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7-05 16:47:59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采购合同模板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采购合同模板10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xx 年 5 月 25 日

  签定地点:太原市阳曲镇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钢模板,经双方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达成乙方向甲方 供应生产用钢模板,有关条款如下:

  一、 加工成品钢模板: 规格:高度 34.5m、28m、24m 带坡空心墩内外模三套及空心直墩模板五套,估算重量按理 论计算为 559 吨。

  二、加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表面平整度小于 2mm(1 米靠尺)。 相邻模板错台小于 1mm。 相邻模板接缝宽度小于 1mm。 进场前模板工作面清理干净、并涂油,非工作面涂防锈漆,并编号区分。

  三、图纸提供:由甲方认定加工图纸,设计结构、用料、重量双方认定后方可加工,图 纸认定时间不影响模板供应时间。

  四、模板单价:按成品钢模板图纸理论重量计:5700 元/吨。

  五、总金额: 按实际提供的模板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60%,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其中带坡空心墩 115 万元,直板 空心墩 75 万元)。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3、付款期限:每套钢模板运至现场时付该套钢模板货款总额 95%,剩余的 5%,在模板使 用一次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派人去现场修复、调整)未发现质量问题,合同款一个 月内一次付清。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

  1、时间:xx 年 6 月 20 日前交带坡空心墩模板三套,6 月 30 日前交直板空心墩模板二 套,7 月 10 日前交剩余三套。

  2、交货地点:甲方太原市阳曲镇施工现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钢模板加工尺寸及质量标准,确认加工方案。

  2、按合同规定如期付清乙方合同价款。

  3、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加工的模板。

  4、为乙方所派往甲方现场工地技术人员提供食宿。

  5、乙方送货车在高速公路阳曲出口以后因进入甲方工地受阻或当天延误卸车时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对购材料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认的图纸进行加工,对成品加工质量负责。

  3、承担加工费用,材料采购费及运费、装车费。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钢模板成品,拼装模板所需的螺栓,垫板等标准件费用 另计。模板工地组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加工图纸 及模板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不合格成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有权拒收,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 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 帐 方: 号: 开户行: 单位简称: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采购合同 篇2

  卖方: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一、标的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柒个工作日内送货至买方施工现场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_送货至买方施工现场,运费、安装费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按厂家出厂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卖方凭验收单据、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办理货款结算,结账期限为:_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货款。

  六、质量标准:

  1 等等

  2、卖方向买方承诺售后服务保证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与我方合作事宜作任何媒体及其它宣传。

  4、买方有权派人驻检或不定期抽检,如发现不符合以上质量规定或操作流程等,买方有权拒付材料款并追究卖方完全责任。

  5、卖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以上规定的质量标准。

  6、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产品运卸至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但买方应保证运输道路的通畅。

  7、卖方保证将根据买卖双方确认的供应计划供应本合同项下产品,并确保产品的供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8、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就送至现场的本合同项下产品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且卖方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产品质量的检测。

  七、质量保证承诺:

  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以上“质量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条款的规定,否则,若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愿承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 如标的产品被运至现场后,买方或有关单位认定标的质量不合格,卖方须无条件地将产品运回,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任何损害,则卖方无条件赔偿买方损失,且承担一切处理费用。

  3。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价格下调后,卖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否则,若因此而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 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___,卖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各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维修以及其它服务。

  八、资料:

  卖方在提供标的物时,必须按国家的行业规定和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九、争议:

  双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解除:

  买方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买方在向卖方支付已确认的尚欠货款后,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承诺及保证:

  1、卖方保证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生产厂家、销售厂家或个体工商户。

  2、卖方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如下规定:

  (1)符合一切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例和商业惯例,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

  (2)卖方出售的商品应属于卖方所有或卖方有权处置。卖方就出售的商品,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力的义务。否则卖方愿赔偿买方因使用该商品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商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税费等。

  (3)商品的质量符合供需双方之间约定的标准及国家对该类产品质量的所有强制性规定,

  (4)卖方保证就商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增值税和费用卖方已经缴纳,凡商品无任何第三方索赔。

  (5)卖方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买方所有的损失。

  (6)若卖方出售及安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导致第三人有财产和人身的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卖方不负责处理,还需向买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若上述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导致买方须向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3、商品价格

  (1)卖方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专门物品由专门机构发放检测证书所需的检测费用等。

  (2)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不得高于向其它客户提供的同种产品的最低价,否则造成买方的损失完全由卖方承担,同时要按所定商品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

  4、进货和退货

  (1) 卖方每次交货应以买方的订单为依据并附带送货单,送货单上注明订货单号码、订货日期、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卖方如未能依订单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则应无条件承担买方的一切损失。

