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赚与套之关系的重要资料考辨及其他论文
论赚与套之关系的重要资料考辨及其他论文
[论文关键词]唱赚;套数;元曲;北曲;南曲;周密;《癸辛杂识》
[论文摘要]周密《癸辛杂识》中保存着一条关于“唱赚”的重要资料,由该条资料可知:“赚”作为“套曲”体,是以“套”记数的,元曲中“套数”的称名与之有直接关系。无论南曲、北曲,其“套数”都是对“赚”体的直接借用。
十多年前,我在考察元曲体制渊源时,从周密的《癸辛杂识》中发现了一条有关“唱赚”的资料,并将其用在了拙著《元散曲通论》(巴蜀书社1993年初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再版)中。其后数年,笔者因承担别的课题,无暇对其作必要考辨,近年来重返曲学研究,益觉该资料的重要;又因曲学界对曲中套数每有误解,故觉有必要对该资料作一些考辩,并对有关问题作简要论说。
一
该资料见于周密的《癸辛杂识》别集卷下之《银花》条。所谓“银花”者,曾为南宋时官僚文人高文虎(字炳如)侍妾,侍文虎11年,尽心尽力,甚得文虎之心。当银花离开高家时,文虎有厚赠,但顾及“他日或有忌嫉之辈”“妄有兴词”,因书一纸与银花,详叙始末原委,以备他日存照。此文后为周密所得,周氏将其转录在《癸辛杂识·别集》中。该文开篇有一段介绍银花的文字,于词曲研究甚为重要,其文云:
庆元庚申正月,余尚在翰苑,初五日得成何
氏女,为奉侍汤药。又善小唱、嘌唱,凡唱得五
百余曲;又善双韵,弹得赚五六十套。以初九
日来余家。
在这段文字中,关系到“赚”与“套(数)”二者体式性质的关键之句,是“弹得赚五六十套”一句,故有必要先对该句见于不同版本的文字异同作一考辨。
上引文字,依据毛晋《津逮秘书》本。据笔者所知,《癸辛杂识·别集》的版本,还有商濬《稗海》本、《四库全书》本和张海鹏《学津讨源》本。其中,《四库》本与《津逮》本同,皆作“弹得赚五六十套”;而《稗海》本和《学津》本则均作“弹得五六十套”,却没有那一个很关键的“赚”字。就研究“唱赚”与“套数”之性质及关系而言,此字有无,直接关系到此条资料的价值。那么,此段文字中的“赚”字,原文究竟有无这就要从版本优劣和文意两方面来考察了。
先从版本方面看,在《癸辛杂识·别集》的四种版本中,《津逮》本和《稗海》本均为明刊本,《四库》本为清抄本,《学津》本为清刊本;在两种明刊本中,《稗海》本早于《津逮》本,按常理,当以《稗海》本为优,但其实不然。且看《四库全书总目》卷123在叙及周密《齐东野语》之版本时所云:
明商濬尝刻入《稗海》,删去此书之半,而与《癸辛杂识》混合为一,殊为乖谬。后毛晋得旧本重刻,其书乃完。故今所著录,一以毛本为据云。同书卷141在叙及《癸辛杂识》之版本时又云:《癸辛杂识》前集一卷、后集一卷、续集二卷、别集二卷,……明商濬《稗海》所刻,以《齐东野语》之半误作前集,以别集误作后集,而后集、续集则全缺,又并其《自序》佚之,后乌程闵元衢于金阊小肆中购得抄本,毛晋为刻入《津逮秘书》,始还其原帙。
由此可知,商溶《稗海》所刻《癸辛杂识》,肢解原书,指鹿为马,颠倒次序,缺漏原文,非但与“善本”无缘,而实为不折不扣之劣本。毛晋《津逮秘书》所刻虽较《稗海》本晚出,但以闵元衢所购抄本为底本,渊源有白,得以“还其原帙”,显然要优于《稗海》所刻,故极为《四库》馆臣所称。既然如此,《四库》所抄录者,必以毛氏《津逮》本为底本无疑。
综上所述,在明清人的四种《癸辛杂识》版本中,当以毛晋《津逮秘书》所刻为善本。因此,此本之作“弹得赚五六十套”,可从。
再从文意方面看,高文虎赞银花“又善小唱、嘌唱,凡唱得五百余曲。又善双韵,弹得赚五六十套”,如果这句没有“赚”字,仅作“弹得五六十套”,人们就不禁要问:弹得“五六十套”什么可见,没有“赚”字,“套”字便元着落。因此,如就文意言,此句中“赚”字必不可少。
二
