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类对食品的要求和标准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内涵已从数量安全上升到质量安全。上至国家的领导人,下至普通黎民百姓,食品安全已成为所有人共同关注的话题。为了保证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食品“从田园到餐桌”的绝对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如何让监管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让每一个人真正吃上安全卫生的食品,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经得起检验,也是各职能部门一直努力探索的问题。
20xx年8月16日,政协XX区工委主任杨继红同志率领提案督办组到我市,对工委20xx年主任会议督办提案《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提案》进行督办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虽然该提案是由地区食安委承办,但这次督办还是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地委委员、市委书记周荣同志的重要批示,20xx年8月25日至30日,市政协成立由主席吴坚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龚霏及市政协副主席邹芝桦、周光乔任副组长,部分市政协常委、市政协办、政协提案委、文教委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先后听取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牧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在没有邀请职能部门参与的情况下,调研组深入观音缘矿泉水厂、素琼酱醋厂、百汇购物广场、洪南蔬菜批发市场、远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宏洁物理消毒有限公司、洁美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情况以及“从田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进行全面了解。同时,调研组还深入朱昌镇,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推行的 “易票通”和农村食品经营“十户联巡联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调研报告初稿形成后,市政协又组织调研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讨论,对调研报告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链条长、环节细,从农产品种植、牲畜饲养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再到餐桌,是一个复杂、系统而又涉及面广泛的工程。从调研涉及的部门来说,农牧局主要负责农(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是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当然,其中还涉及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而各职能部门监管领域也存在交叉现象。
据农牧局统计,全市41个镇乡办事处都涉及农(畜)产品生产,有各类养殖户27万余户,52个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其中城郊几个办事处及海子街、鸭池等地有规模化、规范化蔬菜生产基地10余个。质监部门监管数据显示,XX市辖区现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1家,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家。据工商部门统计,全市城乡共有注册食品经营主体2608户,其中食品经营企业126户,个体工商户2482户,全市食品经营从业人员4693人,注册资金2631万元。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资料显示,全市持证餐饮单位1066户,其中各型餐馆401户,小吃店、饮品店599户,食堂66个;餐具消毒配送单位企业3家。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市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及卫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情况。
(1)、按省发改委《关于建立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文件精神,2008年3月,投资320万元的XX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实验室改造62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46台(套),包含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光度计等国际通行的检测设备及配套仪器,可进行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定性速测及定量分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测,现处于待验收和试运行阶段。自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试运行以来,已组织对三板桥、流仓桥等城郊蔬菜基地出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每月抽样检验240个样品。截止目前,累计抽取2640个蔬菜样品。经检测,这些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均没有超标。
(2)、2007年,兽医体制改革以来,撤销原畜牧兽医局下正股级单位兽防站,组建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出入境检疫,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动物免疫标识及其他畜禽标识管理,组织开展兽医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对全市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可追溯性。每年派出2000余人次开展监督检查,产地检疫35万头(匹、只)以上,屠宰检疫12万头(匹、只)以上。
2、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情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巡查,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抽样送检工作。20xx年,共抽取辖区28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52批次及小作坊生产的产品6批次。检查过程中,要求企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台账,把好原料进货关,认真做好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均按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台账。从市质监局检查和产品抽样结果看,近几年,我市未发现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行为,也未发现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食品行为。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以全面落实食品“易票通”为抓手,努力保障食品来源合法、质量过关,确保可追溯。市工商系统在逐户对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进行落实和规范的基础上,逐户落实“易票通”,重点抓好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落实“易票通”。到目前为止,我市流通环节2608户注册食品经营主体,已经全部落实了食品“易票通”,基本建立和完善了进货台账。
(2)、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十户联巡联管”为主要方式,全面加强食品经营行业自律。2008年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指导和引导广大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以食品安全协会为组织基础的食品经营行业自律组织体系入手,先建立食品安全协会“一个组织”;理顺工商机关与食品安全协会的关系及食品安全协会与“十户联巡联管”小组的关系“两个关系”;开展好“十户联巡联管”小组学习培训活动、检查活动、评比挂牌活动“三个活动”;制定落实《XX市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十户联巡联管”小组工作制度》、《“十户联巡联管”小组成员公约》、《“十户联巡联管”小组轮值户长岗位职责》、《“十户联巡联管”小组轮值户长交接制度》等“四个制度”,开展“十户联巡联管”活动。截止目前,在全市农村已经建立了“十户联巡联管”小组97个,参加“十户联巡联管”的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共计1335户,占农村食品经营主体1402户的95.2%。“十户联巡联管”的成功经验已经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贵州日报》、香港《大公报》等13家新闻媒体报道。今年7月28日,全省工商系统现场参观了我市农村“十户联巡联管”工作,现已在全省进行推广。