  (2) 买方保留不接受规定交货日期之前或延迟交付的任何商品,并将该商品放入退货间(其风险费用和开支由卖方承担)的权力,除非买方和供应商另行书面约定。

  (3) 如果卖方没有如期交货,买方有权取消订单,并在无需提供违约责任证明或受损证明的情况下,要求按所订商品价格的5%计算的款额作为违约金。此外,买方保留就卖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4) 如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无条件退货,即使商品已被接收,货物灭失的风险也未转至买方。如果任何的商品退回,商品不符合以上的要求,买方可于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将不符合要求费用和开支由卖方单独负担,并应在买方发出的质量反馈单上注明的期限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向买方支付货物价格20%的违约金,且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赔。

  (5) 卖方已接受买方的订单,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其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5、检验

  (1)为了更好地执行协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买方有权在不通知卖方的前提下随时到卖方进行所供商品制造全过程的巡查,发现问题时,买方有权提出期限让卖方整改,卖方应按照此要求在期限内全面完成。

  (2)买方人员在卖方驻检时,卖方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3)商品的最后检验是买方的质检部门和生产部门。若商品不符合买方的检测要求,

  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对卖方的产品进行折扣或退货。

  6、数量确认

  (1)卖方自行联系运输工具,将产品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经买方进行质量及数量检验,合格后方入库。若检验时发现数量不符合订单规定或双方的协议规定,按国内商业贸易惯例,采取“缺一罚十”的原则,由卖方赔偿不足商品。

  (2)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仅于买方在其辖区或指定收货地点收到商品验收后转移给买方。商品仅在买方及其辖区或指定收货地点确定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后才视为收货。

  (3)供需双方实行一定期限的对帐期,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卖方应主动积极到买方对帐。

  7、发票及付款

  (1)卖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规定,凭在双方书面同意之合同价的基础上扣除双方同意的价质折扣后的单价及验收的实际数量,开具有效的正规税务发票。

  (2)卖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交至买方指定的接洽人,而不得将发票随货交给提货员或其他人员。

  (3)若因卖方发票未及时开出或送货单及发票上数字不准而导致买方无法及时缴库或报销发票,造成卖方货款不能及时回笼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且卖方不得因此而拒绝供货。

  (4)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付款期限应自相关发票已交买方且发票上所订购和具体列明的所有商品已经交付到指定收货地点七日起计。

  (5)买方有权从卖方其后交付商品的应付货款中抵消卖方在本供货条件下所欠买方的任何款项,直到上述款项全数收回为止。

  8、保密

  卖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买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

  9、商品生产

  买方所订购的产品必须由卖方按合同约定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如有发现,卖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果是进口物资,卖方(代理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协议。

  十二、 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将本合同项下产品送至现场的并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当天未

  供产品或未安装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2、验收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卖方退货。

  如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自身质量原因而发生受损时,买方发现后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小时内赶至现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不能履行和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确认后,证明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依照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商业贿赂之禁止:

  卖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予买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对本公司职工和其家属物资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如发生这种情况,买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双方之购销合同,冻结所有应付货款,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则买方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卖方确认所有向买方的报价及供应的商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并

  且卖方将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条款供货及服务。此合同亦应附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十五、变更

  1.合同签订后或订单下达卖方后,如尚未履行,买方有权更改订单,卖方必须以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否则卖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卖方必须提前30天将商品的价格和供货条件的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如果买方向卖方要求违约金和(或)补偿,则上述通知期应延长为80天。卖方如要终止双方的协议,需提前80天通知,买方保留就卖方终止协议向卖方要求索赔的权利。

  3.凡涉及供、买方合作产品的工艺更改或零配件的换型调整,卖方均应提前通知并做

  好新老衔接工作,若因工艺更改或零配件更换,导致产品已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未尽合理通知义务,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十六、补充约定:

  1.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除了本供货条件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外,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其它供货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条件、优惠措施、保证、宣传图片资料等)也是本供货条件的不可缺少部分。

  3.其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得向

  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买方壹份,卖方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买方(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保证蔬菜供应,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乙方全年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 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第四季度交售……。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附表。

  2.蔬菜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规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

  第二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三条 在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情况下,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标。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____小时(天)。

  (根据不同品种规定验收期限)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二级菜达到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者,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200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十条 其他约定

采购合同 篇4

  食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 签订日期: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食品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卖标的:

  质量要求: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未协商确定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指定。

  第二条 包装:包装材料及规格: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产品的价格按每批次订单确认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金与货款结算:

