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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1、协助教学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月度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安全工作新的要求,并组织其实施。
2、负责处理安全办的日常工作,做好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教职工及受训学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4、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国家道路交通法规、《驾校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对教练员和受训学员的安全教育,经常开展对车辆的场检路查以及对违章人员的处罚等工作(特别是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随车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5、搞好驾校交管业务。
6、督促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7、搞好教练员、学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培训。
8、搞好安全工作总结汇报,向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道和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典型。
9、协助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并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2
1.对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及电气、给排水、暖通的安全施工与管理负直接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时首先考虑施工用电安全,并加入其内容;涉及到其他专业问题或需要其他专业配合时要主动提出,达成共识后安排施工。负责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施工。
4.对威胁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灾害性天气等应提出专项施工安全用电方案;对所有电气专业分包方的施工和与电气、用电有关的分包方进行专业安全技术交底。
5.对所有给排水、暖通专业分包方的施工和与给排水、暖通有关的.分包方进行专业安全技术交底并签认。
6.保障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及时检查发现违章立即予以纠正。
7.对进入现场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材料进行复查确保安全。
8.组织对现场的供电实施、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保证现场供电正常及用电安全。
9.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的高压防护方案的指定,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监督。
10.对所负责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报审制度。
11.保证现场的消防用水;保证现场雨污水排水正常,从而保证深基坑等的安全。
12.组织对现场供水设施、排水设施及水泵等抢险设施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13.教育临水、临电人员在现场作业时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规定,服从指挥。保证任何情况下不违章作业。
14.施工现场出现各类伤亡事故时必须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报告真实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3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企业职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专项措施计划,提出安全专项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制定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紧急运输等)预案,并组织演练;
9、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4
1、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5、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7、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9、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5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本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第一责任人,对本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督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办法;
3、根据安全监理责任制的要求和工程项目具体特点,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明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安全紧急预案;
5、组织监理人员按照建设监理合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对所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部自身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督促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7、做好各合同项目间及其与外部环境间的安全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项目内的安全大检查;
8、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提高监理人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和施工安全监督水平。检查和督促项目监理人员落实安全监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或停止其工作,并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分析,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定期主持监理工作会议,把安全监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10、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监理职责。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上级的有关规定;
2、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管理内容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和施工过程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或施工项目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审查施工项目部、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在过程中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4、组织或参与安全例会或安全检查,参与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各类检查记录和监理日志。对不合格项或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闭环;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专项安全措施。重点审查施工项目部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及其控制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督促做好危险作业预控工作;
6、组织安全学习。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本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学习,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等安全培训工作;
7、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检查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9、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台账以及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0、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6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7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负责食堂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罐)、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负责行政、生活设施、员工楼和招待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卫生区域内禁烟管理。
负责行政、生活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一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行政部作为公司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负责制定、组织并实施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上岗,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记录;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五、行政部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通讯、交通工具、文件的传递、转发、人员值班等。
六、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对电脑网络、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及网络中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定期做好备份,防止病毒入侵,杜绝机密信息泄漏。
八、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落实“四防”工作,确保行政部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8
(一)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总监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立项目总监办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检查项目总监办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持编制安全监理计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品质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3)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副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5款,及7款、11款不得委托。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监安全岗位职责
(1)对总监办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制定本监理部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负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检查本监理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总监办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6)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劳动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
(7)负责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奖惩工作。
(8)负责对本工程参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5)核查施工单位品质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9)及时记录安全监理日志;
(10)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四)监理处主任(副主任)安全岗位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监理责任。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计划,以质量、技术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3)审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巡视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各项技术、质量、安全保证措落实情况,对可能危及工程实体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5)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生产事改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6)参与总监办组织的安全考核及评比工作。
(五)试验室主任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试验检验工作全过程的安全,根据需要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熟悉试验仪器设备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要求安全使用试验器材。
(3)对现有的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并做好标记,及时维修、报废、注销,确保试验室器材账物相符。