在解决了版本优劣问题,确定了“赚”字的有无以后,本可以来讨论这条资料的意义了,但这一问题的讨论又涉及到“赚”与“套”的关系问题,故还必须先把有关情况略作说明。关于“唱赚”一体,如按《都城纪胜》中“瓦舍众伎”条的说法,在北宋时已出现。其曲式构成,《都城纪胜》亦言之甚明:
唱赚在京师日,有“缠令”、“缠达”:有“引子”、“尾声”为“缠令”;“引子”后只以两腔互迎循环间用者为“缠达”。
本世纪初,王国维从《事林广记》中发现了一套题为《圆社市语》的赚曲,原文较长,且为论家反复引用,不录,仅列其曲式结构如下:
[圆里圆]→[缕缕金]→[好儿女]→[大夫娘]→[好孩儿]→[赚]→[越恁好]→[鹘打兔]→[骨自有]→[尾声]
这与《都城纪胜》中所记“有‘引子’、‘尾声’为‘缠令’”一体正相符:其首曲[圆里圆]即为“引子”,最后有“尾声”(中间8曲为“过曲”),这与元曲中套数的曲式结构形式——引子(1曲)+过曲(1曲或若干曲)+“尾声”(1曲)——已完全相同。再联系元燕南芝庵《唱论》谈到元曲体制时所云“有‘尾声’名‘套数’”的话,可知《都城纪胜》所云“有‘引子’、‘尾声’为‘缠令’”一体,实际上就是芝庵所说元曲中之“套数”,也是元曲套数中最主要的体制形式。至于《唱论》只说到其中有“尾声”,《都城纪胜》只说到有“引子”和“尾声”,都是只着眼于事物最突出的特征,这就如同说“有‘中山陵’者为南京”,有“‘颐和园’和‘天安门’者为北京”一样,不过是就其主要特征而言,我们不应去求全责备而怪芝庵等人说得不准确或不完整。
至于《都城纪胜》中所云“唱赚”中“‘引子’后只以两腔互迎循环间用者为‘缠达’”的一体,在元散曲套数中还有保留,如[正宫·端正好]的套式,便是极显著的一例。此举元人邓学可的[端正好]《乐道》套数的曲式构成如下:
[端正好]→[滚绣球]→[倘秀才]→[滚绣球]→[倘秀才]→[滚绣球]→[呆骨朵]→[太平年]→随煞]
这里[端正好]一曲即为“引子”,其后过曲中“[滚绣球][倘秀才]”两支曲子的交替反复,即为“两腔互迎循环间用”,至于后面还有“[呆骨朵][太平年][随煞]”三曲,则可看作是耐得翁所说的那种“缠达”的变体了。
由前人对“唱赚”一体的记载,再结合“唱赚”的具体作品,并与元曲中的套数作具体比较,已经完全可以证明:“唱赚”作为异曲相连而成套的“套曲”的性质,与元曲中套数的性质完全一致。而且,这种组合只曲成套的“唱赚”一体,作为一种通俗曲艺,最迟在南宋初年已有词人染指。在杨万里的《诚斋集》卷97中有一套题为《归去来兮引》的词,未注牌名,王季烈断为12首,并考出其所用词牌。若依王氏的考订,其曲式结构则为: [朝中措]→[一从花]→[南歌子犯声声
慢]→[朝中措]→[一从花]→[南歌子犯声声慢]→[朝中措]→[一从花]→[南歌子犯声声慢]→[朝中措]→[一从花]→[南歌子犯声声慢]
这种结构形式,显然与《都城纪胜》所云“唱赚”一体中“引子’后只以两腔互迎循环间用者为‘缠达”’的一体相近,不过略有变化而已。
其后,胡忌先生又对沈瀛《竹斋词》中的《野庵曲》和《醉乡曲》的曲式及其结构进行了分析,并指出:“缠令起于北宋,是套曲的祖先”,“南北曲‘联曲体’的套曲早在南宋初期已有了‘联词’成套的体制”。然而,曲学界在论到元曲中“套数”一体的形成时,仍常常笼统地索源于唐宋大曲、唱赚及诸宫调,仿佛与。这数种体式都有渊源关系,为澄清事实,拙著《元散曲通论》亦曾有专门论述,其结论是:
套数体制的形成跟大曲、诸宫调没有什么关系,至少无直接关系,而只与唱赚有关。并特别指出:就其性质而言:“赚”之一体,乃词中之“套曲”;“套曲”一式,乃曲中之赚体。如将词、曲通观,“赚”即是“套”,“套”即是“赚”,实质相同而称谓有别罢。
那么,有没有将“赚”和“套”联系在一起的文献记录呢有的,这就要说到前面所考述的周密《癸辛杂识》中的那条资料了。
三