  1.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10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货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及本条第4款约定的凭证,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2)实行提货的,由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做好供货准备,甲方届时前往提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或导致食物中毒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5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直接检验出质量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食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四个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当批订单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同意接收的,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通知: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首页。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采购合同(三)

  启橙娱乐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销的【 】(下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证照资料

  1.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1.1营业执照;

  1.1.2税务登记证;

  1.1.3组织机构代码证;

  1.1.4产品生产许可证;

  1.1.5食品卫生许可证;

  1.1.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1.7产品准许经销证明;

  1.1.8与产品生产或经销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若相关证照发生更新、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应在办妥相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供新的证照。若因乙方提供虚假、伪造或过期的证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二、合同标的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销售产品。产品种类、价格、规格及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三、产品价格

  3.1附件1中所列明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固定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产品运输并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而产生的换货费用、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工资、费率、税率、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以及乙方漏算、少算等任何原因而调增。

  3.2如双方确需对产品价

  格、种类等进行调整,双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订货及交货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按照附件1所列明的产品种类、规格、价格及质量标准等向乙方采购产品,乙方不得拒绝。

  4.2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产品时,应通过传真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发送《产品订货单》(具体样式详见附件2,下称“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及时盖章确认并回复甲方。有关产品的种类、规格及数量等具体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之内向甲方回复确认,如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视为乙方已收到并确认该订单内容。

  4.3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订单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4乙方订货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订货传真:【 】

  订货电子邮箱:【 】

  4.5乙方所交付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质量等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采取补充、换货或退货等措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运输费等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6乙方交货地点:【 】。

  4.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将其授权的订货人、收货人的信息书面通知乙方,若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交付给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如非甲方授权的订货人订货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验收方式

  5.1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各批次产品向甲方提供与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5.1.1食品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检验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海关出具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且该证明中产品的批次与乙方所送产品批次必须保持一致;国产产品必须出具官方检验报告。

  5.1.2包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等。食品类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级使用标准。

  5.1.3其他类产品: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装箱单、图纸,以及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或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随产品一同提供给甲方,且每批次均要提供。

  5.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各项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50%(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的产品,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应在乙方产品保质期届满前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同等种类、数量和规格的新产品,且该等新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4乙方保证对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与第三方的纠纷和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5.5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与甲方订单一致的送货单,双方对产品品种、数量、外包装及质量等验收合格后,需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六、乙方义务

  6.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依据法律规定必须标明的与产品相关的信息;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资料。

  6.2由于乙方的产品容易受温度、湿度和环境的影响,故乙方在运输前应对甲方所在地或运输必经之地的温度、湿度、环境和交通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便采取妥善、完好的包装及运输方式,保证产品不受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6.3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应一律采用生产商的原厂包装,并根据产品特性、规格等要求按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的要求进行包装和装运,如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及防霉等,以确保产品安全完好的抵达交付地点。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随坏或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属性,在每件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保持干燥”等字样标识,以及其他运输标志。

  6.4乙方保证对其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享有合法和完整的所有权,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亦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等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5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6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销售或使用乙方产品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及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7本合同项下产品如存在需安装、调试或维护等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保证参与本合同履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乙方应为相关工作人员及设备购买全部所需保险,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种产品而多支出的费用)。

  7.2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2.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订单要求的;或者该等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还未经更换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2.2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形累计达3次的。

  7.2.3乙方违反其他合同义务,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仍未妥善纠正的。

  7.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4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八、培训支持

  8.1针对乙方所供应的货品。乙方承诺将针对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具体培训内容及时间、人数遵照甲方要求。

  九、货款结算及发票要求

  9.1甲方以月结货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当月15至25日与乙方进行上月的进货结算并在此时间节点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9.2乙方指定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___ 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

  3.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付款后立即生效,根据甲方生产需求逐一要求乙方配合一个月内发货到甲方仓库,分批发货根据甲方需求量发货。

  2.交货地点:按乙方提供的地点。

  3.交货方式:汽运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安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第九条 其它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一个月之内作出答复。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购方):河南建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石膏。达成如下协议:

  一、石膏单价: 为每吨肆拾伍元(小写¥45元/吨),

  二、质量要求:不能夹杂石头及含杂质;

  三、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用量支付货款

  四、交货地点:河南建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五、计算方式:每月按磅单实际用量为准

  六、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_________,附柜,_________,用高密度板压木皮制作。

  2、书柜:规格_________。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款式按样板。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制作小学部办公桌椅共_________套,价格:桌台为_________元/套(含附柜),椅子为_________元/张,_________个三聚氨板书柜,为_________元/个。总金额:_________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这些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严格按照样板要求制作。五年保修,终生保养。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仓库。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 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b 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 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b 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 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

