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

时间:2023-05-23 10:51:2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1

  发包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量: _________________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____________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元

  注: _________________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_________________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价格: 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 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 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 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 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_________________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_________________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_________________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1、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五、付款方式: 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日内付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___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 ——。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此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有效期: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______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 ________年__月__日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3

  合同号: __________

  签订地: 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

  电话/传真: 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 __________纳税人登记号: 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

  开户行账号: __________开户行账号: __________

  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原材料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价格、数量

  除该价款外,买方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二、交货地点:

  买方所在地或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可以通过传真、函件、电话、电邮等形式指定交货地点。

  三、订单确认:

  1.每项具体采购定单,均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具体业务中,买方向卖方传递采购定单,卖方需要对定单进行确认。

  2.卖方接到买方定单后,应在小时之内向买方明确答复是否确认,如果卖方未及时确认或确认后反复,每次应根据买方要求支付元违约金。

  四、价格保证及变动:

  1、卖方保证向买方供货价格为最惠价格,不高于同期(以月度计算)卖方的其他任何客户,否则应当对当期买方

  采购总额按照差价的双倍对买方予以价格补偿。

  2、如合同一条备注中未明确约定采购单价为锁定价的,具体单项采购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约定价格如果不是锁定价格,同时卖方又意欲提高销售价格,该种情况下,提价需要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买方并协商一致加以确认;对于已确认的定单,卖方仍应当执行原定价格,不得提价。

  4、本合同采购单价如为锁定价的,卖方应向买方保证销售给买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按照约定的锁定价格执行,但是当商品市场行情价格出现重大下挫时(下迭幅度超过 %),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按照同类货物的最低价格标准在该商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时间段内降低合同约定物资销售价格。

  五、质量标准及品质要求:

  1、卖方在正式生产前向买方提供样品,并由双方封存样品或物样,双方并约定以下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卖方关于货物的说明、承诺、描述,满足买方的实际生产因素和环境,不存在任何技术或法律瑕疵,否则视为不合格。

  3、卖方对货物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承担责任,但包装物如由买方设计,设计图案产生的知识产权买方负责。

  六、交货时间及数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买方书面通知交货时间和数量的,如卖方未在当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该计划。

  七、货物验收及异议

  1、货物到达后,买方对数量及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发现不符的应在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当在小时内予以答复或解决,逾期视为默认。

  2、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日内自行将不合格货物运走,逾期卖方每日应按该批货物总货款的 %向买方支付仓储费用(对于该笔费用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且在此期间买方不承担货物的任何保管责任,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自行承担。

  3、对于货物内在质量问题,买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或产品销售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在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于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逾期视为默认买方要求。

  4、双方对于质量问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买方委托具有质量鉴定资格的机构鉴定为准。

  5、对于买方采购的包装物料,经买方检验确认不符合买方质量验收标准需要退货的,退货前买方需要对该批物资实施破坏性处理。

  6、各项验收仅为付款条件,并不视为当然合格,也不因此减免卖方任何责任。

  八、货物运输及包装

  1、卖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安排及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经验收合格交付买方。

  2、卖方根据货物运输及保管的安全需要负责货物的包装,买方对货物的包装要求包括: ___________

  九、费用确认和财务结算方法

  1、各种采购费用的确认.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结算账单、正本发票和有关货物单据后应及时检查,买方结算联系人对账单的确认等同于买方对应付款金额的确认。

  2 账期和结算办法:

  买卖双方协商,在此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货物卖方送货检验合格且开具的发票经买方核对无误后,买方将货款以转账/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卖方。双方核对完毕后,货款如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承兑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接受买方承兑汇票背书)。

  买方的结算帐期为月结______天,即在双方确认后、在不迟于前述期限内结算。

  3、买方不按时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限期履行并可要求买方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违约金。

  十、反商业贿赂

  卖方不得提供、买方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卖方为买方工作人员、部门免费或者折价提供的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旅游服务、餐饮、娱乐等任何形式的便利皆被视为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商业贿赂。遇见索贿、行贿及有关部门或人员影响供应商正常供货行为的,买卖双方任何知情人或者当事人均有权向买方审计部投诉,投诉电话。卖方违反本条款即视为违约,第一次违约,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第二次违约,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向买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终止合同履行;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帐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当批采购订单价款的日千分之一且不少于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2、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应当按买方要求无偿退换,并支付当批采购订单总金额 %的违约金。

  3、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对第三人责任、处理诉讼的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重大事项告知

  在本协议期间,如卖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场所及经营范围有变动以及经营状况、业务人员变更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买方;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买卖双方对在履行本协议中所知悉的对方任何商业秘密(包括双方的产品型号、配方、产品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均应予以保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期满后均不得泄露。否则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各种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

  1、未经加盖买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买方无约束力。

  2、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诉于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关于本合同的通知,买方均可以按照卖方的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寄送,并在送达不能时可以在全省公开发行的媒体公告,并在发出后日即视为有效。卖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

  4、本合同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本协议一式 _______份。

  6、本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卖方(名称): __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__

  签约代表: __________签约代表: 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_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4

  购货单位: 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________

  商标: ________

  规格型号: ________

  生产厂家: ________

  计量单位: ________

  数量: ________

  单价: ________

  金额: ________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

  5.现场卸货由________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____元/____。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________

  2.验收手段: ________

  3.验收标准: 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________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地址: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

  帐号: ________

  税号: 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地址: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

  帐号: ________

  税号: ________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5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1、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五、付款方式: 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日内付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 ——————————————————。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 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20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 20__年__月__日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04-24

化工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03-11

采购原材料合同11-08

原材料采购合同模板06-13

原材料采购的合同模板精选06-12

采购原材料合同模板12-16

肉类原材料采购合同06-29

原材料采购合同模板07-15

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文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