高文虎所云银花“又善小唱、嘌唱,凡唱得五百余曲”者,是指其能唱单篇的“令词”500多首;所谓“弹得赚五六十套”者,是指对所弹奏的“赚(曲)”以“套”计数,共有五六十“套(曲子)”。这里把“赚”与“套”连在一起,透露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即以“套”为单位来对“赚曲”进行计数;那么,其前提必然是“赚”为“套曲”。起初是“赚”之计数以“套”,其后则干脆以计数单位“套”来代替体式称名之“赚”,这是非常自然的事。
高文虎谈到银花来到高家的时间是“庆元庚申”,即南宋宁宗赵扩庆元六年(1200),上距北宋之亡,已七十余年,这时身在南宋的银花尚能“弹得赚五六十套”,可见那自北宋以来流行歌坛的“唱赚”一体有着强大的艺术生命力,并一直在歌场流行。那么,当年金灭北宋时,索取大晟府、教坊司以及达官贵人之家未能南逃的音乐曲艺人才一千多人北上,随着金朝统治者对宋乐的崇拜,流传北方的杂剧、唱赚、小唱等艺术亦必然盛行于北方的舞榭歌台,因此,“赚”之一体为北曲作家借用,并改用其计数单位“套”来作为“赚”的新名称,名之日“套数”,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总之,“赚”之与“套”,不仅在性质上(联“只曲”成“套曲”)和体式上(由“引子”、“过曲”、“尾声”结构成套)完全相同,而且,“套”之称名还直接渊源于“赚”之计数。由此可知,元曲中“套数”之本义,就是指对“赚曲”以套计数。任中敏先生解释“套数”称名时云:因必以“套”计数,日“一套两套”等,故名。
这的确是一个很中肯的解释。《癸辛杂识》中所录高文虎的记载,恰好为任先生的说法提供了有力证据。事实证明:“套数”之名的本意,渊源于“赚曲”的以套计数,而不必如某些论著那样解释为“串连曲牌成‘套’之技术”。对这一问题,拙著《元散曲通论》曾发表过如下意见:
北曲小令一体,不过变词之双调为单调;套数一体,乃直接借用词之“赚”体。故从根本上说,北曲没有产生什么新的体式。如果说北曲的套数有什么变化发展过程,乃是对于新产生的北曲曲调如何用“赚”之体式去联结的试验过程,即哪些曲调可以与此曲调组合,哪些曲调不宜与此曲调组合而宜与彼曲调组合的试验过程,而并非“套”(即“赚”体)的体制有什么发展。
然而,因为称名不同,后人却一直误以为“赚曲”与“套数”是有一定联系的两种体式,时至今日,不少人还是被里糊涂地“套”在里面,不知要何年何月才得以解“套”呢!顺便再说一句:前人每言“曲者,词之变”,这话很笼统,如果弄明白了“赚”与“套”是怎么一回事,或可直接说:就音乐体制而言,词曲本为一体;就文体风格而言,则为雅俗分流异派。
四
本来,前述《都城纪胜》对“唱赚”一体的记载,以及王国维在《事林广记》中所发现的那套题为《圆社市语》的赚曲,还有“唱赚”的曲式结构等等,这些情况本为曲学同人熟知,拙著《元散曲通论》亦曾详为论述,本来大可不必再加论说,只需把“弹得赚五六十套”这条资料的可靠性考明即可,但时至今日,曲学界仍有不少人以为“套数”一体是元曲的新创,笔者有感于传统看法的根深蒂固,而且似乎日益加固,所以才不厌其繁地再加申说。
前面就《癸辛杂识》中的一条材料论及“赚”与“套”的关系,这里再顺便谈谈与这条材料相关的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对南曲套数的看法。诚如前文所言,由高文虎所记银花“庆元庚申”来家,可知“唱赚”一体直到南宋中叶还在歌场流行,那么,曲学界一向以为南曲不必有套,南曲之有套,自北曲套数学来的看法,似乎可以修正为:起初,南曲不必有套;其后,南曲之有套,和北曲之套一样,都是对“唱赚”一体的直接借用。
第二,关于歌妓的艺术修养。依高文虎所记,银花不过是一位有一定音乐修养的侍妾而已,并非专门在青楼卖唱的女子,但她尚且可“唱得五百余曲”,又“弹得赚五六十套”,那么,像夏庭芝《青楼集》中所载张玉莲、珠帘秀、天然秀、顺时秀之辈,其腹中词曲之富,就更可想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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