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4-14 17:01:49 报告 我要投稿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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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20xx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提出“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20xx年3月,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职责,在中央和市级文件的要求下继续开展20xx年度丰都县临时救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由内设机构社会救助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具有丰都县户籍或居住在丰都县内的居民,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对象分为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含2倍的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建卡贫困户、1-4级残疾人家庭)、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四大类。救助标准分为重特大疾病救助、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并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按资金量分级审批”的程序办理,依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的不同发放救助补贴。

  (三)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xx〕170号),中央和市级财政共计下达丰都县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38.00万元,其中1738.93万元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19%,全部用于丰都县下辖30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

  (略)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

  (1)年度绩效目标:20xx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2)年度绩效指标

  ①效果指标: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80%以上。

  2.绩效指标实现情况

  ①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已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6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

  4.《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

  5.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

  6.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

  8.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xx〕32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1号)

  11.关于印发《丰都县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号)

  12.《关于20xx年度民政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报告》(丰都民政文〔20xx〕37号)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13.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办法

  14.项目决算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财务和会计资料等15.其他能够体现项目工作内容产出和效果的相关材料等(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内容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分析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梳理分析项目在投入、管理、产出及效益各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综合分析并总结归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2.评价范围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38.93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产出及效益具体情况,评价工作组细化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0分,管理20分,产出40分,效果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确定评价项目的绩效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

  2.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对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产出、效果进行评价,产出方面主要了解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等,效果方面主要了解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程度、救助资金匹配度、救助政策知晓率等,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工作组对许明、十直、仁沙、树人、高家、太平、三合街道、龙河、双路、兴义10个镇乡街,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样本200份。现场调查名单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7月下旬启动,至同年9月上旬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

  7月15日,第三方机构组建由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等多层级人员构成的评价工作组,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流程、工作守则、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

  7月15日至20日,工作组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通过梳理、分析提交的材料,找出绩效评价关键点、重点,为下一步绩效评价的实施打好基础。

  (3)根据项目特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访谈提纲、问卷调查表

  7月22日至8月4日,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设计、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内容,并报区财政局审定。根据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工作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定稿。

  2.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现场调查

  8月13日至22日,工作组至许明寺镇、十直镇、仁沙镇、树人镇、高家镇、太平镇、三合街道、龙河镇、双路镇、兴义镇10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每个镇、乡、街道随机抽取20户、共计200户进行现场访谈及问卷调查,具体了解救助精准性、发放及时性等情况,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11月4日至5日,针对太平坝乡、十直镇、许明寺镇特殊问题,工作组还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共计抽查140户,其中太平坝乡45户、十直镇60户、许明寺镇35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形成评价结论

  8月23至9月12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交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3.分析评价阶段

  (1)评价结论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9月18日,工作组按照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告经审核并征求县民政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成果材料经确认、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73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率

  20xx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19%。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丰都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该文件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分级施救机制等内容,对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小额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大额临时救助金(20xx元以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手续,并委托银行代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预算执行规范、支出内容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项目资料,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务监控及监督:一是每年度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审查临时救助程序规范性、救助对象准确性以及救助资金收支节余情况等内容;三是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明细公示公开,救助资金的合规性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但评价认为,丰都县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1)救助完成率

  20xx年度内计划完成临时救助2602人,实际完成临时救助的.人数为8662人1,救助计划完成率为332.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2.产出时效分析

  (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60+26x75%)/200x100%=89.75%。该指标分值10分,得8.98分。

  3.产出质量分析

  (1)救助对象准确性

  工作组在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详见表2),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2)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1年内因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致贫的样本量为129个,医疗困难救助调查的样本总量为147个。根据计算公式,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129/147x100%=87.76%。该指标分值5分,得4.39分。

  4.产出成本分析

  (1)救助成本达标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调查样本发放救助资金均符合标准,未超过市级文件规定的资助上限。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成本达标率=9908/9908x100%=10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75个,反馈“依靠其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109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75+109x75%)/200x100%=78.38%。该指标分值10分,得7.84分。

  (2)救助政策知晓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了解政策并能熟练应用”样本量为90个,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样本量为105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政策知晓率=(90+105x75%)/200x100%=84.38%。该指标分值5分,得4.22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根据已提供资料,20xx年度临时救助机制已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救助政策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低保保基本、特困补短板、临时救助解急难”的局面,相关机制运行良好。该指标分值3分,得3分。

