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调研报告范文3篇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调研报告范文3篇
篇一:孝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调研报告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意识形态文化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和管理文化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2010年以来,孝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在中央、省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各地各部门积极谋划、精心组织、高位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改革,进一步促进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文化市场管理的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与全国乃至省内先进地市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综合执法机构力量薄弱、大市场小队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进一步了解目前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整体状况,摸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近期,按照市局党组统一部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成工作专班,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基本状况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市的文化市场这种新兴的市场形态得到了迅猛发展,它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渐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规模较为适当,布局较为合理,经营较为规范,集网络文化、娱乐、音像、演出、电影、广播电视、书报刊、文物、美术品、电子出版物、印刷、体育等十二个门类于一体的的综合性市场体系。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有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单位)1051家。其中:网吧537家(城区106家、各县市区431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75家,游艺娱乐场所115家,歌舞娱乐场所81家,文艺表演团体7家,演出经济机构1家,美术品经营单位6家,地面卫星设备器材销售、有线广播电视站、电影发行放映单位24家,印刷企业74家,出版物经营单位113家,其它各类经营场所18家。文化市场经营从业人员8324人,年经营总收入1.32亿元,上缴税费2120万元。随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深入开展,我市文化市场的规模、档次在不断提高,结构、布局得到调整优化,已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运行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 省编办 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10]15号)和《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编制管理的指导意见》(鄂编文[2010]22号)及《省编办关于孝感市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批复》(鄂编办文[2010]306号)精神,市、区县两级政府在党委的领导下,科学统筹,稳步推进,基本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了改革平稳进行和工作正常运转。
(一)相继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增强执法力量,改善执法保障。
各地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党委宣传部长任组长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领导。2011年元月14日,整合市区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的孝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市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支队为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同时,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直属大队、孝南大队,定编30人,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并明确孝南大队为市区双重管理。在人员配备上,支队除保留原有6名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外,还通过公开招考,从文体和广电系统招聘10名执法人员。支队除孝南大队外,现有执法人员18人,其中2人为社会招聘人员,不占用支队编制。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设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整合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执法职能,单位性质为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相关人员采取组织、人社部门考试考核遴选和对外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目前,除安陆市和云梦县外,其他县市区已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新机构已成立挂牌,领导班子也已确定,人员都已初步到位。从执法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情况来看,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7个,定编执法人员99人,实有在岗人员100人,其中,30周岁以下12人,30—40周岁62人,40周岁以上26人,95%以上的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总体看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明显增强。从执法机构经费保障情况来看,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人员经费已实现由自收自支到初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转变,市各级财政每年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各类经费拨款约为212.8万元。从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来看,全市现配备文化市场执法车辆13台,计算机110多台,数码摄象机、数码照相机及录音笔等各类执法办案设备69台套,实现了在取证设备、执法车辆、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等基本保障方面的较大突破;除孝南区、安陆市、应城市、云梦县、大悟县、孝昌县等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由于历史等原因,还在与局机关合署办公外,孝感市本级、汉川市均为独立的办公场所,但在举报受理、调查询问、证据保存、技术监控及库房等专用房间的配备上,与文化部2012新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建立科学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职能,突出依法行政。
通过改革,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更好地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后,各地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进一步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狠抓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培训教育工作,突出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和印刷企业的专项整治,加强文化市场的安全管理。
1、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培训学习,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以打造一支工作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文化市场管理队伍为抓手,建立和完善了上下班签到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坚持实行了周四集中学习制度,同时严格实行支队管理责任考核奖惩细则,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岗,队伍面貌得到明显改观。2012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得省文化市场十佳案卷和征文二等奖的好成绩,汉川市被授予湖北省扫黄打非示范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安陆市采取五大举措,严格落实廉政责任,筑牢自觉守纪防线;完善廉政制度,筑牢约束行为防线;规范行政处罚,筑牢依法办案防线;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建设防线;抓好监督检查,筑牢社会监控防线。强化了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2、进一步加强审批流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各地高度重视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篇二:文化市场调研报告
所谓文化市场,是指按价值规律进行文化艺术产品交换,和提供有偿文化服务活动的场所。是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消费的中介。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能供人们消费并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和活动;二是要有组织这种活动的经营者和需求者;三是要有适宜的交换条件文化市场主体一般是指各类文化产业单位。文化产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指“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在我国,文化市场主体一般包括演出业、图书报刊业、广播影视业、娱乐业、音像业、艺术品经营业、网络文化业、文物拍卖业、文化旅游业等门类。因此,文化市场可以划分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电影市场、书报刊市场、艺术品市场、文物市场等多种类型。
