的标准,奖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5家。政策引导企业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用突显,通过建立研发平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步实现了“六有”:有研发队伍、有研发设施、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成果、有研发统计。2018年投入研发经费16.76亿元,占全市研发经费总数的72%;共开展科研项目725项,开发新产品223个;2018年全市专利申请3209件,较上年增长76.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377件 ,较上年增长130%,增速居全省第一;企业整体创新能力明显提升,295家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97家,占比32.9%;高新技术企业114家,占比38.3%。

  ——2019年《行动计划》第一、二批奖补。通过启动实施“育苗行动”“固本行动”“提质行动”“金穗行动”“强基行动”,2019年共兑现奖补资金4950.42万元,奖补单位476家4939.15万元,奖补个人28人11.27万元。

  单位奖补中归口科技部门奖补资金2897.84万元。分别为科技奖励10家21.25万元,高新区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0万,获批高企90家2100万元,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100万元,研发奖补19家271.59万元,获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等7家300万元,两型产品1家5万元。归口工信部门奖补资金1621.39万元。分别为园区进位4家100万元,新进规企27家681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1家505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76家176万元),企业上云(对“上云”中小微企业进行补贴,对云服务供应商进行补助)81家7.95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3家75万元,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1家7.5 万元,获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称号1 家10万元,获省级“两型工业企业”认证1家10万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2家10万元,技改奖励37家719.94万元。归口农业农村局奖补资金370万元,为4家获省级审定的植物新品种企业。归口市场监管部门奖补资金49.925万元。分别为专利授权49家39.5万元,专利年费补贴58家10.425万元。

  个人奖补中归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共同管理的个税返还奖补资金7人0.6万元,归口市场监管部门奖补资金10.67万元,分别为专利授权16人9万元,专利年费补贴10人1.67万元。

  总体成效:《行动计划》2019年奖补是对2018年全市取得的各方面科技创新成效进行的奖励。通过财政资金激励引导,2019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R&D经费支出29亿元,强度达到1.8%;地方财政科技支出8.5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03.4亿元、增加值27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16.7%;高新技术企业252家;发明专利申请量1819件;各类科技创新平台422个;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581人,引进外国专家23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80家、服务业企业103家,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8.5%,全省排名第四;完成完成技改投资122.5亿元,同比增长50.2%,位列全省第二。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再次实现大幅增长,增速均居全省第二方阵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小康、绩效考核指标任务。2019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表彰激励”。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前资助项目中“农村幼儿教育现状调查”“幼儿园园长现状及培养研究”项目进度较缓慢外,其他项目均按计划正常实施并且按进度完成了相应指标任务。后补助项目为对项目主体上年度取得科技创新成效后的奖补,除停产、破产项目外其他均已实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专项的实施,建立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了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逐步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效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我市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把怀化这座“五省通衢”之城建设成为西南明珠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9年度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总体运行安全、平稳、规范。在立项方面,项目申报指南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一致,立项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项目资料齐全有效;在项目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日常监管,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在资金使用方面,加强财务指导,提升规范意识,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通过政府引导,科技引领我市产业发展,助推经济提速、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同时,也存在部分项目过程管理不细致、内控制度不健全、进展不理想等问题。综上所述,自评得分88分(详细评分见附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一)建议市政府延续《行动计划》实施期限。《行动计划》的实施,营造了鼓励创新、激励创造的浓厚氛围,政策的导向作用和综合效益明显,有力推动了我市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等一系列小康、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促进了企业规模质量并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园区集聚能力提升,助推了我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创新主体和科技人员的普遍好评,希望奖补政策能够继续实施。由于2020年是《行动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建议市政府延续《行动计划》实施期限,进一步提升我市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西南明珠”的科技支撑能力。

  (二)建议市财政继续支持落实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创新。

  (三)建议市财政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经费规范化使用的督查和指导。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政策解读,抓实业务辅导。以服务项目建设为中心,把政策解读、业务辅导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充分利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检查辅导、微信等方式对县市区科技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科研人员加强科技政策、项目资金管理等业务指导,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