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9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基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1.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采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所有个别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的约定。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2. 个别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

  第二条 个别合同的内容

  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订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物料代码、规格型号、品番、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采购内码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方式等。依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个别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1. 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该合同成立。乙方不得接受任何非书面形式的订单。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2. 乙方应于收到《采购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否则订单失效。

  3. 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需经甲方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回传的《采购订单》需经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章样另以附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发生变更时应事先提交书面通知。

  4. 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因一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5. 《采购订单》中任何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一方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注明变更原因,经甲乙双方授权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6.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除《采购订单》之外的其它个别合同。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变更,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乙方应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因此引起的交期延迟,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及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特殊产品必须有国家特殊规定的质量认证书,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3. 乙方应于首次报价或操作人员、物料、机器和作业方法(以下简称4M)变更时无偿多送_____备品。以备甲方质量检查部门检查来料时做实验。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4. 品质检查标准按国际通用的AQL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具体适用哪一款,由双方品质部门进行协商确定。

  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品质保证期限(产品保修期限)为最少_____个月。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 乙方应保证4M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 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 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供货。

  第六条 运输与包装

  1. 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

  3.对因运输与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交货

  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确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交货的,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交货地点:甲方注册地之工厂仓库。个别合同另行约定交货地点的,另行约定优先。

  3. 乙方应依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4. 甲方在接受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乙方开具收货证明,作为乙方完成交付的证明。标的物完成交付时起,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完成交付前,除甲方责任引起外,由乙方承担风险。

  第八条 验收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单》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单据。甲方收货人员确认数量及要求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盖“收货章”确认。

  2. 《送货单》上必须注明甲方的物料代码、物料名称、采购内码、数量等事项。

  3. 甲方来料检查部门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样品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4. 甲方对乙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即使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者因标的物缺陷引起人身损害的,乙方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 初次报价及变更价格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单。

  3. 乙方应于送货次月之日前将《对账单》书面递交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甲乙方双方确认的付款时间付款。

  4. 因乙方原因,超过对账期未提交付款必需单据的,货款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个付款期。

  5. 付款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见个别合同。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开具《品质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回复对策报告给甲方。

  2. 乙方产品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要求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选别或返工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之时起,__小时内到甲方处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 甲方与乙方共同保证各自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1. 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 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4. 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1.5. 双方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货不能或付款不能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乙方确保本合同项下出售给甲方的货品来源合法,且不会对他人的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其它一切权利构成侵犯。

  3.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真实有效。

  4. 乙方确保所接受的业务在企业营业范围内。

  5.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其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好处。

  第十二条 保守机密

  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或有证据表明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品质通知书》后逾期未回复,每延迟一天,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一扣款。若一个月内回复对策存在敷衍、不切实际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款。根据乙方回复改善对策,甲方有权不定期去乙方工厂查核,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对策执行,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五扣款。当月内同样的品质问题不能重复发生,若同样问题点有超过两次(含两次),每超过一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除款。

  备注:本项扣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

  3. 乙方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需要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来选别或重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到甲方处理。逾期未到,每逾一天甲方按乙方的当月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扣款。经过双方同意。如果乙方不能派人来甲方选别时,由甲方安排人员代为选别,乙方应承担每人每小时伍拾元人民币选别费用。

  4.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8. 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对方可能被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判处先行赔付的赔偿款等。

  9. 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五款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单方面终止合同,移交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范围同第十三条第八款。乙方另需按甲方应付款余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0. 其它:。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对方无须经催促等手续,可以立即解除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2.1. 违反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经过对方书面催告更正后,在规定期限依然未更正的;

  2.2. 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2.3. 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等处分时;

  2.4. 受到第三人提出的查封、强制执行或拍卖的申请时;

  2.5. 自己或受到他人提出的破产、整顿、清算、重组的手续时;

  2.6. 决定解散、合并、分割、减资、转让营业的全部或重要的部分等时;

  2.7.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事项时。

  3. 如甲方在一年内无需求业务,则此协议自动解除。

  4. 协议一旦解除,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

  5. 协议一旦解除,甲乙双方应偿还一切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 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3. 一方出现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公司帐号、经营范围、分立或合并、减少注册资本、营业资格被停止等涉及履行合同的重要事项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购买食堂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伍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 (含税费、运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80%,余款安装调试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四、交货方式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之内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

  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六、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甲方验收,如发现有破损、变形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2、乙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甲方补货。

  七、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周付款,则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罚金,给予乙方补偿。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厨具报价单

  地址: 账号:电话: 开户行: 联系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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