4、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情况。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全市1000多家餐饮企业的申办和监管工作、各种大中型会议的接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市卫食药监局依法行政,严把许可准入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实行了餐馆前厅后厨,使中小型餐馆基本规范化。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型餐馆、酒店、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学校食堂等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以粮、油、肉、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为检查重点,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百年不遇的大旱期间,市卫食药监管局对全市饮用水源、桶装水及矿泉水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市区内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树立警示标致,提醒市民不能饮用。
5、餐具消毒配送单位监管情况。
我市餐具消毒配送单位企业3家,分别是XX市远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2008年8月成立,企业员工19人,日消毒餐具4000套,对我市40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配送;XX区宏洁物理消毒有限公司,2007年12月成立,企业员工 23人,日消毒餐具3500套,对我市20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配送;XX市洁美餐具消毒配送中心,2008年2月成立,企业员工20人,日消毒餐具3800套,对我市90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配送。今年上半年,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我市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3家企业配送的消毒餐具进行了抽检,就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地方责令业主进行整改。
针对餐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一是市疾控中心对餐具消毒单位使用水源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报同级相关部门进行取缔;三是加强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消毒、工艺流程、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及标识、消毒质量、生产和自检记录、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培训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对使用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消毒餐具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五是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要求,加大对消毒餐具的抽检检测工作;六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自身产品检验室,配备检验人员,规范开展产品自检工作;七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引导餐饮单位和消费者使用符合要求的餐饮器具,使市民自觉抵制不合格餐饮器具。、
二、存在问题
1、监管机制不健全,职能交叉导致监管盲点。
食品安全监管从“田园到餐桌”链条长、环节细、衔接点多,监管部门之间管辖环节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又不够明确,在部分领域划分不清的情况下,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易造成部门多头监管但监管有盲点现象。如糕点店、馒头店及超市等现场制售食品的许可及监管都是空白。因分段监管,各部门行动很难步调一致、信息资源平台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完善,往往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监管不到位。
2、人员少、业务多、监管难于到位。
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无论是从农(畜)产品的生产,还是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服务等环节,都存在监管人员少、业务多、技术性强、监管数量质量照顾不周等问题。农(畜)产品监管方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只有5人编制,到位4人,人员素质及能力远远达不到现代食品安全检测的专业要求,无法达到全面检测目的;动物检疫工作专业技术人员113人,按全市27万余户养殖户计算,每2389户养殖户才能拥有1名检疫员。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方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14个干部职工中,能够致力于食品监管的仅为2人。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机构改革后,设在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从事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只有1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则由市卫生监督所分3个片区划给12个工作人员监管,这12人除了进行餐饮日常监管外,还要承担公共卫生监管工作;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安排乡镇卫生院利用卫生系统网络进行监管,且在每个村聘用一名卫生协管员和信息员,但因为无专门报酬,这只是流于形式,根本无法达到监管目的。
3、资金不到位,抽检工作难以运行。
抽检工作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中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所以,购买检品和送检费成了农牧、质监、工商和卫生部门必列的开支项目,这笔费用只有从部门办公经费中列支,远远超过各职能部门的承担极限。
4、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不健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摊点多而复杂,安全隐患大。《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法规进行规范,但我省到现在还未出台相关法规,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导致监管职能部门各行其事,无法明确相应职责。
5、检测检疫不够全面,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农产品监管方面:由于农牧局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中心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再加上人力、财力等因素影响,仅在城区周边蔬菜种植基地开展检测工作,城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跟踪检测,由地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具体实施,外地进入XX市场的果蔬由洪南农贸市场自行检测。零星进入市场的果蔬得不到有效监管。
畜禽产品监管方面:除猪肉户在屠宰场严格进行,进入超市销售的鸡、鸭、鹅每天拖到定点检疫外,牛、马、羊、禽均未进行定点屠宰检疫仅在市场开展。因分散、零星、流动性大,给检疫工作造成严重压力,未经检疫产品流入市场现象时有发生,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6、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市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生产、经营、销售及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领会不深入,食品安全职业道德千差万别,个别食品生产企业消毒设施未按要求使用、卫生意识淡薄,个别超市过期、变质食品上架现象时有发生,台账管理不规范。广大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监管意识淡薄,没有对食品安全监管引起高度重视。
7、在城郊和农村集镇,以及政府规划拆迁范围内,存在大量的食品无照经营现象。
在学院路碧玉村委会到地区交警支队片区,因属于市政府划定的拆迁范围,按照政府规定,卫生和工商部门不能为其办理相关证照,致使数十家无证经营餐饮现象存在。城区夜市、城郊结合部和集镇小食摊点流动性大、难监管、难取缔,又达不到办理证照条件,导致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现象普遍。