(4)指导试验人员正确使用设备,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5)对危险品的管理,要根据双人保管、双人领发登记等制度执行,加强对使用人的安全教育。
(6)定期组织试验室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防火隐患;
(7)参加工程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供相关试验数据。负责试验室的危险源辩识,参与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
(六)合同部主任(计量主任)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的月、年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3)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情况,对不能及时投入而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及时投入,否则,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安全措施不会因为资金问题无法落实。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道路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有关道路工程方面的监理安全工作,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道路工程专业的安全监理计划;
(2)熟悉道路工程专业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以及安全保护措施和要求,监督承包人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规范,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重点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报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范围内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书面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同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本专业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参与事故调查。
(3)及时反应、解决道路施工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展和安全等问题。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个人监理日记、检查记录、安全隐患通知等,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道路专业工程师下达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书。
(5)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结构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有关桥涵结构方面的监理安全工作,配合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有关桥涵的安全监理计划,执行安全监理计划、监理细则。
(2)针对结构物施工,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处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提出意见,进行批复;熟悉工作范围内施工现场情况,掌握现场的危险源,及时跟踪、检查。
(3)结构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材料,做好隐蔽工程的抽查;对材料、构件及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查、检验;对不能保证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工序、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应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4)在结构物施工现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同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5)本专业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参与事故调查。
(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
(1)瓦斯隧道应对瓦斯进行界定、分级管理,并督促做好瓦斯的监测预报工作。监督火源及非防爆机械等不准进洞。
(2)监督做好隧道通风工作,风机的分机和主机的通风应达到标准规定的新鲜空气供给量。
(3)监督隧道内的供配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供电系统做到“三专”“两闭锁”。“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两闭锁”即瓦斯超标时与供电的“闭锁”,局部通风与供电的“闭锁”。
(4)隧道内施工的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浓度应符合空气质量要求。一时不达标或粉尘浓度不详的要督促施工人员落实佩戴防尘口罩,并实施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保护。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洞作业人员的挂牌、登记管理,严格执行“不挂牌”,“不登记”不得进入洞内的管理办法。
(6)督促隧道内按法规、按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的安全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7)督促做好现场的文明生产、洞内排水畅通,保持施工面和隧道内环境的整洁通畅。
(十)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和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5)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6)参加本项目重大安全生产检查,参与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
(十一)交通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合同段内的交通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实施全面管理。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指导、协调和控制。
(3)参与审查承包人上报的交通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运转情况,确保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正常。
(5)参加本监理合同段内交通工程的安全检查、评比工作。
(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计量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内的安全监理工作。协助监理工程师完成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方面的监理工作。
(2)全面掌握安全法律中的条款、严格进行管理,做到即对业主负责,又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对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准确的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
(4)做好对安全生产经费的计量工作。
(5)发生安全事故后,根据需要参与事故调查。
(6)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十三)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试验室主任对本项目试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贯彻落实执行上级有关的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确立本项目试验室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3)负责制定试验室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组织试验人员的培训、考核。
(4)经常对本试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全体试验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要认识到在一切试验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试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5)对试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失效器材,指导本试验室人员掌握安全器材和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尽快整改。
(6)经常进行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易燃与易爆药品及设施的消防安全。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领用时必须经试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后领用,使用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并作好详细领用登记。
(7)节假日前必须亲自查找本试验室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事故。
(8)发生试验检测安全事故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9)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十四)测量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内的安全监理工作。
(2)整理、汇编完整的工程测量资料,及时、真实地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上级管理者提供实时动态施工测量信息,为安全监理控制提供可靠依据。
(3)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环保、绿化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安全、环保、绿化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绿化监理细则;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环保、绿化管理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环保、绿化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以及其安全保证体系和环保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4)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落实安全资金的投入,如业主在本项目列有专项安全、环保资金时,监督资金的使用;
(5)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生产会议,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环保责任心;
(6)编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评估;
(7)及时并如实汇报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安全事故责任及落实处理措施;
(8)熟悉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熟悉业主对本项目安全方面的有关要求;
(9)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与安全、环保、绿化有关的施工方案,确定安全控制方案的可行性;
(10)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环保、绿化控制方案的落实,并发布相关指令、文件,并进行协调管理;
(11)编写安全、环保工作记录,按业主要求按期上报安全、环保监理报表;
(12)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服从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
(2)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承包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
(4)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安全问题,认真跟踪承包单位落实整改;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工程机械操作、脚手架、钢筋安装、模板支撑、混凝土浇筑、路基土石方施工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6)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资料。
(7)监督督促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班组安全教育活动;
(8)能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原因,能积极收集提供第一手原始安全记录;
(10)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特种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报告,必要时需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2)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十七)试验员安全岗位职责
(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施工现场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设施。
(2)结合现场监理工作,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在监理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向上级报告。
(3)对涉及施工安全的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4)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9
保干干事安全职责
1、从全局出发,负责师生安全、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天早上7:00之前到校。