  (2)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项目单位依托重庆民政社会救助平台开展临时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工作,平台具备审查受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综合查询、审查跟踪等功能,可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运行效率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救助对象满意度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x75%)/200x100%=99.63%。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五)评价结论

  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略)

  四、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及评价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申报阶段,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确定当年绩效目标为“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并设置了总救助人数、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年度总成本、应助必助、受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执行阶段,项目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绩效指标完成率均达70%以上。绩效自评及公开方面,总结阶段,项目将年度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比对,确定目标值完成比例,自评结果显示完成情况良好。同时,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自评得分98分,并按要求在民政局官网主动公示公开。综上,项目总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全过程管理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临时救助分级施救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

  项目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申请要素齐,审批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评价,评价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有待完善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采取了现场检查、内部自查、公示公开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管,但临时救助资金的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

  2.小额救助资金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

  根据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结果,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

  3.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对于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程度,本次抽查的200户样本中,有105户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占比52.50%,反映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仍有进步空间,在政策内容、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救助资金公示公开制度

  一是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提高审批专业性、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公示、公开程序,促进救助资金公开化、透明化,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舆情监测预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在日常临时救助工作中,注重提高救助的规范性、精准性,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利用培训、检查等手段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二是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利用审批资料抽查、救助对象调查等多种监控手段,提高财务监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梳理汇编临时救助政策,将政策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编写形成海报、手册等宣传载体;二是持续利用宣讲会、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参与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在临时救助工作中积极作为。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2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3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和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文件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xx年4月组成绩效

  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国家及全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看病负担,着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县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xx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文件),就完善全县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有关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充扶贫医疗救助基金。截止20xx年底,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累计救助43684人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2.《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7号);

  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

  6.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

  7.与项目相关的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8.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专家等充分讨论,拟定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时效性(30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22个三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财社〔20xx〕281号),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摸底调查和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计划救助资金850.00万元,实际拨付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率:截止20xx年12月31日,计划救助850.00万元,及时到位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管理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等文件管理办法执行,未制订其它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督促县内各医疗机构落实“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开展申报审核救助,组织开展部门会审,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

  项目质量可控性: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局确认后,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2.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救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确认后,划拨资金到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忠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拨付救助资金,并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流动使用”的'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监管。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助人数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人数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3684人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计划救助20000人次,实际救助19576人次,实际救助占计划救助的97.88%。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忠县20xx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计划指标值为50%,实际为44%。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忠县20xx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计划61559人,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1559人,参保率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109.21%。

  2.质量指标

  县城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忠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计划结算率为100%,实际结算率为100%。

  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忠县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实行分段救助,自付1000(含)-1万元(不含)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自付1万元(含)-5万元(不含)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救助,自付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照95%比例予以救助,医疗报销比例均超过计划比例70%。

  3.时效指标

  建卡贫困户住院报销及时性:忠县卫生健康委员对当月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当月立即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局审核,经财政确认后,财政及时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平台对住院费据实结算,住院报销及时,不存在拖延情况。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实现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8.59%,特殊疾病自付比例12.08%,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社会效益: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一站式救助平台据实报销贫困户住院医疗费,大病特病患者门诊费,减轻因病致贫患者药费。

  3.可持续影响:一战式救助平台住院费据实结算,解决全县建卡贫困户看病难问题,保障按期脱贫。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电话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度约为97.26%。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3.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贫困人口常年在外,无法及时、精确的对其落实相关政策。

  2.部分贫困人口对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

  3.需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的合规诊疗。

  六、主要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贫困人口政策知晓全覆盖、落实全覆盖。

  2.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相关医疗机构合理诊疗。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从总体要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机制。20xx实施年度,根据财社〔20xx〕1420号、财社〔20xx〕1421号、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等中央及省级下达资金文件,20xx年中央、省财政共计下达510万元。宁国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本级配套1350万,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利息、追回款项等收入,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883.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与专项彩票公益金统筹使用,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不低于上年,重点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2.具体绩效指标:

  1.项目决策(20分)

  设置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7个(均为定性指标)