8、餐具消毒配送单位问题突出。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实地查看情况,我市3家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3家企业厂房楼上都有住户居住,且离污染源均小于30米;二是内部布局欠合理,功能间分区隔断不完善,导致回收、去渣、浸泡不严谨,更衣室无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个别企业厕所不是水冲式;三是基础设施不健全,企业防鼠、防尘、防蚊蝇设施不完备,未出具每批次餐具检验报告,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未完全使用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四是餐具独立包装不符合要求,未标示餐具消毒日期;五是机洗水源有重复使用现象;六是企业成品包装车间内上岗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欠整洁,员工管理欠规范。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不是靠某一个单位、某一个人的努力就能实现的,更不能靠某一次会议就可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长期、系统、艰巨而又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过程。食品安全如何来保障,国内外实践证明,“负责的监管责任者,诚信的生产经营者,成熟的消费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三大基本力量。进而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特提出如下建议:
1、调整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议市委、政府尽快比照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规格,调整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便于统筹各部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日常机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督查暗访等职能,建立全市统一、权威、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机制。
2、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分段监管、职责相近、方便相对人的工作方针,本着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提高效率、维护稳定的原则,由食安委牵头研究制定《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并负责抓好落实,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和无缝隙监管,切实保障全市食品安全,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监管盲区和交叉问题。
3、加大投入,消除职能部门的后顾之忧。
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后顾之忧,总结起来就是人、财、物的问题。建议市委、政府统筹兼顾,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输送现有人才到外学习深造,采取公开招考等方式将食品监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来,充实监管部门专业人才力量。抓紧做好机构改革的后续工作,尽快完善部门机构及人员设置。在卫生部门增设局机关食药安股及卫生监督所药品监督科、食品安全科,增加人员编制,补充缺编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职能部门食品监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市食安委统筹安排使用。在今年不能列入财政预算的情况下,依照部门拟定的食品抽样检查经费预算方案适时拨付。同时,增加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以政府协调落实土地等方式,建立大型食品综合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质监部门建立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便于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
4、创新机制,强化监管,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基础。
一方面,可以对工商部门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十户联巡联管”机制再总结、再归纳、再推广,探索城区食品经营主体监管模式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强化食品监管。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镇乡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各镇乡办事处比照市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规格,成立镇乡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落实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报酬,充分发挥其作用,逐步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5、创建信用体系、强化企业自律。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诚信表彰、失信惩戒力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制度建设,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市场主渠道销售和规范经营理念,引导和扶持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以及正规的食品超市在农村开连锁店。建设城区农民蔬菜直销市场,规范管理,完善检验检测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6、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防范氛围。
充分利用市内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对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明确职责、提高水平和能力,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建立市级食品安全论坛,充分利用各部门之间的实践和调研成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交流讨论,共同研讨解决食品安全的办法。
7、立足实际,杜绝餐饮服务无证经营。
对城乡结合部及镇乡集镇、政府划定拆迁范围内的无证经营行为,建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乡政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再按相关程序补办证照。对学院路等地餐饮经营户无法办证的问题,建议由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纳入管理范畴。
8、严格监管程序,规范餐具消毒行业。
虽然我市3家消毒配送中心在申办时卫生部的相关规范要求尚未出台,但现在卫生部办公厅已出台《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通知》,就得严格按照《通知》的明确规定逐一对照,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消毒行业进行停业整顿。建议由市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尽快进行一次综合执法,对不符合《通知》中条款标准的消毒配送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实在没有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餐饮行业规范,鼓励餐饮单位自行完善餐具消毒,在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清洁的饮食餐具的前提下,拒绝使用消毒配送中心消毒不合格的餐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增强防范意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总之,通过调研,调研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通力合作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食品安全形式不断好转,食品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业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城乡食品安全监管同步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措施有力、亮点纷呈。但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多、面广、点细,加上人员缺乏、财力不足、协调不到位、职能不明晰等原因,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导致超市等地的现场制售食品监管责任不明确,部门监管互相推诿等现象。我们相信,只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理顺监管体制、完善协调机制,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有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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