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范文
2019年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地处淮河上游的大别山腹地。辖19个乡镇,369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口72万,国土总面积213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0万亩。全县有灌河、白露河、史河三大水系,大小河流728条。大、中、小型水库127座,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5.31万千瓦,可开发量4.44万千瓦。截止20*年底,已建小水电32座,总装机1.349万千瓦,占可开发量的30%。
二、电气化建设情况
电源工程建设,主要对已建的鲇鱼山、铁佛寺两座水电站实行技改增容,工程投入建设专项资金496万元,共增加容量900千瓦,改善装机6450千瓦。电网工程共投入农网改造资金14097万元,新建、改造农网线路4963.3千米,其中110千伏线路1条,长48.4千米,10千伏线路742.64千米,新建、改造0.4千伏线路4172.25千米;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6座;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改造配电变电器台区1236个,新建mLs系统和通讯数传系统。
“*”规划实施后,全县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大幅度提高,电网结构更趋合理,用电水平明显提高,各项主要用电指标均达到《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3)。
三、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
通过电气化县建设,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改善了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期间,共新建和改造乡村公路道路85千米,架设通讯线路15千米,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6万人,解决32.2万人、730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农村用电、饮水、卫生、文化、教育、广播、电视、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都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位于我县南部深山区的长竹园乡,农民居住分散,交通极为不便,农村户通电率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但该乡水能资源极为丰富,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水能资源得到逐步开发,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乡户通电率达到了98.6%,在水电开发中修筑道路85千米,受益村庄32个,从根本上解决1*户农民出行难、生产资料调入难、产品运出难的“三难”问题,结束了当地农民肩挑背驮的历史,为农村的土地、矿产、旅游开发、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和商品流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
通过“*”电气化建设,城乡同网同价,减轻了农民负担,实现了农民增收。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用电交费由原来的平均1.16元/千瓦时降低到了现在的0.53元/千瓦时,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63元,仅此一项每年为农民减轻负担11790万元;二是在电气化建设中,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支持农民以土地、劳力、材料和“相关补偿”等入股办电增加收入;三是鼓励农民在农村水电建设中务工,优先吸收有文化的农民在电站、电网企业当工人;四是支持乡村集体办农村水电,壮大集体经济,降低农村水电电价,促进农民减负增收。199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758元,200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304元,人均增长646元。
(三)发挥了水电优势,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我县是国家级山区贫困县,工业不发达,经济发展滞后。电气化县建设利用农村水电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增强了农村造血功能,带动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了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99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90671万元,到2004年达到320253万元,平均增幅13.6%,是“九五”期间年均增幅的1.55倍,工业增加值占工农业总增加值的比重增长了8.5个百分点,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县财政收入达6806万元,增长14.9%,水电农村电气化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和县财政增收,推动了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用电秩序
通过电网工程建设,全县电网结构更加合理,满足安全、经济、可靠供电的要求,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求,并建设了与电网规模相适应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同时,对旧的农村用电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取消了村级管电组织,农电管理、收费、服务实现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五统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每月公布上墙,较好地杜绝了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
(五)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立
电气化县建设解决了我县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特别是深山区的群众在发展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中得到实惠。山区群众利用小水电开展以电代柴,做饭、取暖不再砍树烧柴,有效地控制了对森林的乱砍滥伐,一年减少薪炭林用量43.2万立方米,保护森林面积10.8万亩。2004年我县被列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县,金刚台、黄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成为生态旅游的好去处。电气化县建设保护了生态,美化了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领导。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这一“兴县富民”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水能资源开发和电气化建设办公室,由县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其次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村小水电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农村小水电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形成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积极负责、相关人员尽职尽责的良好氛围,把农村小水电建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二)制定优惠政策,加快电气化建设进程
为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实现*水电农村电气化的意见》,文中明确规定:小水电上网电价不低于大电网趸售价;农村水电及电网交纳6%增值税;二是对小水电实行“自建、自管、自用”,坚持“谁建设、谁投资、谁收益”、“以电养电”;三是在税收、收费、资金筹集、土地使用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保证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电气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做到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严格施工队伍,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严把原材料质量关;严格施工程序,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工程竣工后,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有关规定以及工程设计内容进行初验,对主要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限期整改,直至达标后再组织验收。
(四)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不论是国家投入资金,还是地方配套资金,或是企业、个人入股资金,均由县江淮水利水电有限公司设立专账,专人管理,严禁挪用、侵占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的使用过程实行透明化、公开化,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对国有水电资金,明确了县水利局作为出资人代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
“*”期末,全县水电总装机容量为1.349万千瓦,仅占可开发量4.44万千瓦的30.4%,现有水电资源开发程度低。
2、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资金整体投入不足
由于我县系国家级贫困地区、苏区和边远山区,经济欠发达,自筹和吸引外资能力差,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加之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资金周转缓慢,银行贷款困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整体投入不足,导致一些新建、续建、技改项目无法开工,影响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进度。
3、已建小水电站设备老化,技改任务繁重。
我县已建的农村微型水电站大都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经过30多年的运行,设备已严重老化,有的濒临报废,效益低下,部分水电站已处于举步维艰的地步。据调查统计,全县85%的水电站急需更新改造,技改任务十分繁重。
4、小水电上网电价偏低,企业效益差。
目前,我县小水电上网电价为0.257元/千瓦时,而供电成本达0.19元/千瓦时,水电企业利润少,效益差。
(二)建议
1、出台优惠政策
针对“*”期间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上级政府应跟踪出台开发优惠政策及招商引资的具体方案。
2、加大对贫困山区的资金扶持力度
充分开掘我县水能资源丰富的优势与潜力,在资金扶持上给予适当倾斜,尤其是贫困深山区的力度要加大。
3、加大技改力度
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已建电站进行科学论证,选择自然条件、基础条件好,投资少、效益高的水电站优先进行技术改造。
4、提高水电上网电价
对水电企业的发、供电成本重新进行核算,核实上网电价,使水电企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确保水电企业逐步发展壮大,促进水电开发建设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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