  (1)决策依据(7分)。包含“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2个三级指标。

  (2)决策过程(2分)。包含“决策程序规范”1个三级指标。

  (3)绩效目标(6分)。包含“绩效目标设置科学”、“绩效目标分解细化”2个三级指标。

  (4)资金分配(5分)。包含“资金分配规范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2.过程管理(20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5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4个)

  (1)资金管理(12分)。包含“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监管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2)组织管理(8分)。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性”2个三级指标。

  3.项目产出(38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5个、定性指标1个)

  (1)数量指标(15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3个三级指标。

  (2)质量指标(13分)。包含“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2个三级指标。

  4.项目效益(22分)

  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5个)

  (1)社会效益(9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3个三级指标。

  (2)可持续性(6分),包含“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2个三级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包含“工作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

  评价范围:1、绩效目标设定情况,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3、实现绩效目标的制度措施,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采取材料核实、选点抽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收集的基础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分析,并对资金投入量较大的项目进行实地对照勘查,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

  (三)指标体系设置

  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4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17个)

  (四)评价工作过程

  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学习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培训。

  实施阶段:收集与审核资料,综合分析及评价。

  总结阶段: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归档绩效评价资料。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100

  (二)评价结论

  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宁国市医保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作出医疗救助工作决策部署均以此为依归。

  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医保办发〔20xx〕25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42号)及《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为依据。

  2.决策过程

  决策程序规范合规完整,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

  3.绩效目标

  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体现“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明确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要求。

  4.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规范:宁国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后,于年度内按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至本级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xx]171号),按需求因素、财力因素、绩效因素等,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二)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

  资金按《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专款专用,无随意扩大受益人员范围现象。

  宁国市医保局对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0xx年4月份开展专项的纪检专项督查及审计监督。追回医疗救助10人次,救助款4.84万元。

  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围绕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修改制定并严格执行《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就资金的性质、来源、预算管理、预算调整、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资金的内控管理。全面实现绩效管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运行监控有力,评价报告规范完整,评价结果应用及时。

  2.组织管理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救助对象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在册的农村困难户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帮扶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人(以下简称“职业病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20xx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和直接救助)的人次数17264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51.49%。

  2.质量指标

  本地区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70%,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困难帮扶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7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为80%。

  目前我市按照专业覆盖、地域覆盖的要求,广覆盖,密布点。20xx年医保局成立以后,经宁国安宁中医医院申请,经考察、考核,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一家,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20xx我市严格按照省统一定点协议文本,将医疗救助纳入协议内容,将县域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一站式结算覆盖范围。参保人员可在就诊医院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完所有报销手续。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覆盖范围,低收入及因病返贫对象标准明确。其中我市救助政策规定: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二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原则上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重病患者。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救助机构等措施提升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2.可持续性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十几年以来,已成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品牌,累计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困难群众的`就医方便程序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的影响成效明显。

  历年来,宁国市医疗救助支出与大病保险支出大致相当,个别年份,甚至大于大病保险支出,医疗救助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作用成效明显。

  3.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针对社会群众的问卷调查,宁国市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政策满意度一直高位运行,两指标高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把服务群众和保障民生放在首位,通过抓制度完善、抓部门协调、抓组织经办,全面加强医疗救助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制度,做实内控。针对医疗救助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要求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加强群众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审批公示,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是严密协调,做实合力。市医保、民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前管理,在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中开通医保账号,赋予相关权限。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的查询核查、数据导出等提供便利,并联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前置机制,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申请医疗救助时,签订授权书、委托书,在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系统中先行核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市医保、财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在财政惠民比对系统设置医疗救助审核比对规则,对触发审核规则的人员自动予以提示。

  三是严抓细节,做实过程。加强审批把关力度,在具体审批中结合当事人票据,对照系统查询,做出不同处理,如大病保险尚未报销完结的,及时退回补报大病保险,充分保障救助对象综合医保待遇;针对专业性、业务性极强的疾病病种判断,严格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20xx年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客观,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让群众在健康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衔接还不够紧密,救助病种未与基本医保的特殊慢性病病种一致,对罕见病病种覆盖还不全面。

  2、家计核查还面临经济新业态的挑战,对救助对象的识别还存在标准缺失、诚信缺失风险。

  七、有关建议

  1、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地级统筹,在病种范围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密切衔接,提高救助限额、扩大罕见病救助。

  2、加强各主管部门职责职能,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在救助对象识别的优势和作用。

医疗救助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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