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4-06-26 12:35:13 保密协议书 我要投稿

商业保密协议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业保密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业保密协议书【合集15篇】

商业保密协议书1

  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与上述议题有关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对方都能够充分评估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条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3信息提供方的内部管理信息,包括其业务、人事、财务、行政、客户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实施体系及管理软件;

  2.4信息提供方的财务数据、状况等财务信息,包括其纳税情况及其员工收入状况及纳税情况;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协议,信息提供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条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第七条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八条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第九条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将其获悉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开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等。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第十条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出的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询问、求证、访问时,应以该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复。任何类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12.1信息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从信息提供方获得的信息,是已被信息提供方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开的信息;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过合法渠道获悉的信息;

  第十三条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达途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泄密行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后,该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盗、被抢、丢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联系方式导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无论泄密方有无过错,均不能成为被泄密方有权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内自动终止。双方亦可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秘密信息应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销毁。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商业保密协议书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聘用乙方为(部门)职务。乙方被甲方聘用期间直接或间接知悉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且该商业秘密属甲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商业秘密予以有效保护,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技术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公司资信资料、员工手册等经营信息。

  二、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工作有关或因工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三、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前或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

  [1]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本协议规定,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保护该秘密;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商业秘密。

  四、返还信息

  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当日,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涉及上述商业秘密的全部资料、文件以及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即删除。

  五、保密期限

  <1>、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前或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论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直接或间接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赔偿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竞业禁止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前,乙方不得到生产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甲方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处)兼职工作,更不得自行生产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甲方同类业务,否则,属于乙方违约,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人:

  二0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商业保密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4

  编号:____

  甲方:____公司

  住所地:____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住址: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工作,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明确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囊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波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或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按时将所有与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囊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照的准则

  鉴于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以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囊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置。原有____公司____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

  (签字或盖章):____

  甲方:____(公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5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

  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6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

  (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

  (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商业保密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8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 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9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五、保密制度

  乙方应当遵守经营手册所规定的保密制度,以及总部或甲方制定的其他保密制度,尤其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一)对载有商业秘密的经营手册、书面文件、计算机软件及其他物品,不得以复印、摘抄、拍摄、录音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复制;

  (二)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知悉不属于其职务范围内的商业秘密;

  (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载有商业秘密的经营手册、书面文件、计算机软件及其他物品带离甲方规定的场所或以通信手段进行发送。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及其他保密制度,不论是否实际造成商业秘密的泄露,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罚。

  六、检查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乙方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乙方所使用的办公设施、设备、通信工具及乙方存放于甲方办公场所的物品。

  为了避免因检查而侵犯乙方的个人隐私或其他权利,乙方不应将有关文件、信件及物品存放于办公场所内,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商业秘密的排除

  本协议所规定的商业秘密,乙方如果能够证明该等信息可以从公知领域获得,不具有秘密性,则可以解除乙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义务。

  八、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劳动合同及本协议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劳动合同及本协议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前_________个月时,乙方应当将所有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计算机软件及物品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由甲方安排其从事其他职务的工作。

  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过甲方,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在实施脱密措施期满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十、保密津贴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保密津贴_________元。

  保守商业秘密,是乙方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以此要求甲方给予补偿,包括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保密期间。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披露商业秘密的,除承担法律所规定的赔偿责任外,并应当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使用商业秘密的,除承担法律所规定的赔偿责任外,并应当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对乙方处以_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罚款:

  (一)复制商业秘密的载体的;

  (二)将商业秘密的载体带离甲方规定的场所或以通信手段进行发送;

  (三)未办理移交手续的;

  (四)未按照规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及脱密期限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知悉不属于其职务范围内的商业秘密的。

  乙方违反承诺与保证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乙方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且并不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

  十二、总部的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声明

  乙方声明:总部及甲方制定的现行的保密制度和今后制定的保密制度,除与本协议及劳动合同相抵触之外,乙方均应无条件地遵守和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10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_________无源监控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转载于:项目保密协议书(范本))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

  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

  200%(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

  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保密协议书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畴波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保密的工作意识。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按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8)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畴。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许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代表人(签名):____

  单位盖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人(签名):____

  单位盖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12

  保密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保密信息范围;保密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保密信息范围一般是工作期间获得的公司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期限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期限的长短没有具体规定。

  在我国,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违约金标准

  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违约金的数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决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签订保密协议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1、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的利益。

  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约定保密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关于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

  2、应当明确保密范围。

  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所持的商业秘密是不一样的,因而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清晰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此外,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例如广告公司策划人员完成的创意工作、IT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编程、数据库等,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是属于个人的著作权还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保密范围是协议的重要部分,因此有必要在协议中写清楚。

  3、应当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职工。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处分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一般员工(包括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职工的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4、保密义务还应该明确期限。

  虽然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此外,保密主体在用人单位授权、司法调查或用于个人学习研究等特殊情况下使用商业秘密的,均可不视为违约。

商业保密协议书1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_______________

  2、签约责任人:

  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_____

  2.2乙方:_____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_____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5.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_____使用目的:_____。

  6.1.2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4.4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甲方:乙方:_____

  签字:签字:_____

  盖章:盖章:_____

  日期:日期:_____

商业保密协议书14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允许(出借、增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时开始,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该商业秘密被合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视违约的主观原因及客观情况,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台(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台(件)与违约行为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应当包含在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鉴证机关(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访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存。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名)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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