  2.坚持精准培育,发挥科技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导产业及战略布局,紧扣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和关键短板绩效指标,部署创新链和资金链,对具有较强成长性、竞争力和转化效益的好项目、大项目,在政策、资源上给予重点倾斜,助其迅速突破、转化落地,使之尽快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3.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立项、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实行科技计划全过程监督,完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各环节风险点,确保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积极探索外部监督管理方法,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财务辅导,强化对项目经费的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目标任务分解不够细。项目合同书签订时,部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未分解细化至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缺乏比对标准,出现项目进度进展不一、评价标准难定的状况。

  2.部分前资助项目进展滞后。部分项目受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内部项目资金管理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出现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报账、项目未能正常开展实验与调研的情况,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所下降。

  3、经费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前资助项目上,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业务不熟、理解不透,存在账目归集不规范的现象;在后补助项目上,部分单位由于没有细化经费使用范围,存在对绩效评价“思路不清、方向不明、内容各异”的情况,影响了绩效评价的质量。

  4、后补助项目资金有待整合。一是奖补资金分散。奖补项目共27类56项,由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9个部门共同实施。其中有一批项目奖补额度为2万元甚至几千元,这些项目受益单位对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研发经费支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关键绩效指标完成作用不明显。二是县级财政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兑现难的情况。由于县级财政困难,2019年应由县级财政负担的50%奖补资金了,除经开区全部到位外,其他县市区有的部分到位,有的完全没有到位。

  5.绩效自评质量有待提高。一是项目单位对绩效自评的内容和意义了解不透,对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理解不到位,数据填报有偏差,内容空泛,对项目进展、成效、经费开支等核心内容自评欠精准。二是材料报送欠及时,存在拖沓、敷衍的问题,影响了绩效评价的正常节点进程。

  (三)建议

  1.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任务书内容,明确年度任务,确保考评公正、有据可依。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增强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指导,特别是财务指导,做到“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发现、业务早指导”,促进单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将科技项目政策熟悉好、掌握好、运用好,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科学性和规范性。

  3.调整优化奖补类别。协调有关市直部门,做好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发展方向,分析当前市场动态,对后补助项目类别进行调整优化,谋划出结构更优、带动不强、方式更好的奖补政策。

  4、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健市科管平台,加强系统建设,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探索线上评价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绩效评价痕迹化、可追溯。

  5.加强诚信管理及成果运用。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不提供相关资料”“专项资金申报、执行中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况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省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诚信结果运用,并相应采取惩戒措施。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4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财绩〔2020〕27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绩效自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引导我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十大新型优势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扶持产业集群和核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和建立技术创新机构,支持重点区域、工业园区重点项目,支持“互联网+”行动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产业扶持而设立的专项引导资金。

  为加快推动益阳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2021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安排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类项目、5G+工业互联网平台类项目。

  2.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益阳市2021年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益办〔2021〕4号)中明确的十大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

  3.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类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生产规模、资源节约、工业节能、污染防治、军民融合、疫情防控等方面有重大提升,或具有示范作用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4.其它类项目:具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能力,且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或培训机构;在乡村振兴中,实施产业振兴具有重大示范作用的项目技改、疫情防控、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

  二、绩效目标

  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益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量、工业技改投入总量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先进制造业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的第一推动力。在严重的疫情形势下,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72家;按照打造“135”工程升级版要求,实现园区固定资产投资445.86亿元,园区新开工新建项目133个(目标值120)、新投产新建项目120个(目标值110),全面完成了2021年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情况

  (一)2021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51.95万元。2021年,按照专项资金缩减15%的要求,市级财政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度为2351.95万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51.95万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其中财政统筹预留400万元税收奖励,余额为1951.95万元。

  2.省真抓实干奖励资金350万元。2020年度省真抓实干奖励资金500万元,其中已支付区县(市)工信局150万元,可用于项目安排的资金余额35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2301.95万元。

  (二)2021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奖励资金、工作经费等各项共支出1130.36万元

  安排2020年度奖励资金957万元。包括:工业企业奖励569万元,园区目标管理评价奖励234万元,“三型两网”建设先进单位奖励90万元,2021年“创客中国”益阳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64万元。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73.36万元。包括:省“两上三化”推进会21.92万元,第十三届西安食品博览会17.6万元,全市新型工业化工作经费30万元,税收完工奖补评审费33.84万元,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费用70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1171.59万元