2、负责联系并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尤其是课间和午休时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3、负责课间休息、学生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
4、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隐患,做到定期检查,及时记录。
5、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
6、负责对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7、负责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清缴。
门卫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校门,关校门,并对外来车辆、人员要严格控制,严禁外来人员入校。
2、来校找学生或老师、领导的,一律打电话联系,必须入校的,一定要严格登记。
3、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4、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5、门卫应对来客讲文明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接待,真诚服务。
6、时刻保持警醒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收发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学校收发室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收发室的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关教学楼门,并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控制,禁止入校。
2、对进出教学楼的陌生人员要进行询问,并认真细致登记,以防不安全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校找学生或老师、领导的,一律打电话联系,必须入校的,一定要严格登记。
3、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4、工作耐心细致,待人态度和蔼热情,不与人争吵,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保证收发室的清洁卫生。
5、时刻保持警醒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6、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0
环境维护部经理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物业内的环境绿化、清洁卫生以及消杀等工作。
2、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熟练使用各种清洁用具,正确掌握各种消杀药品的调配和了解各类花草的养护技术,懂得处理各种不同的物业对环境的要求。
3、尽力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及其他部门处理好各种关于客户的投诉事件。
4、负责签发环境保洁部下达公司的各种文件、报表、通知和内部管理规定;制定公司环境保洁部的各项环境清洁保洁任务。
5、负责物业内所有关于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的各种检查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6、负责向公司提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7、负责每月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当月完成和进行的主要工作及下月的`主要工作安排。
8、负责组织人员配合公司的其他临时事情,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9、负责公司接管物业的环境卫生,提出各种措施保证有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不受污染,达到国家的相关要求,让商户满意。
10、负责制定保洁、消杀、绿化相关工作流程,接受商户和其他人员的建议。
11、负责监督、抽查物业内环境绿化、清洁卫生以及消杀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办。
12、负责定期召开环境维护部全体人员例会,对环境维护部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问题的处理办法;
13、负责提高改善环境维护部各种工作流程,使本部门的工作及人员安排更加合理,并对即将发生的问题进行预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14、做好部门服务意识建设,树立“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5、根据公司规定,对部门员工的转正、升职、奖励、处分、辞退有建议权。
16、协助公司外包项目合同的洽谈、订立及每月外包费用的核算。
17、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1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乡镇(街道)、县级部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县级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救援工作。
(十)负责地震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以及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监测预报,提出震后趋势研判意见,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收集相关部门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数据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部、应急厅、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属、市属在金堂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承担金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应急工作等职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及布局、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过程监督、日常检查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由县应急局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和应急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2.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和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震情收集和通报、地震灾害速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监测预报,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救援工作。会同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和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林场林区、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洪危险区、城市排水管网和下穿隧道、闸坝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水利行业防洪抗旱工作及水务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4)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物、构筑物的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建筑物、构筑物灾害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建议,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灾情需要,提请县应急指挥机构下达动用指令;县发改局根
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指挥机构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第一款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七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余条款
将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四条第二款中的"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修改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第三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四十三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四十四条中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将第四十六条中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修改为"应急管理部"。
增加"第四十八条"
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第四十八条"修改为"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3篇
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2
1、负责处理安全办的日常工作,做好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教职工及受训学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国家道路交通法规、《驾校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对教练员和受训学员的安全教育,经常开展对车辆的场检路查以及对违章人员的处罚等工作(特别是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随车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4、搞好驾校交管业务。
5、督促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6、搞好教练员、学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培训。
7、协助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并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3
一、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㈠、项目经理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项目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㈡、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㈣、安全总监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督导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督导、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督导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职业病病例立即上报,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病例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六)、施工员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照安全员下发的针对生产人物特点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安置部门及安全总监。
(七)、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负责编制下发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定期体检。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主责职业病病例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管理资料的整理。
(八)、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
㈠、工程部:
⒈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
⒉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⒊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㈡、物设部:
⒈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⒉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
⒊协同综合部搞好项目部所属特殊工种、三机工的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⒋配合总工、安质部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㈢、财务部:
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㈣、质量安全监督部的职责:
⒈配合物设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
⒉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项目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⒊负责组织起草、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⒋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⒌经常深入工地,指导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⒍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定期职业健康安全体检。
⒎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⒏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⒐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危险源,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⒑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⒒监督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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