文化市场的性质是由文化商品的一般性、特殊性和文化商品交换过程中所体现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一)商品经济属性
和其他专业市场一样,文化市场具有商品经济的一般性,这是由文化商品的一般性决定的。这包括两成含义:1、文化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实用价值和交换价值;2、文化市场的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二)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市场不仅具有商品经济的一般性意识形态的特殊性,而且还具有意识形态的特殊性,这是由文化商品所包含的文化内容这一特殊性决定的。这也包括两层含义: 1.文化商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从功能上讲,文化商品(含商品性服务)大致分四种类型:一是知识型,如关于乐理知识的书籍、中学生数理化教材等;二是引导型,如哲学著作;三是审美型,如音乐、诗歌、书画;四是休闲型,如卡拉OK、交际舞。除了纯粹的知识型产品,一般文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都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观念。而价值观念总是受特定的社会制度的制约的。这也正是我国把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的而根本原因。 2.文化市场运行必须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社会效应是相对于经济效益而言。文化市场的社会效应,是指文化市场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政治效果、思想效果、道德效果、知识效果、审美效果、娱乐效果以及文化积累效果的总和,是文化商品(含商品性服务)的使用价值在实现过程中获取的总收益。 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文化商品的精神价值。优秀的文化产品,能够增长人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劣质文化、恶质文化则污染人们的灵魂,降低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甚至把人引入歧途。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重视精神文化的教化功能。社会主义文化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文艺的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因此,在文化市场工作中,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题中之义。
(三)社会制度属性
文化市场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社会制度属性决定了文化市场的社会制度属性。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点决定了我国文化市场的社会主义属性。这主要包含三层含义:
1.我国文化市场是以国办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文化市场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文化市场得到很好的贯彻。
2.我国文化市场是政府导向型的有序竞争的市场。这一是基于市场机制的盲目性、自发性的缺陷,因此必须由政府手段来弥补;二是基于国家的整体战略目标。文化市场的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目标,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三是基于国际竞争中的文化安全。在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的今天,这一点显得格外突出。
3.文化市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效益是其最高准则。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很多的的不协调
1、我国文化产业低水平供求关系与非对称结构性矛盾我国的文化市场已有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条件迅速改善,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正在被迅速释放;另一方面,各种新型文化产业门类不断产生,文化产业结构性变化频繁。但是现有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文化产业还处在一种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对称结构性矛盾的状况之中。一方面,我国文化产业部门所提供的产品,有相当一部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变化着的文化消费需要。另一方面,有相当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流失。我们的文化市场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的结构性缺口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文化市场的现状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况,由于还存在着各种体制性问题,所以它还只是一个存在结构性矛盾的、非对称性的平衡。
2、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面对巨量的市场需求,以及国际传媒文化集团大兵压境,我国的文化产业在总体上缺乏竞争力,难以满足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这一点足令我们忧虑。我国的传统文化产业诞生于计划体制之下,长期以来既被行政体制分割又被各种政策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总体格局,表现出经营单位众多,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极度分散和不讲经济效益的突出特点。在文化市场迅速成型的今天,这些特点全部转化为弱点。
3、我国文化产业的传统的资源配置机制与市场化要求之间正在形成尖锐矛盾文化产业的基础是市场,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竞争,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垄断;我国传统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按"条块"(地方和行业一纵一横)分割的方式设立的,目前尽管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实行"专业归口管
理",但是,离真正的市场竞争还有相当的距离。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利用与行政机构的传统联系,利用企业特殊的社会利益性质和意识形态功能,垄断资源,操纵市场,谋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业在做大以后,要做跨行业跨地区的资产重组甚至兼并,却往往遇到阻力。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后浪推前浪,从分行业的、局部的改革,逐步进入整体性改革的阶段。但是,资源配臵机制混乱,条块分割和行业壁垒与市场化要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困扰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4、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性要求与文化原创能力不足之间形成战略矛盾,资源潜力不能转化为产业实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有一些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是中国文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世界上使用华语的人口为世界之最,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除在中国境内,还在东南亚、北美及欧洲的华人区具有广泛的影响。这应该说是中国的文化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的最有利条件,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中的最大消极因素。在经济学的垄断竞争理论中,保持产品差异被认为是维持产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力量的关键。
篇三:关于对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文化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繁荣文化事业、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先进文化的保证条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是文化法制建设以及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才能有效推进文化法制和文化事业建设。本人于今年8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并作了一些思考,现形成调查报告,仅供参阅。
我县文化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文化市场是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文化市场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凡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活动都属于文化市常文化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它具有双重性,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有自己的特性,因为文化市场中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既有一般的商品属性,又兼具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它的发展对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既涵养了税源,带动了饮食、宾服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又为社会创造和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而且还为人们改善文化生活提供了更多的精神食粮,优化了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年产值上亿元,年创利税3000万元左右。勿庸置疑,文化市场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是巨大的,效能是全方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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