  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1171.59万元涉及数字经济类项目、工业新型优势产业链项目、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类项目及其他类项目共四大类,支持全市8个区县(市)61家企业61个项目。

  按照区县(市)分:

  (1)高新区共支持13家企业13个项目,支持金额26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2.19%。

  (2)赫山区共支持14家企业14个项目,支持金额26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2.19%。

  (3)资阳区共支持12家企业12个项目,支持金额24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0.48%。

  (4)沅江市共支持6家企业6个项目,支持金额10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8.54%。

  (5)桃江县共支持4家企业4个项目,支持金额7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6.4%。

  (6)南县共支持3家企业3个项目,支持金额6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5.12%。

  (7)安化县共支持6家企业6个项目,支持金额116.59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9.95%。

  (8)大通湖区共支持1家企业1个项目,支持金额20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1.71%。

  (9)市直共支持2个项目,支持金额40万元占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3.41%。

  按照产业类别分:

  (1)数字经济类项目。共支持15家企业15个项目,支持金额29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5.18%。

  (2)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支持11家企业11个项目,支持金额21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18.35%。

  (3)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类项目。共支持22家企业22个项目,支持金额405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34.57%。

  (4)其他类项目。共支持13家企业13个项目,支持金额256.59万元,占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的21.9%。其中①公共服务平台或培训机构类,支持5家单位5个项目,支持金额100万元;②乡村振兴类,支持8家企业8个项目,支持金额156.59万元。

  (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我们所做的工作:

  1.健全相关制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制定了《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印发了《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专家评审规定》《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廉政纪律规定》等,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子项目申报条件、评审程序、资金分配标准、项目绩效管理及后期管理等相关工作等。

  2.严格申报程序

  (1)申报。根据《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2017〕(125号)、《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益工信〔2019〕2号)文件,市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了项目安排原则、项目申报范围、项目申报条件;在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确定安排方案后,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两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项目由区县(市)工信、财政联合组织,两部门联合进行初审,并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后,由两部门联合行文申报,分别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2)评审。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进行专家评审,5位评审专家由机关纪委和人事科在市工信局专家库中临时抽取,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专家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前,由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有明显缺陷的项目进行把关,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3)确定。专家对每个项目评审打分,按项目类别根据项目得分情况,确定安排项目及资金安排额度。在重点考虑专家评审得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县(市)意见、落实市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要求。

  (4)公示。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分别对入围项目和资金计划进行公开公示。

  (5)上报审批项目,拨付资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入围项目和资金计划上报市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市财政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再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三)严格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益阳市商务局联合印发的《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2017〕(125号)文件,严格要求各项目单位切实做到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各区县(市)负责进行监督。根据市工信局印发的《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在3月份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最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区县(市)的申报项目委托区县(市)工信(科工、产科)局、财政局进行验收。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财绩〔2020〕276号)文件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20〕147号)文件要求,我们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选取评价方式、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等,确定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我们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情况认真进行核查,开展现场评价和汇总分析,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财政部门、企业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理,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绩效评价工作覆盖全市8个区县(市),抽查23个项目单位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走访。

  (4)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表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自查、现场评估和综合评价,去年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均按预算、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和使用,基本达到了预算安排、管理办法和领导所要求的目的和效果。

  2.突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重点支持各园区主导产业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扶持他们健康快速发展。

  3.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加大服务工业企业力度,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居全省第6位;新增规模企业达172家,总数达1336家;全市规模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3161.6亿元,同比增长14.3%。

  4.扎实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五好”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益阳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奖励办法》,形成了“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评价”的调度机制,制定了《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全市工业园区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59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税收30.2亿元,同比增长14.7%;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445.9亿元,同比增长4.2%;新开工新建项目133个,新投产新建项目120个,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31家,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915家。

  5.引导已初具集群雏形的产业通过大规模集聚,实现链群式发展。

  一是生态绿色食品产业链群。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提高全市生态绿色食品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如国联(益阳)食品有限公司的小龙虾全产业链扩建项目,构建起“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产品远销欧美国家。

  二是工程机械产业链群。壮大现有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不断扩充工程机械产品种类,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发挥整机生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如湖南德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工程机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改造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生产工艺智能化,推动行业技术发展,形成行业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电子信息产业链群。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如益阳市明正宏电子有限公司的5G天线印制电路板智能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提高了电子线路板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产业链群。引进智能设备生产企业,引导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排灌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提升了电力装备管理智能化水平,实现定制化、自动化生产,促进了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产业技术进步与创新。

  五是生命健康制造产业链群。支持研发中医药产品、中医药功能食品及保健品的企业;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制药及中间体、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的优势企业。如湖南诺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200吨含中药精油复方提取物替代产品产业化项目,产品前景好,远销欧美国家。

  6.引导企业依托优势资源提质升级,同时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通过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促进产业从低端群向中高端集群转化。益阳宏光铸造有限公司的铸造件生产线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了由传统的铸件生产向高端智能化方向转变。二是大力发展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促进新材料产业跨越式发展。益阳西流气缸垫有限公司的年产500片气缸垫及10万件铸件产业化项目,扩大了生产规模,提升了气缸垫制造水平。

  7.引导企业实现两化融合发展。

  一是通过推动互联网、云计算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的融合,促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如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城市集约型智能配用电与高效节能关键设备产业化项目,完成了智能传感器、智能电容、智能断路器的研发,并实现了产业化。

  二是推进“互联网+”农业的渗透融合,提高了农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如湖南洞庭湖蛋业食品有限公司的“互联网+农产品”系统建设项目,实现了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

  8.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推进绿色发展。一是促进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如湖南信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了绿色发展。二是推进企业绿色发展。如湖南成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染防治和资源回收设施提取改造项目,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9.引导企业不断优化产业乡村振兴项目,提高产业振兴水平。湖南益阳市安化县奎溪镇白羊社区经济合作社的扶贫项目,项目实施后,通过“合作社+村委会+农户”的模式,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农户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驻村振兴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获得市级考核先进。

  10.引导园区创新发展理念,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该项目资金通过先进园区奖励、设立工业企业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等,激励各园区找准定位,推动融合协调发展;构建创新平台,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激励企业坚持高端化、智能力、绿色化发展;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从而提升整体行业的科技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益阳高新区获得2021年度省真抓实干(园区建设)表扬激励,桃江经开区获得2021年度省真抓实干(“双创”示范基地)表扬激励;长春经开区获得2020、2021年度“五好”园区创建工作先进园区;南县经开区获评2021年度营商环境先进园区;省工信厅开展的2021年度先进制造业集群初赛和决赛中,益阳电子电路板产业集群、沅江市船舶制造业集群初赛胜出(全省共13个),益阳铝电解电容器产业集群决赛胜出(全省共8个)。

  六、存在的问题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07年设立以来,在支持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园区建设、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但目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规模过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更与兄弟市州相比有较大差距。

  二是没有形成增长机制,没有随工业经济的发展而增长。

  三是专项不专。由于规模不大,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会议、调研、表彰奖励等方面较多,加上有时被切块到其它领域,因而对优势产业和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有限,难以真正起到扶持和引导的作用。

  四是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预算执行慢,部分资金到年底才拨付到位;在使用上重数量、重拨付,轻质量效益等问题。

  五是个别企业对项目资金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七、下一步措施和办法

  为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促进全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2022年开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变为先进制造业发展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如何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发挥其引导作用,今后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修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预算、资金使用、资金安排、申报和审查、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修改和完善。

  2.根据《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益政发〔2021〕8号)和《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益财企〔2022〕30号)文件精神,严格确定的程序,加强对项目的审查。

  3.加强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

  八、建议和请求

  为强化宏观调控手段,实现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目标,全面提升全市工业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实现工业可持续健康和倍增式跨越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同时要加强运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二是建议加大对“五好”园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增强我市产业园区发展后劲。增设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园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园区主特产业,加强特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5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19〕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19〕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19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7〕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4〕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4〕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17〕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20号)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14-2020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16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

  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

  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

  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 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

  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19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五、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9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七、2019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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